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叶华回到了十四勇者公会内,在询问了看板娘是否有人找自己后,叶华回到了自己的房间。
蒂斯克洛虽然是个相对繁荣的城市,但毕竟异世界人没有发明出手机这种好用的道具,大部分时候相互通讯还得依靠信箱,或是像这样让人转告。
虽然今晚并没有任何人或是组织特意地找叶华,也就是说她的“地球遗迹”还没有大人物感兴趣。但这才第二天,叶华并不着急,反正最糟糕的情况还有笛蓝给自己兜底,姐姐大人万岁!
第二天,叶华心中的那股莫名的烦躁还没有消退,但叶华知道自己必须去直面它了,因为叶华找到了自己烦躁的原因。
这几乎是叶华穿越的这大半个月以来最严重的危机之一,叶华之前从来都没有想过,也没有考虑过一个问题。那个问题明明这么大,但叶华却从来没有重视过。或许叶华的内心深处一直都认为自己是特殊的,是与众不同的,很可惜,她错了。
哪怕叶华接受过十二年义务教育,哪怕叶华穿越到了异世界,哪怕叶华一身技艺,被视为英雄。叶华,同样也会来大姨妈。
“啊!!!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血啊!!!”
清晨,在叶华打算换身衣服去餐厅吃早餐时,她才发现这个问题。
自从叶华知道自己患上“血友病”之后她就开始惧怕流血,要知道她上一次见到自己身上流出这么多血还是在巫毒国度里,被丧尸斯坦利,或者说小梦在腹部射了一箭,而如果不是因为卡洛自己可能就死在巫毒国度里了。
而现在又让叶华见到了这么多血,叶华自然是慌张的不行,“怎么办怎么办,我该不会要死了吧?救命啊!!!神啊救救我吧!!!”
叶华自己在房间里慌张的手忙脚乱,不知道该怎么处理自己的身体。寻常的外伤叶华还知道消毒绷带一气呵成,问题再棘手一些就去找梅丽,可是大姨妈???
她还不能询问朵芙丽姆或是其他人这类问题,毕竟笛尔可不会不知道该怎么处理大姨妈事件,而且笛尔也不会患血友病。
“我真傻,真的。”叶华抬起她那双无助的眼睛,接着说:“我单知道血友病会让我的伤口持续出血,却不知道每个月会有一次大姨妈。如果早记起来这每月一次的大姨妈,我现在大概也不会这么狼狈了。”叶华在房间内捶胸顿足。
在经历过一翻极其激烈的心理斗争后,叶华决定自己的房间中解决这次的大姨妈事件。
梅丽的治愈魔法的确很神奇,但叶华实在是不认为这招能对大姨妈有效,虽然叶华前世对女孩子身体的研究也不多,但她也能肯定大姨妈出血这事肯定是正常的,即不是外伤也不是疾病,所以叶华不会去找梅丽。
至于血友病问题,叶华决定暂且先不管,对叶华而言下体出血过于颠覆认知,她对这件事难以启齿,如果撑的住就撑,大不了喝多点红糖热水,如果撑不住了,那也要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秒才去求助。
幸运的是,叶华的大姨妈没有要了她的命,叶华并没有因为失血而死,没有成为第一个因为姨妈而丢掉性命的穿越者。
而不幸的是,由于叶华没在房间找到任何卫生巾之类的物品,而她又不好意思开口向朵芙丽姆要一份,最终她在房间中与鲜血奋斗了一整天。这期间朵芙丽姆还来找了她一次,但叶华并没有答应她的敲门声,生怕自己的狼狈模样被人看见。
“让我回到地球,回到那个有卫生巾的世界,不对,让我回到那个我还是男儿身的世界吧!”这是自从穿越以来,叶华第一次想念男人的身体。
第三天,满脸写着疲惫的叶华这才出了房门,只安慰自己道:“杀不死我的都将使我更强大!”
“笛尔姐姐?”正巧,梅丽也在这个时候出了房门,撞见了叶华,“笛尔姐姐你怎么了?你的脸色看上去很糟糕呢。”
梅丽一脸担忧的搀扶住了叶华,而叶华则摆摆手说道:“没事,咳,做了个噩梦而已。”
“原来笛尔姐姐也会做噩梦吗?”
“是啊,我梦到自己身上多了个会冒血的大窟窿,怎么堵都堵不上,幸好这只是个梦,我才能醒过来。”叶华煞有其事的捂住肚子的模样引得梅丽吱吱发笑,梅丽的心情似乎也好了不少。
“对了,笛尔姐姐,这次的委托任务,似乎也是与梦境有关,我没听别人说太多,你可以跟我说说吗?”梅丽握着叶华的手臂,二人来到公会的餐厅。
“当然,你也知道,我们是要去哥布林之森寻找威尼斯的宝物,但其实呢,早有一个叫做布莱顿的坏蛋先我们一步到了那儿...”
