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Y还是要等好一段时间,那么,我们就不妨说一些题外话吧。
说起来,虽然对于暗杀这份工作没有太多的抱怨,但Y还是很在意别人称呼他为一个"杀手"的--每当新闻登出他的"工作成果"时候,Y的心里不免有一股成就感油然而生,可这毕竟是杀生之罪,虽说他也尽量避免自己会以此为荣,但暗喜的成分,不能说完全没有吧。这正如明知按邻居家门铃的恶作剧是不对的,但每每看到邻居大叔气急败坏地打开门时候,心中不免还是暗暗窃喜。
可一旦新闻内容字幕涉及到"疑似职业杀手"的时候,Y的脸搞不好一下子就拉了下来。
谨慎的他,总是喜欢在这种看似鸡毛蒜皮的小事上计较。
无论如何,他都不喜欢他人唤他作"杀手",而不是一个"刺客"。叫他作"杀手",那就基本等同于英语中的"killer"了,这是Y有点不能接受的地方--可是,也总不能以此为由公然去电视台抗议吧?
其实,道理倒是很简单--史记上只有《刺客列传》,要是硬把刺客改成杀手的话……《杀手列传》,精明的人一看上去,就应该明白掉了多少个档次了。
要真是变成这样的话,那该是多么糟糕的事情。
值得一提的是,在英语之中,killer的解释是杀生的人、动物或事物,也就是所谓的"皆杀者"。而Y作为一个尚有良知的刺客,并非是一个嗜杀之人,从不杀害与目标无关的无辜者,也并不想借此来标榜自己的实力。很可惜的是,现实情况是大多艺术作品和电影往往都似乎将俩者概念给混淆了,说实在,Y一贯认为这是对他这份"正当职业"的极大不尊重。
开膛手杰克是杀手,亨利·李·卢卡斯是杀手,周克华也是杀手,但他们并非是刺客。(开膛手杰克,是1888年8月7日到11月9日间,于伦敦东区的白教堂一带以残忍手法连续杀害至少五名妓女的凶手代称。犯案期间,凶手多次写信至相关单位挑衅,却始终未落入法网;亨利·李·卢卡斯,嗜血成性的美国史上第一连环杀人魔,其本人曾向弗州警方供称他自1975年中期至1983年年杀害了三千多人。之后经“卢卡斯重案组”(LucasTaskForce)反复核对,认为比较可信的数字可能是三百五十人;周克华,苏湘渝系列持枪抢劫杀人案制造者,公安部A级通缉犯。自“1·6南京枪击抢劫案”后,公安部明确:“1·6”南京枪击劫案,与此前湖南长沙、重庆发生的6起持枪抢劫杀人案。)
杀手杀人的理由那可谓是数之不尽了--可能是源于对财富的渴望、可能信奉了异教的邪神、可能是扭曲施虐的性格使然,也可能是神经错乱、一种病态,最可怕的,莫过于杀人,不过是他个人的兴趣爱好……甚至是习惯……杀人,对于某些著名的连环作案者而言,简直就像是呼吸、吃饭、睡觉那般的自然。
但作为刺客存在的理由,则与前者截然不同、甚至可以说是大相径庭也毫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