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 最不像骑士的混账

作者:姬秋 更新时间:2020/6/25 12:18:50 字数:4149

芙琳只是呆了一会就很快冷静了,她明白事情还没这么糟,她先尝试分析情况。

先不论金湾城一带是否真的会破灭,首先这个破灭不是一个已经发生的事实,而是一种预期,只不过这种预期就连它自身也值得怀疑,就好比——乔治伯爵的失败和金湾城的动荡不安,这两者有关系吗?

其次也是芙琳最想知道的,那就是这名佣兵所说的是否属实——可以肯定杰雷米没打算骗人,但极有可能听信了道听途说的流言,对消息的可靠性不做辨认,譬如:两名大贵族的私下宣战是怎么被一介佣兵获知的?

芙琳扮演的兰斯直接问:“杰雷米,你怎么肯定卡尔伯爵真对乔治伯爵秘密宣战了?”

“卡尔伯爵有部分佣兵都这么认为,笑得知道这个答案无法让您满意,”杰雷米先是这么回答,然后才说,“两位伯爵领地交界区有一片开阔的浅沼泽,那里在最近被封锁了,卡尔伯爵以汛期将近、提防水灾为由,不断驱赶打算在浅沼泽附近采摘打猎的领民。”

芙琳一听,下意识检索「兰斯」对当地气候的了解,很快明白其中缘由。

兰斯说:“原来如此,现在5月份确实是汛期,但历年水灾好发不在这个时间,而是在7月上旬甚至8月中旬,所以你的意思是,卡尔伯爵开始单方面拟定交战区了?”

“没错,小的就是这个意思。”杰雷米点点头。

芙琳觉得她有点小看杰雷米了,别看这个佣兵贼眉鼠脸,这人早已敏锐地嗅到了战争发生前的火药味,这很不简单,然而,只是一介佣兵的他,又是怎么知道高阶法师和「蔷薇」骑士会来帮助卡尔的呢?

“卡尔城当地人都知道,卡尔伯爵砸重金从金湾城的法师协会雇来了一名高阶法师。”杰雷米一边描述他在卡尔城的生活,一边继续说。

“至于「蔷薇」骑士,我是听一名佣兵同行说的,他说有一名骑士打扮的年轻姑娘整天在卡尔领内转来转去,那名同行初以为是某个贵族小姐在出游找刺激,于是伙同一帮地痞上去打劫,被狠狠地教训后才知道对方是枫叶城大名鼎鼎的「蔷薇」骑士。”

原来如此,芙琳心里逐渐有了答案,杰雷米的危言并非道听途说,而是结合自身见识经验以及真人真事,按逻辑推理出来的可靠结论。

“那这些乔治伯爵就不知道吗,先不说高阶法师,而且你说他的首席骑士根本没病,同为冲锋骑士,又怎么会怕同等水准的「蔷薇」骑士?”

杰雷米露出无奈神情,叹声道:“因为「蔷薇」在冲锋骑士里面太强了,传闻她12岁就觉醒了斗气,而一年前斗气就强到能激活八枚斗气石了,恐怕再过几年,「蔷薇」到时凭实力,就能成为大地骑士了。”

芙琳边听边想起莱恩的话:能激活十枚斗气石就是大地骑士。

兰斯在离家前和劳伦斯一样都是两枚,而「蔷薇」一年前就已有八枚,可见杰雷米说得不错,她在冲锋骑士里就是名副其实的凤傲天,就算和同为天才的兰斯相比,这名凤傲天也强上太多了,兰斯在她面前根本没有胜算,「蔷薇」才是真正的天才。

如此事实让芙琳不免有些感慨。

现在只剩最后一个问题了,兰斯好奇着说:“那乔治伯爵输了会怎么样?我不是本地人,不是很懂它为什么会导致金湾城的混乱。”

“这……”对此杰雷米一时语塞,表情像是哑巴吃了黄连,抱歉着说,“金湾城城市里的学者都这么想的,在下只是一介佣兵,劫火大人就别为难小的了。”

“既然这对金湾城全域有害,那香草公爵为什么不阻止这场内斗?”兰斯才问完,心里的芙琳就已经明白了。

兰斯若有所思道:“为了减少天灵帝国的赋税吗……”

杰雷米称赞道:“劫火大人就是不一样,一眼就看出来,金湾城城市到底富不富和我们死活根本没关系,只要多兰运河在,香草公爵和他的城市就能吃得很舒服。”

这可真是中世纪特色啊,芙琳再次感慨,好吧,她承认金湾城这个地方确实有危险了,平静的生活还没得手,这下真就破灭了呗。

但芙琳可不打算乖乖等战乱来临,谁叫她前世是上班族呢,任何一名意志顽强且富有行动力的996上班族,都以「办法总比困难多」为行动原则,她也不是例外。

芙琳自然不打算坐以待毙。

兰斯从长椅上起身,果断道:“我还是要去乔治城,你呢?”

