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块猪扒饭真不负“金砖”之名,有我半只手臂那么高,并不是用碗装,而是用一个黄色的大块长方形面包盛,顶部覆盖的猪扒也是炸得金黄色的,看起来真如块金砖。
可问题是我的饭呢?
我用刀叉拔了拔顶层的猪扒,发现这猪扒少说有六层,一层整齐地摆放八块,略微一算也约有五十块,底层的饭占了不到百分之十。
可这也就是亲民的价格,一般老百姓都吃得起的。
“啥啊,这么少你吃得饱么,来来来,我点的你也随便吃,爷有钱。”
说着,他便友善地把一颗有恐龙蛋大小散发着香气的鹌鹑蛋递给我。
烈火鹌鹑,性格暴躁好斗,产蛋量丰富且烹饪简单,但不易保存,放置过久就有一股臭鸡蛋味。
能从遥远的南地运输到帝都,也是极为珍贵的食物了。
“人类…不用吃这么多,不要用魔界的常理来看待我,而且你吃的量…在平常的魔界人眼里也是巨多的吧。”
我四处望了望,其他人吃上两三道就饱了,但斯尼克这饭量起码有其他人的四五倍。
“这有什么,饭量大才叫帅,你看隔壁那桌小女生。”
我转头看去,只见那两个拉米亚族的小姑娘捂着泛红的脸尖叫道。
“哇,七王子吃得好多哦,好勇啊!”
“旁边那个是一王子吧,就吃这么一点,猫吃得都比他多,太逊了。”
我擦了擦冷汗,心里默念文化差异文化差异,当做没听到似得拿起刀叉继续吃我的猪扒。
“唉,你吃饭怎么像那些血族似得,装模作样,真男人就该这样吃。”斯尼克徒手抓起一块大鸡腿就往嘴里塞,连骨带肉嘎嘣一口咬下,不吐骨头,连骨髓也一块吞进去。
隔壁桌的小女生被这幅豪爽的模样迷得纷纷尖叫,双眼泛着爱心,要是斯尼克上去搭讪定是百分百成功。
不仅拉米亚族,就连不远处的暗精灵和魔人也纷纷看过来,眼里隐隐闪烁着爱慕的光芒。
我轻叹一声,就像樊哙生吃猪肉,是一种勇猛刚烈引人注目的行为。
反倒是我斯斯文文的被人看不起。
不一会,斯尼克就把桌上的食物都吃光了,一根骨头也没流下,餐桌上叠着一塌干净的大盘子,洗碗工看到了肯定会痛哭流涕地感谢他减小他的工作量。
而我这块金砖,仅仅吃了几块就没动手了。
只是不想吃罢了,没有食欲,要是肚子饿的话能吃下许多,但成为勇者后就没有饥饿感了,吃不吃也无所谓。
米饭是硬的,远没有香软的口感,毫无疑问是熟了,但产地不在华夏或泰国,就如橘树长在南方就是橘树,在北方就是枳树。
斯尼克不满地挠挠头,非常不爽,约人吃饭自己吃得高兴了,但正主却兴致缺缺,敷衍地吃几口,这算什么嘛,招待不周?还是看不起他?
“你这厮真难伺候啊,麻烦死了!”斯尼克突然起身愤怒地拍桌吼叫道,“小爷我低声下气地请你吃饭你还不满意,我懂了,你就是想侮辱我是吧。”
突然被吓了一跳,也不知道作何反应,但我没有这个意思,莫名其妙就被误会,我低下头,声音小的微不可闻,“反正不会饿死,吃不吃无所谓了。”
斯尼克恶狠狠得咬着牙,一把抓住我的手,“走,大爷我不爽了,今天破例讨好你。”
也不知道哪里惹得他了,硬拽着我朝厨房走去。
门口的小厮真要拦下我们,却被斯尼克一把抓起丢出去,“不要命了,敢拦我,你也不问问我是谁。”
刚一进厨房,里头正兵兵蹦蹦炒菜的师傅都吓楞住了,忽然抛下手里的家伙毕恭毕敬地朝斯尼克低头弯腰,异口同声地喊道。
“老板好!”
原来这是他开的,难怪会大发雷霆。
“都滚出去滚出去,不要来打扰我,谁都不准进来。”斯尼克一脸不耐烦的甩手喝道。
“那…外面那些客人呢,我们还有…”
“全都赶走,今天不开门了,都滚回家吃西北风去。”
领头的厨子流着冷汗,平时斯尼克不在都是他管事,怎么今天就来这发癫了,但他是发工资的,他任性起来谁也拦不住,忠言谏行?
