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棕熊王•蒙拉丽莎。我的父亲是棕熊族的王者,虽然他早已经挂了。我的母亲是世界上最文艺的仙女,她的照片就可以拍卖几百个亿。
而我,自从天下无敌后就感觉世界了无生趣,打算一辈子盘踞深山以冬眠为生。至于我们棕熊族那些小老弟们,反正他们一个个又懒又憨,扶都扶不起的阿斗,我都懒得搭理他们。
今天,阳光明媚,鸟语花香,实在是个好日子,我伸手一拍,一只飞过的小鸟就被我拍落在地,成为了我的午餐,我张嘴一吸,花儿皆被我摧残零落,花蜜成为了我的点心。
作为天上地下最牛逼的王者,我的生活就是这么朴实而无华,和吃瓜群众想象中的王者生活不同,我不需要众人簇拥,更不需要奢华享受,我只是吃饱喝足后安静地冬眠而已。
说到冬眠这个事,又让我很生气,自从上周我拉着一个人类女人和我冬眠以后,一直有人不停地来骚扰我,一边说我是什么英雄,一边又抡起棒子想打我,真的是矛盾的种族。忒!我只是好心好意让那个女人和我冬眠,享受冬眠的乐趣而已,不识趣也就罢了,所以我就放了那个女人走,下定决心下次再也不给她和我冬眠的机会了。
除了人族,最近经常来骚扰我的还有狼族,狼族真的是个很难缠的种族,倒不是因为他们站在一起战斗力有多强,而是那个狼王就像长了个狗鼻子一样,每次骚扰我都找了个非常恶心熊的时机——在我要吃蜂蜜的时候。
当然,天下无敌的我,除了要经常接受狼族的骚扰外,有时候也会受到虎族、豹族、猿族等的骚扰,对于这些骚扰我不胜其烦,这不,眼前就有一群狼,又在我要吃蜂蜜的时候来骚扰我了。
“你们在干什么?”我怒目圆瞪。
“啊!棕熊莎!”一只老狼发现了我的存在,一跳而起,转眼就溜到了十米开外。
其它四五只面黄肌瘦的老狼立马反应过来,都一溜烟地跑了很远,才幽幽地回头看着我。
看着地上的蜂蜜,我心中泛起了无穷的可惜,这群死狼开始学会爬树偷我的蜂蜜也就罢了,竟然还偷不好,让那么多蜂蜜流到了地上。
我忍痛捡起了地上的蜂蜜,狠狠舔了一口,看着远处被蜜蜂叮得满头包的头狼:“别让我下次再看到你们偷吃我的蜂蜜!”
老狼们互相对视一眼,“呜”了几声,就灰溜溜走了。
吃完蜂蜜,感觉还没有饱,我打算到处逛逛,看看还有没有人又想骚扰我。果不其然,在走了大约十来分钟后,我看到一只面黄肌瘦的老虎居然在河边偷吃我的鱼,气死我了,我一掌把他拍飞,吃了他抓到的雄鱼。
这些老虎啊狼啊,都不是什么好动物,三好动物就不应该老是骚扰我。不过诺大的山脉,总有些动物是可爱的,跟这些可爱的动物交朋友,也是我的乐趣之一。
就比如,眼前突然出现的这只五光十色的猫,一看就很好玩的样子,拉到洞里去做个毛毯,应该很适合冬眠的样子。
想到这里,我便从树后偷偷接近,打算一劳永逸地和它交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