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梅尔的一些故事◆
时间过得很快,转眼两个月过去了。
在这段时间里,我的伤口在逐渐的愈合。现在的我己经基本无碍了。
塔梅尔是一个奇怪的人,在我的心里是这么认为的。
她经常有好一段时间甚至好几天没在“魔法美少女塔梅尔的工房”出现。不过,她一般出去时会为我准备好食物。而且有时还会帮我用湿手巾擦我无法清洁的背部,这时总是能让我心跳加速!不过她不以为意。
她跟我说:“收了钱,我自然会帮你。不过不要会错意,本小姐是不会对你差生半毛钱兴趣的。死了这条心吧!”
这让我非常无语,为什么呀?你对我产不产生兴趣完全无所谓啊!而且你还是那个休了我的女人,直接pass!
“你放心,我对......啊!”
还没有说完,我就被她用法杖无情敲了下头。
“再说下去休怪我手下无情,哼......”塔梅尔竟然还发脾气,挨打的我都还没生气呢。真是不可理喻。
“我都还没有说完,你怎么就打我了!”我怨恨的对塔梅尔说道。
“哼,你肯定要说对我没兴趣吧!真是瞎了眼睛,我怎么美,一般都会对我有兴趣吧?”她给了我一对大白眼。
“虽然是想要怎么说没错啦......”
不过,能这么自信的活着的女人,除了塔梅尔,再无其他了吧!虽然她有几分姿色没错啦。
她有时的空了没有工作了,回来时,会帮我换纱布。然后用石棒搌碎一些奇妙的草,把碎草敷在我的伤口上,再用新的纱布帮我包扎。
“好了,这样就差不多了!嘿嘿......”
“谢谢......”
“欸?你怎么哭了,希可!”
“哪里哭了,这是被沙子眯了眼睛。”
“哈哈哈......真是不成熟呢!小鬼。”
“哼......”
我察觉到我的脸颊湿润了,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想哭。
大概是我破碎的内心变得多愁善感了吧!真讨厌这样的自己。
坚强起来,让过去的事情都过去吧!
在塔梅尔不在工房里时间里,我一般会躺在床上一直望着木制的天花板在发呆,看着从破洞泄露出的明媚的阳光光束。
然后陷入幻觉!
脑海闪回着过去的点点滴滴,记忆它变的灰暗。我身上的伤与痛再加上悲痛的过去,我几次在脑海里想死了也许更轻松。
真是糟透了。
沉重的气氛压抑着我吐不出气,于是乎我从床上起来,坐在门前的阶梯上,一直望着附近的绿色植被,这样能多少放松我阴沉的内心。
不过也不会有什么持久的功效。
塔梅尔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
我独自在自己的内心发问。没有人能给出答案。因为这座木屋外都是植被,没有人家。孤单的屋子和孤独的我。
我不喜欢孤独一人,有塔梅尔在时,能让我觉得有生气些。只是因为我不是一个人了,我讨厌一个人。所以我会期望她快些回来,让孤单的屋子不再孤单。
这时我就会在想。塔梅尔一个人从家中逃出来,她可是贵族耶?她能依靠自己活下来吗?不过看样子,她的确依靠自己,在这里建了木屋,安顿了下来!
她可真厉害啊,明明是贵族,却能不靠家里独自在外面活下来。真是了不得的女人,与她相比,我无法依靠自己独自活下去,我离不开“坎贝尔”这个家,我需要家庭的赞助才能前往帝都。
不过,从罗德男爵家得来的钱又会到罗德小姐的手上了。真是讽刺!
我问她什么时候离开罗德家的,她说十三岁她发现自己会使用魔法时就逃了出来。至今被通缉。
哇!这是什么?完全不能理解,塔梅尔也太厉害了吧。她究竟在外面生存了多久?
她没有告诉我她的真实年龄,每次问她,她都会用法杖敲打我的头。真搞不懂她,我都告诉她我的年龄了她为什么不告诉我?每次以:“不要问淑女的年龄,很失礼耶!”来谢绝。真是小气!
不过,她说过她要去帝都游学,那么年纪应该大于或等于十五岁了。
这样我就能估计个塔梅尔在外面生存的时间。
十五减去十三等于二,也就是说她至少不依靠家里独自在外面生存了两年以上。真好奇她是怎么活下来的。
有一天,她完成任务,回到“魔法美少女塔梅尔的工房”,整天笑嘻嘻的。
让我很好奇她是为什么会这样?
我问她:“塔梅尔,发生什么好事了吗?”
她说:“我呀。今天接了附近的一个村庄富农牧羊的委托,我顺利的完成任务了,然后赚了三铜币。嘿嘿......”
赚了三铜帀也能这么开心,她开心的基准也太低了。
不过,却知道了她生存的方式,那就是接一些委托,赚赏金。
又有一天,她完成了委托,回到“魔法美少女塔梅尔的工房”,整天哀声叹气。
因为那时我的伤还没完全好,不能出屋子,所以好奇外面的世界。而能知道外面世界的唯一途径就是塔梅尔,所以我对她变成这番状态的原因好奇。
我问她:“塔梅尔,发生什么不好的事情了吗?”
她点了点头,说:“前几日护送一位商人的孩子前往一个市镇......算了,我不想说!”
