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斯背着老管家一路狂奔。
不顾路面泥泞,也不顾前方一片漆黑,只是借着夜空一轮淡淡苍色,一个劲地向前跑。
一路上兰斯路上好几次差点摔倒,就这样跑了差不多10分钟,才慢慢减速,他回头确认没有人驭马追赶,而驿站营地的光源也消失在马路拐角。
见情况安全,芙琳这才安心停下。
这时才觉兰斯身体像是灌了铅那般沉重,刚才生疏将斗气凝聚在的右手还残余有隐隐阵痛,这让芙琳再一次意识到了兰斯身体的脆弱。
虽然现在将老管家成功救出,但芙琳并没有多少成就感。
事实上,刚才的计划是完全看运气的。
兰斯先是摸到箭塔上将三人放到,这个过程不是暗杀而是有打斗发生,如果空地上土匪没有被那名金发大小姐吸引注意力,而是仍然不时注视箭塔,那兰斯有可能在箭塔上失败。
在清除箭塔的弓箭手之后,下一步就是借箭塔的高处跳到城墙上,沿着最顶上只有两足宽的墙顶疾走,顺路爬到城门上,把舵台的绳子切断后立即跳到空地上。
虽然这个特技电影般的过程有惊无险,但要知道「兰斯」不是身手敏捷的人,而是芙琳依靠精湛的技术强行控制一个笨手笨脚的人,假若这个过程出了什么闪失,如果掉下就直接GG。
接下来虽然不是最后但却是最关键的一步,兰斯需要从城门上跳下,然而这个该死的城门……明明内部只是驿站外部却偏偏是城堡型建筑——因此城门有10米高,这等同于要让兰斯从3楼往下跳。芙琳前世不是特技演员,兰斯的体魄也不是特别强壮,要想无伤落地,就只能按莱恩说的去做,也就是以斗气护体,但这谈何容易?
斗气实际上是一种极难操控的能量,相比于「芙琳·贝利特」技能精华的指哪打哪,斗气需要凭意志激发,之后还需要维持才能使用。
如果要顺利使用,则更需进入高度专注的状态,凭感觉一点点细微地控制斗气。
对于斗气的操控,芙琳扮演的兰斯没有经过什么练习,能在城门上跳下并安稳着陆而不是摔个狗吃屎或下肢轻度骨折什么的,她认为这里面巧合的成分更大。
而至于为什么非得从城门跳下不可,是因为芙琳认为这样做最显眼,能在第一时间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并将敌人的警惕提升到最高。
在这个时候,芙琳再拿出她前世身为上班族最擅长的信息轰炸,用短促的语句和大量的情报构成信息炸弹,让这群土匪一时半会无法反应,再浑水摸鱼把老管家救走。
当然芙琳考虑过有头脑简单的家伙不吃这套,可能会不听人话直接砍过来,所以芙琳扮演的兰斯紧急练了一套「秘拳·烈火」,就是袖珍版的秘剑烈火,将斗气化作火焰缠绕在手上,一拳威力就能将人轰倒。
但斗气运用不熟练导致刚才那拳其实伤到了自己,现在兰斯的右手背面轻微皮开肉绽,右臂也如灌了铅那般沉重。
芙琳暗暗摇头,她想到等这事解决后,得再去跟莱恩多请教些斗气运用的技巧,兰斯必须更好地掌握斗气。
至少不是现在。
兰斯停下,将背上的老管家放下,找了处木桩原地休息。
“布鲁克,你没事吧,他们没对你怎么样吧?”
老管家布鲁克一路上老骨头差点没散架,但忍耐不住劫后余生的兴奋。
“噢,光明神在上……如果不是少爷,我这老骨头可能就要交待在里面了,您真让我吃惊!”
