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琳得到情报后,没选择立即出发,而是决定在马背镇休整一个星期。
现在是上午,兰斯带一帮镇民清理「查尔斯三兄弟」的据点,在这座他们原本霸占的小镇仓库,搜索有价值的物品。
一名青年按吩咐清点已搜出的物品:“武器、护具、干粮、银法币、宝石原石……报告骑士大人,这些共值67枚银法币。”
对她来说不是很多,如此看来总财产不会太多,芙琳心里皱眉,但表面的兰斯表示肯定:“嗯,很好,继续找另一边。”
“是,劫火骑士大人。”这名青年是镇长的儿子,是村里不多懂得计算的人才。
半小时过去,佣兵团遗留的财产总算全部找出并清点完毕,青年报告道:“一共是这么多了,1金法币又6枚银法币,您意下如何?”
芙琳扮演的兰斯是现在马背镇地位最高的人物,有权决定这些财产是据为己有还是分给镇民,因此在场的人们都十分紧张,焦急地等待着这位劫火骑士的决定。
“这些钱都给你们用,”兰斯宣布决定,继续说,“但划成三份,3:3:3,分别用来购置夏季收成秋耕用的种子,找木匠和石匠来在镇门口树招牌并修缮镇内的门面,最后一份用来雇佣佣兵,但这一份肯定不够,你们要做好长期打算。 ”
“收到,骑士大人!”青年一众人投来崇拜的目光。
整完这一出,接下来几天芙琳都在休闲中度过。
虽然日子没有木湾城时过得优渥,但胜在每日无忧无虑。
上午在旅馆后的空地练练斗气,中午乘坐猫车去就近的魔兽地带收集生命精华。
最后赶在午后回到马背镇,拿着镇长的躺椅,就着午后的树荫在大树下一躺,看着树影婆娑和麦田碧浪,以一种似睡非睡的惬意状态,就这样闲适地结束这一整天,对芙琳来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情了。
“骑士大人,请帮帮我们。”在预定启程的前一天上午,镇长一行带着两名青年来求助。
芙琳扮演的兰斯,注意到两名小镇青年穿着平日不会穿的丝布服饰,这对他们来说是正装,与此同时,‘他’还注意到其中一名青年左手夹着一叠厚厚的羊皮纸,这些羊皮纸虽然破旧但被麻绳小心翼翼地装订了起来,用油布包裹着小心保管,毫无疑问,这些是对镇民而言至关重要的法律文件。
“发生了什么?”兰斯不情愿地从躺椅上起身,可惜芙琳这一天本打算什么也不做。
镇长带两名小镇青年向兰斯先是鞠了一躬,抱歉说:“我们和西边隔壁的小镇,也就是羊角镇,对方和我们发生法律纠纷了,希望您能帮帮我们。”
“我先说好,这不是免费的。”
“没问题。”
经过镇长等人的几番陈情,芙琳逐渐了解情况,原来几年由于香草公爵强征佃农,人口减少下导致两镇交界地带有大量田地空出并荒废,这种事情本该由卡尔边境伯亲自出面,但因为本人长期未出面调停,此事就逐渐发展成两个小镇之间的法律纠纷。
至于如何交涉什么的镇长已经想好了,但他希望兰斯能出来撑场面,有一名正式骑士在场,他们说话的底气都能充足不少,约定时间正好就在今天中午。
“我明白了,没问题。”因为这听起来没什么困难,所以芙琳扮演的兰斯很快答应。
镇长三人对兰斯深深地鞠了一躬:“感谢骑士大人!”
中午随镇长等人来到约定的交涉地点,是一座视野开阔的小山丘。
到了现场,芙琳总算明白为什么需要有人撑场了。
“瞧瞧,瞧瞧,看对面都带了什么人来,一个赤发小子?”对方镇长带的是一群佣兵,这群佣兵正帮羊角镇镇长耀武扬威,不停地调侃着兰斯。
对此芙琳倒没怎么在意,扮演的兰斯懒洋洋地倚靠在一旁的木桩上,漫不经心道:“你们好好谈,希望不用我出手。”
这种傲慢的口吻明显惹对方不愉快了,事实上,因为马背镇这边只带了兰斯一个人,单从人数上,对方就觉得被小瞧了,兰斯的行为很不幸地在煽风点火。
“你这家伙!”两方镇长还没开谈,一名有些暴脾气的佣兵就挥拳上来。
兰斯一个巧妙侧身,躲开拳击的同时,欺身而上瞄准这人膝盖侧盘就是一记踢击,弄得这名佣兵挥拳不成,自己就要摔倒了。
“喔,这里地滑,小心别发生什么意外了。”兰斯却一手拉住佣兵阻止其摔倒,在‘意外’一词上尤其用力,眼神寒光更是暗示恶行易施。
“你…这小子!”听得看得佣兵浑身惊悚,一记甩开,拉开距离下意识还想再打,但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一名同伴上来对他连连摇头,低语几句,这名佣兵才发觉这兰斯左肩不显眼的位置佩戴着骑士徽章,他很快意识不妙,匆忙作罢,“好小子,算你走运!”