“好吧!那我就不问了!”
如果塔梅尔不想说的话,我也不打算追问。因为实在没有意思!
“喂?为什么不问啊?没看出来我是故意钓你味口吗?”塔梅尔的模样有些生气。
真是麻烦的女人,好吧好吧,那我就问问:“喔。那个发生什么事了吗?”
她双手臂交插于胸前,微抬头向侧边偏去,略带不满地说道:“哼!我又不想说了,傻希可!”
“喔!那我就不问了。”我已经无语了。
“你!!”她扶额悲叹,然后说:“你就不能坚持一下吗?”
“嗯?坚持什么?”我故作姿态。
塔梅尔气的直跺脚,骂道:“白痴!傻希可。”
“喂?不要起什么奇怪的绰号啊!”
“哼~傻乎乎的希可就是傻希可,这是事实啊,所以我可没在骂人,而是在陈述事实!”塔梅尔双手交叉与胸前,微微撇头。
“欸~随便你。”
“傻希可!”
“干嘛?”
“哼!”
她别过身子,对我不理不睬!
真是有够任性的,不愧是罗德男爵家的大小姐!好吧,既然这么想让我问你,那就满足你吧!塔梅尔大小姐唷。
“那个,请问这世界上最美丽的女孩,告诉我这几天发生了什么事了?我真的好好奇呀!求你了......”
“哼......”
塔梅尔扭了扭身子,还是不理我。难道这样还不能满足她的心意?真是有够麻烦的。
算了,反正我丢点脸也没关系,毕竟她是真的帮助了我度过了危机,算是对她的回报吧!
虽然她已经赚了我三十银币了,但是救命之恩,是不能......用金钱衡量......啊!我的钱就这么飞了,我好命苦啊......呜呜~
不过,还是做一下样子吧!
“我是傻希可,想要问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塔梅尔这几天发了什么事?”
我说完后,连我自己都羞耻到受不了。
塔梅尔没有转身回应,不过确实的发生了一些姿态的变化。她的肩在不停的抖动,然后弯下了腰,手捂着肚子,然后......
“哈哈哈哈......咳咳咳......”塔梅尔突然爆笑,然后笑得咳嗽,笑了许久,然后转过身拭走眼角的泪水,说:“自称傻希可,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趣的怪家伙了。噗~”
我祝愿你被笑死,我是说塔梅尔你快去死一死吧!好烦啊!
她的这一反应,害得我青筋暴起,翻起白眼!
又不想我是为了谁,才做这么羞耻的事!这个死女人,不可原谅。为了逗你开心,我都成小丑了,还特么敢笑话我?
“好啦!该谈谈你这几天做的事情吧!塔梅尔。”我尝试转移话题。
可是......
“我是傻希可,想要问智慧与美貌并存的塔梅尔这几天发了什么事?噗~”她故意压低嗓子,模仿我说话的样子。
好欠揍啊!我的拳头快要压制不住要打死她了。不过好男不与女斗。
“你够了!塔梅尔,不要得寸进尺啊!”
这个女人果然不可原谅,幸亏我没有娶这个家伙当妻子啊!不得我迟早被她给气死!我是说真的。
不过说实在的,我竟然被这种家伙休了!想必我们前世一定是冤家吧?
“那个商人的孩子死了......”塔梅尔的语气非常沉重。
。
我睁大着眼睛看着塔梅尔。她不笑了,微微地低下头,视线。Z/'wf!盯着地面,眼中满满的都是落寞。
气氛变得微妙了起来!
“任务失败了吗?”我问她。
塔梅尔摇了摇头,说:“我接受的是一个护送任务,我安全的把那孩子送到了目的地。只是......”
“只是什么啊?”我着急了起来。
“那孩子在车厢里死去了。后来我才知道,那孩子是为了进城镇就医的,只是,他在路途中病发死了!”
“那孩子得了什么病?”
“疯狗病!”
听到这个病,我的心里就有底了。
疯狗病?我知道这种病!它源于犬类动物的牙齿,人被咬之后有一定概率会得疯狗病。具我所知,这病几乎是不治之症。除非能得到会治愈魔法的魔法使的救助。不然得病的人会逐渐失去自我,被魔鬼附身,然后开始癫痫、发疯、咬人、红眼、流诞、然后死去。
这是恶魔的疾病,是魔鬼的惩罚!
“塔梅尔......”我担心的叫着她的名字。
“那个孩子才十二岁,但是他的死状早已面目全非,看起不像是个人,倒像只野兽!”她的右手在拨动他的前额刘海。
“塔梅尔在为那孩子悲伤吗?”
“有一点吧!更多的是为他的父母悲伤。因为那孩子变成那样,最痛苦的却是他的父母。你知道吗?得了疯狗病的人是会被村民抓起审判的......”
“没有被审判吗?那孩子......”
审判!我当然知道,村民会把被魔鬼附身的人抓起来,然后进行审判!他们会祈求太阳神金乌司来裁决。把邪道之人绑于十字木桩上,下摆薪材,然后点燃。被金乌司烧死的即为有罪,没被烧死的即为无罪!
不过我从来没见过在审判中活下来的人!
