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的天际浮出了鱼肚白,远处传来的嘈杂和马蹄声打破了寂静。
皇子与少年告别,一同起身离去。
回到家中,院内站着不少人,等待兄妹的做的早餐。
“今日关店,今日关店”
“怎么关店了,我儿子还指望吃潇潇做的早餐去参加比武大会呢”
人们在抱怨中走出了院子。
“潇潇,等等陪我去看比武大会,等等你清理一番,再向张姨借点腮红”
潇潇没有询问,照着慕云的话做了起来。
说罢,慕云走到一枯黄的,被虫蛀的满是破洞的柜子面前。柜子底下藏着慕云和潇潇只在春节穿的最干净的衣裳。
沐浴更衣,兄妹洗去厨房中的油渍污垢。雪白的脸上,透着微红,似桃儿般鲜嫩。乌黑的发丝折射这阳光显得锃亮。
一个青绿罗衣,竹髻束发,一个白色纱衣,薄释粉黛。像是哪个大家的贵人偷溜出来。
“今儿我们也去别的饭店尝尝,他人的手艺”
今日比武大会,帝都的街道十分热闹,百姓们接着大会给自己的秋收放个短假。小道上各种小贩吆喝着。有的唱歌买艺,有的耍猴,有的表演塞外异术,引得众人围观叫好。
转过小路,便是通往皇宫的大道,这大道用灰砖铺陈,阳关照射,映在两旁的青砖绿瓦的商铺上显得金碧辉煌,十分气派。
路两旁满是远到而来的游人旅客。路的中央,几位僧人诵经传道,打头的那位和尚肥头大耳,目光游离在路两旁各位美女身上,走起路来大摇大摆,与身后的僧人形成鲜明对比。
但是没有人对他有丝毫厌恶,再生气,再痛苦,只要目光飘离到这位僧人的身上都会堆砌出笑脸。
是修为吗
是敬畏,僧人法号如海是唐玄奘的弟子,当今皇后是他的孙女,兴教寺主持,一国之师。当然这些名号与他元婴境界的修为相提,有些可笑。
当今全帝国不足3位元婴高人,就是放眼世界塞外的各门各派加起来也不过10人。他们出身便可与自然交融,孩童时期就是筑基高手,更有传闻,剑仙黄四郎,8岁金丹,人们知道在元婴境界的面前,自己不过一根牛毛。过分强大之人,性格往往怪癖,相望已是不敬,怎敢惹的他们恼火。
还在思索中肥头大耳的僧人走到了少年的面前。
“公子是外来参加比武大会的吧”
宏厚的声音似瀑布一般,坠入慕云脑中
“城南农家乐掌厨,不是外来的,来此游玩罢了”
“哈哈哈,老朽眼拙,不过你的妹妹是个修为的好苗子,可否愿意拜入老朽门下”
众人听见方丈的话,纷纷打量着这个躲着慕云身后的姑娘。潇潇打小就依赖哥哥,除了街坊邻里以外,她哪受的了这么多人盯着。
潇潇脸色涨红,大家的打量与议论让她十分害羞,不一会便觉得头脑昏昏沉沉倒在了慕云的怀里。
“看什么看,都别看了,你这个臭和尚,在这疯言疯语,我妹妹自小身体弱,哪是修行的料,都怨你,害得她晕倒”
众人差异,全国上下除了他宠爱的弟子四皇子以外,没有第二个人敢叫他臭和尚,就是皇上李民见了也要毕恭毕敬,这个小子是什么人,敢这么和国师讲话。
“哈哈哈,老朽眼拙,可否请公子带着妹妹到我庙里歇息,我亲自给小姐医治。
兴教寺紧挨着皇宫,寺庙沿袭皇宫的特点,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寺里的和尚表面负责给皇上诵读经文,实则是负责皇上的安全。寺内金丹高人众多,学习五行之道强身,使攻防一体,突破极限。其中降龙十八掌和金钟罩铁布衫最为出名。
