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名贵族就是阻止金湾城破灭的关键吗?芙琳一时有些困惑。
乔治伯爵在外貌上,和木湾城看到的其他地方贵族没什么不同,衣着华丽、油光满面、大腹便便,谈吐也是是贵族间习惯的客套话。
几分钟谈话下来,对钢铁公爵问好云云,领地情况云云,气候情况云云,言语上看不出有什么才能,但也不是无才,如果要芙琳评价乔治伯爵这人,那有一词最适合,平凡,即乔治伯爵就是一名普通的地方贵族。
这种平凡反而让他身旁的两人显得卓越。
博学多才的学士弗雷明:“原来如此,兰斯先生路上需保持低调,因此才在服饰上扮成一介游学贵族,嗯,这的确是种办法。”
经验丰富的首席骑士奥斯本:“听说兰斯先生你已经觉醒了斗气,甚至能使用战技……恕我冒昧,我儿子在你现在这个年纪,才刚刚开始学剑,你却已经是一位实力强大的冲锋骑士了,甚至是具名骑士「劫火」,能让我这个老古董也开开眼界吗?”
“没问题。”芙琳扮演的兰斯说罢,随手拿起一只餐刀,紧接着餐刀淬火,兰斯便往墙上一掷,一声爆炸,当场将一块坚固的砖石彻底击碎。
“这是?!”主座三人瞪大眼惊呼道。
“战技,秘剑烈火,”芙琳扮演的兰斯一本正经道,“只要把斗气化作火焰,附着在刀剑后让其再次爆发,哪怕是再为藐小的武具,都能因此迸发无与伦比的威力。”
首席骑士奥斯本好一阵惊呼:“这简直太神奇了!”
学士弗雷明的分析则更是一针见血:“原来如此,如果这位先生刚才用不是餐刀而是重剑,恐怕就能击垮一堵坚固的城墙了,这可好,我们引以为豪的攻城锤都快黯然失色了。”
虽然芙琳从没试过,但扮演的兰斯可不介意吹牛不怕牛上天:“当然如此!先生们,我兰斯·莫里森的实力毋庸置疑。”
主座三人面面相觑,随后纷纷点头。
“兰斯·莫里森,我乔治·林德贝尔作为这座城市以及附近一带的领主,由衷地为你这位可靠伙伴的到来而感到高兴,”乔治伯爵再度表现出了十分热烈的欢迎,但随后面色变冷,继续说,“但在你加入之前,我作为一介金湾城的伯爵,一名普普通通的地方贵族,希望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
“但说无妨。”
于是乔治伯爵轻咳一声,忧心问:“兰斯·莫里森,你的到来是钢铁公爵的意思吗?”
房间内的气氛焦灼了。
芙琳就知道会被这样问,于是扮演兰斯,说出了事先想好的台词:“我兰斯·莫里森,本是为王国的安宁而踏上苦修之旅,却听闻金湾城有战乱的火种,我无法坐视不管,这绝非钢铁公爵的意思,而是我个人的想法,我必须在火种成为战火之前将其扑灭!”
言下之意就是要守护金湾城的和平,十分高大上,听得主座三人瞠目结舌。
“兰斯先生,你的决心高洁傲岸,令我心悦诚服,”乔治伯爵顿了顿声,随后困惑问,“但为什么选择帮我,我认为你知道这里要打仗了,以你的实力,投靠其他更有实力的伯爵,就像「蔷薇」那样选择投靠卡尔边境伯,这岂不是更稳妥吗,你为什么不那样做?”
我滴个龟龟,杰雷米果然没说错,「蔷薇」真就和卡尔站一边呗,芙琳暗叹倒霉。
不过扮演的兰斯,还是维持着表面的平静,继续说道:“卡尔领山穷水险、民风恶劣,但这里不一样,我看到了忠诚办事的官员,安居乐业的领民,因此我兰斯·莫里森选择帮助你,这有何不可?”
主座三人屏住呼吸,对兰斯的眼神顿时肃然起敬。
乔治伯爵和一旁的首席骑士、学士耳语几句,随后立即起身,从主座上下来到兰斯面前,激动地拍着后者的肩膀,说:“兰斯·莫里森,从现在开始,你就是我的首席骑士了,乔治城的安宁和未来就全在你身上了!”
哼~地方贵族就是地方贵族,老实说她还担心过要是伯爵疑心太重该怎么办,事实证明,这种十分依靠部下的领主,不会有太深的城府,就算有,也会因自身能力所限而受制于他人,因此芙琳感叹过程轻松,心情雀跃。
之后的事情基本就是走流程了,兰斯接过象征首席骑士的纯红无领短斗篷,披在背后,并预先领受了半个季度的薪水,兰斯一行人就这样趾高气昂地走出了房间,引得走廊上等候的人们好一阵羡慕。
“我们出人头地了诶!”走到乔治堡外,杰雷米三人心情很是激动。
“人无横财不富,马无夜草不肥,”芙琳扮演的兰斯有模有样,把一枚金法币抛了出去,“这是你们应得的,这笔钱……之后按我说的好好干,明白吗?”
