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望无垠的麦田,穿梭在麦田之间的迂曲小径,远处道路两旁的连片棚屋,以及更远处依山而建的城堡。
这种颇为壮观的中世纪田园风光,便是芙琳抵达金湾城一带后的第一感想。
她现在位于木湾城通向金湾城的马路在魔境森林最北端的穿插点,也就是金湾城一带的最南端,要知道芙琳上午还在木湾城一带,而下午就抵达金湾城一带,这段在魔境森林本该长达100公里并耗时2天的长途跋涉——对于驭马车者而言,芙琳只花了4小时就走完了。
“你挺能干嘛~”芙琳从猫科大型四足兽的背上下来,摸了摸前者的头,后者也靠过来蹭了蹭。
“喵~!”大猫身上驮着的行李完全不影响它的敏捷,毫不介意地与芙琳边走边嬉戏玩耍,“哈哈~这舌头,痒痒痒~”
大猫一会舔舐着芙琳的脸颊,一会驮在背上跳几圈,她脸上天真的笑嫣,就好像此时此刻真的有这么开心。
只不过这份光彩很快黯淡下去,芙琳警戒地望着远处,见离有人烟的地方越来越近,于是气一沉,立即发动双重化身,再度变化为「兰斯·莫里森」。
而大猫也将根据芙琳事先吩咐好的内容,扮成「兰斯」驯养的驮兽,跟着‘他’进入人类的地盘。
彻底伪装好的一人一兽,就这样在麦田小径上往前走,才没走多久,就毫不出奇地被一群佣兵拦了下来。
芙琳扮演的兰斯观察对方:佣兵人不多,5人,都衣衫褴褛,但相比于刚才路过的佃农,他们体格精壮,锁子甲和手中的武器都是崭新的,其中脸上有刀疤的佣兵佩戴有像是贵族家徽样式的私兵勋章。
毫无疑问,这群佣兵是该地地方贵族豢养的鬣狗,他们来向兰斯收过路费了。
这时刀疤男过来询问兰斯:“出身,目的地?”
兰斯有模有样答:“出身木湾城一带南部乡镇,贝奥兰迪侯爵领内的泉水镇,前往金湾城近郊的赤水镇。”
刀疤男一听是木湾城来的,又见这名少年不带护卫只身一人,初时一脸困惑。
但很快发现这名赤发少年带着一头不知是什么但个头比马还大的珍贵四足驮兽,他腰间的装饰短剑看着价值不菲,不仅如此,背后背着有油布包裹的棒状物欲盖弥彰看着更价值连城。
众人很快估价,这一身至少50枚金法币,这少年是一条大肥鱼!
众人看到有这么一条大肥鱼傻傻地上钩了,他们眼睛顿时眯成一条缝,纷纷不怀好意地笑了出声。
于是刀疤男一个招呼,身后4名佣兵当即围了上来,刀疤男煞有介事说:“年轻的旅行者,既然你从木湾城来,那你知道这里的规矩吧?”
兰斯没有因被包围而又丝毫的紧张,只是观察他们离自己的距离,对着面前的刀疤男,语气稀松平常:“知道,旅行者需要交过路费,需要多少?”
“嘿,早说嘛,你既然知道,那事情就好办了”刀疤男心里一乐,心想怎会有这种贵族傻小子,嗤笑着同时右手已拿好短斧,左手伸向前举起一根食指,“1枚金法币,不能再少了。”
当然不可能只要一枚金法币,这一手只是试探这个傻小子有没有带现金而已。
余下4名佣兵也跟着照做,5人拿着武器气势汹汹围着一名赤发少年,俨然一副拦路抢劫的架势。如果换做是其他落单旅行者,这群佣兵可能就成功了。
但他们没想到也不可能想到,他们打算劫的人是芙琳扮演的兰斯,这群佣兵失算了。
“1枚金法币是吧?”兰斯就这样掏出一枚金法币,食指拇指架着,举在众人面前晃来晃去。
“这!”这是秘法银的金色光辉!要知道他们有不少人根本没见过金法币长什么样,但硬币的那种色泽,那种形状,还有上面的太阳骑士浮雕……这错不了,一定是货真价实的金法币!
于是众人顿时两眼放光,不少人口水差点没流出来。
刀疤男更是眼一瞪,不怀好意地笑容更直接了,“不好意思啊,最近你也知道,木湾城不怎么太平,这点金湾城也一样,所以弟兄们手头都有些紧,旅行者,你懂我意思吧?”
“懂,在金湾城,如果不是贵族,一名佃农一年收入也才12枚银法币,唯有一名正式骑士一年才能赚1枚金法币,但你们一次过路费就收1枚金法币,岂不是比骑士还能赚钱?”兰斯坦然话语,明示佣兵们在拦路抢劫。
现场一阵沉默,佣兵们本就不善的眼神逐渐凶险,为首的刀疤男率先爆发了歹意。
“少废话,想活命就留下买路财!”刀疤男凶相毕露,直接抄起斧头朝兰斯就是一砍。
兰斯神情依旧坦然,流畅动作天狼星出鞘,握在手里就是一挥。
紧接着一声疾风呼啸,半冲锋骑士实力者的动作对只是凡人的他们来说太快了。
佣兵们还没看清发生了什么,无头的刀疤男就瘫软倒地。
芙琳扮演的兰斯一脚踩在刀疤男的背上,藐视众人,有模有样冷声道:“想活命就留下买路财,是这样吗?”
