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到底是谁会这么做啊?”
“我也不知道。”无名摇头道,“就目前线索来看,嫌疑人实在太多了,可以是在地下城外远程观望,也可以混在师生当中,可以是单人作案,也可以是多人作案。很难锁定一个大概的范围,但找出凶手不是最重要的。”
“最重要的是,不应该再有人继续往下走了,当务之急是让所有师生立即返回地表。去往下一层的入口只有一个吗?”
“只有一个。”领班老师很笃定的说道,“但是因为岔道很多,所以不同队伍碰面的几率很小,我们就没碰到过别的队伍。”
“行吧。”无名把左轮放回枪套里,“既然如此,你们就赶紧原路返回吧,这地下危险着呢。”
跟这群人道了别,无名稍微研究了一下贝希摩斯的尸体,半天也没看出什么名堂来,只得作罢,收集了牺牲者的胸针并继续前进。
从这儿再往后走似乎就鲜有人迹了,应该是大部分人都被贝希摩斯之类的怪物堵在这边儿,但他并不能排除就有那么两个幸运儿逃脱的可能。
跳过几个陷阱,无名听见拐角处又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探头一瞧,几个灰色胳膊了正半跪在一具被啃的几乎没有人样的尸体前大快朵颐,什么叫心肝脾肺肾被扯出来甩的到处都是,也不知道是哪个倒霉蛋了。
“咯?”为首的灰皮哥布林一抬头,只见无名大步流星的朝他们走过来,其中一头刚要爬起来,无名对着胸膛一脚就给他踹躺下,闪身用肩膀夹架住灰皮哥布林的胳膊,扭身一招过肩摔扔过头顶,拧住哥布林的丑脑袋咔嚓一下扭断了他的脖子。
剩下两个哥布林一左一右过来,无名俯身一记侧踢,跳起来对着哥布林的面门一记砸肘,打的那哥布林皮开肉绽。无名一猫腰,后面那哥布林的大木棒擦着他的后脑勺擦过去,正中友军面门,打的脑浆飞溅。
无名伸腿往哥布林脚踝一勾,哥布林重心不稳咵一下就摔翻了,还试图要爬起来,无名翻身来到哥布林面前,以角力状态压制住对方,双手箍住哥布林的颈部,同时高抬膝,从上往下对对手头部进行一顿冲膝,凶猛的灰皮哥布林没两下脸上就给打开了花,无名扳住哥布林的下颚骨用力一掰,咔嚓一下就给扭断了。
从战斗开始到结束也就一分钟不到的功夫,无名活动活动身子骨,给那些被打成残废的哥布林各补了一脚才算完。
拾起了尸体的胸针,无名对着火光照了一下,果然又是个假的。
又走了一会儿,通往四层的楼梯出现在眼前。无名刚要往楼下走,就听见附近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无名下意识就要去拔枪,却发现迎面跑来的不是什么灰皮哥布林,而是一群灰头土脸的学生。
“快快快!找到人了!”几个学生在无名面前停下,无名定睛观瞧,眼前这几个学生虽然有些狼狈,衣服也划破了,脸上脏兮兮的,还沾着些血迹,但真要说伤到哪儿了,也都是一些轻伤。
“赶快按原路返回地表!”无名严肃的对那几个学生说道,“地下城的情况已经失控了,本次考试取消!再下层的玩意不是你们能对付的。”
“凭啥?”为首的学生满不在乎,“不就是几个灰皮哥布林吗,早就给我们轻松解决了!不妨告诉你,刚刚我们还干掉了一只贝希摩斯!”
无名心说这群家伙应该就是学院的尖子生行列,天不怕地不怕,“已经有学生遇难了。”无名沉着脸色,“这才第三层,就遭遇了贝希摩斯那种魔物,估计再往下就算冒出克苏鲁级别的怪物我也不会惊讶了,就我推测,大部分学生应该都困在了第三层,我要你们守住这里的入口,别让更多学生往下走了!”
有个很嚣张的家伙不满的叫嚣道:“你就一辅导老师凭什么对我们指手画脚的?那群倒霉鬼死了是因为他们实力不足!反正帝国不需要废物,死了就死了吧!告诉你,我们不仅要下去,我们还要把第六层的怪物首级带回来!识相点就让路!”
