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半天的勘察,这个战场东北向,约摸着两里地,就能发现一条小河。
周围似乎还有近些天生过火的痕迹。
而且......周围也有厮杀过所遗留下来的血迹。
并且,那件货物所留下来的痕迹就到此为止。
这就不得不让人更加对这件货物的价值及其真容感到好奇。
不过,我就算了吧。
毕竟老夫也不是什么主角。这种机遇就留给需要的人吧。
嗯,我真是个天使。
所以,还是先洗个澡吧。
毕竟这不是最上游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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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像某种爬行动物一样,上了岸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抖了抖身体。去除了衣服上的血腥味和身体上的污渍之后,意外的发现原来自己皮肤挺白的。
就是头发长了些。
不过,谁在意呢?
我将湿哒哒的外衣套上,又披上了那一身有些生锈的铠甲,将那个袭击我的但现在身首分离的人的剑连同鞘挂在了腰带左侧,又将这副身体自带的绑在左臂的小弓弩上劲。
嗯,肯定很帅。
然而最后我还是将铠甲扔了,毕竟太重了。
......
一日后,我本着“顺着河流就一定有文明聚集地”的信念,终于,找到了一个村庄。
时间已是下午,夕阳透过斑驳不堪的云,不算均匀地铺撒在这个村庄的表面。
远处几只乌鸦在嚎叫,发出意义不明的“啊——”声。更远处似乎还有其它叫声。
老人坐在村口,身边的几个孩童还在听着从长辈口中传出的,一个个牛鬼蛇神、稀奇古怪或是霸气回肠的英雄故事——
“......于是小洋柿子离开了他的那个由土豆和茄子组成的后宫,跟鸡腿在一起了。他们长大了,变老了,结果鸡腿死了。然后洋柿子很伤心,他把鸡腿放在由盐,红酒,生姜泡出来的汁水里,请问,我们如何称呼洋柿子??”
“老洋柿子!”孩子们异口同声。
“对头!真聪明......注意,接下来就是故事的精彩部分了哦——”老人缓了缓,原本浑浊的眼睛一下子炯炯有神起来,“将腌制鸡腿裹一层淀粉,再打一个生鸡蛋,搅拌至混黄一体,再浇到鸡腿上——注意,要在鸡蛋搅拌时放适量盐,最后过上一边面包糠,放至热锅温油内炸至两面金黄......”
“咕嘟——”这是一群咽口水的声音。
“是什么味道?”一个小孩似乎迫不及待了些。
“哎呀,别提了,外酥里嫩还解馋——当然,一定要用她的另一半——”
“老洋柿子!”
“对,老洋柿子的血液来完成最后一步点缀!当两者合一的时候,那便是清爽与油腻的碰撞,是麻辣和甜美的融合,是肉与蔬的妥协,两者所碰撞而散发出来的味道,啧啧......”
“咕嘟——”
“香到爆了!”
我......
算了,看来我是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了。
我向着村内走去,周围的人应该不会去猜测我曾是一个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人吧?
很好的混入了群众之中,身上的布衣明显不会让人怀疑,只不过腰胯.间的刀给人一种浪人的感觉。
“阿哥,咱是从南方逃荒来的。”我面带憨笑,巧妙的回应了一个憨厚的庄稼人的提问。
很快,我便和这群性情单纯质朴,生活在劳动底层的人们以兄弟姐妹相称。
......
很快,我便在这个村庄住了下来。
村里的人很热情,也很善良。这让我原本在现实世界受到伤害而千疮百孔的心也逐渐变得充实。
至少,这里有人会去关心我,而不是原本的那个家庭,即使我再优秀,也比不上她......
我已经不想回去了......倒不如说,回去什么的,就算了吧。毕竟,也回不去了嘛。
就这样,我在这里住了一个月有余,每天便是帮助村里人干一些力所能及的农活,去打猎,晚上便跟孩子们一起,听老人将一些爱情美食的故事。虽然自己也有说过一些童话或者是武侠小说,但是似乎没有油炸鸡腿来的实在些。
等到晚上,我躺在村长家里的客床上,麦秸秆铺成的床有些扎人,但所散发出来的清香不断拨撩着我的神经。
我便会想一个问题——
我的存在到底是怎样?
这副身体绝对不是我的。
我很了解自己的身体,包括过度熬夜加班而有些浓厚的黑眼圈,因为长期吃外卖而导致营养不良的蜡黄的脸,以及长时间久坐导致腰部受损......
我曾无数次励志,想要超越她......可是,我失败了。
我记得24岁那年过年,当时的身体还没有垮,无论是积蓄或是工资也都能被看得上眼,再加上自己在校园时代还能被评上系草的脸,也谈过一个女朋友。
女朋友是初恋,从大三开始谈,一直也没分手,她叫苏。
那年,我省吃俭用,年底剩余了二十来万,喜滋滋的带着女朋友,去见自己的父母。
原本以为,是的,我真的是只是想要一点点关心,就一点点......
到家里,父母的第一句话不是对我的关心,也不是对自己儿子的女朋友来一次灵魂发问,而是,不理不睬。
是的,没人理我。
我就像一个小丑,看着比我后来的七大姑八大姨以及他们所谓的“优秀后辈”,父母则是笑脸相迎。
那可能是我混的最惨的一次过年了吧?
想跟人说话,没人搭理。
想要向长辈介绍自己的女朋友,无人搭理。
等到十一点多,所有人离开,硕大的别墅显得空旷,我准备将自己的积蓄交给母亲,以证明自己不是个废物,我永远忘不了,他们的态度——
“二十万?晨七随便给我发个红包都是五十万打底,你?这是在搞笑吧?”
晨七就是她。
当晚,我们便离开了。
很好笑的是,那二十万他们也没给我。
所以,这也间接导致了苏的死亡。
没有了二十万,我们又得重头再来。
于是,工作,赚钱。
我们这样想着,或许以后就会变的美好。
怀着最本质的想法,我们努力着。
然后,车祸。
我不知道这个司机跟在苏的公司里追她的公子哥有没有关系,但我知道,原本死的人,应该是我。
别问,生活有时候就是这么狗血。
就像我下班回家过马路时看到一辆奥迪Q8向我飞驰而来的,也没有想到原本不该出现在我身后的苏推了我一把。
是的,狗血到爆。
但是啊,我居然窝囊到都不敢去抗争。
就那样苟活了下来。
这件事按事故处理,司机全责。
他坐了牢。而苏,去了太平间。
在苏死的当晚,我学会了吸烟。
当我去真正试图去了解苏时,才发现,她是个孤儿。
当我翻看她的日记本时,才发现,我在大一时与她在打工地点相遇不是偶然。
我们都是普通人,只是为了生活在不断奔波,而不是像所谓的见面——
我刚在这里喝了一杯咖啡。
哦,我也准备在这里喝一杯。
然后,互道再见。
......
不知怎的,突然眼角有些湿润。
但至少,我不会再将人生继续狗血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