也就是说,这个孩子在得了疯狗病的那一刻,他就该被烧死了。可是他为什么还活着,又是这么成为塔梅尔的一个委托任务的。这些我并不知道。
塔梅尔接着说:“他的父母为了他能活下来,带着他舍弃了市民身份成为了游商,带着孩子逃离了他们的故乡。他们日夜照顾孩子,期望孩子能变成正常的模样。只是事与愿违,孩子的疯狗病越来越严重!”
他的父母违背人民的意志吗?竟然带着被魔鬼附身的孩子逃走!真是难以置信。
“他们保护了被魔鬼附身的孩子,这样的结果,是一定的。他们害了那孩子啊......啊!”
塔梅尔用法杖敲打我的头,非常生气的对我说:“害了那孩子?希可你有站在父母的角度思考过吗?即使被魔鬼附身了,那孩子的相貌依旧是他们孩子相貌。你所谓的应该是什么......”
“抱歉,我......感受不到父母在想些什么!”
我不自觉得咬了咬牙,。又回想起不好的记忆了!
“希可,我要跟你说清楚一件事情。我不喜欢没有同情心的人!”
“......”
总感觉她说这话时,是以我会喜欢上她为前提。但是可惜的是,我很感激她,喜欢就说不上了。
“而且,那孩子的父母一直相信能治好孩子的病。好不容易听说了某个炼金术师发明的一种可以治疗疯狗病的方法。但是孩子却没撑到那个地方。”说到这,塔梅尔呜咽起来。
“幸福的未来一下子破灭,那对父母一定很伤心吧!”我得出了自己判断的结论。
“你猜错了,希可!我告诉他们孩子死了的结果。他们很释然,仿佛放下了重担一样。那对父母甚至为此庆祝,请我吃了一顿丰盛的食物。”
“这......”我一时不知该怎么做出反应才好。
“说实话,我搞不懂他们了,明明是为了孩子付出一切的,我能感受到他们想要治好孩子的浓烈的爱。可是,孩子死了他们为什么能高兴的庆祝!疯了吗?”
我也无法理解。此时痛苦的回忆袭向脑海!
我想起了自己常常胡闹而带给家里麻烦。也许这就是父亲抛弃我的原因之一吧!
与这个得疯狗病的孩子对于他的父亲是类似的。
父母也是人,即使对孩子再宽容也是有一个度,突破了这个度,血脉相连的关系也会破裂的吧!
就拿塔梅尔这次委托中的护送中的孩子来说。
一开始,父母的慈爱是不充许自己的孩子去死的,于是乎,他们带着患有疯狗病的孩子逃走。那一刻,他们一定是最真诚的慈爱。即使他们的孩子已经不是他们的孩子了,是被魔鬼附身的行尸走肉。
后来,父母发现了要带着一个患有疯狗病的孩子是非常困难的,每天要遭受白眼与辱骂。生活的压力让他们不得不思考,要是放弃这个患有疯狗病的孩子,自己的生活能不能比起现在要好些。不过,既然做出了选择,这种想法总不会占据上风。只是因为他们是父母,他们有责任!
最后是孩子的死。对于那对父母来说,是一种解脱吧。因为,那对父母已经完全的尽力了,他们抛弃了一切,只是单纯的为了孩子而活,因为这个孩子,他们的人生也被摧毁了。也许在很久以前他们就想过要抛弃这个孩子了,只是因为瞧了孩子一眼,只要看见孩子的模样就有了恻隐之心,不敢抛弃了。因为有巨大的罪恶感;但是,如果是上天决定抛弃孩子,让孩子在得到救助的时候死了。他们就能得到解放了。
啊~这是上天的决定啊!这已经完成了我们的使命了吧。我们的罪过赎清了吧?
虽然只是我的猜想。但这也是我能接受的最佳答案了。就把它当成真实吧!
如果,我的父亲能有他们的哪怕一点点的恻隐之心,我也不会被他下令追杀啊!
“也许,这样的结局,才能让所有人幸福。过去的事情让他过去,展望未来才能幸福。”
“希可,你说什么?我怎么听不懂啊?”塔梅尔疑惑的用手指挠了挠脸颊。
我对塔梅尔笑了笑,说:“不聊那些不痛快的,话说这次赚了多少?”
塔梅尔表情一变,高兴了起来,伸出五个手指,说:“五十铜币!”
“喔!比起牧羊的工作要来钱快啊!”
“可是,这样的工作不是每次都能找到,还是要多接任务。毕竟花钱的地方多得很呢!”
“你也有够辛苦的。”
“如果你伤好了,要不要来一起工作?”
“这是在邀请我吗?”
