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节 这个世界是血红的
“这个世界的玫瑰花为什么是红的?”父亲曾经问过欧米茄这个问题。
欧米茄此时才五岁,虽然父亲已经让她看了很多书籍,但是对于一个五岁的女孩子来说想要知道答案还是有些勉强。
欧米茄低头想了想,答道:“是因为红色代表着‘心’,有了心玫瑰花就能开得更加美丽——”
父亲轻轻揉了揉她的秀发,“虽然你说的不错,不过这个不是答案。”
“那答案是什么啊爸爸——”
“答案很简单啊,”父亲笑道,“因为玫瑰花,需要无辜的鲜血去染红啊——”
幼小的欧米茄却感觉眼前一黑......
欧米茄,是一个普通的学生,现年十三岁,长得还不错,让的班上的很多男同学都为她而“自相残杀”。
不过欧米茄似乎从来没有对过任何一个男孩子动心,她甚至从来没有正眼看过班上的那群男孩子,一群可怜的奇行种。
女生们从来没有议论过她,她们也把那群疯狂的男孩子们当做奇行种,两个神秘的对抗组织就这么在班上成立了。
父亲在她十岁的时候已经去世了,她再也看不见父亲憨厚地笑容,再也听不到父亲对自己说着那些莫名其妙的道理。
父亲留下的东西,就是一笔数额不小的财产以及那张黑白照片。
按照父亲生前的遗愿,让女儿把他的骨灰撒到荒野,当时欧米茄哭着死死攥着骨瘦如柴的父亲的手臂,对父亲道:“为什么?”
父亲勉强笑了笑,“我是想要用我的骨灰去将红玫瑰染成白玫瑰啊——”
父亲一向都是对自己说着无数莫名其妙的话,当时欧米茄也不怎么明白这句话的意思。
而且父亲一向都是说着许多有关于生命的话题,十岁的欧米茄是不会懂的,但是父亲离世前的那一个诡异的笑容让十岁的欧米茄打了一个寒战。
后来母亲改嫁,带着欧米茄走进了一个新的家庭。
这次的“父亲”是一个“养殖专业户”,与其说是“养殖专业户”倒不如说是一个暴发户,他原来只是一个**丝,只不过他的运气比较好,本来拿来买油条的两元钱拿去了购买福利彩票然后中了头奖,之后他就拿着这笔钱去投资“养殖甲鱼”,赚了很多的钱,眼界自然高了很多。
即使咸鱼翻身还是咸鱼,**丝还是**丝。欧米茄看着那个从来不正眼看着自己的“新父亲”想到。
对他,欧米茄的新父亲“包法护”来说,养这个女儿根本不是什么难事,只要有钱什么都可以。
但是对于年幼的欧米茄来说,现在她需要的根本就不是金钱,而是需要父亲的关爱!钱,如果可以与“父爱”来交换,那我宁愿不要!
欧米茄就这样,几乎不把这个常常不在家的父亲放在眼里,她也不需要把那种人放在眼里,“养女儿”就像砸钱游戏么?
欧米茄的小心灵,是从那一年开始崩坏的——
“爸爸爸爸,你看这是我画的。”小欧米茄郑重地拿着手中的美丽的风景画跑到了“继父”身旁,继父此时正在处理公文还有审批“进够甲鱼数额”。
白纸上一轮赤色的太阳高高挂着,鲜艳的玫瑰花在欧米茄的水彩笔下简直是就在眼前绽放一般,远不及边的花海。
一个十岁的孩子能有着这种画画水平确实很了不起了,作者我十岁的时候拼了命都画不好火柴人。
而带着黑色边框眼镜的“继父”冷冷瞥了一眼欧米茄,什么都没有说,没有赞美甚至没有批评,然后将视线继续移动到了桌上摆着的文件。
沉默对欧米茄来说简直是最大的打击,自己辛辛苦苦忙活了一早上,结果什么都没有得到。
上帝明明说过,关上了一道门,还会打开一道天窗的啊。
这个道理是亲生父亲曾经对小欧米茄讲过的。
为什么对于我,就是连地道门都不开?
