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琳不惊讶她能在这种场合临危不乱。
前世时那几年的996不仅意味着日复一日的加班,还有各种做不好就等着被炒鱿鱼的紧急会议。何况还有几次要在一群董事会大佬面前替搞砸了的主管在擦pigu,各种极限抗压,如果将那时和现在相比较,说实话,芙琳真觉得此时此刻是小场面。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她现在面临的情况不严峻。
首先箭塔的视野可以覆盖驿站内的绝大多数区域,营房不高而且四周都点着火把,在这种情况下,除了箭塔灯下黑的正下方,芙琳扮演的兰斯绝无可能顺利潜行,因此要先解决箭塔上的土匪。
但如果敌人聪明些,那么空地上的土匪也会反过来密切注意箭塔上的情况,所以兰斯一旦对箭塔上的土匪动手,就必须在敌人察觉到箭塔有异之前迅速行动。
而且在决定行动前时间也不能拖太久,因为芙琳在黄昏时看到的几根烟柱,很可能就是驿站士兵点的狼烟。升起的狼烟可以被木湾城东部的雄狮军团大本营看到,那么可以认为雄狮军团现在已经集结了一支作战部队并且正在赶往此地。假设军团的士兵动员集结迅速,他们看到狼烟不久就马上出发——
这意味着芙琳只剩20分钟了。
‘我滴个龟龟……这老爷子怎么就不懂自己人命要紧吗,当初要是不等我先跑了多好呀,唉~’
时间的紧迫让芙琳心中怨念四起,但这不妨碍曾为996上班族的人,顺利在时间紧迫的状态下提出一种相对可行方案。
也就是说,芙琳现在已经想好该怎么做了。
芙琳扮演的兰斯,开始行动。
……
费奇在营房内对几名心腹训话:“小的们,去清点他们值钱的货物,派人把那几个妞看好,等明天一早出发,等我们回到金湾城时,到时大家都是富贵人了!”
“是,老大!”
费奇和他们一样,都是金湾城各地地方贵族豢养的佣兵。
他们平日靠贵族的给养过活,替贵族们维护领地内各村庄的治安,看好领民让其安心种田,协助地方贵族处理赋税、魔兽等等需要人力和武力的杂务,而只有在地方贵族间发生内斗之时,他们才算是真正意义上的佣兵。
显然这种生活对不少佣兵来说,是一种清心寡欲的日子,不仅拿钱少还累,这让他们中的一些人选择向雇主的领民甚至是雇主出手,只不过这么做的结果,往往就是招来一伙骑士把他们给宰了。
所以佣兵之间就流传着一种约定俗成的做法,当雇主愿意给高额报酬时,要当一名不比骑士差的好佣兵,但钱少时也不能对贵族及其领民出手,而是向雇主的敌人或是关系陌生的领地出手。
换而言之,佣兵到不是雇主的地盘时就是强盗,只要有机会,就会毫不犹豫干杀人放火的勾当,如果能趁火打劫就更好了。
很明显,对金湾城的佣兵来说,木湾城一带绝对是不错的目标。
以往他们忌惮钢铁公爵的军团,不敢在此地轻举妄动,而现在此地却流传着吸血鬼出没的传闻,事实上雄狮军团几乎所有力量都已集中在木湾城加强戒备,因此无暇顾及领地周边的情况。
佣兵中不经思考的蠢货,自然而然会认为现在是趁火打劫的好机会。
当然费奇不认为他是蠢货,不仅不是蠢货,还是被上天眷顾的幸运儿。
这不,当时他和灰狼佣兵团才到木湾城领的边界,就发现了一座防备力量薄弱的小城堡,本以为这里是座仅有军事意义的前哨,但在探子传回情报后,费奇大吃一惊。
里面不仅有马车驮着大量的高价值货物,食盐、香料、啤酒、丝绸一应俱全,甚至还有几名结伴出游的闺阁千金,带领她们那名小姐更是漂亮得不像话。
如果能把这里面的东西全劫走,货物拿到黑市倒卖,小姑娘就卖到金湾城的jiyuan或歌剧院。
如果事情能成,那费奇毫无疑问,他今后将踏上人生巅峰。
而他现在成功了一半,那些可怜而又倒霉的人全都挂到了城墙上,只剩明天一早出发,眼看离成功越来越近,费奇觉得仿佛一切都是那么的美好!
不过事情也不是一帆风顺,费奇皱眉看向对面营房上的三具尸体,这三人在刚才还是他的弟兄。
这三人一看见有姑娘就爆炸,说都说不听,要知道女奴中能卖最高价钱的,就是闺阁千金。
她们在优渥的环境中成长,肤白貌美不说又往往多才多艺,更重要的是处子之身。要知道前者只是一个好价钱,而后者则意味着更多的赎金!在保证处子之身的条件下卖掉,往往能得到二倍甚至是三倍的价钱!
