引子·死于马蹄下的男人

作者:执与妄 更新时间:2020/3/15 19:46:46 字数:3258

泰晤士河缓缓地流流淌,今日雾都伦敦的夜晚也是格外的寂静,街道上唯有种族联合骑警的马蹄声和车轮声急速响起,但随即又缓缓消失在夜幕里。

我轻轻地取下了眼镜,这个神奇的世界包含了太多的规则与历史进程,温切斯特公学的课程太过繁琐,以至于我这个从小受到“吸血鬼是比人类聪明的”这样熏陶的吸血鬼,都不得不承认,有的人类在死记硬背方面,确实是比我优秀太多了。

繁杂的北欧神话史已经让我绞尽脑汁了,我渐渐开始分心想起,也不知道是听谁说过,如果吸血鬼将自己最长的手指从太阳穴插入透露并且对大脑进行反复搅拌,就会让自己觉得兴奋,从而增强自己的思考能力——反正他们不会受伤,但我觉得这个说法非常愚蠢,吸血鬼的恢复力是无穷无尽的,但至少我不会用自己体感的疼痛来刺激神经。

望向窗外,今晚的伦敦是个难得晴夜,至少伦敦的上方并没有和往日一样的“黑夜面纱”轻轻披上了外套,这样的夜色不出门逛逛实在有些可惜。

人类的“蒸汽”科技为伦敦带来了空前的繁荣,这一点是白精灵和吸血鬼所无法企及的,但多种族的交融也使得这个表面繁华城市充满了危险,伦敦的地下场所也是相当热闹,正如那位小姐所说,“被雾气笼罩的城市,雾气下面是繁华,繁华之下便是那些肮脏的下水道了,罪恶这玩意儿最喜欢这种地方。”

为了提防那些人类至上主义的所谓“恶魔猎手”的暴徒袭击,我不得不在腰间带上一把手枪,大家都以为吸血鬼是夜色中的狩猎者,但一旦进入了夜色,又有谁会打包票自己不是那个猎物呢?我怕的有理。

一辆马车从不知哪里的街道里窜出来,正急速地顺着直路向着郊外行驶,带起的一阵风中夹杂着一股让人有些发腻又带着臭味的甜香味,这不是好事,因为这气味显得很劣质,甚至还有些白兰地的味道,我是绝不能沾一点酒水的,光是闻到就让我微醺了。

“啊!!!!”

惨叫声划破了夜空,这引起了我的好奇心,我赶紧加快脚步向着惨叫的发源地跑去。

尖叫与熟悉的腥甜味道,我敢确定,有一位不幸的肥胖先生死在了这个晴夜,他的手里一定捏着一瓶高度白兰地酒。

我在漆黑的巷子中循着味道穿行,就好像猎人的猎犬搜寻着兔子的气味一般,雾都繁华的表象之下,正是这些深黑的巷子,里面充斥着死去老鼠的气味和发酵的泔水味,实在让我觉得有些作呕,我略有些狼狈地赶到了气味和惨叫的源头,眼前景象让我觉得头脑有些发胀。

气味的来源的确是一位可怜的肥胖先生,他的脸上沾满了鲜血,整个身体自腰间被碾压成了两段,脏器一股脑地流在地上,也难怪让旁边出来夜巡的女仆惊讶地晕倒在地上。

我走上前将外套脱下覆盖在尸体上,随即扶起了吓得晕倒在地的巡夜女仆,她的意识还是有些不清醒,也许是晕倒时磕到了头颅。

毫不夸张地说,若是在认识那位小姐之前我遇到这种事情,也许也会和这个巡夜女仆一样晕倒吧,但此刻已经发生了命案,我摇响了周边一栋房子的警铃。

警铃声清脆而又响亮,街边沿途的很多人家都亮起了灯,被我摇响警铃那一家的户主是个肥胖的太太,她在打开窗户叫骂了一声:“醉鬼,见你的鬼去吧!”之后便看到了满地的鲜血和站在楼下向她挥手致歉的我,当场便向后倒了下去。而我开始了我的思考。

约莫二十分钟,我听到了不远处传来了马蹄声,我明白,这是夜巡的联合骑警即将赶到现场了,又过了两分钟左右,戴着发光头盔的联合骑警队来到了现场。

“嘿,先生们,我的炸鱼薯条到了吗?”

我向来是不满意联合骑警的出警速度的,于是我决定借此机会挖苦一下他们。

为首的警官穿着联合骑警队长的制服,虽然穿戴整齐,但在他的身上我闻到了至少三个女人的香水味,她们来自人类,甚至还有吸血鬼。

“哦,这是一桩交通事故!开什么玩笑,我这套制服是新的!”