“要是老爷子你交待了,我可就不好跟父亲交待了。 ”兰斯尝试用冷笑话打圆场。
“那是那是……”但松了口气的现在,老管家布鲁克却面露不安,犹豫着不知道要不要开口,“可是……”
芙琳感到困惑,难道她刚才扮演兰斯做得不够好?还是说老管家对只救他一个人感到不满?不……不可能,根据「兰斯」的印象,老管家布鲁克虽是正人君子但也并非圣母,不然也不会对兰斯几次闯祸捣蛋视,甚至昧着良心纵容他和他的几名狐朋狗友到处恶作剧。
兰斯漫不经心问道:“怎么了,有话快说。”
老管家这才开口,充满歉意道:“我很感谢您冒险救命,但少爷您那样真的好吗?我这把老骨头不值得您冒险,您活着才是对夫人——”
这么谦卑的吗,芙琳暗自懊恼,扮演的兰斯赶紧转移话题:“够了,布鲁克,你死了谁来服侍我?”
老管家脸色怔了怔,然后释怀地叹道:“少爷,您——长大了啊!”
说完,竟是一抹老泪纵横。
见状芙琳有些愕然,她并非讨厌被人感谢,只是默默想像着泪目感谢的不是老管家,而是之前那名金发大小姐,然后那名大小姐因此愿意宽衣……不,不对!芙琳暗自把头摇成了拨浪鼓。
但即便如此,扮演的兰斯仍需装出一副高傲的模样:“布鲁克,该不会你一直把我当成小孩吧?我总有一天会成为诺德兰大陆最强的骑士,你就给我等着瞧吧!”
“那是,但少爷……”老管家坐在一旁的石墩上,情况安全后开始欲言又止了。
见状,芙琳想道,怎么这老爷子今天话这么多,不就是救了一命吗?
兰斯从木桩上起身,拍了拍沾了尘土,开始不耐烦了:“有什么话就说,待会还要赶路!”
“您拼了命救我,可您今后的名声该怎么办?”老管家也从石墩上起身,坦言道。
芙琳十分奇怪,难道贵族拼命救仆人还会坏名声吗,她记得这在多兰王国可是美德,还是说重情义会被人指责?那这道德观念也太扭曲了,这显然不可能。
不过就算真被指责也不必担心,反正木湾城皆知莫里森家有个憨批二世祖,芙琳完全不介意「兰斯」名声再差些。
兰斯循着马路向最近村庄的方向走,边走边笑:“名声有用吗,在一群鼠目寸光的人之中建立威望,那你岂不是叫我做一只大老鼠,然后被猫一口吃掉?”
“您……说的太对了,”老管家听这话下意识瞪大了眼,拖着还没散架的身子从后面跟上,赞同之余,声音却充满深切而又强烈的歉意,“可他们会嘲笑您!说您丢下一群闺阁千金不管,不管您有没有救我,他们都觉得您有义务为她们舍命,而您没按他们期望的做,因此木湾城今后会有不少人谴责您,您在他们眼中将是彻头彻尾的过街老鼠……说不定您还会被定罪,甚至推上绞刑架!”
听罢,芙琳既惊讶又气愤。
这个世界的键盘侠势力这么强的吗?真就人言可畏,有本事让他们自己来?
事实上,芙琳不是没想过救老管家的同时救一两名闺阁千金,但相比于只是作简单捆绑的男性人质,只有寥寥数人的闺阁千金受到极为严格的看管。
百余名佣兵差不多有三分之一在她们周围,二十几人气势汹汹,别说上去抢人,可能就连接近都做不到。
因为兰斯斗气运用不熟练,即便觉醒斗气,实力说到底就是个正式骑士,没有坚实的铠甲也没有锋利的武器,这不就是彻彻底底的送人头行为吗。
事实上就算有也打不过,全副武装的正式骑士,一个人仍然不可能打得过二十几个人佣兵。说简单点,对面只需靠人数优势扑上来一顿暴打,兰斯就完了。
除非丢一把芝加哥打字机给兰斯,或者干脆当场现出真身,然而这现实吗?!
芙琳越想越气,气得她想就地跺脚,甚至想揪起小裙子的蕾丝边,就这样咬咬咬咬!
但……芙琳现在是一名演员,专于扮演「兰斯·莫里森」,演员的自我修养促使她平复了心中的暴躁。
即便心中再有愤慨,也要以慈悲之心,就像是我佛慈悲那种?总之芙琳冷静了下来。
她扮演的兰斯,理应一股纨绔劲,骨子里全是对他人的傲慢,因此内心再愤怒,脸上也只有微微愠色。
“鼠辈就是鼠辈,而且就算他们想也做不到,就算我要独立谋生,但这不是和家庭断绝关系吧?他们就不知道我父亲是金鹰军团的军团长?父亲为公爵为王国的荣誉而战,是一名英雄!我名声再不堪也是英雄的子孙,那群什么狗屁子爵伯爵,他们的人敢动我一根汗毛试试?”