也就是说,只要能卖掉一名处子之身的闺阁千金,就能得到1枚金法币!
这钱足以向光明教会购买爵位和领地还有几名农奴,相当于后半生直接衣食无忧!
虽然日子不一定能过得很滋润,但狗屁的是天灵帝国和暗灵帝国开战了,偏偏天灵帝国自己不第一个上战场,推着四大属国一齐往火坑里跳,美其名曰共同战线,多兰王国的公爵们也不得不派出他们的军事力量,钢铁公爵像点样子派了金鹰军团,金湾城的香草公爵就难看多了,这头蠢猪不停从农奴和自由民中征兵,甚至还打算把佣兵送到前线。
费奇有预感——
如果他们不尽早摆脱佣兵身份,那么他和他的弟兄们总有一天会死在那群怪物手里。
所以费奇反复叮嘱手下,要好好看着那几名闺阁千金,不能对她们出手。
尤其是那位有着灿烂颜色头发的尤物,他不想再因此失去任何一名好兄弟了。
毕竟下午的战斗让灰狼佣兵团受了不少损失,明明人数远少于他们,但偏偏对方有几人确实不简单。
譬如小姐团的两名护卫就自称公爵骑士团的正式骑士,这两人只凭一把短刀没有戴全身甲,硬是把他们中九名弟兄的解决掉了,然后这两人被弟兄们抓住,现在已被削成人棍了,而他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喜欢在美女面前逞能的蠢货。
想到这里,费奇笑了笑。
他坐着还没被pigu捂热的摇椅,喝了口从货车上卸下来的麦酒。
这时,费奇的一名心腹进来了。
费奇强咽苦酒,不耐烦道:“什么事?”
“老大,那位金发小妞要求见您。”
费奇把裹着战斧的粗布解开,将它放到摇椅旁。
“让她进来,别给她松镣铐,叫两名兄弟跟在她后面。”
“是!”
在心腹退下,几名手下协助把营房门打开,在两名佣兵的监视下,那名金发大小姐拖着镣铐走了进来。
费奇一边确认顺手的战斧就在手边,一边打量这位金发小妞,说尤物名副其实,十几岁的样子,一袭金发柔顺灿烂,白皙光滑的皮肤光滑紧致,明明小姑娘的身材但女人象征的玩意却十分饱满圆润,虽然经过下午那场混乱身上沾了不少污物,但不难看出华丽样式的连衣裙是用了上好的丝绸布料。
而至于容貌,老实说费奇不敢直视太久,他知道那三名弟兄为什么会被他挂在对面营房的,身为头子,在手下面前费奇可不能亲自犯错。
除此之外,费奇知道还有最需要提防的事情,那就是,这妞是会魔法的。
下午时,如果不是这妞放了个什么法术,两名正式骑士也没办法凭肉身扛几十人攻势那么久。
费奇再一次确认手边的战斧,装作不耐烦道:“说,什么事?”
得到允许,金发大小姐向前一步,十分标准地敬了个淑女礼。
“尊敬的佣兵,请问要花多少钱才能赎回我,和我的那群朋友?”
对,费奇想要的就是这个,但他并不着急。
因为聪明人都知道,赎金不可能从当事者家属那里直接要,最稳妥的做法就是从中间商那里要,也就是卖到jiyuan后,让jiyuan垫付部分赎金给他。
因此费奇摆了摆手,随便找了个理由回绝道:“赎金无价,小妞你这般姿色,该有自知之明。”
金发大小姐这下着急了:“我的名字是爱丽丝·墨菲,如果你不放了我,我父亲是不会放过你们的!况且雄狮军团的士兵已经在路上了!”
费奇和手下听着一愣,相视大笑。
“哈~哈哈!小姐,那我们就更不能放过你了。”
“你什么意思?”
“因为凭你刚才的话,只要把你架在城门上,你父亲的士兵就不敢轻易动手,而我的人呢?他们可以睡个安稳觉,可以用货车上食物、香料和美酒养精蓄锐,等你营地外的士兵守夜疲倦时,我再进行反击——灰狼佣兵团不介意从你父亲那再接收一批战利品。”
“你你你!”爱丽丝气得浑身发抖。
她只觉得这群强盗愚蠢又狂妄,这群人根本不知道雄狮军团的规模和战斗力,也许他们拿自己来威慑会有点效果,但就算如此,也不过是变相给随军法师大显身手的机会。
譬如法师会给士兵施加隐身术,让隐形的士兵潜入营地解救自己等等,尽管这会逼着对方拿其他人质来当挡箭牌,但雄狮军团的士兵不吃这套,即便这群强盗真邪恶到暗灵帝国的暗灵人那般——把人削成人棍套在盾牌上,训练有素的士兵也会毫不犹豫拔剑、出枪。
这群强盗根本就是死到临头,还不自知。
费奇可不知道爱丽丝在想些什么,他只是觉得面前这大小姐稍微施压就马上失态,样子实在可笑,说到底教养再好,娘们终究还是个娘们。
“把她带下去,”不过费奇没有大意,他仍谨慎防备着眼前爱丽丝,确认她没有在施展什么奇怪的法术,才向心腹命令,“时间晚点就把她们带到对面的营房里好好看着。”
“好的,”这名佣兵刚想离开,又调过来问,“老大,那群爷们该怎么办?”