“是,老大!”听到吩咐的杰雷米三人,立即朝酒馆方向屁颠着跑去了。
这群家伙,芙琳心里有些好笑,不知该说什么。她现在望着乔治堡外的空地,感觉这里总缺了点什么,扮演的兰斯下意识摸了摸后背和腰间,才忽然想起,应该在这里等着的大猫,去哪了?!
就在这时,之前的士兵急忙跑来,焦急加上对兰斯新身份的不习惯,语无伦次:“报报告!首席骑士大人!您的珍兽被一群猎户赶到钟塔上了!”
兰斯厉声道:“怎么不阻止他们?”
“那群猎户说它是魔兽——”
好吧,芙琳听到这里,她就不是很想听下去了。
兰斯头疼道:“命令你,带我过去。”
“了解!”
在士兵的带领下,兰斯来到了街道钟塔前的广场,顺着山丘斜坡建立的街道,往下看正好就是一群猎户手持各种打猎武器,对攀在钟塔上的大猫各种耀武扬威。
见一队士兵过来,十几人的猎户让开路,兰斯顺着这路上去,揪住一名闹得最凶的猎户问:“你们都在干什么?”
这名一身横肉的老猎户更想动怒,才注意到少年背后的披风,怯声解释说:“大人,有魔兽闯进来了,我们正在驱赶它。”
确实如此,但芙琳注意到不少跟着老猎户的年轻猎户以及一些不像是猎户的市民,他们的视线紧紧停留在大猫的包裹上,见此情景,芙琳很快明白怎么回事了。
兰斯对说:“那是我的驮兽。”
说罢,‘他’一手招呼,大猫便很快从钟塔上下来,回到兰斯身边,很有爱地蹭了蹭。
见物有所主,猎户中心怀不轨的人退却了,紧跟着其他只是想法单纯的猎户也很快离去。
望着这些一看就像用弓好手的市民,兰斯问一旁的士兵:“他们是弓兵吗?”
“不大人,他们都是市民,只不过战时会拿起武器,守卫这座城市。”士兵答。
这就是中世纪的市民动员,芙琳心想,也难怪街道上的佣兵不是很多,至少他现在扮演的兰斯在身份上是首席骑士,一旦真发生了什么事情,首席骑士有总指挥权,因此芙琳有必要这座城市的兵力。
“城市里有多少这样的人?”兰斯再问。
“大概有三百人。”士兵说。
真少啊,不过这倒也正常,事实上这正是金湾城地方贵族的普遍水准,如果在这之上还需要兵力,就要向佣兵行会雇用佣兵,因此金湾城的战争规模普遍为百人斗殴,也难怪这种情况下,战略价值等同百人士兵的冲锋骑士会成为决定战局胜负的关键,说到底终究是贵族内斗,让芙琳感觉有些乏味。
就在她打算进一步掌握当地情报前,杰雷米三人中的一人跑了过来,朝兰斯喊道:“不好了!”
兰斯懊恼道:“又发生了什么?”
这名扈从气喘了好一阵,急忙说:“杰雷米搞砸了,他被几名黑街抓起来了!”
芙琳一听又愁了,这不大的城市怎么那么多事?
于是扮演的兰斯才刚替大猫解围,又跟着扈从赶往这座城市唯二的酒馆《红鼻子》,才到馆门,酒水洒在地上夹杂浓浓酒臭味扑面来,视线从酒吧门下方——这种旋转门遮挡面积很小,看到馆内地上到处都是打斗的痕迹,酒水和脏水从门出来沿着台阶往下滴。
预感麻烦不小,看得芙琳越来越愁,她根本不想惹这茬,但既然杰雷米都搞不掂,她只好决定先下手为强了。
表面上的兰斯依旧保持镇静,毫不客气地推开酒吧门,让士兵都在外面,只带先前扈从入内。
“杰雷米人呢?”兰斯叫唤道。
随着吹入馆内的微风,骑士少年的声音很清晰,但红鼻子酒馆内的酒客无人应答,都装无事发生,甚至连一名头上流着血的大汉也在埋头喝酒,显然,因为兰斯看着很年轻,馆内的酒客打算把‘他’当成傻瓜了。
不过作为当事者,扈从可不会装傻:“就是那个家伙!他就是此地黑街的头目!”
佣兵扈从指着排座最深处的面目苍白的男子,兰斯气势冲冲地走到这人面前,说:“把杰雷米交出来!”