“劫火您疯啦!您这是送死,我可不去,”杰雷米无比吃惊,他强调说,“再说了,小的是一名佣兵啊!大姥爷们不打起来,小的怎么混饭吃?”

有道理,但芙琳不是佣兵,她需要一名本地百事通担任向导,杰雷米是眼下最好的人选。

“你该不会就只想着混饭吃吧?”兰斯故意摆出不屑态度。

“那还怎么着,难道像您一样成为一名伟大的骑士?”蹲坐在地上的杰雷米,仰望道。

芙琳回想起前世说服客户的技巧,扮演的兰斯发出诱人邀请:“不,不必,无须伟大,金钱和地位也能唾手可得,干一票吗?”

“您的意思是……”杰雷米动心了,但他是一名见多识广的佣兵,知道很多贵族姥爷喜欢把话说的很漂亮,他也担心骑士少年也是这种人。

“一个季度4枚金法币,我2你2,以此为代价,这趟活,你和你的人为我工作。”兰斯把报酬说在前。

杰雷米听得一个激灵,从地上跳了起来,反复确认几遍后立即答应,但答应后又有些犹豫,他问:“高阶法师怎么办,「蔷薇」骑士怎么办?虽然小的很乐意跟着您冲,但……您有胜算吗?”

“你以为我是谁,我兰斯·莫里森,可是木湾城大名鼎鼎的「劫火」骑士!我的实力,就是胜算的保证!”芙琳觉得她扮兰斯久了,脸皮变得越来越厚了。

当天晚上,佣兵杰雷米按吩咐,把这事跟他的佣兵小队商量并发出邀请,兰斯顺带在场检测他们的实力,二十人只有两人合格,其余人选择留在马背镇,整备好之后,第二天正好是各小镇向城堡通商的赶集日。

兰斯一行人就此趁着赶集队伍,一早出发。

“嘿!这下我们就是您的扈从了。”杰雷米等人,一路上兴高采烈。

芙琳兴致倒没这么高昂,扮演的兰斯先提了个醒:“我先提醒你们,无须卖命,但如果不忠诚,或者路上不管用,我会随时解雇你们任何一人!”

“听到没有,赶紧回答!”杰雷米赶紧向着其余两人重复,后者一听立马单膝跪地,不敢有丝毫怠慢,大猫明明没有被说到却也眼瞪得圆圆,愣愣着趴下。

突然停了一会的这四人一兽,在赶集队伍中显得十分突兀,驮夫们好奇地看着兰斯四人好一会。

从卡尔领出到乔治领的路是密林里的一段迂曲小径,队伍一行沿着路歪歪扭扭,在树林里蚂蚁般穿梭了一上午之后才终于走出。

一出树林,视野又变得无比开阔,走在小径上,两边一望无际的麦田令人心旷神怡。

杰雷米注意到了视野尽头的城堡,是乔治伯爵的城堡,他趁着兴头问兰斯说:“兰斯大人,请问木湾城也有像乔治堡那样宏伟的城堡吗?”

“木湾城野外没有也不需要城堡。”芙琳扮演的兰斯依事实而答。

“唉?”听到的回答令杰雷米十分吃惊。

杰雷米的反应在芙琳看来不奇怪,金湾城比起木湾城更像是一个中世纪,这个问题就好比夏国古代为什么顶多城寨却没有城堡一样。

钢铁公爵有两支万人规模的大军团,而军团规模一旦爆兵,不用十几万,只要是一支超过万人的兵团面前,城堡就没有防守意义了。

因为只要人足够多,再坚固的城堡,只要从基建层面一块一块砖头挖走,城堡也没什么用,更别提钢铁公爵还有很多有办法直接冲进城堡里的冲锋骑士了。因此在芙琳看来,金湾城城堡多不过是武力不集中,佣兵遍地,而且内斗普遍的结果罢了,但这可不好向杰雷米解释。