费奇皮笑肉不笑:“老办法,如果真的来了什么士兵姥爷,就把他们当肉盾。”
这个方法尽管野蛮,但用来拖延时间很有效,具体怎么一个肉盾方法,只有这群恶棍才知道。
手下会意:“明白,老大。”
然而爱丽丝听这话,清澈的眼眸瞬间瞪大,她一脸愤慨,嘤声斥道:“你们不能这样!你们这群邪恶之徒!败类!人渣!可耻!”
斥责没有起到什么用,反而让费奇笑得更厉害了:“都说钢铁公爵杀伐果断、威震四方,但看看你,却落在我这种人手里,说来不好听,我觉得你只能给你老爹丢脸!”
爱丽丝又急又气,她绝饶不了这个侮辱她乃至她父亲的强盗,在木湾城里,没人觉得她给钢铁公爵丢脸,甚至因愿意为稳定时局而遵从公爵意愿下嫁莫里森家。
明知莫里森家有个名声极差的次子,尽管不是嫁给这人,但朋友们都夸她的勇气和无私,甚至就连她自己都觉得她了不起。
所以爱丽丝被费奇嘲笑,她有的只是不甘心:
‘凭什么被一介强盗说她丢脸?凭什么凭什么凭什么?’
‘这群只知道干劫掠勾当的败类,他们自己就不丢脸吗?’
‘好气呀好气呀!’
但爱丽丝心里闹完了脾气,剩下却是慢慢涌上心头的凄凉和悲伤。
她今天本来只是想和闺蜜们出游散心,却在驿站营地休息时,倒霉地遭遇了一群愚蠢却又残忍的强盗,两名正式骑士再她们面前被无情杀害。
尽管父亲常说事在人为凡事靠己,但爱丽丝深感自身无力,她对现状无能为力,本来还引以为豪——她生来有不错的魔法天赋,不仅没少花时间冥想,还拜托一名战斗法师教授了坚韧之息和祝福,前者是1级坚韧术的一种,后者同理属于1级祈祷术,两者都能在战斗中发挥不小的用处。
但最大的问题是,这两个法术根本不能用来攻击,对现状毫无帮助。如果时间就这样耗下去,雄狮军团的士兵肯定会来救她……但或许只能救下她。
爱丽丝心灰意冷,脚步缓慢而又沉重地走出营房。
她可怜地低着头,不敢看视空地上不时抬头注视自己的人们,也不敢看投来殷切目光的闺蜜。
爱丽丝觉得自己已经害死了他们,尽管她知道这样想是错的,但愧疚无法避免。
此时此刻,她只是希望,能有勇士挺身而出。
结果勇士真的来了。
城门前一名赤发少年从天而降,他身手敏捷,双眸炯炯有神,身形挺秀,面貌英气澎湃,身着丝绸服饰无疑贵族身份,带火一拳撂倒佣兵一人显示实力不凡。
因此这名少年一登场,就吸引了在场所有人的视线。
佣兵们不敢恣意靠近,头目和几名心腹飒一声冲出营房拿起武器如临大敌。
人质们眼神闪烁,或惊讶或崇拜,爱丽丝的几名闺蜜见有人来救,纷纷面露欣喜,看到是如此飒爽的少年,一瞬间又娇羞着小眼神,再一眨眼看向少年,她们已纷纷换成了看白马王子时才有的小爱心。
少年向前走了一步,在这瞬间,在场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焦急而又迫切地注视着他的下一步行动。
少年以略快的语速,笑嘻嘻样子边走边说,“唉呀,不好意思,各位大爷,我是一名路过的冲锋骑士,在找一位名叫布鲁克的老者,”语速越来越快,话语越来越急促,正当听得人头晕时,少年猛然靠近一名身着管家服饰的老先生,“哦!布鲁克你在这里,那没事了,人我就带走了,各位再见。”
话音落时,少年就驮着老者一顿猛冲,狂奔离场。
等众人反应过来时,两人已然消失于夜色中。
因此在场几乎所有人都茫茫然,而至于爱丽丝,则直接‘我是谁,我在哪,刚才发生了什么’,花姿如凝,人当场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