无名恨得牙痒痒,怎么哪都有这种混蛋玩意儿?要不是为人师表他真想给那小子一嘴巴。
琢磨一下还是忍住了。无名耐心的指着他们的胸针道:“地下城的怪物可不是什么意外,而是有人故意为之,专门留着害你们。你们看看自己的胸针就知道了。”
几个尖子生纷纷拿起自己的胸针钻研了一会儿,顿时脸色煞白:“什么情况,我们的胸针根本没用!”
“当然没有用。”无名冷冷的说道,“因为你们的胸针早就被调包了。目前凶手是谁,目的为何我们一概不知,但很明显他的目的就是要让你们下去送死。别以为干掉一头贝希摩斯就自以为天下无敌了,再往下的会出现什么连我都无法想象!”
那嚣张的货还想说什么,被一个稍微冷静点的尖子生拦住了,“说的不是没有道理。无论是战场还是考试,生命第一。”
“既然你是守备老师,那我们就听你的,一旦有人来我们就堵回去。但是我们应该堵到什么时候?”
“直到下一个守备老师找到你们。我要继续深入,也许在你们之前已经有人下去了。”
无名来到了第四层。这一层就更干净了,没有任何有人来过得痕迹,只不过从这一层起,就不再是固定的砖墙墓道了,而是全天然的溶洞结构,头顶上都是悬挂的钟乳石,地上坑坑洼洼都是各种凸起的石块,完全看不出有人为雕琢的痕迹,也不知道建造者或者改建者当初是不是嫌麻烦才没有修建道路。
虽然这样的溶洞意味着基本不会再有什么陷阱了,但是同时也加大了找路的难度,放眼望去,这些岩洞结构四通八达到令人头皮发麻的程度,光是眼前就有八九个洞窟,随便选一个走进去,又是一个看起来很相似的洞窟,眼前又是个八九个洞窟。
至于照明的问题,无名基本不用太担心了,手上的烛台也灭的差不多了,好在这些洞窟岩壁上长满了很多会发光的真菌,数量之密集就通了电似的,亮堂堂的。
无名还想用右手法则,结果走了半天,无名很无语的发现自己迷路了。得,这下想打道回府也回不去了。
无名从石笋上撅了一根发光蘑菇来,哪知道一撅下来,蘑菇的光芒就熄灭了。无名心里头直骂娘,咬了一口蘑菇,呸一口吐出来了。真难吃!跟吃了死物一样!
无名把蘑菇扔到一边,蘑菇在馅塘里一弹,咕噜噜的落在一个黑黢黢的东西旁边。
“嗯?”无名发觉到那个馅塘里好像有点东西,走上前仔细一看,又是一具尸体。
那可不是学院里的人的尸体。也许时间太过久远,尸体已经化为了森森白骨,大半身子骨都融进了石头里。
最令无名在意的是他那身衣服。那身衣服可不是异世界的人穿的,那分明是二战美军所穿的M1943作战服。一个二战美军的尸体会出现在这儿,意味着什么自然不言而喻。
无名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没想到1943年的时候就已经有人被召唤到异世界了,还是个美国大兵,看尸体融进石头里的状况,估摸着这个美国佬应该是在第二纪元左右被召唤到这里,最后惨死在了这个地下城中。
白骨的颈椎上挂着一个几乎锈烂掉的狗牌,无名小心翼翼的伸手去摘狗牌,然而只是手背不小心碰到了衣服的口袋,口袋就完全溃烂了,一封书信从口袋里滑出来,正在无名眼前摊开。
从狗牌上勉强能辨认出,这个美国大兵名为威廉·J,那封书信上是全手写字体,已经有点模糊了,但无名还是辨认出来这信上写了什么。
这个叫威廉的美国大兵是一位飞行员,二战时期隶属于大名鼎鼎的第101师空降师第三空中突击旅。
威廉在书信中写到,在1944年的「市场花园」行动中,他所驾驶的C-47运输机不幸被纳粹的防空炮击中,机舱中全部伞兵被卷出飞机外牺牲。就在威廉即将坠毁于莱茵河的时候,机舱外忽然间白光一闪,就好像是无数曳光弹在他眼前炸开。
白光过去之后,威廉顿时发现机舱外已经不是莱茵河了,而是来到了一片类似古欧洲中世纪的血腥战场,无数的人影在下面挥刀厮杀,全然没有发现这个突然闯入的不速之客。
威廉虽然没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但是他当时的首要任务就是保住自己的性命。于是,威廉凭借他高超的驾驶技术,让即将坠毁的运输机越过了刀光剑影的战场,成功迫降在了远离战场的一片森林中。
当时威廉的身边还有一把保命用的手枪和一杆汤姆逊冲锋枪,运输机彻底报废以后,他拿起武器冲出机舱。他知道,不管这里是什么地方,必须先得远离那片可怕的战场再说!