芙琳扮演的兰斯,显然找到了摆谱的最佳方式。
然而但老管家布鲁克也是知道这点的,他不是在做无用的担忧。
“公爵千金爱丽丝,您认得吧?”
兰斯看着足下,注意不在漆黑的夜色踩牛粪,没多想,边忆边说:“听说过,说是什么艳丽的金色玫瑰,但我没见过。”
芙琳小心避开一坨隆起的不明物体,想道,如果真和传闻的一样是艳丽的金色玫瑰,那爱丽丝嫁给兄长邓肯,这绝对是玫瑰插在牛粪上。
不过即便爱丽丝要嫁给兄长,事实上兰斯也没见过她。
对于一名年龄尚未登上社交圈的贵族少女,人们不知道她长相并不奇怪,不然也不会有闺阁千金这个称谓,就好比乔家少女藏于深闺之中,谁知道是乔千金还是乔碧萝?
老管家扶着额头,轻轻摇晃。
“少爷,她就在一星期前和公爵大人一起来过我们家,您忘了?”
兰斯困惑:“你当时不是让我回避吗,你说公爵大人很讨厌我,我躲在房间里,难道不对吗?”
老管家捂着脸,一副不知该说什么的样子:“啊…对,没错,该死的我是叫您回避,但您就没想过偷看吗!就像您以前一直做的那样,像做贼一样,从楼梯的栏杆冒出头,您不是经常到小镇里对着姑娘的内衣……该死,光明神在上,我在说什么?!”
老管家也是越说越急,芙琳扮演的兰斯听得一愣一愣。
兰斯迅速想到借口:“那我也不能对公爵大人无礼啊,我听说公爵大人也是名强大的骑士,我偷偷看结果被发现,那父亲岂不是要丢脸了?”
老管家长叹一声:“唉……您说得对。”
老管家声音听来十分失望,不过芙琳并不在意。
因为她对兰斯的演绎有着近乎完美的把握,因此老管家再怎么沮丧失望,都是对憨批二世祖的正常反应。
老管家又长叹一声:“唉,这事也不怪少爷……噢,夫人……”
只是老管家越来越自责,听得芙琳越来越迷糊。
“什么意思,难不成爱丽丝就在驿站里?”虽然有些摸不着头脑,但老管家的话听起来就是这个意思。
兰斯只好表示无奈:“即便如此又能怎样,布鲁克你也不蠢,我根本救不了她们,别说救爱丽丝了,难道你要我把命搭进去?而且爱丽丝要是真在里面,那她不是没有危险吗?”
老管家又叹了口气,开始解释:“您说的对,爱丽丝确实一定会被雄狮军团救出来……但因为爱丽丝活下来了,人们要是知道当时还有你在场,要是知道是您现身把我就走……那么其他人肯定会认为:是你抛下了爱丽丝!少爷能明白我意思吗?按这种说法,不少人会认为是您导致她被流窜佣兵绑架,甚至是玷污!虽然公爵会原谅您……但就其他人可不会这么想!他们为了讨好公爵,或是出于一些连老夫我都不明白的理由,他们可能会想尽一切办法来抹黑您,甚至是陷害您!”
芙琳大惊,这听起来好像真的很严重,但她仍抱着一丝希望。
兰斯故作轻松,安慰着说:“布鲁克别急,就算你说的是真的,爱丽丝她认得我吗,就算她知道你被救走了,因此有人来问你,你就说是别人救了你,这样一来,只要对方不动真格来搜查,就不会知道是我。”
老管家想冷冷笑,但这么做对少爷又是救命恩人乃至已故夫人都十分失礼。
他只好故意拉长每一个音节,叹声道:“您的赤发,在木湾城一带绝无仅有,就连您的父亲也不是!所以这里的人都知道,莫里森家有个红头发的混小子……说就是你啊,兰斯·莫里森!”
还有这种事的吗,芙琳听完,彻底傻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