骑警队长翻开了我的大衣,见到了那一道可怖的伤口,他的表情略微有些反胃,但随即注意到从尸体伤口溅出的血液弄脏了他的裤子。

“警官,你甚至没有询问最直接的目击证人,那位可怜的,磕到了头的女士,就断言这场谋杀是交通事故吗?”我觉得这一切有些可笑,堂堂一桩命案竟然被如此的草率地定性。

“你是谁?你为什么可以断定这是一场谋杀?根据我的经验来看,他的身上的确有马蹄印记和被车轮碾压的伤口?”骑警队长一脸傲慢,这正是我讨厌他们的地方,独断而自以为权威。

“艾伦·诺斯费拉图,警官,凶手其实并未跑远,甚至近在咫尺,如果明天你们循着血肉的印记一直追到伦敦郊外,你们会得出马车进入树林最后被撞毁,凶手逃出了伦敦这个结论。”我的心底已经有了答案,但是我仍然想要让联合骑警难堪。

“是诺斯费拉图十二世吗?没想到您还是如此年轻!非常感谢您的提点,只是我不明白,您是用魔法算出的凶手吗?”骑警队长换了一副阿谀奉承的嘴脸,难以想象,区区世袭的伯爵就可以让他如此卑躬屈膝。

“你犯了两个错误,警官,第一,我诺斯费拉图十二世是我的爷爷凯伦,其次,世界上没有魔法,炼金术也是可以被解释的,如果你愿意承认你的草率,我愿意把我所知道的都分享给你。”我厌倦了对他们的戏弄,想着快点告诉他们答案。

“是,是,诺斯费拉图少爷,我洗耳恭听。”骑警队长的脸色有些难看,但仍然保持着口头的奉承。

“这件事情的疑点就在尸体上,你们的到来让我确定了这是一场谋杀。”我缓缓开口。

“诺斯费拉图的宅邸离这条街道有4条街,而你们的到来让我确定了今晚是没有马车的,但是很奇怪,我在家中决定要出来散步时听到了有马车的声音,也就是那个急促的声音并不来自于骑警。”

我这正是我思考到的问题关键——时间。

“在伦敦街头怎么会有这样一辆如此疾驰的马车呢?在夜间它为什么要行驶的如此仓促呢?因为在这儿,他需要碾压一具已经死了两个小时的尸体,将它伪装成交通事故!”

“凶手的方法很拙劣,他在两个小时前杀死了这位先生,用的是灯柱,因为只有灯柱这样的坚硬的钝器击中太阳穴才能够造成和马蹄踩踏一样的伤痕,而证据就是,这条街旁边的黄铜灯的颜色要新很多,而旧的灯柱应该是不久前刚刚被偷走,并且在用完当作凶器后永远的沉入泰晤士河了。”

我戏谑地看了一眼地上女仆掉落的提灯,从骑警队长的手里夺过了他的提灯,随后给大家展示崭新的黄铜灯柱。

“这位先生先是在自家门口敲门,别看他现在满身酒味,但是当时他可是一点都没有喝酒,早就蹲伏在这里的凶手用黄铜灯柱杀死了他,然后又用早就准备好的马车碾压过,尸体的身上除了血迹应该还有水迹,因为在杀死这位先生之后,她将热水袋踹在了尸体的腹部来防止血液凝固,伪造成喝醉倚靠在墙边的样子,上面有位晕倒的太太一定是他的老婆,并且肯定因为这个先生的酗酒和他关系非常差,看到自己的丈夫敲门,而后醉倒在门前,她的妻子很生气,于是就不给他开门,凶手再将尸体平放在路上,用早就准备好的马车进行碾压,而时间正是巡警队刚刚通过后的时机。所以凶手必定穿的很厚重,而且很了解这一家人,就比如,穿着完全不符合这个季节棉衣的,可怜的,晕倒在地的女仆小姐。”

我的推理刚刚进行完,骑警队长便瞥向了一旁昏倒在地的女仆,她的身上的确裹着厚厚的棉衣,虽然现在的伦敦夜晚有些凉,但绝不至于穿成这样。

“凶手骑着马车经过,在碾压过尸体后凶手选择了跳车,并且用利器划伤了马的屁股,这就是我闻到的,有一丝不属被害人的气味,由于身上衣服比较厚,所以跳车的凶手并没有受到什么伤害,而无人驾驶的马车,会疾驰着奔向伦敦的郊外,直到卡在树木间,随后她便清理现场,将破损的热水袋投入泰晤士河,再拿起早就准备好的提灯狠狠地倒下,碰伤自己的额头,而事实上,因为害怕腿软倒下,应该会碰伤额角,并不会刚刚好磕到额头。”

我将自己的推理陈述,目瞪口呆的骑警队长又向我发问。

“那您是怎么看出来的,他在被杀的时候没有喝酒呢?”

“答案是味道,无论再烈的酒水,哪怕味道和血液混合起来,都绝不能证明他的血液里有酒精残留,我是诺斯费拉图家的孩子,我当然能分得清他的血液里是否有酒精。”我笑着说。

后来的事情我也不记得了,只记得骑警队长带走了昏迷的女仆,也许她做梦都不会知道,自己天衣无缝的计划就在她的昏迷中被人揭穿,醒来等待她的并不是满身消毒水的护士,而是绞刑架了。

没想到半夜出来散步都可以碰到命案啊,这件事情,可真的得和那位小姐分享一下。我的心里这么思索着,踏上了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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