果然在逃跑的时候,他遭遇了一群奇怪的重甲骑士,他们一定是顺着运输机的迫降方位追来的。那群漆黑的重甲骑士完全不打算好好说话,上来就要砍威廉,威廉情急之下开枪击毙了三个骑士,其它士兵都被威廉手里的火器吓怕了,一时间都没敢一拥而上,威廉也趁着这个机会溜之大吉。
后来,威廉一直逃到了荒郊野岭的一处农舍里,那里居住着许多奇怪的家伙,他们的长着长长的耳朵,像极了他侄女儿的童话书中所描绘的「精灵」,也有许多长得又像野兽又像人类的家伙,当然也有人类。
威廉尝试着跟本地人类交谈,却发现双方语言根本不通,威廉试过了英语,法语,俄语,德语甚至是西班牙语,可对方还是一脸茫然的用威廉听不懂的语言叽里咕噜的说着什么。
双方连猜带蒙加比划,威廉好不容易才让对方理解了他的处境,带着威廉去到了应该是一个村委会的地方,见到了他们村的村长。
村长是个聪明人,一眼就看出来威廉不是常人,便用了一些道具,跟威廉说明了情况。
威廉这才明白,自己早就不在地球了。他的脚下是一片名为科达拉大陆的地方,如今是黄道年第二纪元,正是群雄争霸,风云迭起的混乱时代,各个种族为了自己的生存空间而杀得血流成河,兽族,人族,魔族三方势力打的天昏地暗,他们这种平民百姓因为战争,日子根本过不下去,只有逃难在这荒山野岭艰难度日。
威廉在参军之前曾是一个大学老师,更之前则是一个富裕农场主的儿子,他看这个村地貌不错,心说那就住这儿呗,反正也无处可去。
定居后的几年间,他凭借着自己丰富的农业知识,成功把这个贫瘠的山村变成了富饶的种植之乡,也学会这个大陆上的语言。在威廉来到这里之前,村子的人们自家种自己的田,因为缺乏农业知识,收成一直不好。
直到威廉亲自下田指导水稻和麦子的种植,没有两年的功夫,漫山遍野的都是大面积的种植田,收成一下翻了倍的往上走,村里人都乐开了花,原本被饥荒贫穷困扰的村庄,如今每个人的脸上都有了笑容,要吃米饭有米饭,要吃面包有面包,就是吃肉也不用盘算着吃了。
因为威廉做出的伟大贡献,村里人都对他极为尊敬,威廉人缘也好,很快就和乡亲们打成一片,别提多吃香了,就连当时的村长都对他赞不绝口,众人纷纷提出在村长去世后,应该由威廉来担任下一任村长,现任村长甚至都愿意将自己的女儿嫁给威廉。村长的女儿也是个大美人,威廉很快就和她好上了,两人一下就变成了一对无话不谈,你侬我侬小情侣,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惬意。
如果人的一生有春夏秋冬,那么威廉已然从战场上硝烟滚滚的冬天,来到了他人生中春光最明媚的春天。他有时都觉得自己像在做梦一样,望着怀里的娇妻,他觉得战争离他真的好远好远。
“我敬爱的上帝啊,如果这是一场梦,请不要让我醒来。”
可惜好景不长,战火翻过了高山峻岭,蔓延到了平静祥和的村子。就在那天,那本该是一个悠闲美好的早晨,一队身披重甲的黑色骑士闯入了这个村子,不分青红皂白在村子里大开杀戒,而威廉那已然怀有身孕的美貌妻子也在去晨农的路上被他们残忍杀害。
收到噩耗的威廉只觉得天都要塌下来了,为什么这么多年,那群该死的家伙一直阴魂不散!
