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浅墨见到言恒澈的那一次,眼睛几乎是被刺痛了的,时近黄昏,云渐渐溶解在天空中,落日快要熄灭了。
她拿着刚刚采摘的莲蓬,上面还挂着从莲池里带的水珠。
她呆呆的望着眼前的少年,容貌如画,漂亮得根本就不似真人的容貌,眸子轻抬,眼眸里好似一团雾。让人读不懂在想什么,夕阳轻轻覆盖在他身上,仿佛渡上了一缕金衣。
突然又想到了什么似的,用拿着莲蓬的手,轻轻挽起裙摆,迈着小脚,从覆满鹅卵石的小路上小跑。
洁白纤细的小腿,越过一个个小小的鹅卵石,少女的滑嫩的脸蛋有一丝丝红晕。
过了半会儿,浅墨停了下来。胸口起起伏伏,小嘴轻微的呼出温润的气息。放下洁白的裙摆,又转眼望去,那个少年已经不见了。
“是梦吗?”她轻轻的吐出这几个字,又望着手中的莲蓬,用自己的小手轻轻一晃,刚刚没有掉完的水珠就这样滑落下去。
眼看就要天黑了,她就这样垫着脚尖,踩着脚下被长年雨水冲刷干净的鹅卵石路,沿着长长的小道,在青瓦灰墙中穿梭,体态轻盈,发梢随着夹杂着湿润气息的微风晃动。
“我回来啦~”刚进门口,林浅墨甜甜的嗓音就溶进空气里。推开矮木门,吱呀一声,这是她最喜欢的场景,多年以后是自己想回去再也回不去的地方。
矮墙泛青,大水缸养了金鱼,几大盆植物层层叠叠靠着墙兀自开花。门口高高挂着几串大灯笼,红黄不辨,忽明忽暗。
“浅墨回来啦?”林妈妈从厨房走出来,把手反复压在围裙上,擦掉手中的污渍,接过她手上的莲蓬。
“爸爸呢?”林浅墨摆弄发梢,墨黑色的头发像水一般柔顺,沿着白皙的脖颈,直直垂到腰际。
“刚刚出去了,还未回来。”林妈脸上挂着笑容,忽而眼神闪过一丝的悲伤,不轻易让人察觉到。
“我去煎药了,等啊爸回来记得叫我。”林浅墨轻轻挽起耳朵的发梢,顺滑的发丝穿过洁白嫩滑的小手,被别到耳后。
在来到s城之前,有关这个城市的繁荣大概是被圈在家中最最宝贝的电视机和收音机里。
窗外淅沥淅沥的下着小雨,青砖灰瓦的矮楼,隐身在云雾弥漫的雾气中。伴随着梅雨季节不定时发作,电视里嗓音轻甜的女声伴随着含糊的电流传来,竟有几分温暖。
她这时候都是搬着板凳,拿着蒲扇做在药炉前,等待要煎好的药。
“姐姐,今天的药苦不苦?还有糖吗?”林千然坐在撑起的木床上,眼神温柔的看着她,轻轻的问。
温柔又腼腆的询问着,眼瞳好似童年时一起玩过的玻璃球一般剔透漂亮。忽闪的睫毛,看着她。
……
林浅墨晃动的扇子停顿了一下,继而手中的动作放缓,嗅着浓郁的药涩,心中有点为难。
“嗯……不苦……”开口声音软软糯糯的,支吾的说出来,把头低了下去,看着肆意抖动的火苗,火光倒映在少女白皙的脸上,连同清澈的眼瞳,一闪一闪的。
“只要姐姐说不苦,我就喝……”林千然苍白的脸上粲然一笑,剑眉星目,满脸的温柔。
林浅墨把药端过去,端着有点烫手的药丸,眼神不敢看千然喝下去,药,太苦了。
她自然不敢看,她从来就是一个善于逃避的人。
之后离开家,连告别也是不露言表,轻描淡写溜溜的从眼皮底下滑过去,潜意识叫自己忘记了直面,选择逃避。
从小镇到大城市,从贫瘠到富有,她没有选择过渡,也没有给自己一个和平的缓和,就那么一股脑的扎进去,像遇到危险的鸵鸟,只知道把头埋在沙土里。
这种过渡,往好了说,是“随遇而安,既来之,则安之。”也是“桥到船头自然直。”
往坏了说,就是“狼心狗肺,不知感恩,再加上冷漠自私”。
镇上的人都说她在林家生活15年,怎么说走就走?从小看着长大的小女,喊着林爸林妈也是软软糯糯,丝毫不做作的,怎么就遇见亲生父母就忘记了养父母的养育之恩呢?