“嗯!荣幸吧!竟然让美少女请你去。”
“也好!我也得赚钱去帝都。”
我们对视了一会儿,相互笑了。
而现在,我的伤已经好的差不多了,也该去做做任务了。
┉┉┉┉┉┉┉┉┉┉┉┉┉┉┉
◆无聊的工作下,也只好摸摸鱼◇
我接的第一个任务是塔梅尔的修缮屋顶。
而她则在外面,执行其他的任务。
我估计她积攒的财富应该可以去帝都了。可是为什么还不前往帝都?塔梅尔没有告诉我。
也许是因为罗德男爵家的通缉吧!她很难逃出罗德法斯特。
工房里有水泥。
把它倒出来与沙子混合,弄成火山椎的模样,倒入水,搅和。然后变成湿润的黑泥。
用木桶装好。
带着木制阶梯来到屋外,把它搭在屋檐上。
顺着梯子爬上屋顶,然后就可以开始慢慢的修补漏洞。
因为屋顶长满了青苔。如果我稍微不注意安全,也许就会滑倒。
于是,我又下去,在屋子里寻找铲子。找到后,一起拿着,带上屋顶。
它的用途很简单,为了清除我在屋顶前进时会踏到的地方上的青苔。
这种情况下,注意安全是非常的重要。
因为,无论人类的武艺如何的强大,也不过是肉体凡胎,即使是从只有两三米高的地方摔下来,也有可能被摔死。
修了两三个裂缝,已经到了中午,烈日炎炎,在屋顶上进行工作实属不易。
所以我下去休息,等待黄昏的时候再动手。
在休息的时候,我开始准备中午的食物。
塔梅尔给我留下了许多的食材,有不知是何生物的风干肉、在水里泡着的不知名的蔬菜、还有在袋子里的面粉。这样的食材实属有够丰富,因为这都是塔梅尔买的,她让我自己料理食材。
真是明智的选择。让我来做菜的结果,就是乱炖汤而已!
如果能做得好吃,那一定是发生奇迹了。
首先是生火。
在厨房里,有一盒火柴。
准备好稀碎的易燃物,把它弄成鸟窝的形状,然后把点燃的火柴放入其中,把火吹旺。最后,放入灶台内部。
慢慢的加柴火。然后是人力吹风机——我的嘴向里面灌输风力。
总算是成功点燃了。
一种愉悦感涌上心头。这就是成就感吗?感觉不错呢!
把锅放在灶台上,加水、加盐、加食材。
焖煮个七八分钟,已经能闻到香味了。打开锅盖一看,这面粉粥的感觉,好像已经可以了。
不过一尝,味道果然不怎样。
顶饱。
吃完后,在屋子里度过一段非常无聊的时间。
在这个期间,我来到塔梅尔的书房。
那有很多的书,不过绝大多数的书我都看不懂它到底写了什么东西,因为是魔法文字。
在书架上翻找了许久,总算发现了一本我能看懂的书。
书上基本没有灰尘,看来塔梅尔经常翻看这本书呢!
“《贤者爱丽丝游记》!”
从书名可以看出它应该是一本小说。
在漫长的无聊时间里,我一直看这本小说。
故事里的主人公爱丽丝成为贤者后开始周游世界,用魔法帮助人们解决问题......呃,订正,不是免费的。总而言之就是她如何利用魔法,杀魔物、杀恶人、甚至推翻暴虐的国家......其中,有一句话我很在意。
“我就是代表正义与智慧,被天所眷顾的天才美少女贤者爱丽丝。”
故事里的主人公就是如此介绍自己的。
总感觉跟某人很像。
发出,
这不是塔梅尔·威尔·罗德和我的自我介绍吗?
抄袭,严重的抄袭。竟然模仿爱丽丝的经典台词!不过我好像也没有资格怎么说她。
好吧!没想到,塔梅尔跟我一样,都喜欢模仿故事里的主人公行动。
不过,怎么评价这本《贤者爱丽丝游记》呢?
非常的不现实!
一个人得有多长的寿命才能经历这么多的事件啊?难道爱丽丝她是不死之身?世界这么大,她的一生能周游三个国家就不错了。这书里竟然描述了一百多个国家。一个人的一生也不过百年,不可能经历如此多的事件。
与它相比,《冒险者名人传》就真实许多。因为它里面的人物不止一个,而且职业也是各种各样,每个人的发生故事的地点,时间,故事内容也会有所区别。倒像一部纪传体小说。
欸,我还是不要在虚构的故事里寻找真实了。
好了,愉快的阅读就到此为止吧。
时间也到了接近黄昏。
我也该继续我的工作了。
┉┉┉┉┉┉┉┉┉┉┉┉┉┉
◆打猎◇
“要不要一起去打猎?”
塔梅尔微笑的对我说,眼睛在不停地眨。
感觉她好像很期待!
“好啊!可是怎么打?我没有打猎的工具!”
“讷~”
她把弓箭还给了我,说:“用这个!”
“那你用什么?”
“哼哼......”塔梅尔非常自满的笑了笑,说:“我有魔法!与傻希可这般的凡人不同,我是这个世界上特别的人!”
凡人还真是抱歉了!可恶。
“但是,再厉害,如果我的弓箭射中你心脏,你也一样会死!”
“哈哈哈......说的也是,那我就......”然后她开始吟诵魔法:“伟大的大地之母阿纳斯雅、吾向汝请求、以吾之名、显现力量、泥甲!”
一块泥制的盔甲覆盖在塔梅尔胸口的位置。
然后,她十分得意的双手指着自己胸口的泥制盔甲,说道:“怎么样,这样,傻希可就无可奈何了吧!”
“塔梅尔,要是我没告诉你我要做什么,就你在念咒语的时候我就可以把你的心脏射穿!你来不及覆盖这泥甲!”
“哈哈......”她又开始吟诵魔法:“风之神温蒂法、吾向汝请求、以吾之名、显现力量、风扰乱!”
