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飓风刃

作者:中常侍 更新时间:2020/5/13 9:15:03 字数:3213

那是小学的一个夏日暑假,天气热得我们大汗淋漓,豆大的汗低落在桌子上,我写完了作业跑去小一家里玩,但因为他们家的空调坏了只能拿大功率的电风扇去暑。

小一总会在许多东西上找乐子玩,他把电风扇开到五档,然后拿暑假作业放进去,纸张接触高速旋转的扇叶撕裂产生的沙沙声像是挠人的逗猫棒,刺激他发出阵阵笑声,我不明所以,只是看着他咯咯地笑了我也不禁跟着笑,有人陪伴的童年时光总是欢乐的,即使长大后看来有些幼稚,但我依旧怀念着这些快乐的时光。

“这把匕首,或者是小刀才对,从侧面看也是有一点弧度的,刀柄上有一个小洞,用小拇指勾住后使劲转动,再结合风属性魔法,例如刻印魔法阵增加旋转速度之类的。”斯尼克比划着匕首展示给我看,一把匕首就在他的手上变成高速转动的扇叶,配上锋利的锯齿,小型锯轮就这么诞生了。

不得不感叹异世界神奇的魔法妙用,一把造型奇特的匕首也能当做大杀器用,被五档电风扇割到可是很痛的,锯轮就更不用说了。

“上次用的时候还是打一只三只眼睛的魔狼,只是轻轻碰到它就开膛破肚了,肚子被绞得模糊一片,听到它痛苦的惨叫声我浑身都在兴奋得发抖,其实我不太愿意拿人类来试刀,人类的内脏组织实在太多了,绞下去乱七八糟的,非常难看,虽然惨叫声比魔兽悦耳,但肠子内脏混淆在一起实在太恶心了。”斯尼克炫耀似得轻笑道,“而且人类太过脆弱,肚子被刨开,心脏被打穿,能致死的位置远远比其他种族多,像布偶娃娃随随便便就扯烂了。”

“不亏是七王子,手指的灵活程度和风属性魔法的运用能力都远远超过一般人,我家那个崽叫他吹吹风都难如登天。”

“这种叫飓风刃,不但看魔力程度,会这种技巧的人手指肌肉和灵活程度都很出色,我就认识这样一个刺客,他床上技巧……”

“这一击留手了,若是刀刃再靠近几公分以人类的身体绝对不可能活下来,但现在只是打成重伤。”说话的这人披着血红色长袍,身穿猩红色盔甲,双眼泛红,他是现任血龙公爵大公狄利克雷也是当初掳走瑞斯的家伙,他看见有些熟悉的面孔花了些许力气想起这个人是什么来头后,不禁皱起眉头疑惑道“他不是那个剑都不会拿的勇者吗,怎么成了第一皇子了。”

斯尼克对着秃鹰说道“快宣布决斗结果吧,记得喊大声点。”

秃鹰捂着嘴巴摇了摇头,一副不知道该说不该说的样子。

“不会烤了你的,快张嘴啦。”斯尼克现在心情很好,完全没有之前的暴躁。

“还没有分出胜负,决斗继续!”秃鹰高喊道。

“你说啥子?他都再起不能了,还没分出?你信不信……”斯尼克勃然大怒,正要发威,一道咳嗽声打断了他。

“咳咳,抱歉,你等我一会,我们还能继续。”我捂着嘴巴撑起手支撑自己起来,拿回掉在地上手弩。

“喂喂喂,虽然意志力值得称赞,但你身体支持不了……”斯尼克看到我又拿起手弩,不禁有些惊讶,略微摆出防御的姿态。

紧接着我做出了让斯尼克和全部观众都震惊不已的事,我倒装手弩对准自己的太阳穴扣下扳机。

“砰砰砰”三只带血的弩箭穿透我的大脑而出,爆出阵阵鲜血。

“我去,你癫啦。”斯尼克吓了一大跳,跺脚大骂道。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是莫拉斯做的,我会复活的事竟然没有传出去,秃鹰也是知道这回事才让决斗继续下去。

脑子一阵晕眩,这是我经历过最痛苦的死亡,脑里的神经不断传来危险的恐惧,却要强迫自己面对这种痛苦这种死亡,谁又想死呢,即使会复活,我也讨厌死亡的痛苦,那些敢直面死亡抱着炸弹冲进堡垒的都是真的勇士,但我不是出生在那个时代,我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祖国没有被侵略,谁也不用冒着死冲上去和敌人厮杀,街上也不会有人拿着枪打巷战。

那是多么幸福的年代啊,虽然没有异世界的刀剑魔法,但能平淡地生活下去,若把做勇者过上多姿多彩的生活比作有志向的鲲鹏,这种生活也是有人向往的,但平淡的小鱼生活又何尝没有人追求呢,人各有志,不能因为谁的志向比你小就看低他。

