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蒂默和往常一样,起床时已经是日上三竿了,他打着哈欠开了自己的店门,无聊乏味开始坐在椅子上发呆,背后是三米多高的收藏柜,里面一共有几百间用于存纳的抽屉,每间尘封的抽屉上都挂着一把锁。
这是一家杂货店,同时也兼顾饭馆和押当的生意,店内的中间摆放着五排木架,上面放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器皿和商品,木架前方到柜台的之间的距离,一共放置着十张小圆桌共客人用餐,店铺内的空间几乎都被利用到了,连墙壁都挂着装饰用的兽头标本和画框。
莫蒂默的杂货店开在枫叶镇最热闹的一条街干,每天都很多人进入店里购物,挑买日常需用的用品和食物,外面小贩的吆喝叫卖声不止,他们的梦想就是拥有一家像莫蒂默一样的门店,当一位小老板。
闭眼补觉的莫蒂默,大约趴在柜台小憩半小时后,听到有人踩响门框走进店里,他这才睁开眼,看到了一个亭亭玉立的少女出现在面前。
少女有着红扑扑的脸颊,浅浅的雀斑,头发被熟练包裹在头巾里,身上是一件褶旧却干净的围裙,棕色的麂皮鞋——样式很难看。
“莫蒂默先生,酒坊送来的朗姆酒放在门外了,我把它们抱进来了。”少女说着,把抱在怀里的纸箱放到柜台上,发出一些‘哐啷’的碰动。
“嗯...珍妮,麻烦在帮我一个忙,把它们放到一号木架的第五层。”莫蒂默揉着眼睛,对着自已唯一的雇员,话语迷糊说道。
“知道了,莫蒂默先生。”
珍妮点着头,同时动起手灵活拆开纸箱,这是一双满是疤痕和厚茧的手,和女孩青涩的年龄完全不相符。
“哦,差点忘记了。”
拿着酒瓶珍妮的回头,拿出一张纸条放到柜台:
“莫蒂默先生这是酒坊的收据单,他们要你签字。”
“我知道了。”差不多把睡意清干净的莫蒂默,低腰从脚边的箱子里拿着一支墨笔,墨水在纸条留下弯扭的字迹。
珍妮站在高出一头的货架前,反复蹲下站起把一瓶瓶朗姆酒摆好放到架子上。
她的工作态度一直很小心认真,哪怕是莫蒂默不在店里,珍妮也不会坐在椅子上休息,或者偷偷拿走店里的商品,她的身影一直在店里忙碌晃动,尽可能为自已找点出事情做,比如拖地洗墙之类。
莫蒂默望着女孩认真做事的表情,想起过去的往事。
十五年前,人生地不熟的他离开帝都,来到千里外的东方平原,经过一段时间选定,在这个叫枫叶镇子开起一家杂货店,用来隐藏原来的身份,做起一位店铺的老板。
雇佣珍妮是在五年前的一个寒冬,莫蒂默本来不打算为店里雇佣人员,以免自已的秘密被暴露。
但是那时候的珍妮太可怜,她才十三岁左右,这样一个女孩抱着冻到发颤的身体缓慢走进店里,手指和脸都被冻得发红,鼻尖红得像是在滴血,身上只穿着几件单薄的粗布衣,雪水淋湿衣服根本不能保暖,反而会加快温度的流失。
外面是严寒的风雪,身上留着雪花的珍妮就站在门口的位置,用快冻僵的双手搓动身体,已经被拒绝很多次的她,抬起快要哭出来的眼睛,看着莫蒂默,嚅嗫哀求问需不需要雇工,不要任何食物,她只需要一枚铜币。
只需要一枚铜币。
