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油!加油!干掉她!”一个正在围观的冒险者扔下了手中的鸡腿,为朵芙丽姆大声助威道。
“笛尔小姐你是我的偶像啊!!!你一定要赢啊!!!”一个原本正在工作的看板娘也围了上来,不顾形象地失声尖叫道。
叶华与朵芙丽姆的双手都爆出了青筋,逼迫体内爆发出力量。二人的汗滴不断渗出皮肤,沾湿了长发与衬衣。
叶华忽然有些后悔在大庭广众之下与朵芙丽姆掰手腕了,一开始还只有几个冒险者在旁边围观,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人围了上来,乃至于餐厅外的人都开始好奇里面发生了什么,最后这场赛事吸引的人竟然将餐厅给挤满了。
掰手腕原本比拼的是瞬时的爆发力,但异世界人的构造却是异于地球人,在高强度的力量输出下,叶华与朵芙丽姆都表现出了惊人的耐力,二人僵持不下,而周围越来越多加油助威的人又无形中加大了叶华与朵芙丽姆的压力。
原本在叶华的计划中这只是一个简单的掰手腕游戏,只是一个力量测试,但在呐喊声的发酵下,这渐渐成为了一场真正的比赛,一场谁都不想输的比赛。
“干掉她!精灵的剑使!你可是货真价实的白金级冒险者!”认为朵芙丽姆能赢的观众的观点是朵芙丽姆的冒险者等级比叶华高,力量比拼理所应当是朵芙丽姆获得胜利。
“笛尔小姐我好爱你啊!!!我想被你踩在脚下!!!请用力的踩我!!!”而支持叶华的观众则纯粹是用爱发电,而且有一小部分人的精神状态好像不太正常。
这场僵持不下的赛事大概持续了十分钟,最终的结局自然是朵芙丽姆获得了胜利,这也在叶华的预料之中,毕竟朵芙丽姆的实力客观上讲就是比自己强的,而且朵芙丽姆是剑士,自己则是盗贼,叶华坚信自己输是迎合了自然规律,而朵芙丽姆则是恃强凌弱,胜之不武。
于是在众人的一片嘘声中,叶华离开了堆满兴奋的冒险者的餐厅。
“芜湖!!!朵芙丽姆最强!!”
“笛尔小姐请你拿我来泄愤吧!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
好像不只有嘘声?不管了。
叶华逃离了人堆,而朵芙丽姆则在人群中享受着胜利的果实,赞美、崇拜、羡慕..直到人群中站出了一个勇敢者向朵芙丽姆发起挑战。于是这场狂欢就继续了下去,令叶华没想到的事,掰手腕比赛竟然就这么在公会里传开了。
冒险者原本就是一个比较好斗的群体,两个人发起战斗,想要比出个高下,这在冒险者中是再常见不过的事情了,而掰手腕比赛又正好满足了冒险者相互比拼的欲望,于是这个只有在叶华前世的小学初中才会有人玩的小游戏,正好就镶嵌进了冒险者喝酒闲聊之余的空缺。
掰手腕的流行让叶华能够轻松的测试自己的力量水平,虽然不是全身的爆发力,但只是一只手臂的力量测试也已经足够有价值了。如果没有掰手腕,叶华就只能找冒险团的成员或是珀尔来与自己比较,而现在,叶华能够一下子获得大量的数据以供自己参考。
于是叶华在接下来几天内成为了掰手腕的狂热爱好者,哪里有掰手腕,哪里就有她叶华。当然她并不是每一次都下场比赛,更多的时候她只是混在围观群众中吃瓜,但饶是如此,叶华通过类比法与比较分析法,她仍然获得了以下结论:
首先,异世界人的身体构造应该与地球人没有太大区别,至少在力量方面,它们都符合叶华脑子里的物理学知识与生物学知识,大个子一般比小个子有力量,肌肉猛男也会比瘦弱书生力气大。
但这只是物理层面,一旦牵扯到魔法,情况就会大有不同。一个瘦小的魔法师只要使用一种名为【巨力术】的魔法,立刻就可以把一个两百斤的胖子抡起来揍。而叶华还发现了,魔法对人体的影响远不止如此。
朵芙丽姆与自己都能使用的【身体魔法:加速】可以在短时间内加快自身的速度,这是一种利用魔法元素强化肉体的特殊魔法,然而除此之外,魔法元素对肉体还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受魔法元素影响的肉体,其拥有的力量并不会直接反应在肌肉量上。
叶华没能完全将这个规则摸透,但大致来说上位冒险者的肉体能力普遍比下位冒险者要出高一个等级,用叶华自己的命名方式的话,下位冒险者是【凡体】,而经过魔法元素的改造后,【凡体】会成为【魔体】。
当然这只是一个粗浅的猜想,但是这个体系却的确能够解释为什么叶华能与一个两米高的猛男掰手腕并且不落下风。
叶华拿出了笔记本,用鹅毛笔歪歪曲曲地记录下:梅丽<珀尔<自己<斯坦利<朵芙丽姆<亚兹<黑王。
叶华习惯了记笔记,把知识点写下来让她感到心安,但由于叶华并不会写异世界文字,所以这纸上写的是汉字,这在异世界应该是属于最高程度的密文了吧!