兰斯身为正式骑士的事实,让整场谈判都处在一种极其沉重的压迫中进行。
基本上马背镇这边说什么就是什么,而对方羊角镇总怀疑前者有贵族撑腰,以至于一些原本合理的要求,他们都选择了放弃,这让法律纠纷的交涉中,马背镇在各方面都有极大的优势,毫无疑问,马背镇在这场交涉中大获全胜。
反正是午后,路上兰斯随口道:“满意了吗?”
因为胜利来得过于轻松,三人听得心里那叫一个虚,镇长连忙道:“感谢骑士大人帮助!”
芙琳想这事不能一直帮下去,假着兰斯问:“你们找到愿意接受雇佣的正规佣兵了吗?”
“找到了,比尔说今天下午会带人回来。”镇长答。
“那就好。”
回到马背镇,名为比尔的青年,如约从卡尔城带回了相得可以的佣兵团,是一支二十人规模看起来不错的正规佣兵团,而且还里面有兰斯面熟的人,正好是这支佣兵团的团长。
“这不是…旅行者大人吗!”是那天的机敏佣兵,半天才想起称谓,见到兰斯时差点没跪下来。
比尔面露厉色道:“佣兵,给我记好,这位是劫火骑士大人!”
“原来您叫劫火吗?小的名字是杰雷米,幸会!”机敏佣兵单膝跪地,报上了他的名字。
芙琳暗暗皱眉,可以的话她希望能有人吐槽‘劫火’这个中二度爆表的称呼,既然没人那就算了,兰斯让杰雷米起来:“你我再次见面,想必这是胜利神的旨意,起来吧。”
“是!”杰雷米兴高采烈,他注意到这座小镇的人态度对兰斯十分尊敬,赞叹道,“骑士大人,您这么快就混出头了!”
“倒也不是混,你呢?”
杰雷米简单告诉他的近况,芙琳听完有些佩服,其他两名佣兵拿到金法币后都立马选择解甲归田,而杰雷米则十分大胆地用这枚金法币组建了一支佣兵团,解释说这笔钱绝不能死存滥花,必须以有价值的方式花出去,不过,就算不花,杰雷米也存不下来——他有酒瘾和赌瘾。
杰雷米无奈地说:“我有了钱,如果不在佣兵这条路上做大做强的话,我肯定会堕落,最终在某个冬天成为酒吧门外的一具冻死骨。”
芙琳扮演的兰斯直言:“这想法不是挺有觉悟的嘛。”
杰雷米挠了挠头:“劫火大人,像我这种小人物,举目无亲,又无所依靠,在这种世道,不做肯定是不行的,您这种大人物就别取笑小的了。”
兰斯摊了摊手。
这时心中的芙琳忽然想起,这个名叫杰雷米的佣兵在金湾城南部一带游荡不止1年了,先前肯定还有没问出来的情报,她想到下一步要去乔治伯爵那里求职面试,于是扮演的兰斯问:“杰雷米,乔治伯爵一带你熟悉吗?”
“熟悉,但……”杰雷米边说边挠头,机敏的他很快察觉兰斯的意图,又摆出了经典款苦笑,尴尬道,“劫火大人,该不会…您打算去乔治伯爵那里找机会吧?”
杰雷米的态度芙琳感到不安,扮演的兰斯质疑道:“有何不可?一个季4枚金法币,也就是一个月1.3枚金法币…1枚金法币又30枚银法币,总之我也是需要钱的,还是说乔治伯爵那里有什么问题吗?”
杰雷米苦着笑了笑。
“乔治伯爵没问题,他是出了名的好伯爵,但您就不觉得这种美差事背后有诈吗?”佣兵说。
“你是说竞争激烈?”
“不,我想您一定能胜任,但是……”杰雷米话还没说完就紧张四盼,兰斯意会并让在场众人回避,前者才放心说——但也不放心,而是小心翼翼的耳语,“传闻卡尔边境伯向乔治伯爵在私底下宣战了,而乔治伯爵的首席骑士根本没病,实际是整体兵力不足,后者现在不敢应战!”
真就贵族内斗呗,不愧是中世纪特色,芙琳无奈感慨。
不过仔细一想,她很快发现端倪:乔治伯爵实力其实不差,无论是财力、人力还是兵力等方面,放在金湾城一带是中等偏上的水准,守着城堡打防守战是绝不会输的,怎么会兵力不足,难道这场内斗有什么不为人知的变数吗?
“卡尔边境伯得到了两名大将,一人听说是从城里法师协会雇来的高阶法师,另一人是——”杰雷米开始呼吸急促,神情开始紧张,“是枫叶城金花家的「蔷薇」骑士!该死的枫叶城派了他们的天才骑士介入金湾城了!同时面对高阶法师和天才骑士,乔治伯爵根本毫无胜算!如果这名好伯爵战败,这里今后就没有安宁日了!”
金湾城生活还没开始就要破灭了?芙琳听后脑袋一空,呆了好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