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傍晚,木湾城内张灯结彩。
在莱恩的带领下,芙琳扮演着兰斯时隔一月再次踏进这座城市。
原首席骑士莱恩忽然转过身,望着兰斯身后的巨大城门,随口一问:“小子,你知道木湾城为什么会有这么宏伟的城墙吗?”
兰斯即答:“城市城墙可用来防止贵族间的内斗,对吗?”
至于这点,芙琳还是懂得一点历史的,如果是「兰斯」可能就会答城墙是用来防止魔兽进攻了,毕竟木湾城以北就是魔境森林,很容易让人误会到这点。
莱恩点点头:“嗯,五百年前也就是天历823年,多兰王室无力,王国内贵族群雄割据,民不聊生,太阳骑士泰勒也就是初代钢铁公爵,他站了出来,他凭一人之力终结了内战战火蔓延,人们都认为泰勒的伟业在于危难绝望之境保全王国统一……事实上,我认为他最了不起的地方是他战后制定了约束公爵的宪法,以及各公爵领主要城市修建城墙,避开内斗,确保各地经济发展等等策略,正因此我们多兰王国成为了四大属国中国力最强盛的国家。”
芙琳有些惊讶,她本以为莱恩会讲一段老掉牙的英雄史诗,但没想到是这种即便放前世也相当先进的理念,这让芙琳对莱恩有些另眼相看。
两人就这样边走边说,一路上不少士兵对莱恩行注目礼,芙琳感受他们眼中对原首席骑士的崇高敬意,这更让芙琳意外了。
兰斯不经意说:“不错嘛,没想到导师您在士兵心目中地位还挺高的。”
莱恩知道这话什么意思,他有些不乐意了:“你这小子,该不会真以为我就只泡酒店吧?说了多少遍公爵是真的有下达任务给我,谁知吸血鬼不肯出来,我就没办法了。”
兰斯摊了摊手,无奈道:“是是,我就承认您是位爱岗敬业的好骑士吧。”
“爱岗敬业?应该是荣耀尊贵!”莱恩很在意弟子对他的评价,立即纠正了兰斯的措辞,紧接着他看了看不远处旁钟塔上的时间,作别道,“我还有事要交代,你小子认得路吧,那待会在公爵堡门口见。”
“拜。”不像表面兰斯的干脆,芙琳心里有些不舍。
准确说芙琳并非对莱恩不舍,而是她在木湾城,一个人会有些怕怕。
不,说害怕也不对,芙琳前世是996上班族,熬过一个又一个地狱般的日子,要说有真正害怕的东西,在芙琳眼里是不存在的。但即便如此,芙琳仍有提心吊胆的感觉。
理由很简单,芙琳察觉到了这座城市对她的敌意。
别看木湾城街市到处张灯结彩,在不少挂着彩色魔灯饰的石柱和墙面,上面还有没撕干净的‘吸血鬼’悬赏令。
兰斯正好发现一张保留比较完整的悬赏令。
羊皮纸上映入眼帘的是肖像,因为是没用颜料的炭画所以肖像旁特意附上了“银发赤瞳”的说明文字,画像是一个面相凶狠恶毒的老女人,芙琳觉得画得根本不像,纯粹就是那种想象出来的巫婆形象。
但即便如此,只凭“银发赤瞳”和女性这两个信息,这仍然是一张辨识度很高的悬赏令。
芙琳一想到这样的悬赏令曾在不久前贴满木湾城大街小巷,她心里就一阵毛骨悚然。
而且市民受此影响颇深,虽然市民大多在大声赞扬钢铁公爵并向爱丽丝送上生日祝福,但仍有不少人窃窃私语,议论着当时的吸血鬼,心理阴影使然,他们无法完全融入庆祝的氛围。
见此情景芙琳才明白,当时她的出现对木湾城的影响远大于实际破坏。
即便她什么都没做,时至今日,木湾城百姓依旧人心惶惶。
芙琳对此哭笑不得。
她扮演的兰斯就这样一路走一路看,很快来到了公爵堡门前。
听说木湾城的公爵堡原本是内城区,曾有一道内护城河,但这条河已被填平,现在成了一处充满艺术气息的花园,要进公爵堡得先经过这片花园。
而今天正好是爱丽丝15岁生日晚宴,故此时此刻花园内热闹非凡。
在这里,受邀的人们相互问候、致敬,随后向礼仪官出示邀请函,并视身份尊贵有序进入公爵堡。
没有受到邀请,但有义务来露面的人则在花园内高声阔谈,一是显示他们的存在感,二是谈论到公爵或爱丽丝小姐时,可以在赞美之词上毫不吝啬,表示他们对钢铁公爵的忠诚很敬意。
兰斯属于后者,虽然‘他’是金鹰军团长的次子,但因为种种已知原因,‘他’和这种上流圈子没有丝毫交集,而老管家也随马尔特和邓肯作为贵客事先进场了。
因此芙琳扮演的兰斯,‘他’相当识趣地在花园内找了处阴凉又不至于隐蔽的地方,独自一人等候莱恩。
然而还没等多久,大约才过去了2分钟这样,就有一群人找上兰斯了。
“哟~兰斯,这个月都没见着你,你去哪了?”