叶华将这本只有自己能看得懂的笔记本取名叫《叶华的奇妙冒险》,里面记录了她从穿越到现在所遭遇的全部经历,从魔塔到哥布林平原,从蒂斯克洛再到巫毒国度。“如果回到地球就把它改编成轻小说吧!”叶华这么想着,然后将它放到了枕头底下。
躺在床上,叶华开始思考自己下一步的行动。
从哥布林之森回到蒂斯克洛已经差不多十天了,甚至于巫毒国度事件都快没有热度了,但仍然没有任何组织表示过对叶华感兴趣,唯一感兴趣的珀尔也只是为了填充自己的知识库。叶华不得不承认自己错误的估计了自己的分量。
待价而沽这招行不通,那叶华就只能选择自我推销了。让笛蓝帮忙鉴定的石鬼面具与骸骨戒指还没有人去取回来,原本叶华是打算让亚兹去拿的,但现在看来自己还是得主动去一趟。
叶华对去找笛蓝这件事始终感到忐忑,笛蓝看起来是个很聪明的女人,又与笛尔是姐妹关系,而且还是不太正常的那种姐妹关系,叶华不敢保证自己不会在她面前露出破绽。而且利用她人的感情这件事叶华也有所反感,这也是叶华一直希望能有其他组织来找自己的原因之一。
但叶华为了活下去,为了活着回到地球,她必须这么做,并且这事拖不得。叶华已经逐渐适应了作为笛尔的生活,作为笛尔而活着已经不像一开始那样需要如履薄冰了。叶华可以与朵芙丽姆畅谈,可以与亚兹掰手腕,可以与梅丽逛街,在有了“地球遗迹”这个挡箭牌后,叶华几乎可以为所欲为。
但这些都只是假象,叶华始终不是笛尔,叶华作为笛尔活着的每一天都是对自己同伴的欺骗,也是对自己的欺骗。
所以叶华要尽快的找到“方法”,那个方法叶华也不知道是什么,或许是能够让自己回到地球的方法,或许是让笛尔起死回生的方法,或许是找到能够补偿那些受自己欺骗的人的方法,所以叶华必须要鞭策自己向前。
叶华起了个赶早,前往了笛蓝的住宅。
笛蓝的住宅建在蒂斯克洛的城东区,这儿是整个蒂斯克洛的命脉,城主府与贵族们都在这儿落脚,但哪怕是在拥有气势恢宏的豪宅的众多贵族中,笛蓝也丝毫不落下风。
笛蓝作为商人所拥有的财富已经足够她成为蒂斯克洛最大的贵族,黑猫商会绝对是个拥有极大影响力的组织。
叶华靠近大门,还没来得及敲,就有女仆为叶华打开了门,好似早已在等待叶华一般。
“笛尔小姐,这边请。”女仆做了个请的手势,叶华也不敢多说话,便随着女仆上了二楼。
除了女仆与管家,这偌大的宅址只有笛蓝一人居住,笛蓝即无伴侣更无子女,只能说这就是有钱人的快乐吗?不对,只能说这就是有钱人的孤独吗?
叶华很快见到了笛蓝,笛蓝低着头在一张桌子上书写着什么。
“大人,笛尔小姐到了。”女仆向二人行了一礼就退下了,叶华不敢先出声,而笛蓝头也没抬,就问道:“妹妹,怎么这么久没回家?不想姐姐吗?”
“啊,当然是想的,只是最近公会那边事情比较多,所以耽误了。”叶华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回答才自然,当姐姐都问话了,自己硬着头皮也得答下去,“在哥布林之森发生了一些事,不知姐姐听说了没有?”
叶华来找笛蓝的主要目的就是交投名状,交谈之中自然有意无意的就要往上面引,能让笛蓝感兴趣,主动向自己询问起来才是最吼的。
“多少听说了一些,解救数十名冒险者于水火中,的确是英雄之举。”笛蓝这才抬起头,称赞起叶华来,但却没提起地球遗迹的事,“对了,之前你所带来的两个道具都已经鉴定完毕了,都只是神器级的道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