塔梅尔身边的气流在不停的转动,虽然看不见,也没什么威力。但对于箭矢来说,风是准头的不可控因素,这风魔法对于弓箭十分有效。
塔梅尔嘻嘻的笑道。
“怎么样!没话说了吧?”
我差点惊的下巴都要掉下来。
“你会两种属性的魔法?这是什么情况啊?”
此时塔梅尔挺胸抬头,十分骄傲。下巴微抬,把鼻孔对着我,然后用手指着我。
样子实在太欠揍了!真是个趾高气昂的家伙啊!
她略带嘲讽的说:“不止两种,而是三种。我还会火魔法喔!比起某个没有魔法的家伙,我应该就是那种家伙无法望其项背的天才了吧!哈哈哈哈......”
“你这家伙,说话有必要这么阴阳怪气吗?不会魔法还惹到你了吗?可恶,不就是比我略强一点点吗?”
“强调一下,不是一点,而是天与地的差别!”
塔梅尔把手掌从合起逐渐伸长。
“好好好......你赢了!我甘拜下风!”
“还好还好。”
“你这家伙,真是不懂什么叫做谦虚啊!”
“谦虚?那是什么,能吃吗?”
“少给我装傻了!”
“哈哈哈......”
我好气啊!但是我无可奈何,谁教我不会魔法呢?
加希雅会光之魔法,而塔梅尔会风火土三种魔法。
怎么我遇到的同龄的女孩子都比我厉害啊?我男人的尊严......
“去哪里打猎?”我问她。
“就在附近,因为附近有许多的猎物!”
塔梅尔在地板上蹦来蹦去,就像在跳一支奇妙的舞蹈!从她那张高兴的脸上可以知道,她应该是很期待这次的打猎!
可是,塔梅尔为什么会这么高兴,猎物还没到手,就提前庆祝吗?
欸!反正我是看不懂她了。
“打猎!真是适合男子汉进行的活动,看冒险者希可大显神威吧!哈哈......”
“那比一比谁能打到的猎物多怎样?傻希可!”
塔梅尔的眼神变得锐利了起来,露出了不怀好意的表情。
看来,我说的话激起了塔梅尔丽斗争心了。真是的,还敢说我是小鬼,你也半斤八两嘛!
我怨恨的看着塔梅尔。
她看起来十分嚣张的样子。
“谁会和你比,这明显不公平!你可是会三种属性魔法的人!”
“怎么,你怕了?嘻嘻......”
塔梅尔的眼睛形态变成了下弯月,眼瞳往右下方看着我。然后很欠揍的奸笑!
这话我一听就来气。可恶啊!塔梅尔之流尔尔,竟然敢小瞧于我。不争输赢争口气,塔梅尔之流尔尔,就等着啪啪打脸吧!
“虽然是拙劣的挑衅!但是,我,未来世界上最伟大的冒险者希可,接受了!”
“好!有气概!”塔梅尔走过来拍了拍我的肩膀。真是的,这个举动让我有几分生气,就好像在说:请多加努力吧。的感觉,她一定十分瞧不起我。塔梅尔说:“我很期待傻希可今天的表现哦!加油。”
塔梅尔握拳曲臂下摆以示加油之意。不过脸上的眯眯眼却是满满的嘲讽。
“我能问一句,什么手段都可以用吧?”
“可以!到傍晚,把所有猎物带到这里。我们比得是数量,而不是猎物危险程度哦!”
“好,就等你这句话,那现在开始吧!”
“嗯!”
其实,在我的心中己经形成了一个计划了。
“怎么,你不走吗?”塔梅尔问我。
“我得准备一下!你先去吧!”
塔梅尔笑了一下,说:“打猎还需要什么准备?傻希可手上的弓箭还不够吗?”
“秘密!所以我是不会告诉对手的,哼哼哼......”
“故弄玄虚!本姑娘这就出发,就等着傍晚接受现实的捶打吧!”
“能做到的话那就去吧!”
塔梅尔离开了工房,前往附近的森林了。
对于附近的森林,地形、动物数量、植被、我都在闲暇时间去了解过。
而我,要使用智慧来击败塔梅尔这个bug魔人。
一个猎人无论多么厉害,能收获的猎物,也不会超过十匹。这是因为在生存竞争中,容易捕获的猎物种族会首先灭绝。而在人类长期的狩猎活动,猎物也在不停的进化出超强的能力。这样的话,人类能捕获的猎物依旧是衡定的。
所以我猜塔梅尔捕获的猎物不会超过十匹!
而我,只要能捕获十匹以上的猎物的话,我就能有很大的机率获得胜利。
狂妄自大的塔梅尔唷!我已经能预料到你的失败了!
首先,我来到森林里设置捕获猎物的陷阱。
我在森林草丛里的小道上挖了陷落穴。一共三处,深两米,宽一米,洞下摆木制尖刺,在上铺杂草。
然后是圈套式陷阱。这个花的时间不多,所以设置了八十处。
最后是前往离工房不太远的一处河流,设置五处钓鱼杆。而我,就静静地等待鱼儿上钩。
坐在河旁,我享受夏日的景色,进行着慢节奏的生活。
我把弓箭放到一边。
说实话,要我用弓箭来打猎。我必败无疑。因为弓箭虽然射程威力大,但是打猎的效率却不高,因为猎物会警惕猎人。而陷阱就不一样了,没有猎人,动物如往常一般行动,一不留神就会被捕获!