于是,怒火中烧的威廉砸开了地板,取出了被他藏起来的汤姆逊冲锋枪,怒气冲冲的杀到村口,对准那群黑骑士扣动了扳机。
愤怒的子弹从枪管里倾泻而出,那群黑骑士被打的血肉横飞,纷纷倒在了血泊之中。
被怒火冲昏了头脑的威廉还不解恨,他没有把这群骑士掩埋,反而拔掉了他们的盔甲,拿起刀剥了他们的皮,将血淋淋的尸体捆起来倒吊在村口以表示他的愤怒。
这一举动自然惊动了这群黑骑士的头头,他们本来是要到村子里寻找失踪的黑骑士们,却不想一到村口就破案了,看着被剥皮的尸体,领头官暴跳如雷,把所有村民都抓了起来,严刑逼问是谁做了这种事。
威廉不想看到村民们因为他而受苦,便站出来指着领头官的鼻子破口大骂:“就是你爷爷我干的!你们这群狗杂种杀了我老婆,我就杀你们一百人一千人慰藉她在天之灵!”
领头官自然是怒火攻心,命令士兵把他的头砍下来,威廉早有准备,架起汤姆逊一通扫射,无数的士兵血流如注,倒在了他的枪口下。
村民们被吓得四处逃窜,威廉边打边撤,被他射杀的尸体很快就铺满了整个街道,杀得是血流成河。没过多久,汤姆逊的子弹就打完了,他又拔出手枪继续射击,又在杀死了将近十多个骑士后打光了手枪子弹。
威廉杀红了眼,抄起汤普森的枪托就要跟那群士兵玩命,但是论近战他哪打得过这群身经百战的士兵啊,没打几下就被摁倒在地,像头发狂的豹子发出喑哑的嘶吼。
领头官本想杀他,却被一个将领人物拦住了。
“把他带走。”威廉被俘虏了。他眼睁睁的看着逃跑的村民被一一追回,当着他的面被逐一斩首,全然不顾威廉绝望而暴怒的吼叫。最后他们放火点燃了村庄,万顷良田付之一炬,村庄在熊熊大火中倒塌,他那亦真亦幻的美梦也就到此为止了。
如果人有春夏秋冬,那现在的威廉,就是从春天一下变成了冬天。
那伙屠村的士兵就是魔族。威廉到死都不明白,那群魔族士兵屠村的原因。
他被魔族押回了他们的领地,被卖给了弗朗基米家族做劳工,或者说当奴隶更确切一些。
出奇的,弗朗基米家的小姐是个好人,平日里对仆人们不打也不骂,在听完了威廉的事迹后对他深表同情,就多照顾着威廉一些,可威廉只觉得这股圣母劲让他恶心。
可是有一天晚上,威廉心情不好,半夜里起来就去厨房里灌酒喝。俗话说酒入愁肠愁更愁,威廉很快就喝醉了,回想起当年和村人们,和爱妻生活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不禁潸然泪下。
恍惚间,他仿佛看到了爱妻的身影在门口若影若现,他也不管真假,借着酒劲扑过去一把将爱妻抱起来扔到床上,撕扯起她的衣服,在心痛中度过了这个夜晚。
第二天早些时候威廉就起床了。身为奴隶通常都必须起的很早,可当他起床时,却发现弗朗基米小姐正坐在他的床头,低着头整理自己被撕烂的衣物。
两人面面相觑,很是尴尬。
威廉正犹豫着怎么跟她解释,弗朗基米小姐却深深叹了口气。
“昨晚的事,权当没发生过。”她说道。
“此事绝不可外传,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你要好自为之。”说完弗朗基米小姐就离开了。后来又过了几个月,威廉都快把这茬忘了的时候,弗朗基米家却传来了喜讯:弗朗基米小姐已然怀有身孕!
威廉当时心里咯噔了一下。此事没有遭到怀疑,完全是因为弗朗基米小姐有个先定未娶的未婚夫的缘故,可这点破事迟早有一天会被戳穿!该说是成也未婚夫,败也未婚夫!
就在那时,威廉想到了一个损透了的毒招:既然如此,那我就让这个未婚夫消失罢!这样即便孩子生出来也死无对证!这也算是我对魔族的报复!
于是,威廉便一门心思扑在未婚夫的行径之路上,可那个该死的未婚夫一天到晚都有贴身侍卫保护,使他迟迟无法动手,即便攒钱雇佣杀手也无法接近他半分。
机会总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威廉偶然得到一个消息:未婚夫打算与弗朗基米小姐在宁静湖边幽会,只有他们二人。这正是最佳时机!