饭碗不要了?
“是!”领头低头应道。
不一会人去楼空,整个厨房空空荡荡,门外侍者低声下气地向客人赔礼道歉,待其他人都走了后才在门口贴上“今日休息”的字样。一天的生意就这么泡汤了。
而作为始作俑者,正兴致勃勃地摆弄自己头上的一顶白帽子,开始摆弄起各式各样的食材。
这些食材我都叫不出名字,若不是肉块状,是生前的样子的话,我或许能对着魔兽图鉴的内容来识别,但这一片片肉,有大有小、纹理色泽都不相同,有的看着像猪血,有的看着像生鱼片,五花八门。
但斯尼克却像鱼儿在河里遨游般逍遥自在,动作迅速精准,切肉的刀功工整整齐,又从低下拿出一颗不知名的大水果,熟练地剥皮去籽,不禁让我啧啧惊叹。
也不知道他用了多少食材、多少原料,在处理好放在一个大烤盘里放进魔力烘焙机后,露出心满意足的笑容,洗洗手抹好台面,又擦干净刀把,默默放回刀鞘中,一切都像还没开始时干净整洁。
我莫名联想到一位姓丁的厨师,比起他,斯尼克的厨艺有过之而无不及吧,切肉也都按着纹理切,犹如抚摸头发般丝滑顺畅,一丝停顿也没有,处理好后又善刀而藏之。
“你中大奖了,能吃到我亲手做的东西,哼,这是你生命中仅有的一次,好好珍惜吧,下次你跪着求着我也不会再做的。”
他眼里散发着洋洋得意的金光,小心翼翼地从烤炉里端出一张大饼。
那是一个类似披萨的食物,香气四溢,让人垂涎欲滴,俗话说好酒不怕巷子深,这一端出来,怕是整条街的人都闻得到吧。
我敢打包票,要是把它放在门口吆喝当招牌,周围三条街都不用开餐饮店了。
“啊!我死了,殿下快放我进去尝一口,就一口,给我点碎屑也行!”
我转头一看,原来是刚才管事的厨子,他正挤着窗户缝想进来添一口,但他是一个肥头大脑的猪类半兽人,肥肉太多了哪怕用上吃奶的力气也挤不进来。
“滚,谁让你回来的,连个猪扒饭都做不好,要你有什么用,再不走把你做成叉烧吊起来。”斯尼克一拳打在猪鼻子上,把那张大脸踢出窗外,迅速关上锁上窗。
想他也是帝都里远近闻名的大厨,若是没有他,这家店早关门了,但却在数年前败在斯尼克的厨艺下,心甘情愿地屈居在这家名不经传的小店里,为的就是能吃上这一口。
我轻轻拿起一块切好的“魔界披萨”,在撕下的时候却听见微不可闻的“咔吱”声,像是饼干裂开的声音,但又清脆的多,不禁让我想起父亲从老家带回来的沙琪玛,母亲叫它“玛仔”,说吃了容易上火,勒令不准我吃,但父亲还是避着母亲偷偷塞进我口袋里,小时候最爱这一口,甜甜酥脆的,小麦糖混合着面粉的味道,久久让我不能忘怀。
因为魔界没有芝士,可能斯尼克用砂糖代替了,拉出来的丝确实像沙琪玛的糖丝,看得窗外的猪师傅口水直流,双眼紧盯我手上的披萨,狠狠咽下一口口水。
“吃完他就走了,别理他。”斯尼克坐在台子上,一点也不可怜自己任劳任怨的手下。
我轻咬一口,型似披萨却又不是披萨,面皮酥脆爽口,上面的肉也不是那么柴,嫩的像是滑进喉咙里似得,时不时吃到几块可口的果肉,入口即化,但清甜的味道依旧残留在嘴里,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做到放进烤炉里的水果还能保留原汁原味的。
一口吃下去又迫不及待地咬下第二口,吃着吃着又拿起第二块,像着魔了一样狼吞虎咽,不一会一张全被我吃光了。
“我的生命…没了。”猪师傅看到这一幕忽然抱起脚在窗外大哭起来,像是谁抢了他老婆。
——————————
PS:金砖猪扒饭现实里是有的,建议大家都去尝试一下,就在广州,广九茶餐厅,不说好不好吃,单说这个量啊,就让人“流连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