说话的同时举着天狼星,面色苍白的男子冷冷地笑了笑,伸出枯长的手指一指,天狼星就从兰斯手中脱手,飞到了他的手里。
显然,这名黑街头目是一名江湖法师。
酒馆内众酒客见骑士少年被缴械,也纷纷不怀好意地站了起来,他们都是头目的打手,拿起了各式各样简陋的武器,封住了两人的退路。
“以为过了乔治伯爵那一关,我们就会跟着认同吗?好一个天真的骑士少年,天真,可笑!自不量力只会带来毁灭!”黑街头目一边嗤笑,一边炫耀似地把玩着短剑天狼星。
“说得真好,这句话就还给你吧。”
“什么?”黑街头目困惑了,初以为对方在唬人,结果下一秒,自己手里的短剑忽然放出烈火,炽热的火焰就像毒蛇般缠上了这名法师的双手,剧痛迫使他挣扎,“这火焰!啊啊~~你到底做了什么?!”
打手们都被眼前光景所震慑。
兰斯平静地说:“上面刚好储存了一记秘剑烈火,我选择让它在你的手上发动,其实,这招还有第二个阶段,在燃烧之后——”
“不等等!”江湖法师拼命求饶,但为时已晚,缠绕法师双手的火蛇瞬时绞紧,然后“轰”的一声,“啊啊啊!!”伴随着斗气之炎的爆发,江湖法师的双手在一阵热浪中炸裂了。
双手焦黑粉碎的江湖法师口吐白沫、猝倒在地,天狼星也顺势回到了兰斯的手中,短剑也在此时化为长刀,冷冽的刀刃指向众人:“能告诉我杰雷米在哪了吗?”
头目的惨败令打手众触目惊心,他们尽管尝试反抗,但却浑身发抖,于是只好一股脑往外逃,但这时馆外的士兵正好把出口堵住了,彻底绝望的打手们只好乖乖伏法。
随后兰斯一行人在酒馆隔间内,找到了被挑断左手筋的杰雷米,他身上多处被殴打的淤痕,他被找到后只是对兰斯苦笑着说:“抱歉,小的有些搞砸了,但也不是一无所获,哈哈~”
原来,杰雷米在酒馆内,不知运气是好是坏,第一时间就找到了卡尔边境伯几年前安插在这座城市的探子,就是刚才被兰斯打倒的江湖法师,还探听到这名探子在兰斯进城时就打算为难‘他’了,只不过对方知道对一名有实力的骑士不好下手,于是就对骑士的扈从下手,也就是杰雷米,打算从杰雷米这里撬出有关兰斯的一切情报。结果就是来刺探情报的杰雷米正好上钩,被抓住,因为守口如瓶,落得被对方挑断手筋骨的下场。
杰雷米对此似乎毫不惋惜:“怎样,骑士大人,小的算派上用场了吧,够讲义气了吧!”
之后杰雷米被送去就医,为了不让这份努力白费,这几天芙琳扮演的兰斯着手于战前准备。
先吩咐乔治伯爵去动员民兵,再指挥学士弗雷明整理当地情报,同时和退居二线的曾首席骑士奥斯本拔除城市内的探子,再叫人和金湾城的佣兵行会和法师协会取得联系,紧急联络各小镇的石匠来修缮城墙缺口,甚至为了重整城市防备体系并加强关卡防御,私底下和大猫在夜晚勘测周围一带地形兵绘制战术地图,为此芙琳几乎天天从早忙到晚,在忙活了大半个月之后,乔治城总算是像点样子了。
“目前乔治城能抵御三支卡尔伯爵军队的同时进攻。”芙琳扮演的兰斯如此评价。
城堡高塔上,俯瞰这座防备力量上焕然一新的城市,乔治伯爵三人无不瞠目结舌。
乔治伯爵喜极而泣:“我把城市交给您果然是正确的选择!”
辅佐骑士奥斯本也惊喜,但更多的是失落:“这就是木湾城正牌公爵骑士的实力吗……”
学士弗雷明惊讶万分,但没有盲目乐观而是担忧问:“城市固然坚固了,可这最多只能防守军队的进攻,要是对方选择派遣精锐骑士直接攻城,或者干脆不给我们打笼城战的机会,而是约我们在其他地方开战,那怎么办?”
芙琳固然知道这点,因此能做的就只是把城市修得尽可能坚固,要的就是逼迫对方派遣精锐,或者是让对方选择在原野开战,只不过现在还不能把计划透露给他们,目前芙琳能做的就是等待对方下最终战书。
又过了几天,时间来到六月份,下雨越来越频繁,某日放晴,在这天,卡尔边境伯的使者团如期而至。
显然对方就是来下战书的,这虽然重要,但只是走走形式,因此芙琳扮演的兰斯选择回避,苟在房间里保养武器,并按计划清单确认自己离平静生活还有多远,享受着暴风雨前的片刻宁静。
但城堡走廊外传来急促脚步,佣兵杰雷米直接开门,焦急报告:“不好了兰斯大人!「蔷薇」骑士就藏在使者团里!她打伤了奥斯本!她说如果这座城市的真正主人不来见人,她就要刺死乔治伯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