所以当请帖送到时,是威廉特意接收的。他并没有直接送到弗朗基米小姐手上,而是照着请帖上的字迹完完全全的照抄了一份,只是把时间从「午夜」改成了「黎明前夜」,最后交到弗朗基米小姐的手上。
看错了时间的弗朗基米小姐自然没有为夜晚做准备,但是威廉趁她不注意的时候,特意将假的书信换成了真的,反正她没有复查信件的习惯。
临近午夜前,威廉用出门买菜的借口离开了城堡,从黑市上的矮人手中买了一瓶浓硫酸,带着作案凶器直奔宁静湖,躲到了那颗约定好的大榕树下。
当天午夜,未婚夫迈着轻盈的步伐来到大榕树下,倚靠着树干哼着小曲儿,心情别提多高兴了。
可就在他高兴的时候,却没察觉到一根绳子已经悄悄绕在了他的脖子上。
威廉猛的一拽绳子头,未婚夫顿时怒眼圆睁!想叫却被死死勒住脖子叫不出声,两只手在空中乱抓!
“我很抱歉。”威廉冷冷的看着他,“但是你必须得死....因为我想活着。”勒了不出几分钟,未婚夫停止了挣扎,威廉探探他的脉搏,确定他是真的被勒死了,这才把他轻轻放倒。
威廉先是去掉了他的衣服,紧接着掏出刀来,面不改色的将尸体肢解成一块块的,除了头部以外其它部分都将骨头剔了出来放在一边,用衣物将碎肉包成一个球,挖个小坑放进去,将大半瓶浓硫酸倒了下去,他就蹲在小坑边看着,直到衣物和碎肉被溶解的差不多了,他才把小坑埋起来。
最后,他将剩下的硫酸浇在了人头上,直到人头只剩下一颗骷髅头,他便戴着那堆骨架,划船来到宁静湖的中央,将骨架统统抛入湖中。
哪片黄土不埋人,威廉估计在他之前,已经不知道有多少尸体在这湖中,即便打捞出来,也肯定认不出这是未婚夫的脑袋。
这下,未婚夫便永远不存在了。
无名看到这儿揉了揉太阳穴。威廉到了这会儿就已经有点丧心病狂了,虽然说那时候魔族是群混蛋,但威廉做的是有点....出格。
威廉后来便买了菜回了大宅,躺在床上安然入睡。他或许已经麻木了,没有杀人的罪恶感,只有解决了心头大患的舒畅。
果不其然,第二天未婚夫那家人就炸了锅了,未婚夫一夜未归,而姗姗来迟的弗朗基米小姐也没见到未婚夫的人影,自然就被排除了嫌疑,男方家带着人上宅子这儿来闹事,没多久就被弗朗基米家的人赶走了。男方家几乎发动了全城的人寻找失踪的未婚夫,但很明显,不会有结果的。
弗朗基米小姐成了寡妇,但她心知肚明,肚子里的孩子不是未婚夫的。弗朗基米家看她虽然成了寡妇,但好歹孩子留下了呀,就没再给她安排别的亲事,这事儿就算过去了。
后来又过了一年多,威廉过他的日子,弗朗基米小姐也过她的日子,两人在那之后几乎再没交集。但从那之后,威廉就再也没有直视过弗朗基米小姐的双眼。
再后来东窗事发,魔族内部发生政变,政敌打到了弗朗基米家族的家门口,威廉只有跟着弗朗基米家的人一起逃跑,后来在纷飞战火中,威廉和弗朗基米小姐跑散了,可追兵依旧对他穷追不舍,威廉情急之下便跑到了这个地下城中躲避,却被生生困死在了这里。
“我写下这些并不指望真有谁会看到。我甚至不知道百年甚至千年之后是否还会有人发现我的尸体。但是,我仍然希望弗朗基米家族的子嗣还能记得,他们的身体中流淌着我的血液。这也是我最后一点自私的请求了吧。”
书信到此为止。无名叹了口气。
这样啊....这么说来,威廉应该就是伊士塔的祖辈了吧。
无名收起狗牌。毕竟这是伊士塔先祖的遗物,回去之后把这狗牌交还给她吧。
正要继续探路,却听见威廉的尸骨传来咔嚓一声!无名一看心说怎么着?这货变成骨头架子都能起尸?!
但再仔细一看,发出声音的并不是威廉的骨架,而是他身下的馅塘,毫无预兆的发生了开裂!一道巨大的豁口瞬间塌陷,将威廉的尸骨吞噬。
该说是有因必有果,千年前他将那人的尸骨抛于河中,如今他的骸骨也被这地陷吞噬。
无名一转身,忽见眼前白光一闪!巨大的刀刃直逼他的面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