这个则是欧米茄对人生瞬间绝望产生的结果。
她不知道,他继父也不知道,母亲也不知道,一株带着“罪恶”果实的小种子此时正在悄然地种入他们女儿幼小的心灵。
时光飞逝,日月如梭,欧米茄就在这种几乎没有“父母关爱”的生活中度过了简短但又漫长的三年,从小学提升到了初中。
小学的时候,欧米茄常常是一个人称为一个“小团体”,没有人愿意跟她说话,她惨白似乎失血的脸让同学们总以为她是“吸血鬼”,沉默并且出现崩坏的心灵无法让任何人融入她的身边,你与她打招呼,她会轻轻点点头向你表示“她已经听到了”,但是要是你想要跟她深聊,她便会摆出一副“看着窗外默默不语”的动作,你就像看着狮身人面像一样看着她,你看不懂。
长期没有与人交流,没有谈笑风生,小欧米茄都不知道自己是不是还能笑。
不过到了初中她的生活才稍微转变了一些,人们从议论欧米茄到底是不是“吸血鬼”到了“她究竟是不是仙女”这种无聊的话题,很多男孩子为她送礼,女孩子们则把她当做自己的好朋友一样看待,与她一起讨论“到底哪一个男孩子好一点”,虽然欧米茄的语气有些不冷不热,但是那些女生还有男生非但没有在意,还把这种“被无视”的语气当做了欧米茄的一个特殊的标志,欧米茄语气,其实是关心你的一种语气——大家都这么说。
欧米茄就在这种“奇妙”的地方成为了大家的偶像,崇拜者,女神。
其实她的心里很开心,总算是体会到了人间的一些温暖,虽然他们有些烦人就是了。
但是总比没有的好。
欧米茄就在这种似乎很好的交流环境下度过了一年的初中时光。
第二年,欧米茄总算是发现了自己的兴趣,那就是看小说。
欧米茄喜欢莎士比亚写的小说,尤其是《罗密欧与朱丽叶》。(但是有些版本是‘罗密欧和朱丽叶’,我去网上百度过了但是他们也分不出到底哪一个才是原作的标题,我只好‘小鸡小鸡吃白米,吃完白米就走开’,然后选中了第一个标题,我自己也认为有些草率,如果错了请大家谅解,回头我细细补习一下这方面的知识。)
她喜欢莎士比亚结尾常用的一种手法,“以悲剧结尾”,这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所以莎士比亚的小说才大卖特卖,而且在多年后的现在还有人把它改成舞台剧或者是电影。
另外,她还喜欢英国著名剧作家——奥斯卡.王尔德写的一篇童话,名为《夜莺与玫瑰》的童话。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年轻的学生因为像跟隔壁的女孩子跳一支舞,但是女孩子说了,‘需要你送我一朵玫瑰’。
但是学生的院子里没有一朵红玫瑰,甚至没有一朵花。
这番话让坐在圣栎树的夜莺听见了,看着倒在地上痛哭的学生,夜莺决定帮助那名学生。
她找了很多地方,没有发现一朵红玫瑰,“我只要一朵红玫瑰!难道就没有办法得到吗?”
“如果你想要一朵红玫瑰,”树儿说,“你就必须借助月光用音乐来造出它,并且要用你胸中的鲜血来染红它。你一定要用你的胸膛顶住我的一根刺来唱歌。你要为我唱上整整一夜,那根刺一定要穿透你的胸膛,你的鲜血一定要流进我的血管,并变成我的血。”这是大树交给它的方法。
等到月亮挂上了天际的时候,夜莺就朝玫瑰树飞去,用自己的胸膛顶住花刺。她用胸膛顶著刺整整唱了一夜,就连冰凉如水晶的明月也俯下身来倾听。
整整一夜她唱个不停,刺在她的胸口上越刺越深,她身上的鲜血也快要流光了。她开始唱起少男少女的心中萌发的爱情。在玫瑰树最高的枝头上开放出一朵异常的玫瑰,歌儿唱了一首又一首,花瓣也一片片地开放了。
起初,花儿是乳白色的,就像悬在河上的雾霾--白得就如同早晨的足履,白得就像黎明的翅膀。
在最高枝头上盛开的那朵玫瑰花,如同一朵在银镜中,在水池裏照出的玫瑰花影。
然而这时树大声叫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一些。“顶紧些,小夜莺,”树大叫著,“不然玫瑰还没有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把刺顶得更紧了,她的歌声也越来越响亮了,因为她歌唱著一对成年男女心中诞生的激情。一层淡淡的红晕爬上了玫瑰花瓣,就跟新郎亲吻新娘时脸上泛起的红晕一样。但是花刺还没有达到夜莺的心脏,所以玫瑰的心还是白色的,因为只有夜莺心裏的血才能染红玫瑰的花心。