哼哼,既然比的是数量,那一个人的塔梅尔与我复数的陷阱比效率的话是不可能会赢的。
时间过去的很快,转眼间,傍晚就快到了。
而我钓到的鱼就有十二条。
回到森林去查看陷阱。猎了有:三只兔子、一只松鼠、两头野猪、四头鹿、五只老鼠。
一共是收获了二十七只猎物!
我把它们摆在“魔法美少女塔梅尔的工房”的屋外,等候着塔梅尔的到来。
塔梅尔回来了,带来了十五只猎物。
里面有:一头熊、两头鹿、两头猪、四只大雁、一头老虎和五只草原鼠!
每只猎物都有贯穿伤。至于伤它们应该是土制的尖物。因为在它们的伤口上还残留着泥屑。
能打倒熊和老虎,真是厉害啊!塔梅尔。
不过,塔梅尔本人的状态看起来不是很好。
我问她:“没事吧!塔梅尔,你看起来很累的样子!”
塔梅尔有气无力,晃晃悠悠地说:“精神力实在是消耗太多了。哼哼,怎么样,我有十五只猎物,这可是大丰收啊!傻希可,输了吧!”
“哈哈哈......”我情不自禁的笑了。
“你笑什么?难道被吓傻了吗?”
“你胡说什么?我收获了二十七只猎物,是我,希可大人赢了。你,塔梅尔才十五只猎物,完败啊!”
“哈哈哈......幻想出来的猎物可不算数......”
直到塔梅尔看到我摆到工房前的猎物,她的笑容逐渐消失了。
我点了点眉毛,面带得意的微笑。以展现我的功绩!
“怎么样,数数?”
塔梅尔揉了揉眼睛,仔细的看。然后说:“傻希可,使用幻术可是耍诈啊!”
“不要再自欺欺人了,要不你摸摸,看一下触感真不真实?还有,我不会幻术!”
塔梅尔前去触摸,触摸后,表情满是不可置信。特别是一只眼睛略睁大,另一只眼睛略小,样子滑稽。她看看我的猎物,再看看自己的猎物,然后又看看我。
在她的目光之中是满满的疑惑。仿佛是无法把我和二十七只猎物联系在一起。
“怎么样,塔梅尔,你输了!”
“呃......我竟然输给了傻希可......耻 辱 啊!”
塔梅尔心灵倍受打击,蹲坐在地上。
“但是,我的猎物比傻希可的要厉害一些......”
“可是,是谁说的只比数量的!”
“呿!”塔梅尔不耐烦的吐出一个声音,接着说:“真是斤斤计较的男人,你肯定找不到女朋友的,哼!”
哇!好狠毒的诅 咒啊!我在心底也暗暗也诅 咒塔梅尔找不到男朋友!
“好吧!平手啦!平手。”
“哼,好吧!就勉强这样子吧!”
塔梅尔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说道!
这个女人的脸皮难道是城墙吗?什么叫做勉强这样子。说得好像我亏欠了你一样,应该感谢本大爷的宽宏大量才对!这也能反客为主,在下孰实佩服!
当然是坏的方面的佩服!
“不过我有一个问题啊?”塔梅尔发问:“傻希可是怎么搞到这么多猎物的?我看傻希可的种类还挺多的。有鱼、鹿、猪、兔、鼠......”
“秘密!不告诉塔梅尔!”
塔梅尔靠近我,右手握拳张开食指与大拇指在下巴上磨来磨去。
“好可疑!你肯定使用了诡计!”
“你胡说、我没有、我不是!”
“傻希可,你的眼神飘乎不定了喔!”
嗯!?我竟下意识的做了这样的表情了吗?
“那只是......”
塔梅尔开始观察我猎物的状态,然后突然站来指着我,说:“傻希可,你的猎物好像有问题啊?”
“什么问题,没问题啊,怎么可能有问题。啊哈、啊哈哈哈哈......”
“眼神又飘乎不定了哦!”
“反正我的猎物比你多,这总归是事实吧!”
我的心里有些发慌,不过,事实就是我赢了。
“哼呵呵呵......不过我好像没在猎物上发现箭伤耶!不过我发现了勒痕,复数的贯穿伤。这是为什么呢!”
塔梅尔紧迫地逼进我。让我无所适从!
“......”
“傻希可没用我给你的弓箭吧!快从实招来!”
“那个,这个......不是......我是没用弓箭。但我可是征求过塔梅尔的意见的。我问你什么手段都可以吗?你可是答应了,现在可不能出尔反尔啊!”
“有吗?”塔梅尔歪头,用食指抵住下巴。
她正在装傻充愣!
“有啊!”
“呿!”塔梅尔不耐烦的啧舌,然后接着说道:“真是斤斤计较的男人,这样傻希可可找不着女朋友啊!真是担心你的未来!”
可恶!这个女人完全只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发言,一见情况不对,就说我斤斤计较。
卑 鄙 无 耻!!!
