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纸巾用完了

作者:中常侍 更新时间:2020/5/3 14:10:53 字数:2842

这里尽是战斗,或者说是厮杀,人和人,人和兽。是赌上生死带有娱乐性质的厮杀,我所说的娱乐性质不是摔跤比赛点到为止、不动真格,象征性的打斗,而是作为玩具娱乐观众。

场面有多血腥,他们就有多开心。处理战俘最大的集中营——竞技场。我个人觉得称之为绞肉机更合适,卫生差得一塌糊涂,血腥味即使捂住鼻子也能从缝隙里钻进鼻孔,地上尽是鲜血,最让我感到不适的,他们没有清理好尸体,只是扫在角落里就开始下一场了,就像急着放学回家的扫地值日小学生。

好臭,好不卫生。

“嗯……让我看看啊,这位是刚送过来的战俘,诺斯里克国王在死前召唤出来,能打…打倒魔王陛下从而拯救人类的希望?”

正在介绍我的是一只声音沙哑的秃顶秃鹰,样子滑稽得很,但说出的话顿时间让整个斗兽场都沸腾起来,火焰烧得更旺了,仿佛点着了他们每一个人。

秃鹰流着汗瞟了瞟坐着正中央的人,见她没有什么反应才继续说下去,大概是他们的魔王陛下的,但离得太远了即使我戴着眼镜也看不清她的模样,连是男是女都看不清。

“据残留的古代典籍记载,勇者只有在魔族入侵的时候才能成功召唤,是创世神赋予人类的礼物,是来自异世界拥有强大力量、人类唯一可以打败魔族的唯一希望,备注还写着,魔王在勇者面前就像渣渣一样渺小,是泥土做成的鸡,瓦片制成的狗,文件上…文件上是这么写的。”秃鹰连忙为自己辩解起来。

这是哪个混蛋写的,羞死人了,一个弱鸡吹得这么大,我给各位勇者前辈丢脸了,开头就被魔族俘虏的丢人勇者,魔法不会放,剑不会使,田也不会种。

“看来我们拯救世界的勇者大人运气不好沦为阶下囚了呢,连魔王的面都没见到就被打败了。”

我的脸变得更红了,像上台做错题的学生。

“那就让我们期待亡国勇者的第一场战斗吧,他的对手是——同样来自灭亡的诺斯里克国的暴民洛卡,除了耕田外,还会打打猎,不然怎么在前几场战斗中活下来呢,哦,他刚刚杀死的是谁来着,肥头大脑的商贾还是年轻俊秀的贵族少爷,这些都不重要了,让我们听听金币的响声吧,嗯,嗯,下注勇者的还是很多嘛,但洛卡的也不少,好了,该到下一个环节。”

随着秃鹰孜孜不倦的话语,对面闸门里走出一个穿着粗布衣服的大叔,衣服沾满了鲜血,脸上血迹未干,左臂还有几道伤痕,走路踉踉跄跄,拖着一把带血的大棒,拖行的痕迹留下一条血带。

“决斗是公平的,竞技场会决定旗鼓相当的人上场厮杀,别这么看我,这是‘审判之眼’决定的人选,我以全身的羽毛发誓绝对没有作梗,现在‘审判之眼’也决定好了勇者该使用的武器。”

周围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操纵着,地面的阴影里探出一条手,手上倒抓着一把匕首,刀刃深深陷进这只黑手的血肉里,滴答滴答留着鲜血,似乎是给我用的?

“嗯…小孩子拿的匕首呢,材质下等下,无附魔效果,拿来削苹果都嫌不锋利,贫民家里人手一把的。”

我轻手轻脚的拿起匕首,血液顺着刀刃流下,沾上我的手,不禁嫌恶的松开手,拿出口袋里的纸巾擦了擦,一连用了好几张才勉强擦干净了。

“你是贵族人家的大少爷吗?”一直沉默不做声的农民伯伯问道。

“啊不,我只是…爱干净、讲卫生,多少有一点洁癖,只是没那么严重。”

“你是在侮辱我吗,你们这些贵族,一直都看不起我们,把我们当下等人,随意使唤我们。”洛卡越说越愤怒,积蓄的怒气似乎要冲破脑壳,步步逼近。

“等等,等等……”我不知道怎么做才好,连忙弯腰去捡刚才掉下的匕首。

“啊呀呀,勇者居然低头了,这个距离也不太秒呢,跑过来一棍子就能开花了,人类最大的弱点就在头部呢。”

一棍子,就如那只秃鹰所说的,他真的一棍子打上来了,好死不死的对着我的太阳穴,棍子很粗、很重,打下去毫无疑问我会死掉。

我躲过了吗?没有,我没反应过来。痛感通过神经传递到大脑上,疼的我要死,眼前漆黑黑一片,头上的血流进眼睛里刺得生疼,两秒,还是三秒,头上的击打如狂风暴雨般猛烈。

“让你们看不起我!”