这时树又大声叫夜莺顶得更紧些,“再紧些,小夜莺,”树儿高声喊著,“不然,玫瑰还没完成天就要亮了。”
于是夜莺就把玫瑰刺顶得更紧了,刺著了自己的心脏,一阵剧烈的痛楚袭遍了她的全身。痛得越来越厉害,歌声也越来越激烈,因为她歌唱著由死亡完成的爱情,歌唱著在坟墓中也不朽的爱情。
最后这朵非凡的玫瑰变成了深红色,就像东方天际的红霞,花瓣的外环是深红色的,花心更红得好似一块红宝石。不过夜莺的歌声却越来越弱了,她的一双小翅膀开始扑打起来,一层雾膜爬上了她的双目。她的歌声变得更弱了,她觉得喉咙给什麽东西堵住了。
这时她唱出了最后一曲。明月听著歌声,竟然忘记了黎明,只顾在天空中徘徊。红玫瑰听到歌声,更是欣喜若狂,张开了所有的花瓣去迎接凉凉的晨风。回声把歌声带回自己山中的紫色洞穴中,把酣睡的牧童从梦乡中唤醒。歌声飘越过河中的芦苇,芦苇又把声音传给了大海。
“快看,快看!”树叫了起来,“玫瑰已长好了。”可是夜莺没有回答,因为她已经躺在长长的草丛中死去了,心口上还扎著那根刺。
学生发现了那一朵红玫瑰,用夜莺鲜血,生命换来的红玫瑰。
“啊,多好的运气呀!”他大声嚷道,“这儿竟有一朵红玫瑰!这样的玫瑰我一生也不曾见过。它太美了,我敢说它有一个好长的拉丁名字。”
他俯下身去把它摘了下来。随即他戴上帽子,拿起玫瑰,朝教授的家跑去。
教授的女儿正坐在门口,在纺车上纺著蓝色的丝线,她的小狗躺在她的脚旁。
“你说过只要我送你一朵红玫遗,你就会同我跳舞,”学生高声说道,“这是全世界最红的一朵玫瑰。你今晚就把它戴在你的胸口上,我们一起跳舞的时候,它会告诉你我是多么的爱你。”
然而少女却皱起眉头。“我担心它与我的衣服不相配,”她回答说,“再说,宫廷大臣的侄儿已经送给我一些珍贵的珠宝,人人都知道珠宝比花更加值钱。”
“噢,我要说,你是个忘恩负义的人,”学生愤怒地说。一下把玫瑰扔到了大街上,玫瑰落入阴沟裏,一辆马车从它身上碾了过去。
“忘恩负义!”少女说,“我告诉你吧,你太无礼;再说,你是什麽?只是个学生。啊,我敢说你不会像宫廷大臣侄儿那样,鞋上钉有银扣子。”说完她就从椅子上站起来朝屋裏走去。
“爱情是多麽愚昧啊!”学生一边走一边说,“它不及逻辑一半管用,因为它什麽都证明不了,而它总是告诉人们一些不会发生的事,并且还让人相信一些不真实的事。说实话,它一点也不实用,在那个年代,一切都要讲实际。我要回到哲学中去,去学形而上学的东西。”
于是他便回到自己的屋子裏,拿出满是尘土的大书,读了起来。(这一大段都是复制粘贴原文的,因为要一个字一个字打有些麻烦)
“...又是一个悲剧的故事。”蓝发少年将书递给了身旁的欧米茄,欧米茄带着“不相信”的目光扫视着书籍。
紧紧攥着手中的《夜莺与玫瑰》这本充满悲剧的书,并且愤怒地将它合上,欧米茄不禁回想起“父亲”的那句话,轻声呢喃到:“因为玫瑰花,需要无辜的鲜血去染红啊——”
欧米茄有一个哥哥,名叫“米罗雀”,听说这个名字是他的母亲给自己取的,还不错吧。他比自己大了一岁,是跟着那个“**丝继父”的,他对欧米茄一向很好,给欧米茄买好吃的,好喝的,自己常常让着欧米茄。
欧米茄也把米罗雀他当成了自己的“亲哥哥”,在这种简直是没有“父母关爱”的世界有一个亲人关心自己应该是一件比较幸福的事情吧。
米罗雀常常会为这个妹妹读小说,《夜莺与玫瑰》这本书也是米罗雀为她读的。
“哥哥啊,”欧米茄将《夜莺与玫瑰》抛到一边,“呐哥哥,你说如果你在剧本之中,你会怎么样对待那个男孩啊?”
“那个简直把生命当成儿戏的学生,换做是我肯定不可饶恕的。”
这个世界,都是血红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