但在我对那个女人说下“我接受”的时候,我就注定不平凡,因为这身天赋不会让我这么容易的死去,逼着我出人头地才能更好的活下去以至于不用再承受这种痛苦。

“喂喂喂,活着吗,你说话啊,死了吧,我没听说脑袋被射了个对穿还能活着的,这不是我杀的啊,秃鹰,快……”斯尼克虽然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这明显是自杀死了吧,转身催促秃鹰宣布结果。

但这一转身,后背完全露给我,我见势冲上去用匕首从后面捅穿他的肚子。

在短暂的几秒钟后,脑上的血窟窿以及身上的伤害全部恢复如初,并不是自愈的效果,并没有重新长会血肉,而是在一股莫名的力量下,仿佛时间倒转般恢复。

“斯尼克,你认为我们之间的胜负要怎么定义胜败,点到为止?再起不能?那都是面对正常的情况下,但我不一样,请你试着杀死我,但无论你尝试多少次,我都会再站起来,你要怎么打败我,怎么让我‘输’,这是你要思考的大问题。”

还是同一个地点,同一个方法,那是我第一次杀人,被愤怒冲昏了头脑,现在想来后悔不已,我是不该杀死他的,他只是个被强逼着拿起武器的可怜人,本身不想伤害着谁。

我被迫面对着残酷,被强迫要坚强,若不这样我就不可能赢,也是母亲和莫拉斯教过我的道理。

“你的母亲这么和我说了,只要不认输,我就不可能输,只要这样一次次杀死自己恢复回原本精神饱满的装态去伤害你就一定会赢。”我不断地用言语刺激着他,伤害他,“原话是‘斯尼克打不过你,胜利的一定是瑞斯·泰瑞姆’。”

这句话毫无疑问激怒了斯尼克,他愤怒地转身回击,“闭嘴,你这个三岁小孩,既然杀不死你,我就满满折磨你,逼你认输。”

这是在我的推算之中,我连忙拔出匕首左手拿起手弩对准转过来的一只大眼珠子扣动扳机,“你的眼睛有护甲吗?还是有蜥蜴的瞬膜保护?”

三发弩箭近距离穿透他的左眼,好死不死打中眼瞳,斯尼克痛苦地大叫一声,强忍着疼痛条件反射挥出一刀割中我的喉咙,紧接着捂着眼睛后退好几步。

喉咙像是被锋利的五档电风扇碰到似得,疼的要命,大量的鲜血喷涌而出溅射在斯尼克身上,意识也越来越模糊,只有死的时候我才能让自己睡上几秒钟,但痛觉神经被刺激着,歇息得并不安稳。

闭上眼几秒后,我再次睁开眼,除了血迹,身上的伤口已荡然无存。

若不是能感觉到痛,这就是能让我捡到宝一样高兴地能跳起来的大礼物。

最大的缺陷就是她没有拔除我的痛觉神经,让一个怕痛的家伙面对死亡。

“你这个家伙…过分了啊,我没听说过人类死后能复活的。”斯尼克脸上浮现出恐惧,不死的对手,任谁面对都会感到可怕。

不仅斯尼克,就连观众席上的一些贵族,也感到莫名的恐惧,他们的斗争意识很强,特别是在欣赏决斗时都会把自己代入进去,俗称代入感。

“那时我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类,就是你印象中的那样,直到那一天晚上被从小一起长大的挚友杀死,被宿舍椅子砸到头的痛苦依旧能回忆起来。”我慢慢地和斯尼克讲起自己的往事,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去,我终于忍不住了,想要向谁倾诉,想把自己的过去一丝不露地展示出来,仿佛这样能把痛苦分一半给他,好减轻自己身上的负担。

“我死了,没有像这样复活,因为异世界的人类也都不会复活,人死是不可能复生的,然后我迷迷糊糊的,意识被带到一个奇怪的地方。”我沉下头,慢慢回忆起当时的事情,斯尼克也没有打扰我,而是默默地倾听着。

可能阿尔瓦也在某个犄角旮旯偷听着吧,也好,听到的人越多,我的负担就越少。

“我遇到了一个女人,自称‘大王’,她告诉我想不想继续活下去。”我狠狠咬住了牙,“我当然想啊,我才十九岁,才刚进大学,还没有好好看过这个世界,还没真正谈过一场恋爱,还没有去哪个地方旅游,还有好多第一次没有经历过,我想真正的活着,享受一次世界带给我的礼物,天天抱着书啃,啃了一本又一本,枯燥得想自杀,我也想像小一一样快快乐乐地活在世界上啊,如果就这么死的话,那也太…无聊了,我想要更加精彩的生活。”

“没有条件,没有要求,像是天上掉的大馅饼,那个仙女答应了我,还给了我这么多强大的能力,但我他妈睁开的第一眼看到的是一个吸血鬼在屠杀人类,还把我掳到这里被你这个没母爱的小屁孩欺负,真是倒霉地要死,勇者就勇者吧,王子就王子吧,我不明白我还能为了谁活下去,这样自杀也慢慢能习惯了,继续吧,我啰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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