当时那种低温天气,如果做出拒绝,留给这个小女孩的只有死亡。
那天的莫蒂默,发自内心觉得。
看着泪水在眼睛里打转的珍妮,那时莫蒂默的心底像是被狠狠触动,一贯冷漠的内心被融化,所以他做出一个糟糕的决定,收留珍妮一天,并给她一枚廉价的铜币。
冬季里的东方平原,物价接连飞涨,一枚铜币甚至买不到一粒小糖果。
那天过得很快,几乎一直在炉边烤火的珍妮,不敢看莫蒂默,低着头接过莫蒂默的铜币,像是价值连城的宝石,珍妮用力把不起眼的铜币握在手心,捂在胸口前,连续鞠躬感谢数次,直到莫蒂默都不耐烦了,她才小心翼翼转身跑出门外,离开店子。
望着消失在雪中的珍妮。
莫蒂默以为不会再见到这个女孩。
可是第二天,他打开店门的时候,却发现一个小小的身影已经蜷缩在了门口了。
珍妮的家境很贫穷,属于是社会的最底层,她的妈妈是路.妓,父亲是抢劫犯,早在很多年前的一次审判被吊死了,有三位当混混的哥哥,他们不把珍妮当作妹妹,而是赚钱的工具。
那天珍妮是被赶出家门。
因为人要吃饭,但只有能赚到钱的人才有资格吃饭。
珍妮被三位哥哥赶到门外的寒风大雪中,她被要求只有赚到钱才能回家,坐在房间里的母亲冷眼相待,认为珍妮的出现是她最大的错误。
冬季的枫叶镇赚到钱是不可能的,呼啸的风雪把大部人都堵在家里,等待寒冬的过去。
赚钱不过是一个晃子,让家里少去一个人,缓轻粮食的紧张,才是母亲和哥哥的真实目的。
这些真实是莫蒂默暗里调查很久之后,才逐渐知道全貌。
可是因为珍妮的命运太过苦难,让莫蒂默对着她伸出了帮助,从一开始的拒绝驱赶,再到主动收留和给与帮助,一晃眼是五年过去了。
女孩长得很快,虽然她每天都要回那个冷冰的家里,莫蒂默都会往她的午餐加上肉和蔬菜,有时还会给上一杯牛奶,让珍妮瘦弱的身体补充营养。
这些的待遇让珍妮受宠若惊,在她的意识里能填饱的食物就是好食物,其它不敢再奢求。
在莫蒂默一度强硬的要求下,珍妮才小心翼翼喝下乳白的牛奶,抬起眼睛一直望着莫蒂默,像是一只偷食的小松鼠。
等到了十八岁,也就是现在的一个月前,珍妮被卖出一个‘好价钱’,哥哥们把她嫁给了镇郊的一个农民,不算太穷,但也算不上富裕。
逆来顺受的珍妮没有拒绝。
莫蒂默安静的看着,站在店门口,看着珍妮被一个皮肤黝黑丑陋的男人背走,从一所低矮肮脏的院落背到镇郊,有不少人跟在周围欢呼凑热闹。
清楚不能帮助珍妮太多,不能介入她的生活,莫蒂默认为自已不过是珍妮人生中陌生的过客。
自已迟早要离开,离开这里,离开偏僻的枫叶镇,回到那座曾驱逐他的高墙内,夺回属于自已的拥有。
“嘿,亲爱的莫蒂默!”
高呼欢快的声音,打断莫蒂默思绪。
一头短发的男人,蹦跳着走进店里,脸上笑着露出一口牙齿,挤眉弄眼对着莫蒂默:
“给我来一盘羊肉,一碟烧酒,要快,今天我有钱付了!”
男人叫斯派克,枫叶镇出了名的好吃懒做,喜欢用歪路子弄钱。
他的手掌用力拍在桌子上,留下一袋子钱币。
“你又去哪里搞钱了?把谁家的坟凿了。”
莫蒂默抬起眼,鄙夷看着面前的男人。
听到这句话,斯派克不爽嚷嚷叫道:
“喂,你说什么了?我就算是再下贱也不会打死人的钱!”
莫蒂默翻起一白眼。
“我是碰到好运气了!”
