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嗨出生于贵族家庭。穿越前,他是个普通高中生,穿越后,他将普通这一属性带到了异世界。
“苟嗨,你个fw!你姐姐剑技好,你妹妹魔力高!唯独你这个fw,干啥啥不行,文不行武不行,经商也不行!你赶紧找个人娶了,做别人家赘婿,别在我面前晃了!”
因为苟嗨过于普通,苟嗨的父亲将他看作眼中刺肉中钉,认为他没资格当贵族,用尽一切办法想把他送出家门。
“我花了大价钱,邀请隔壁布兰德伯爵的女孩做客。你去接待她,给她留点好印象,然后你就去她家里做女婿吧!”
“是,父亲。”苟嗨唯唯诺诺道,心里想的却是,普通点有什么不好?非得秒天秒地秒空气才行?
苟嗨向往普通的生活,他穿越前满足于当一个普通的高中生,穿越后也是如此。他才不想变得不普通——强的一批。
苟嗨朝会客厅走去,去见父亲给自己安排的未来妻子……
“唔!唔……”
苟嗨的右手青筋直爆,整个右手变成黑色。苟嗨抓住右手,趁没人注意,躲进角落“又发作了吗?真不是时候!”
“你还是不肯接受我的力量吗?当个普通人有什么意思?被那个老家伙如此羞辱,你就没想过干掉它吗?”
苟嗨右手传来声音,在脑海中回荡。它口中的老家伙,自然是说苟嗨的父亲。
“不可,父亲生我养我,我怎么可以干掉他?”
“接受我吧,苟嗨~你将获得暗精灵王的全部力量,所有暗精灵都会听命于你,扫荡你讨厌的任何人~”说话者是前暗精灵女王——仙德瑞拉。
在与人类的战争中,肉身被毁。机缘巧合之下,残念寄生于苟嗨身上。只要苟嗨愿意成为新的暗精灵王,仙德瑞拉就可以重新复活,但是会失去暗精灵王的全部力量。
“不要!我讨厌不平凡的自己,如果我成为暗精灵王,我就会成为我讨厌的人!”
苟嗨努力抵抗不断渗入体内的暗魔法力量,让自己脑子清醒,不被仙德瑞拉的花言巧语打动。
突然,苟嗨手部的黑色褪去,渗入体内的暗魔力消失,一切仿佛没发生过一般。
“谁!是谁鬼鬼祟祟躲在角落!”一声娇滴滴的呵斥从身后传来,苟嗨回头看,是界衣——苟嗨不同父也不同母的妹妹。
苟嗨的母亲在苟嗨十四岁时去世,父亲给苟嗨找了个后妈,也就是界衣的母亲。
界衣当时已经拥有优异的魔法天赋,父亲对界衣很是喜爱。而对苟嗨这不争气的儿子,就更加不喜欢,时常冷落苟嗨。
“我尊敬的哥哥,父亲不是叫你去接见我未来的嫂子吗?你怎么躲在这里?莫非是连女孩子都不敢见?哥哥真害羞呢~”界衣刻薄说道。
界衣表面上维持对苟嗨的尊敬,实际上在界衣心里,哥哥就是烂泥扶不上墙的fw。
别人家的哥哥要么是商界精英,要么是魔法天才,唯独苟嗨什么也不是。
界衣懒得和苟嗨说话,转身就走“哥哥快去接见伯爵家女儿吧,如果她不同意和哥哥的婚约,恐怕父亲又要发火了。啊,对了,我得好好打扮打扮,今天晚上要参加劳伦特公子的宴会,劳伦特公子可是百年一遇的魔法天才,如果能和他搭上话就好了。”
界衣离开,仙德瑞拉的声音悠悠传来“苟嗨,想要获得我的力量吗?如果你接受我的力量,你将比那个什么魔法天才强大数亿倍,光靠你体内的魔力,就足以反噬掉那家伙。”
“不需要。”苟嗨怼了一句话,便朝会客厅走去。
在会客厅,伯爵的女儿——罗蜜,优雅地端着咖啡杯。
罗蜜的父亲布兰德伯爵虽是贵族,但近两年因为领地居民减少,做生意的商人所剩无几。家族的税收来源几乎全变成农耕,布兰德成了地主贵族。同是贵族,地位差了许多。
要不是这样,布兰德怎会将自己女儿嫁给老哈利的fw儿子?
“你就是苟嗨?”罗蜜抬头看了苟嗨一眼,失望至极。早就知道老哈利家的苟嗨是个普通人,可普通成这样子,那就不普通了。
“是的,罗蜜小姐,很荣幸你能来我家做客。”
“马屁就别拍了,说说,你有什么特长?”
“我没有特长,我喜欢过平凡的日子。”
罗蜜不悦,起身就走。布兰德虽是地主贵族,但他家还没有落魄到必须让女儿嫁给一个fw。此次让罗蜜见苟嗨,纯属就是抱着玩玩的心态,没想过罗蜜真能看上苟嗨。
如果罗蜜愿意嫁给苟嗨,布兰特可以抱住老哈利这个商业上的大腿。如果罗蜜不愿意嫁给苟嗨,布兰特也没什么损失,该当地主继续当地主。
只是,苟嗨的命运就没那么好了。
一个地主贵族家的女儿,竟然都看不上自己儿子,这是多么大的侮辱?苟嗨的父亲这回真的动怒了,铁了心要让儿子离开自己身边。
“苟嗨,你个fw!这个家容不下你了!在东面有个男爵死了,它的领地现在空下来,我托关系已经弄到了那块领地的所有权,你给我立刻动身,去那块领地,不要让我再见到你!”