叶华将巫毒国度事件像说故事一般对梅丽娓娓道来,当然,说的都是绿色成人无毒版的,卡洛与小梦之类的内容自然是被隐去了,换成了叶华编出来的“地球遗迹”部分,而梅丽的表情则给足了叶华信心,让她相信自己忽悠人确实有一套。
在早餐过后,二人乘坐着马车在蒂斯克洛转了转,随意但是愉悦的聊着天,梅丽没有提起前天晚上的约会,叶华也没有说自己去教育了一顿她的约会对象。但叶华知道梅丽还是那个梅丽,她并没有因为这场还未到来的联姻而改变什么,她仍然是那个可爱且热情的冒险团牧师梅丽。
第四天,叶华已经完全从大姨妈的阴影中走出,前几天虽然波折,但叶华终归也算是完成了“实验沉睡魔壶的能力”与“逛一逛蒂斯克洛城”这两个任务,现在按照计划,叶华该去进行自己身体的“体能测试”了。
体能测试是叶华早就想做的事了,虽然她前世痛恨体能测试,但在异世界生存才是第一要义,不容得叶华喜欢不喜欢,在战斗中错估自己的能力是很危险的事。况且现在这副身体这么强,谁会不喜欢强壮的身体呢?只有菜的玩家才会觉得游戏不好玩。
对于体能测试叶华其实也早有想法,她主要想测试的其实只有两点:力量与技能。
叶华知道自己的力量很大,虽然从肌肉量上看不出,但叶华的力气确实是很大的,即使不能一拳捶爆墙壁,但叶华估计一拳将木桌给打坏大概没问题。但这个力量大却是基于前世地球上的标准得来的,异世界人的力量基数如何叶华却是不知道。
就比如叶华最常接触的这些冒险者们,拿剑的拿剑,穿铠甲的穿铠甲,叶华还真没见过他们谁喊重的,万一要是异世界人都这力量水平,叶华还想在战斗中跟敌人角力,那不就光速吃瘪了吗。
力量多少不重要,能比敌人力量大,并利用好自己的这个优势才重要。
另外是技能,技能指的不是视野之灵或是沉睡魔壶的能力,而是诸如“用剑的能力”,“用弓的能力”。
叶华在薇薇仆尔的指引下曾经莫名其妙的学会了骑马,叶华怀疑那是肌肉记忆所带来的。而既然骑马有肌肉记忆,那么其他技能应该也会有肌肉记忆。叶华知道公会的训练室内有各种各样的兵器,如果能找出自己所擅长的武器那就太好不过了,毕竟叶华一直以来用的都是匕首,而叶华痛恨匕首。因为匕首太短了,叶华痛恨短的东西。叶华更喜欢长的,越长越好。
因为一寸长一寸强嘛!攻击范围足够远才能占对手的便宜。
一点都没有想歪的叶华来到了公会的训练室,准备开始自己的技能测试。叶华早起的习惯再一次帮了她,这个时间点训练室并没有什么人,所以叶华可以尽情的出丑,而不怕被人看见,无论是刀枪剑戟还是弓弩镖针,叶华都试了个遍,而虽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训练室里来了越来越多的人,但大家对叶华的行为倒也没有太大反应,这让叶华放下心来。
长棍,不行。
短棍,还是不行。
双截棍,为什么我老是喜欢玩棍子?
双手剑,顺手。
单手剑与盾牌,还行。
长枪,菜的抠脚。
弩箭,看来我前世射击类游戏没白玩。
弓箭,这游戏为什么没有准心?
......
经过大概一个上午的摸索,叶华将公会训练室内摆出来的武器都试了个遍,最终发现自己果然只能跟敌人肉搏,叶华想用十八般武艺吊打敌人的梦想完全破碎了。
叶华发现自己除了与匕首还算心有灵犀外,也就能勉强用用长剑,叶华觉得这还是自己玩《天国:拯救》练出来的,跟肌肉记忆没有关系。
而用其他武器则十分生疏,用长棍这类只需要挥起来的武器还好,用上双截棍这类需要技巧的武器时叶华恨不得打死自己。
叶华还期待自己这副身体是个天赋异禀的战斗全才呢,看来是自己在想桃子吃了。
算了算了,想想自己与薇薇仆尔的战斗,与森林风狼的战斗,与布莱顿的战斗,最终能赢靠得也不是什么战斗技能,而是靠自己聪明的小脑筋。
叶华一面将武器放回武器架,一面安慰自己道。
忽然间叶华眼前一亮,叶华看到了自己第一次来到训练室时看到的“教练”,又带着一帮新人冒险者来到了训练室。
哎嘿,这次我又能偷学到什么内容呢?不不不,这怎么叫偷学呢,这叫旁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