他又补了一棍子砸在我头上,我都要死了还打。

“让你们看不起我!”

别打了好疼啊,眼镜都被打碎了,一副眼镜很贵,而且对近视眼来说眼镜是很重要的东西,脱下眼镜三十米外六亲不认、五十米外雌雄不辨、一百米外人畜不分,我还想看清楚异世界是怎么样子的。

慢慢得,我闭上了眼睛,心脏好像停止了跳动,像是死了。

但好像,这种感觉并不…陌生。无论死,还是脑袋被砸的痛感,说起来我到底是怎么来到这里的,是被雷劈了吗?

好像不是,好像也是被砸死的,就在不久前。

……

“拜托了,你就教教我吧,我就只担心这科,不会耽误你太久的,你教我也相当于是为自己复习嘛。”

我有一个至交好友,他是我的发小,我们从小一起长大,一起玩耍,一起写作业,一起看漫画,只是大多数是他陪着我,而不是我陪着他。因为一些原因我从小就不得不在班里名列前茅,无论哪一门科目,老师念到的名字最多的还是我。

却因此也牺牲了许多时间,没有人是天生就会那些东西的,都是后天学习所成就的,我只是比其他同学多上了几个补习班罢了,没什么了不起。但没有几个人会和我上同一段时间的补习班,因此经常和他们错开,他们在玩,我在学习;我可以出去玩了,他们在学习。

但只有他是不同的,小一——他一直在玩。很多时候能约到的就只有他了,正因为有他的存在,我才不会感到孤独,才不会被压垮,我由衷感到有这么一个挚友是我一生的幸福,是我这个书呆子的幸福。

“拜托你了,暑假作业就借我抄抄嘛。”

“不行,老师说过借你抄是害了你。”

我一直都是教的,因为老师说了,我也确实不想害他,即使没有写完,我也会教到底。

但我也是一个很固执很自私的人,我会教,也是在我做完之后,我首先会完成的是自己的任务,母亲也确实这么嘱咐过我,先做好自己的,有多余时间再去帮小一。

小学、初中、高中,这些都好,都是在同一所学校,但是大学,在我高考填志愿的时候…害怕了。上哪所大学,不是我决定的,不是我填写的,是父母经过严肃的讨论之后决定的。

我害怕和小一分开,不想让我们之间的缘分断开。于是我在人生最重要的转折点里,选择了他,偷偷修改了志愿书,多谢十八这个美妙的数字,让我不用再看到母亲的签名。即使之后被骂的很惨,毁掉自己前途什么的,比起前途,我更害怕自己的心灵支柱。

那么小一,他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呢,我记得最后和他说的一句话是……

“不行,你找别人吧。”

我一直都是这么说的,模拟考前、中考前、高考前,首先完成的是自己的任务。

但是那个时候,小一真的是玩过头了,大学的放养让天**玩的他玩得更疯狂了,去喝酒、唱K的时间远远比初高中多,甚至翘掉课程去旅游,之后面临全部挂科的危险,伯父伯母也给了他很多压力,甚至冻住了他的信用卡。

那时候,我没想到他会这么做,我以为我是他的心灵支柱,他也是我的心灵支柱,都是这么相互搀扶着走过来的,直到渡过整个求学生涯。

在宿舍里,抄起椅子一下又一下,就像面前这个举着棒子的大叔一样,重重得砸在头上。

“让你看不起我!”

这身汉服,是上大学后他送给我的第一件礼物,说是为他做出牺牲的报答,纸巾也是也是他给的,当时天气冷,他硬要我穿这身衣服出来拍照,结果流鼻涕了。他蹲下身子,手里拿着两万多块钱的摄影机,定格在画面里的就是现在的我,最为幸福的一刻并且因此能被摄影机所暂停而感到高兴。

但现在纸巾,用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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