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存守则第一则 关于异世界的居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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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异世界的居住单位有哪些?
自小到大的居住单位有:【村落】、【城镇】、【都市】、【大都市】、【国家】。一共五个居住单位,我们也按照顺序由小到大的介绍。(像是【家/房屋】这种单位就没介绍的必要了,想必大家也都懂我的意思)
......
【村落】。
第一个出场的是村落。人是群居性的动物,与个人比起来,在群体中存活的可能性更高,群体这样的环境也更安全,所以这就是村落的来由。
村落的人口一般在20户到50户之间,当然也有百户村或千户村这样的庞然大物的存在,要知道人口和环境是密不可分的。
按照道理来说百户村或者千户村这样级别的村落是不应该以村落这个单位命名的,最差也应该是城镇级别的单位了,若仍然以这个单位命名只有可能是......(我也不知道原因)
该级单位(村落)的特点是人口少,散乱。(之所以不直接用村落是因为不想和下面的句子句式混淆。)
【城镇】。
城镇是第二个出场的单位。从这个单位起之后的所有单位都有一个和村落相反的特点——集中。城镇区别于村落除了集中度不同外,还有一个特点就是集市的产生。
没错,交易是要到集市上才能够进行的,这是不是很有异世界风格,因为集市(不能移动的定点商业区)的存在区别开来了单纯的居住地,没错一旦有了市(场)就不是单单的村落。
正是因为市场只在城镇中存在,这也就要求村落需要前往城镇才能够进行更多可能性的交易,或者说这也促进了一个异世界职业的诞生——游走商人。
同样的因为这个要求的出现(必须要到城镇才能进行交易),异世界才会出现那么多的事端不是,轻小说都这么写。
人口不是重点,是否有市(足够重量,能够吸引四方的村落前来这里进行交易)的出现,作为是否是能够成为城镇的唯一标准。
【都市】。
村落提供了人口的条件,城镇提供了市场的条件,那么都市就诞生了,正如其名,这是一个有很多人很大市场的地方。
能够成为都市除了具备以上两个条件外,还需要具备一个标志条件——围墙。只有被围墙包裹起来的城镇才有资格称为都市。围墙直接将人的群居区与环境彻底隔绝开来。(某字面意思上的隔绝)
那么就要说明一下为什么要建造围墙了。
围墙的作用是保护,异世界难道不就应该是剑与魔法的世界吗?不是吗?不会吧!不会真的有人不知道异世界值得是剑与魔法的世界吧!当然也有阻挡敌军的作用,能够起到保护作用的城镇才能够叫做都市,对吧!
都市的围墙至少要有两层,一层是内城,这是都市发源的根本,哪有什么一开始就是都市的,不都是从村落再到城镇这样爬上来的,你总不可能直接拉一大群人来吧!(那种地方叫做监狱)
先有内城隔绝开来外来的环境,为了寻求强大力量一方的庇护,无疑将自己的房子建在初级都市旁,没有比这更加合适的了,唇亡齿寒的道路即使是异世界的人也是懂的。
内城的人自然也希望有这样一层缓冲在,于是人越来越多,越来越发达,于是又形成了外城,于是在外城的外面在砌起了一座围墙。也就是说都市是同心圆的构成。
【大都市】。
大都市自然是自都市发展起来的,与都市并没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唯一的不同就是大都市比都市大,那么什么样的一个程度可以叫做大都市呢?
有三层围城以上的,也就是说至少要是这样的结构。(中心城、城墙、内城、城墙、外城、城墙。)因为同心圆是越往外画范围越大的东西(当然是不等距的同心圆,还要要求外圆的半径至少要是两倍内圆的半径以上,不包含于。),如此一来可想而知。
一般的大都市,内城就叫做中心城,都市的名字一般以领主(城主)的名字命名,当然特殊情况特殊对待,上代传承下来的不更名,一个大都市换名字多麻烦啊。
中心城可以称**(大都市)中心城,特殊的大都市诸如:王都,这还用想吗?当然是称作为王城了。
【国家】。
这种级别的单位还需要我啰嗦吗?这不就是班门弄斧了吗?!
(该守则仅适用于我创作的异世界轻小说或者即将创作的异世界轻小说,仅代表个人观点,不具有普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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