“木湾城木头多,所以地上建不了城堡。”于是芙琳选择放弃,扮演的兰斯干脆胡说八道。

没想到杰雷米还真信了:“原来这样!难怪人们都说钢铁公爵在海上有城堡,因此暗灵军团的混账才不好从海上进攻。”

芙琳不得不说,这佣兵脑洞有些大,因为在前世,这种玩意叫航母。

中午时,四人在就近的小镇乘上了通往公共马车,大猫在后面跟着,很快,四人一兽在下午两点时就到乔治城外了。

果不其然,乔治城也有入城检查,一行人在不大的砖石城门前排起了长队,四人一兽正好在队伍的最尾端,而大型四足兽因为其独特的外形,不出所料,随着排队的推进,很快有商人来好奇发问。

是一名左手五个手指都戴满宝石戒指的珠宝商,向兰斯走过来,这人体型臃肿每走两步路,啤酒肚就颤一下。

珠宝商眼光独到地分析:“这种驮兽看似凶暴,实则温顺可爱,修长体型咋看驮货不多,但胜在灵巧敏捷,如果我没猜错,它跑起来能比金湾城品种最好的马还快,请问是它的驯场在哪里?”

“魔境森林。”兰斯即答。

“喔!原来这个驯场叫「魔境森林」吗?”珠宝商的回答有些深井冰。

不过在芙琳看来这不奇怪,兰斯又问:“请问阁下在哪里做生意的?”

“本人往返于枫叶城和金湾城,在金湾城都有我的钟表店。”

不是卖珠宝的吗,好吧,芙琳承认她又先入为主了。

“有怀表吗?”

“要买吗,那么……科伦!”钟表商招呼道。

很快,名叫科伦的彪形大汉回声应答,并带着几名手下从马车停车广场过来,来时提着一个箱子。

像是钟表匠的工人从中拿出一只,递到兰斯前,钟表商问:“这种如何?”

“这种怎么只有时针?”兰斯困惑。

这时钟表商忽然硬气了起来:“客人,带分针的怀表属于奢侈品,您买得起吗?”

“多少钱?”

态度强硬的钟表商拿来一张草纸,一言不发,很刻意地拿着一只钢笔,又十分明显地挤了挤墨水,就好像是在显摆这支笔一样,最后才在草纸上写了个数,12枚银法币。

虽然炫富过程看得芙琳意味不明,但价格还可以接受,兰斯说:“没问题。”

于是掏钱,但对方显然没想到兰斯打算当场买,把钱收下后充满歉意说:“尊敬的客人,那种怀表没带出来,我不觉得这里有人会买,这只时表先凑合吧,要不再和这只分表凑合着用?我马上给您准备订单。”

芙琳感叹,这头大叔还真会做生意。

兰斯表示同意,于是钟表商说:“这是订单,您识字太好了,等你到金湾城后,就问「莫多洛钟表铺」,我接下来半年都会在那里做生意,到时您可以把时表和分表还我,我再把准备好的时分表给你。”

一场露天交易走完,这时芙琳才发现,排着队的人有一大半都用一种羡慕嫉妒恨的目光看着兰斯,芙琳感慨,这就算漏财了?

但想想也是,这群人有一大半都是粮食商,他们平日有不少是佃农,或许12枚银法币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季甚至大半年的收入了。

芙琳扮演的兰斯,把两只怀表交给杰雷米:“拿着。”

后者十分惊讶:“这是?!”

但很快想起他现在的身份,于是向兰斯的语气更尊敬了:“主人,我会好好干的!”

排着长队的人一听,一名佣兵竟叫一名贵族小子主人,不少人窃窃私语了,眼神颇为怪异,芙琳无暇在意。

现在入城检查轮到兰斯四人一兽了。

“说明来意。”审查官在城墙内就像一座小龛的工作间里发问。

兰斯出示在乔治城堡最近的小镇得到的传单,说:“应征骑士,他们是我的扈从。”

审查官眼一怔,看了看兰斯,又看了看身后杰雷米等人,直至看完大猫后,这人起初是困惑,随后是笑意,接着看兰斯的目光越看越是不屑:“少年,你是我这几天来,看到的骗子和探子里最不像骑士的混账!来人啊,把他们给我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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