“前几天我在准备离开平原,去外面讨路子的路上,碰上一个猎人,正在追猎一头狮鹫,让我给他当向导!”
斯派克脸色精彩,满脸的崇拜和向往,语气激动说道:
“你不知道那个猎人有多牛.逼!我看着他拿起一把很重的石剑,直接从原地跳到十多米高的半空,弹跳力跟怪物一样,手起剑落一眨眼就砍下狮鹫的大脑袋,可怜这头怪物都没来得及反抗!”
斯派克激昂的卷动舌头,飞出唾沫星子。
“去完猎人协会领钱,那个猎人——好家伙!居然直接给我一袋子钱,出手真是阔绰。”斯派克用力拍着大腿:“我一看就知道,他肯定是位高级猎人,那敏捷的身法,说不还屠过龙呢!”
莫蒂默表情平静听着兴奋的话语,脸色没有一点变化,只当作是爱吹牛的斯派克,又开始吹嘘一段虚伪离奇的故事,当个笑话听一听。
到了正午,陆陆续续又其它客人进来,店内到了最忙碌的时候,莫蒂默负责在前面接待,珍妮早后厨准备烹食。
等到店里人流离开。
太阳也快要落到地平线下了。
归巢的乌鸦在枝头叫唤,黄昏染红天际的云彩,街上的行人慢慢减少。
“这个月的工资,带回去。”
喊停用抹布擦拭圆桌的珍妮,算着账本的莫蒂默,拿出几枚银币放在柜台上。
珍妮用围裙擦了擦湿润的手,咬着嘴唇走到柜台前,低头看着光亮的银币。
沉默一会。
珍妮摇了摇头,盯着莫蒂默,认真说道:
“莫蒂默先生,你给多了,我的薪水一共是七十五枚铜币。”
莫蒂默看着珍妮样子,诚恳的眼神,嗓子轻轻动了动:
“这里面算有你接下几个月的工资,每一个月都给你结工资太麻烦,我懒得算了。”
又是一阵沉默。
珍妮低着头,围裙前的双手迟迟没有动。
看不到表情,莫蒂默猜不到女孩,此刻在想什么。
她大概是在用沉默的方式反对吧.....
真是太傻了,送钱都不要。
莫蒂默这样觉得。
两人这样僵持一段时间后,莫蒂默率先妥协了。
他重新从抽屉里拿出一袋铜币放到珍妮面前。
“唉,算了,你想怎样就怎样,我不管了。”
莫蒂默摸着后脑勺,一脸无奈。
珍妮没有急着拿钱,而是抬起低下的脸,眼睛认真望着莫蒂默。
“莫蒂默先生....你想解雇我吗?”
担忧的声音有着害怕的情绪。
珍妮笔直直望着莫蒂默,火光映射出水灵的眼睛。
“不会,你多想了。”
莫蒂默摇了摇头,暗叹自已过分的好意,引起珍妮敏感受伤的内心。
听到回答,珍妮脸上的紧张才缓缓消失,呼出一口气,轻轻拿起柜桌上的工资。
叮-当
挂在门口的风铃响了。
站在柜台边的两人看见一位身材偏瘦,头发胡渣浓密的男人,从黄昏中走进店内。
“抱歉,这位客人,我们已经停......”
莫蒂默刚想对来人说他们停业了,但看见来人一身邋遢破损的黑衣,手里拿着简单的包裹长杆物,从背后露出的一把灰白大剑,莫蒂默喉咙里的声音猛然顿住了。
看着陌生人黑色的眼睛,莫蒂默立马想到了什么,但又不敢确定,却激动的脸红脖子粗。
直到来人开口的那一刹那,他终于忍不住用手猛地捶向柜台,发出‘噗’的捶响,把旁边的珍妮吓了一大跳。
“听说你们这里叫紫荆?我来取回他存放在这里的东西。”
索尔就只说了这很简单的一句话,莫蒂默就双膝跪倒地上,眼泪激动的流到地上。
多少年过去了,终于等到这一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