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外头有多少关于自己的传闻,明格斯都觉得自己这一辈子就目前来说过的真是莫名其妙。
这原本是十分简单的生活,从小就在骑士预备学院中住宿,成绩虽然优秀但也不能说一骑绝尘,原本也只是成为芸芸众生中的一员,没有想到摊上了父亲的事情,原本一份风顺过的有姿有色的小日子顷刻间便坠入了深渊。
这里的词汇使用要非常的小心,坠入第一那是一去不复返的凄惨,可是坠入了深渊的人,却还会望着夜半头顶上那从缝隙中倾泻下来的月光祈祷,也是保有着一些希望的。
明格斯的脾气并不像他的父亲,而更像是他的母亲,一样的倔。倔也就算了,还不是在心底里倔强,与沦廻不同,偏是喜欢倔在整个人的脸面上。心想自己父亲那般光明磊落,一生正气的骑士汉子,又怎么可能做出背叛皇家骑士团的事情出来?这边是人生中他第一次的莫名其妙。
此事必有蹊跷……抱着这种怀疑的态度,倔强的母亲开始不断的寻找机会为丈夫平反,毫无疑问明格斯也被迫的从骑士学院退学,转而进入了普通院校中学习,家里又不止他一个孩子,没有了父亲的薪水和骑士学院的学生补贴,那段日子确实过的很难过。
原本自己的内心深处已经做好了要以悲剧主人翁开始自己的一生,没日没夜的在幻想着自己以后孤苦伶仃,衣衫褴褛,风餐露宿,朝不保夕的生活。还时不时在想着自己过了二三十年之后,在天桥下头被城管给一棒子揍醒的情形,明格斯便是不由自主的傻笑出来。
就在这个时候,他人生中第二次莫名其妙便是如天使降临般的悄然而至。
诺兰赫道尽管没有能够帮助他的父亲平反,但是新的皇家骑士团团长却把明格斯的家庭从崩溃的边缘带回到了正规上。他让有关部门重新发放对骑士团家属的家用补贴,并且还资助让明格斯在预备学院复读并且毕业,可以说,诺兰赫道简直就是明家的再生父母。
这也就不难明白为何明格斯会对诺兰家如此尊崇,他是明家的孩子,尽管不是什么豪门贵族,但家里世代出忠良,是传统的骑士家族,做人要懂得报恩,而诺兰赫道的恩情,明格斯这都得考虑做牛做马来回报了。
说起来,明格斯不仅仅继承了母亲的倔,还继承了父亲的沉默。
倔强是什么,那只是顽固这次会被美化过的形容,但倔强不代表着坚强,人前的坚韧也许转身便是在某个角落中暗自流泪。母亲便是如此,在那短暂的黑暗岁月中,倔强的母亲也有多少夜晚打湿了枕头,第二天顶着红桃子似的双眼继续上班。
可父亲的沉默,则是坚强的沉默。若说那是好脾气,明格斯是打死都不承认,可父亲便是典型的十分安静的人,惜字如金,就算是被人当面指着鼻子骂,或者背地里各种被人说尽坏话,也不去辩驳什么。
太过迂腐,也许就是父亲的死法之一,崇尚着清者自清,到头来都是些美好的愿景。世界从来不会主动还给任何人清白。
明格斯不迂腐,不然他也不会结果沦廻手中的龙骨大剑。也许他骨子里头有着父亲迂腐的基因,但是却被父亲的冤死给敲散,这辈子估计再也不敢有迂腐了。可明格斯还是很安静,他安静但是却不呆,发呆是傻子才做的事情,明格斯喜欢像发呆一般安静的思考着,然后在骑士团里,偶尔还喜欢发呆的在远处看着诺兰韵律。
这年头用女神来形容一个女人,这词汇太浮夸,太商业化,太矫情,太作假,太虚伪。
可诺兰韵律便是明格斯心中的女神,或者直接点说那边是梦中情人一般,是属于做梦能梦到点和律子小姐发生些什么事情都可以开心个大半天的梦幻对象。
然而喜欢诺兰韵律有的人,骑士团里面没有上千都有几百,捉摸着估计这骑士团五千人马,除了八百女骑,剩下的这四千人除了有对象有结婚了的有喜欢男人的男人之外,哪个正常人不会对诺兰韵律有些小想法?
只不过明格斯从来都不会去参与到同事们的幻想堆里,他觉得无意义的意淫是很悲伤的意见事情。实际上他一直有观察着诺兰韵律,那双如同望着空气般的眼眸中,从来就没有男女之情的空隙,至少不再这个骑士团里。
你想啊,有着这种眼神的女人,心里头又怎么会容得下你们这些男人?