“不用你管哦,塔梅尔!”我怨恨地说道。
“还有这个鱼有十二条。傻希可,你究竟是花了多少时间来捕获鱼啊?这个数量没有半天以上的时间可钓不来啊!”
“切,没想要区区塔梅尔竟然这么敏锐!”
“傻希可!你说什么呢?”塔梅尔举起法杖!
“好啦!我交待啦!是陷阱,我在森林里设了陷阱来捕获猎物啦!这些猎物除了鱼,都是从陷阱里取得的!”
“哦,原来是这样。我累死累活的用魔法击杀猎物,傻希可却利用陷阱等待猎物上钩,然后悠闲的钓鱼,何等 卑 鄙 啊!难怪状态也未显疲劳,原来压根就不用出力啊!”
塔梅尔不停地用手指怼我的胸膛。
何等的小心眼啊!塔梅尔。非要我累死累话,用弓箭击倒猎物吗?这样的话,我恐怕连一只猎物也得不到。
因为我的箭术很菜!
而且啊!这个比赛从一开始就不公平。我不会魔法,而塔梅尔会三种属性的魔法。她的起跑线就比我靠前,不使用一些手段,而遵守她所谓的公平,那我只有输的份。
正所谓法无禁止即可为,更何况我还特意问了塔梅尔的意见,我有无懈可击的正当性!大概吧!
“好好好,我错了好吗?”
“这还差不多!”
这个女人,竟然能够这么厚脸皮。我的天啊!
“那么,塔梅尔为什么想要打猎呢?”
“为什么要这么问?”
“当然是因为我很好奇啦!”
“说你傻你还真傻!当然是为了钱啦!”
“钱?”我不禁发出疑问。
“对!就是钱!”
“塔梅尔你也太贪财了吧!就想着赚钱!”我吐槽道。
“喂喂!我喜欢钱有什么错,我又不偷又不抢,这些钱都是我辛辛苦苦用劳动挣来的。而且钱又不是坏东西,前往帝都游学所消耗掉的钱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
“怎么看来,你倒像商人而不是贵族大小姐了!”
塔梅尔的眉头皱了起来,眉毛弯成倒八型,略带不满地说道:“不许叫我大小姐!傻希可。”
“......”
“而且,罗德的家训就是:“钱是万能的!”身为高傲的罗德家族的精英子弟,我塔梅尔·威尔·罗德,当然也继承了积攒财富的习惯。哈哈哈!”
“那么,这些猎物怎么处理?”
塔梅尔把手搭在下巴上,沉思了一会儿,说道:“卖掉!”
这让我有些吃惊,应该说,是对这个决定的“睿 智”感到无语。
“全部?”
“全部!”
好吧,我知道了。
“喂喂喂,这样会亏死的!塔梅尔。”
“嗯?什么意思?”
“欸~”我叹了一口气,接着问道:“塔梅尔一般都把猎物卖给一个收购商人吗?”
“嗯?你怎么知道的,难道你调查了我的事情?”塔梅尔露出一个不可置信的表情,睁大眼睛,并退后了几步,说道:“没想到,你喜欢我到了这种地步,想要把我的一切过去都调查清楚!”然后塔梅尔鞠躬,说道:“对不起,我不能答应你。你是个好人,可惜没有钱!”
“喂喂喂!不要随便发好人卡啊!我好像也没说喜欢塔梅尔吧!不要想象力这么丰富好吗?再说了,我都说过对塔梅尔没......啊!”
塔梅尔用法杖敲了我的头一下,骂到:“我这么美,竟然对我没兴趣,你是瞎了吗?傻希可!”
“可恶,为什么老是打我的头?还有,为什么我想说的话你会知道的这么清楚啊?”
“傻子该打!因为太傻了!”
我只好叹了一口气。算了,好男不与女斗。
“你一般把几匹猎物卖给收购商人的?”
“猎了多少,就卖多少!一般都有十来头吧!”
“也是全部卖是吗?”
塔梅尔眨巴了一会眼睛,说:“怎么了?”
“你卖的价格肯定比市价低,我可以如此推测!”
“哈哈......怎么会?”
“物以稀为贵,你的货一多,价格自然便宜!”
“喂喂!我认识那个商人很久了,应该不会吧!而且,我还是不明白,为什么我猎的多,反而还赚的少?为什么?”
“不管你们认识多久了。就如你的理念一样,收购商人也是重利的。你带来的猎物有十来头。商人一看,就知道塔梅尔急于出手,所以会压低价格。那我问塔梅尔一个问题?你带着几十斤的猎物去卖的时候是不是急于出手?”
塔梅尔呆呆地看着我,呐呐说道:“经你这么一说,好像真的是这样的耶!毕竟很重,带回去也不方便。”
“而且,附近的猎人们一定也恨透塔梅尔了。”
“欸,为什么啊?为什么我这样的美少女会被恨啊?我应该是被爱着的人才对!哼......”
“还不是因为你破坏了规则!”
“规则?”
“对!因为猎人的平均水准基本上是一天两三只卖给收购商人,而塔梅尔是一天十来只的卖。你把附近的市场收购价给压低了!他们赚到的钱少了,能不恨你吗?”
“可是,我也不是每天都打猎啊?”
“嗯......为什么?”