见状,四名佣兵顿时浑身发软。
“救命啊!”其中一人胆怯者干脆转身逃跑。
兰斯激发斗气法,御起地上刀疤男掉落的短斧,往这人的下盘一掷:“别急着走嘛。”
“啊!”逃跑佣兵小腿被斧刃命中,腿一软,还没跑几步就当场翻倒,摔进了一旁的麦田里。
剩下三名佣兵看少年身手,马上明白情况,三人吓得马上服软,扑通一声纷纷下跪求饶:“骑士大人,我们知错了!请放过我们!”
芙琳扮演的兰斯倒没在第一时间说什么,而是掷出三枚金法币到三人面前,说:“你们没做错什么,你们要钱我就给,只不过这必须是一场等价的交易。”
“我、我们……”三人面面相觑,随后中间那人马上反应过来,把钱收好,“感谢骑士大人,这是一场非常划算的交易!你俩说是吧。”
三枚金法币21万元是巨财,但三枚金法币再怎么是巨财,拿在手上也只是三枚硬币不可能切开用。
因此若要当场平分,刚好只够三人的份。
余下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两人立马醒悟。
于是两人立即从这人手里各拿一枚金法币,不再管麦田里还在失血挣扎的同伴,三人众声如此附和:“十分对!这交易对我们三人非常划算。”
佣兵的选择令芙琳心里有些凄凉,但仔细一想,她很快释然,于是扮演的兰斯继续说:“那就好,我再次重申,我是一名旅行者,对这一带不是很熟,只要再告诉我你们知道的,这场交易就算成交了。”
“小的们懂!旅行者大人。”三名佣兵点头,同意旅行者这个称谓,立马起身好好伺候兰斯。一人给兰斯端酒递卷,一人负责照看大猫并将尸体喂给它,最机敏的那人则单膝跪在兰斯面前,开始告知情报。
芙琳扮演的兰斯听罢,点点头。
原来,他们都是附近一带卡尔伯爵豢养的佣兵,本来也不干什么乱来的事,但因为这一带的佃农和自由民都不断被香草公爵征召为兵送往前线,这导致农忙时期的人手不足。
最终促成卡尔伯爵领内的田地荒废,以至于产出减少,卡尔伯爵不得不勒紧裤腰带,豢养的佣兵俸禄因此减少,让他们中一部分人开始铤而走险。
“看来你们过得也不容易啊。”兰斯场面话说道。
“是啊,都怪香草公爵,”话还没说完,这名机敏的佣兵很紧张地看了看周围,见另外两人在专心伺候珍兽,才继续说,“小的觉得,再怎么样也不能把耕种人口往前线上送,万一吃不饱饭了还打什么仗,况且天灵和暗灵的战争,和我们人类有关系吗?”
看来情况有点复杂,芙琳听着确实有些好奇,她了解过,香草公爵有能力统治贸易大都金湾城,手腕肯定不简单,不可能不明白这名佣兵话语的道理。
但事实却是放着领内大量现役佣兵不去征用,转而去强收对领地生产至关重要的佃农和自由民,因为芙琳不知道实际情况到底如何,所以不好评价。
只好把这个情报记在心里,并扮演的兰斯要求佣兵继续报告。
“小的明白!”于是佣兵继续。
“原来如此。”听完佣兵一轮报告,再结合之前听闻的旅行见闻,得知了很多只有当地人才知晓的情报,至此芙琳总算是对金湾城一带的南部区域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
看来这三枚金法币花得值,芙琳心里暗暗满意。
傍晚分别之际,佣兵忽然想起:“旅行者大人,有事差点忘了,您要找落脚点的话,如果没有熟人,您作为生面孔的旅行者,我不推荐您在最近一带落脚。”
“为什么?”兰斯直接问道。
“因为……”佣兵支支吾吾,挠了几回头硬是说不清,只好建议,“唉呀!……总而言之,您应该继续往北,往北出了卡尔领到达的乔治领才是个好地方,虽然有点远,但我看这珍兽跑得挺快的,您就听我一言吧。”
有道理,这佣兵没必要骗人,但芙琳扮演的兰斯看了看大猫,看到它一整天都在跑已略有疲态,虽然被好好伺候了但仍需要休息,于是兰斯说:“你说的是好建议,但这家伙已经很累了,附近真就没有落脚的地方吗?”
佣兵苦着笑了笑。
他朝西边远处望了眼变得很红很大的夕阳,转过身来指了指前方,尴尬样子话说得很虚:“只是将就一晚的话,往前再走2公里就是马背镇,到那里落脚吧,凭您本领应该不会有事的,小的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