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多尔神父,能以正常的婚礼流程来吗?”林岚对着主持婚礼的神父说。
“好的,陛下。”柯多尔神父看了一眼在场的克拉克尔大公,见大公没有说什么便答应了下来。就算维尔特只是一个傀儡皇帝,但毕竟是皇帝,面子还是要给足的。
伊莎贝尔虽然闭着眼睛,但是耳朵还是好好的。事实上,精灵独有的耳廓让他们的听力比人类的听力还要灵敏。
这就是自己的未婚夫吗?不,到现在已经可以算是丈夫了。他的手,还真是意外的温暖。
虽然早已经认命了,但是能够拥有一场正式的婚礼还真是意外呢。
牵着伊莎贝尔的手,林岚拉着紧闭双眸的伊莎贝尔来到红毯的尽头。站在二人中间的是主持婚礼的柯多尔神父。
“各位女士,各位先生,感谢各位,从百忙之中来见证两位新人的婚礼。首先,我柯多尔,很荣幸被邀请成为两位新人的证婚人。我代表二位新人由衷的感谢各位的祝福。下面我宣布,婚礼即将开始。”
“维尔特先生,您是否深爱您身旁的女士?”虽然知道这场婚礼之不过是一场肮脏的政治联姻,丝毫与感情无关,但是老油条柯多尔,还是面不改色的说了出来。
“我深爱着伊莎贝尔小姐。”林岚还有半句话没有说出来(我馋她身子)
“您是否愿意在神明和众人的见证下,与伊莎贝尔小姐缔结神圣的婚姻契约吗?”
“我愿意。”林岚知道,柯多尔所说的神明说不定真的在见证这场婚礼,毕竟小曦酱,也是我老婆。
是的,林岚猜的没错,小曦她真的也在关注着这场婚礼。
听见林岚说出“我愿意”之时,小曦不知道为何神躯有些异常。
她没有生病,作为神明的他,是不可能生病的,这是凡人的表情,她不能理解,自己这是怎么了,因为作为神明的她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
为什么,想要阻止林岚呢?
小曦无法理解,在漫长的岁月当中她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件事,也不知道自己无暇的神性第一次有了私心。
视线回到婚礼的现场,当林岚说出“我愿意”之后,伊莎贝尔便睁开了眼睛。
从今天开始,你每天睁开眼睛,第一眼看见的,便是自己的所爱之人,生命母树会赐福你们的婚姻得到幸福。
伊莎贝尔是第一次近距离的观察林岚。
说实话,他长得绝对不会差,甚至以他的颜值,在人均帅哥美女的精灵当中都算是出众的。
虽然优秀的颜值并不能代表一个人,但是至少能决定大部分人的初始好感度。
长得丑的人,初始好感度便是负的,和别人的关系从冷漠开始。长得一般的,初始好感度为0,和别人的关系从平淡开始。长得好看的,初始好感度为正,和别的关系从友善开始。
林岚便是属于第三种,再加上林岚无意之中的攻略行为,伊莎贝尔对他的好感度以及达到友善了。
毕竟,人是需要尊严的。
原本的伊莎贝尔按照纳妃的流程来,毫无尊严可言,而林岚却给了她这份尊重。至少,让伊莎贝尔心如死灰的内心照进来了一道光。
“伊莎贝尔小姐,您是否深爱您身旁的先生?”在问完林岚之后,就将目光转向了婚礼的另外一个主角。
“我深爱着维尔特先生。”
“您是否愿意在神明和众人的见证下,与伊莎贝尔小姐缔结神圣的婚姻契约吗?”
“我愿意。”就连伊莎贝尔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嘴角出现了一丝若隐若现的弧度。
至少呢,以后的生活并不会像自己想象中的那么灰暗无光吧?
“我在此宣布,维尔特先生和伊莎贝尔女士的婚姻是合法有效的,现在有人质疑吗?”
本来这样说只是走走形式而已,不会真的有人质疑吧?不会吧?不会吧?不会吧?
“我质疑!”
啪!这脸打的真是响亮。柯多尔升起想要教训一下哪个不懂事的人的念头,随后他发现了声音的来源。
一个栗色头发的少女,和克拉克尔大公一样的发色。这么说,是因为来者正是克拉克尔大公的次女,菲丽丝 克拉克尔。
这个女孩便是从小与维尔特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林岚觉得菲丽丝比那个精灵公主还要可怜。
菲丽丝从小就接受着三皇子是自己丈夫的观念灌输,至少伊莎贝尔只是失去属于自己的后半生。
而菲丽丝从一开始就没有属于自己的人生,一岁开始,克拉克尔大公与先帝定下了他们两个的婚约,菲丽丝就已经作为维系皇家与公爵府关系的联姻工具。
再到后来,维尔特被发掘没有成为超凡者的天赋开始,不仅仅是维尔特自身没少受过其他人的白眼,就连菲丽丝这个未婚妻也因为未婚夫的无能也没少遭受过其他人的鄙视。
如果不是联姻的对象是三皇子,甚至还有人会截胡。克拉克尔大公的次女这一身份,在哪个贵族面前都很吃香。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今天也是菲丽丝的大失败!
自己的未婚夫要和素未谋面的精灵公主率先结婚了。
青梅竹马还是敌不过天降吗?简直就是青梅竹马派的失败。
危!青梅竹马危!
克拉克尔大公也是阴沉着脸,没想到自己的次女这么不懂规矩。
“明明是我先来的,订婚也好,拥抱也好,维尔特你为什么会答应的那么熟练啊!你究竟要把我甩开多远才甘心?”菲丽丝红着脸,声嘶力竭的说。
又到了白色相簿的季节......
林岚知道,这一波他怕不是遇到了大型白学现场了。
按道理来说,这种情况最好是二选一喽,要么舍弃菲丽丝,稳住伊莎贝尔。要么稳住菲丽丝,舍弃伊莎贝尔。
但是林岚表示,小孩子才做选择题。
我全都要.jpg
(关于标题:撞死白学家和狗有什么区别,狗的面前有刹车痕,而白学家的面前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