“是啊,我们可想你了,你不在的这段时间,拉莫家的里恩和他的那群混蛋都快飞起来了!”
他们是「兰斯·莫里森」的狐朋狗友,兰斯之所以名声这么差,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跟这帮狐朋狗友天天惹是生非。
兰斯和这群狐朋狗友的关系属于各取所需,前者要后者做跟班来逞威风,后者则靠着前者父亲是金鹰军团长,可以不被巡卫逮捕。
由此可见,「兰斯」和这群狐朋狗友都是实打实的小咋种,名声差不是毫无道理。
只是现在,扮演着兰斯的芙琳不太想和这群人扯上关系,但身不由己,她只好逢场作戏。
兰斯立即摆出一副大哥样:“里恩把你们怎么了?”
样子是学着港片里面的恶棍,在语气和动作姿势上很有讲究,一看就是位很可靠的大佬。
果不其然,一名跟班立即上来哭诉,“里恩那个混蛋他——”话没说完就被一脚踢开,“我里恩怎么了?”
说曹操曹操到,另一名混混头子里恩,来到了兰斯的面前,他体格远比同龄的众人壮实,这种体格说实话没什么独特之处,但以小混混干架的规模而言,里恩就是一头猛兽!
“不好,是里恩!”
“老大,靠你了,我们先走了!”
几名跟班立即十讲义气地丢下了兰斯,剩后者一人静静坐着,慢慢被里恩和他的几名跟班包围。
要知道「兰斯」本是个恃强凌弱的咋种。
按以往,这人碰到如此情况,定会吓得浑身发软,气不敢喘一口,没当场尿出来都算很不错了。
但现在不一样了,兰斯不再是以前的「兰斯」了,而是芙琳所扮演的兰斯——‘他’拥有受精华变换法则加持的战士血脉,拥有继承于身体本能的战斗技巧,不仅15岁觉醒斗气,还因习得秘剑烈火而成为了原首席骑士「烈阳」的唯一战技传人!
现在的兰斯以冲锋骑士论尚不够格,但论实力已是一名十分强大的正式骑士。
在如此强大的骑士面前,小混混再强也只能是小混混,芙琳扮演的兰斯就这样缓缓地站了起来。
但好像小混混们还没搞懂情况,里恩的两名跟班冲了上来。
“你这混蛋,谁给你站起来了?!”两人一左一右,气势汹汹,想把兰斯按在地上。
可惜这是徒劳地,在强大的骑士面前,小混混人再多也没用,兰斯一左一右迅速冲拳,两名企图妄为的小混混就捂着肚子匍匐倒下了。
兰斯踩着一人的头,不忘嘲讽:“就这?”
此举激怒了里克,他从没想过兰斯敢这么狂妄,就算当着这么多人的面,他也要让这莫里森家的小子好看!
里克如一头野兽,打算凭蛮力碾碎兰斯,正面就是一记直拳。
这招在芙琳眼中是慢动作,她扮演的兰斯巧妙躲开,才退一步,就拔剑,以剑柄猛击里克的咽喉!
“唔!”要害受击的里克差点窒息,他捂着脖子倒在地上苦苦挣扎。
见头目一个照面就倒下,小混混们虽然无法理解到实力的差距,但好在还识趣。
兰斯甩了甩手,小混混们就很快撤走了,也顺便支走了那群在远处呐喊助威的表面朋友。
现在,芙琳扮演的兰斯拍了拍手上的灰尘。
‘他’想着终于了却一桩琐事,却不料刚才的打斗让花园内众人注意到了自己。
几名贵妇毫不掩饰她们对兰斯的厌恶,窃窃私语、指指点点。
“看,莫里森家的混小子!”
“呕,没点教养,真恶心!”
“也不看看他的兄长邓肯,长相英俊为人绅士,和他一比兰斯就是个野小子!”
“我看这野小子就不是夫人生的,而是他爹找军妓,你想啊,军团长又是大地骑士,男人嘛……”
几名男士倒没贵妇们那么口无遮拦,他们对兰斯只是津津乐道地打趣,并就贵族方面话题化身资深评论员。
“没想到金鹰军团长竟有这种子嗣,真不懂兰斯是怎么活到今天的。”
“但谁让命运神眷顾废物呢,只要邓肯和爱丽丝订婚的消息一宣布,这废物再废也是只金龟了。”
“不过也只有头几年是春天,等孩子一出来,远亲关系坐实后,很快就会被女主人赶走吧?”
“你想的太简单了,赶走是不可能的,因为赶走之后马上有第二家……该死,我有点羡慕这个废物了!”