“这是我的规则,如果我每天都打猎的话,很快这里的所有生物都得灭绝的......”突然塔梅尔上挑着眼瞳看着我,问道:“傻希可你是怎么知道这么多的?”
我是怎么知道怎么多的?那当然是从《冒险者名人传》中学来的啦!冒险者为了赚够旅行的费用,是必须得知道与商人谈判的规则的,卖掉一些手上的道具的。
而我,未来的最伟大的冒险者,当然要学会这些东西。因为,是冒险者就不会因为没钱而饿死啊!
“秘密!”
“切,区区傻希可的说,真是臭 屁!”
“不过,塔梅尔的理念非常好。野生动物是天然的馈赠,但它们也不是取之不尽的。看来塔梅尔还挺有长远眼光的。”
“嘻嘻嘻......多夸一下我也没问题喔?”
“呵呵,算了吧!你的打我脑袋的仇我还怀恨在心呢?”
“小心眼的傻希可!”
我小不小心眼也不用你塔梅尔管啦!
“不过,我有办法提高收益!”
“赚钱的方法吗?洗耳恭听!”
“由我来卖如何?”
毕竟,我与那个收购商人不熟。
塔梅尔睥睨着我,不屑的说道:“你吗?区区傻希可?”
“喂喂喂,不要看不起人的表情看我。如果是你的话,你能在熟识的收购商人面前讲价吗?”
“大概不能,因为太熟悉了!”塔梅尔深思熟虑了一会后,回答到。
“那只能靠我了。在这方面也许我比你强!”
我走到猎物旁边,指了指猎物,说道:“首先我们先把老虎、熊、鹿、野猪的皮给扒下来,这个可以卖给布料商人。像老虎啊、熊啊、鹿、野猪的牙齿,我们可以翘下来和鸟的羽毛一起卖给首饰商人。而肉可以卖一部分生肉给肉贩子,留下一部分制作腊肉和风干肉,可以自己保存也可以拿来卖。这样分开着卖,一定比卖粗产品要挣钱一些。塔梅尔觉得这样如何?”
“不如何!因为这样的话,劳动的强度就变大了。我可没有这个精力去搞这些东西啊?傻希可!”
我对塔梅尔的意见点了点头,说:“嗯,你的话也许没有那个精力,但是,我可是一天都在放松,我有精力,我可以来处理。一个晚上,我保证把它们的价值提高。不过,我有个条件,就是收益是我七你四!”
塔梅尔满脸的不高兴。
“才不要,我能赚到的钱,不就减少了吗?毕竟傻希可的猎物价值没有我的高!”
“放心,我的劳动带来的附加值会远远的高过塔梅尔直接卖要赚的多!而且,我也得赚钱去帝都游学不是吗?”
“......去帝都吗?”塔梅尔迟钝了一会儿,然后作出回应:“好吧!毕竟像人家这样的美丽成熟的淑女是不会做这种一个晚上面对尸体的活。所以今天晚上你就多多努力吧!”
“嗯......”
答应后,塔梅尔就去睡了。
好吧,今天,我可不能睡哦!
┉┉┉┉┉┉┉┉┉┉┉┉┉┉┉
◇塔梅尔的视角◆
前几天捡了一个男孩。
他受了很重的伤,就到在森林里。
那一天,我正在打猎。恰好在路上遇到了他。
他的身边有一个包裹。
我看了看这位少年的状态,攻击他活不久了。很快这个包裹也是无主之物了。
所以,我打开看了。
里面有一个沉甸甸的钱袋。打开一看。
“哇!好多的钱啊!都是白银啊!”我情不自禁的发出的惊叹!
在包裹里面,还有一本书。
“《冒险者名人传》。”我念了一下它的名字。
估计是本小说。
翻了一下,真是一本无聊的书呢!
里面的故事太杂,一会儿讲这个冒险者,一会儿又跳到那个冒险者。完全没有代入感。
在这位少年的身上还背着许多的武器,有:猎人柴刀、盗贼小刀、弓箭和长矛。
反正,这个少年都要死了,不如我拿了去,还能买个好价钱。
我粗略的看了一下少年的伤口。左肩一处贯穿伤口,手掌一处贯穿伤口。
流血过多了。
“......”
喔?这个少年还活着!
哈哈哈哈,真是有够命硬的啊!不过,我可是不会救你的哦!毕竟一个快死的人,可是很难就活的。
“......为什么?”
他好像在说着什么?
“活下来......”
额嗯。
“也成了一种奢侈!”
活下来也成了一种奢侈!
不错的话呢!应该说,活着就是受苦的,人自从出生那一刻起,就在不断的接近死亡!
“救救我!”
他的手抓住了我的裙摆。
我粉红色的裙子染上了赤红的血色,真是有够糟的。
真是的,我可真想一去不管。
可是,我放不下想要活着的人。
我看了一下那沉甸甸的银币。
好吧,我今天就像贤者爱丽丝一样。收人钱财,为人办事!
“风之神温蒂法、吾向汝请求、以吾之名、显现力量、乘风起!”
这个魔法能稍微能把这个少年托起,虽然能把他托起,但也不能让他浮起来,我的魔法还没有那么熟练!顶多是能减轻托举他时所花费的力气。
对于一个淑女来说,背着一个血 淋淋的少年,真是糟糕的场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