斯坦索姆领地,是个人口不足五十的贫穷领地。它的前任领主同样是个不被家族待见的贵族,被扔到这块不毛地等死。那贵族来到这块领地后,强抢民女,霸占领民财富,压榨本就贫穷的领民最后一点财富。
导致原本人就少的贫穷领地,又跑掉二十个领民。现在,这个领地只剩下一群跑不掉的fw,财富更是少的可怜。
而且最重要的是,这剩下的二十几个领民,各个都对贵族抱着敌意。领主年老后,会把领地传给子嗣。前领主才三十出头怎么就死了呢?
还不是被愤怒的领民偷偷潜入城堡,活活用绳索勒死的!
因前领主在家中很不受待见,死也就死了,没人在乎。这些杀了贵族的领民,才能安然无事地继续生活。
苟嗨出发,踏上成为领主的道路。按理来说,苟嗨的兄弟姐妹应该过来送苟嗨一程,可惜并没有,没有一个人送苟嗨前往新领地。
与苟嗨一通上路的,只有一个小女仆,苟嗨的专属女仆。
“惠特尼,斯坦索姆在哪里啊?”
名叫惠特尼的女仆沉默不语。
“惠特尼?”
“据老爷吩咐,我此行的任务只是陪同少爷前往斯坦索姆,没有义务回答少爷的问题。”惠特尼并不当苟嗨是贵族。
在惠特尼心中,苟嗨在家族的地位和其他佣人没什么两样。说不定佣人和苟嗨打架了,老爷反而更向着打人的佣人。
自从跟了苟嗨,惠特尼在家族里的地位,自然比其他佣人低了许多。狗仗人势,人的地位比狗还低,她这个跟了此人的狗,几乎没有地位。被其他佣人欺负,她也没地说理。指望自己的主人?呵~
见惠特尼对自己态度极为冰冷,丝毫没有把自己当主人。苟嗨也没什么不快,本来他也没把惠特尼当做自己的奴仆,那样不就不普通了吗?普通人怎么可能有奴仆?
苟嗨只把惠特尼当做和自己一样,普普通通的人而已。
“大胆的奴仆,竟然敢反驳主人的命令!苟嗨,如果你想杀了这个不识好歹的狗东西,只要你一个思绪,你体内的魔力就会瞬间撕碎她!”仙德瑞拉的声音在苟嗨脑海里响起。
“不!才不要呢!”苟嗨当即否定了这一想法。
随后,苟嗨的右手再次青筋直爆,手的颜色变成黑色,这是暗魔力进入血液的标志。苟嗨抓住手腕,不让魔力顺着血液参与血液循环。那样的话,仙德瑞拉就可以靠苟嗨循环系统中的魔力,操纵苟嗨的意识了。
苟嗨悄悄看了惠特尼一眼,担心被她看到自己奇怪表现。然而惠特尼闭着眼睛,休养生息,完全将苟嗨当成空气。
“不要做无谓的抵抗,苟嗨。成为暗精灵王有什么不好的?你就那么想做普通人吗?被身边的人称作fw,被他们骑在脑袋上?”
“就算被当做fw,我也不想做什么暗精灵王!我想怎么过是我的自由,而不是由你说了算!”
“是吗?原本我不想这么做,但我已经无法再等下去了,给我把手松开。”
苟嗨的手突然不受控制,竟然松开了抓着右手碗的手。准确的说,在苟嗨的意识中还有一个意识,这个意识在和苟嗨抢夺身体的控制权。
“这样才对嘛,既然你不想当暗精灵王,那么我就代替你成为暗精灵王。等你的身体接受了我的全部力量,我就先杀了你身边这个小女仆,然后杀回你家,把这些年刻薄过你的人全杀个干净!”
“不要!你不能那么做!”苟嗨在意识层面与仙德瑞拉对抗。
“那不是你说了算的,不想成为强者的人,没有资格谈条件!”
苟嗨的体内,暗魔力如海啸般席卷,巨大的能量充斥在苟嗨的血液里。
“车夫,停一下!”苟嗨果断叫停马车,惠特尼睁开双眼,疑惑地看向苟嗨。
“惠特尼,你呆在车上,绝对不要跟过来!我现在有一些急事要处理,绝对不要跟过来!”说完,苟嗨匆匆下车,朝树林深处跑去。
待苟嗨下车,惠特尼关上车门,重新闭上眼睛“就算你不说,我也不会跟你去的。反而应该说,如果你命令我跟你一起去,我反而会拒绝。”
那个fw能有什么急事?多半是拉肚子或者尿急。惠特尼难道就不担心苟嗨的安危吗?
那种fw主人死了又有什么关系?惠特尼只是一个小女仆。主人死了,顶多换一个新主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惠特尼反而希望换一个强势一些的新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