只见如海用手轻触潇潇额头,忽而一阵暖流流过,慕云站在一旁也能感受暖流的洗礼,心中那份焦躁与气愤消失殆尽,心中空前的冷静,像是昨夜那份黑暗带了的安宁一般。
潇潇慢慢睁开双眼,看见慕云端着饭菜守着自己,赶忙起身。
“潇潇,你刚刚晕倒,要躺下多加休息”
听见哥哥的话潇潇有躺下接受哥哥的照顾。慕云每每伸出手去喂妹妹,便会漏出右边上一块鹅红的印记。
如海在一旁皆看在眼里,这对兄妹不简单啊。定要将他们留在身边,不然被不法之徒遇见,又会重蹈当年的腥风血雨。
饭毕,如海邀慕云到寺后参观,行至一处礁石环绕的鱼塘。鱼塘里数条锦鲤,塘子很小,锦鲤也很小。
“当年我修行入了瓶颈,再这冥思49天,看着这些长不大的鱼我发现,所处的环境有多大,吸收的灵气才有多少。我破了佛门八戒,游历四方终是从金丹入了元婴境界,少年可想拜师与我参加修行”
“金丹如何,元婴又如何,我对修行不感兴趣”
“武者修行为了争抢好胜,求的是不败,但是他们往往在筑基就无法提升,当今最强武者就是公孙鼎,号称金丹最强,他是个修行奇才,但是他常年驰骋,不明白修行,修的是心,天地自然万物有道,天地发展有其道理,顺其发展,修身养心,方能突破瓶颈”
“我说老和尚,你这修行到最后,和我没有修行不是一样吗?我们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不就是顺应天理吗?我说你整的那么玄乎干什么。”
“往往修行者忘记的就是返璞归真,少年,你有想保护的人嘛?”
“妹妹和乡亲父老”
“那你可知道你臂上的红斑”
“不过是胎记,在娘胎里就有的”
“22年前……”
“得了,得了,老和尚你好啰嗦,又说那套玄乎道理,忽悠我,我是不会留在这修行的”
“哈哈哈,老朽多嘴了,切记着将这红斑藏好,莫显于市”
“谢谢你的叮嘱,没什么是我就去照顾妹妹了”
还没等和尚的答应,慕云便溜蹿逃走。留下如海独自一人。
如海仰天大笑“像,真的太像你了”
22年的场景又浮现在如海的脑中。
22年前,噬血异族势力空前壮大,他们靠吸收食人类的血液提升修为,对帝国的百姓进行惨无人道的杀害,所到之处生灵涂炭,寸草不生。
王国和兽族团结一致,组成了庞大的军团。但是只要靠近噬血一组,便会被抽食血液,一时间军队束手无策。
这场战争已然威胁到了王国的生死存亡。无奈之下,元婴境界的10人集合。在鹰岭山对噬血魔族发起了总攻。
这场战斗持续了数十日,万物混沌,地动山摇。终于噬血魔族快要被消灭殆尽的时候,他们集全族精血炼化出一个魔王。
魔王皮糙肉厚,其方圆十里之内的生物,皆会被吸食生命。元婴众人也束手无策。
千钧一发之际,元婴慕署化毕生修为一把黑柄巨剑。众人将剩下的力气传个剑仙黄晓剑。
混沌之中,一道金光乍显。剑仙用尽全力。战场上数万只剑,飞向天空,剑指魔王,锋芒毕露,刺破黑暗。
凭一人之力,御剑无数,万剑归宗,朝着魔王刺去。巨剑插入魔王头颅,魔王瞬间丧失了行动能力,地上越来越多的剑飞入魔王的身体,可是这魔王由血液构成,没有要害。
…………
一缕斜阳划破天际,将天空的乌云一分为二。
阳关照射在一团黑红的庞然大物上,他的身上插满了剑,头上两个犄角间插了一把黑柄巨剑,那剑已失去光泽。
怪物还没死,血口还不断的发出低吼声,但是他已经被巨剑和元婴众人合力封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