明格斯有了自知自明,于是内心就觉得这爱就是这般,得不到的才正常嘛,只要远远看着就好了,看看又不犯罪,也不花钱。
一看便是几个年头,还真的就平日里没有任何多余的交集,传说中所谓用眼神来守护,大概便是如此,这大概也是明格斯人生中又一个莫名其妙吧。
但要说到这人生,真的就是大起大落。
口说无凭,明格斯直到现在偶尔都会莫名其妙的抚摸一番背后的龙骨大剑,以及不断的回忆思索着那一天的遭遇。
那天,讲道理的话,自己应该便是得死了。
脱口而出的说道我来断后这几个大字的瞬间,明格斯恍惚中觉得自己还真有几分帅气。可明格斯是什么货色,好歹也是生死场走过几次的男人了,自然不会因为平添几分的帅气就主动请缨。
断后,那是得死,而死了,便是一了百了。
死了,父亲的冤案也平反不了,妹妹也见不了,最后连发呆看着诺兰团长的机会也没有了。
可明格斯不悔,想来人生中就没有他特别需要追求的东西,死了也没有什么可惜的。于是当他看着背光而立的黑衣男人时,他甚至还滑稽的以为那是前来收割自己姓名的死神大人。
“你想要成为英雄么?”
那把嘶哑难听的声音,是魔鬼,亦或者是天使般的从明格斯的耳边响起。
记忆中,山丘顶端,晦涩的阳光从上头冰冷的倾泻而下,在阴暗的光辉中,一个披着黑色斗篷的男人,蓦然的站在了上头。
那黑衣男人右手,抓着一把灰白色的龙骨大剑。
去他球的莫名其妙的人生,天不灭我,我自然是要当英雄了。
于是一夜之间,明格斯成为了整个柳荆帝国最赤手可热的青年高手,代表性的人物,甚至一时之间还盖过了诺兰韵律的风头。一人断后,率领小队血战到崩,面对排山倒海奔袭而来的敌军面不改色,立马横刀,仰天长啸……
各种传闻和文学艺术加工的手段将明格斯在冰封森林一战吹嘘的神乎其神,甚至一度还有制片厂商找上门来说要拍成电影,写成小说,热卖一场。
自然明格斯副团长是义正言辞,大义凌然,一身正气的将这种请求给拒之门外。在那一瞬间,明格斯感觉自己压抑在内心里蠢蠢欲动的来自父亲的迂腐基因又在作怪,可谁叫明格斯自己都不知道怎么编织以一当千的传奇故事,又哪里来的题材让人加工?
甚至明格斯偶尔还会觉得那一天简直就是南柯一梦。板着手指算了算天下之大,恐怕整个北大路最顶尖的高手,鄞无恙也好,蕾朵暗花也罢,都和那个男人该还有一些差距,莫非真的便是神明不成?
想到这里,明格斯一阵哆嗦,不由自主的又是跑去了教廷和神父聊了一番人生与理想,战争与和平。
可惜莫名其妙的人生这才是个嚣张的开始。倘若只是一般的龙骨大剑也就算了,只是这被那黑衣人用过的龙骨大剑,在一开始用的头一两个月,居然还残留着一种诡异的斗气。但仔细一想,说是斗气又未免太过,应该是一股特别的气息才是,当这股气息尚在,配合着自己的功法,居然能很轻易的在使用龙骨大剑的同时,突破大师级巅峰的瓶颈,来到荣誉级入门的门槛。
尽管那诡异的气息残留时间不过一个多月,但这也足够让明格斯做出了人生武学上最重要的突破,迈入了真正顶尖高手的行列。要说真心话,明格斯虽然也算人中龙凤,但真没有奢望过晋级荣誉级别,可莫名其妙的,居然便是被人强行“指引”了进来,简直就是哭笑不得。
而与此同时,恩公诺兰赫道的接见,又是让明格斯陷入了人生中最莫名其妙的任务之中,居然是得泡走诺兰家的掌上明珠,三女诺兰依笑!
明格斯想都没有想,便是一口应承了下来。
很多人觉得明格斯你喜欢诺兰韵律,以前默默看着就算了,现在既然功成名就,实力非凡,还不赶快想入非非指不定自己就是那天选之人?可明格斯这人真是倔,也死心眼,决定了远观便心态良好,就只是爱着但不奢求在一起,相比之下还是赶紧给恩公报恩才是。
于是明格斯一追这诺兰依笑,便是两年,风雨无阻,毫不心软,死缠烂打,坚持到底。
本来人生也就是大起大落,成了英雄,坐了高手,还得娶了议会长的小女儿,简直就是人生赢家,大概也就美满了这辈子。
只是明格斯这给父亲平反的路上,却从来没有停下脚步。
而且最近还有了新的一些进展,尽管并不是自己发现的而是有好心人相告,具体可信程度也有待商榷,但据传自己的父亲当年是给某个权势滔天的贵族给背了黑锅。
可这就奇怪了,父亲兢兢业业,这一辈子就在骑士团里呆着,到底还能碰到哪路的权贵?
正当想着,却听见远处一阵掌声,明格斯抬头一看,自己的未婚妻正从楼道上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