人们的风言风语让芙琳心里越听越苦。
混小子、废物这些算好听的了,过分的干脆各种挪喻和无中生有,全然一副不嫌事大的看客样,各种关于兰斯的流言蜚语,听得就连芙琳这个扮演者都无比烦闷。
至少芙琳还可以苦中作乐,可以庆幸这群人都是上流或者和上流有关,较为良好的教养让这群人不会在言语以外的地方为难兰斯。
况且,如果不是她扮演的兰斯把爱丽丝从歹徒手中救下,那木湾城今天举办的可能就是丧节了。
想到这点,芙琳苦闷的情绪多少得到了点安慰。
这时莱恩终于来了,“哟!小子。”穿着一身红罐头的莱恩朝兰斯打了个招呼。
“换装了?”兰斯也回应,反复打量莱恩的全身甲。
这不是一般的全身铠甲,它板甲不仅厚实,表面还有许多波纹状的细节构造,这些构造可以在有刀剑或箭矢袭来时,攻击的力道在第一时间不是被阻挡而是被改变方向,这点决定了莱恩穿的铠甲有远高于常规铠甲的防御力。
同时铠甲通体橙红,这种烈火般的色泽并不是以涂料的形式染上去,而是在铠甲的胸口、腰左侧和右下肢各有一颗魔石镶嵌,镶嵌的魔石只有表面部分是裸露出来的,而露出来的这部分则负责输送一种橙色的能量,当这种能量覆盖铠甲全身时,铠甲就呈通体橙红。
当然,铠甲除了表面波纹和魔石镶嵌外,还有许多比常规铠甲更先进的设计,可见这身行头价值连城。
因此,如果芙琳没估错的话,莱恩穿的铠甲至少值100枚金法币,也就是700万元。
这身铠甲如果要买可以贷款按揭吗,芙琳胡思乱想。
莱恩笑道:“哈哈哈!这身是品质为宝器的大地骑士正装,烈火战铠,要是以后有机会说不定就传给你了。”
“免了,看起来很沉。”兰斯摆摆手。
不像表面那样干脆,芙琳心里其实非常想要,谁让她是一穷二白穿越过来的?事实上芙琳根本就不清楚她到底是从黎明传奇穿越过来的,还是重生时老天爷捏了个和「芙琳」各方面很像的人给她用。
总之,如果有机会得到优良的武器装备,芙琳会尽力尝试,当然最好能是武器。
毕竟铠甲实际用起来很麻烦,维护费用不比养车钱少,莱恩这身看起来要花很多钱维护,而且看起来还是公爵专门养了批人来维护这种铠甲,芙琳猜想。
莱恩敲了敲胸前的厚实板甲,发出很有安全感的咚咚声,夸耀道:“穿不上就不叫大地骑士了,这身可是宝贝啊,不过也只能在执行任务时穿这身玩意。”
这话进一步印证了芙琳的猜想。
“也就是说,导师您在执行任务?”兰斯随口问。
“嗯,不废话了,来吧,小子。”莱恩点头,同时拍了拍兰斯的后背,催促后者动身。
没想到这拍得好像有些猛,兰斯差点没给神经大条的莱恩拍在地上,让‘他’好一阵狼狈。
勉强站稳的兰斯,跟在莱恩后面,两人就这样在花园中前进。
花园中,身着烈火战铠的莱恩耀眼无比。
众人见是原首席骑士「烈阳」,无不投来惊叹、崇敬的目光。
但对于身后的兰斯可就不同了,满是困惑和怀疑,显然不能理解这个混小子为什么能得到「烈阳」莱恩的青睐。
现在,两人来到了花园尽头。
但要说尽头其实也没多远,只不过原本这里有座桥,填平内护城河之后就沿用了尽头的措辞。
也就是公爵堡的入口,礼仪官和几名公爵直属骑士在这里检查入会者。
直属骑士都是冲锋骑士,同时也在雄狮军团或金鹰军团中担任军官,他们见来者是曾经的上级莱恩·瓦尔科——首席骑士是直属骑士的长官,原本就抖擞的样子精神更饱满了,直属骑士们立马站了一个更标准的立正礼。
礼仪官自然十分热情:“欢迎您,莱恩先生!”
他们没有要求莱恩出示请帖,也没有检查莱恩的一身全身甲,而是从大门后不知哪里拿来一把大剑,交到莱恩手上,显然这群人已经接到通知,知道莱恩要来执行任务,特此做好了准备。
莱恩挥了几下,确认手感,露出满意的表情,却有一丝忧愁:“希望这把好剑在今晚只是装饰品。”
不过对莱恩身后的兰斯,直属骑士们就有些困惑了,他们不知道该不该拦下这位现任上级——「钢心」马尔特的孩子。
只不过礼仪官倒是毫不犹豫地将兰斯拦下了。
“你是莫里森家的兰斯·莫里森吧?十分遗憾,你没有资格参加这场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