按照镇长媳妇的说法,林家顶多就是两间房子外加一个药罐子,与不愁吃喝不用担心的富饶日子,谁不往好的选?
“要是林家条件比那生父母家还好,你看她是不是钉着不走!”语气略带几分嘲讽。
自然,林浅墨是听不到这些话的。这些话早就在她关上南家的车之后全部留在了小镇,随着水乡晕染的雾气飘散而去。
昏昏沉沉,不知道过了多久,林浅墨在车里醒来。纤细白皙的小手抓着柔软的毯子,眼神迷迷糊糊,继而又望向窗外。
车子缓缓驶进林阴大道,大道两遍都是参天大树,正午的阳光照着树,地上都是斑驳,一路的鸟叫声吵醒了她。
……
“小姐,到了”。司机友善的提醒着后座的林浅墨,看着一幢幢的独立白色洋楼规整的错落在道路两旁,洁净干练的感觉,不像想象中的到处是金碧辉煌,铺满金银,轻易就暴露出人们心中的欲望。
忍着心中的翻江倒海,死死的盯着窗外,不敢吐,生怕污秽了这名贵的车子。
“谢……谢谢”。她轻声向司机道谢,眸子轻抬,看着窗外。不知道要以什么方式面对这个对于她而言的新家。
刚刚坐车耳边鼓着猛烈的风从未让自己安静下来,又低头看着自己的墨青色百褶裙,露出纤细白皙的腿,又忽而做下拉的动作。
车门被缓缓拉开,微微弯曲的带着修长指节的手,带着夏日阳光气息,出现在她眼前。
“欢迎你,浅墨”。那只手的主人是个十六七岁的少年,带着浅浅的梨涡,身材高挑挺拔,望着她,脸上荡漾出清爽的笑容。
他用右手微微拉开车门,车柄被擦得程亮,倒映出少年好看的脸。左手放在背后,一副绅士的模样。
她承认,自己曾经对眼前这只手是有期待的。不过后来想想,可能就是雏鸟反刍的的心理情节吧。
“我叫南槿晨,爷爷叫我接你回家。”少年脸带着微笑,眸子清爽,看不出一丝的表情。
“哦……谢……”她说不出话来,又抬头认真看了南槿晨的眸,忽而明白了什么,低下头去。
“司机叔叔,你先把行李拿下来,回家休息吧,今天接浅墨也累了”。没有命令的语气,从容不迫,但却很有气场。这就是有钱人家的大少爷吗?人长得好看,还那么绅士。
槿晨看着低头的浅墨,墨青色的裙子下藏着一双白皙纤细的小腿,遗传了母亲的长腿。白皙的笑脸也红得跟桃花似的,槿晨全当她是害羞。
“把行李箱给我吧”。伸出骨节分明的手,带动了空气中的气流,有一丝丝清爽的气息,自然的接过了行李箱。
“那个……没关系,不用帮我……”越说越小声,直至林浅墨把头低了下去。
痴痴的看着自己的棕色皮鞋,白袜子一直缠缠绕绕到膝盖。
小镇的衣服都不适宜带来,只有这一套合适的。倒不是说见不了人,只是乌南小镇的衣服大多都是一些旗袍或者类似民国的服饰,温婉的风格与这个繁荣的城市格格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