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大可毁灭一个人,但你无法打败他。
——欧内斯特·米勒·海明威
……
五年前,我和我的妹妹雨晰从那片地狱般的垃圾山中永远地逃了出去,自那之后,我与她在这个暮气沉沉的世界又生活了五载春秋。
离开铁手,我必须一个人养活我自己和雨晰,再也不寄人篱下。也是从那一天起,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比起寄人篱下,自由的代价同样沉重。
逃离出去的前两天,我和雨晰没有吃到一口饭、喝到一口水,那两天里我们脚步不停地逃跑,生怕被铁手的人追上。从一开始那个鸟不拉屎的垃圾山,一直到深夜里隐隐约约可以看见歌舞升平的大都市“朝歌”闪烁的霓虹灯,我方才停止了脚步,因为我已经距离铁手的势力范围很远很远了。
第三次世界大战后,人们在废墟之上重建家园,朝歌便是文明重建的产物,它也是目前全中国最大的超级都市,号称“未来之城”、“不夜之都”、“千峰山脉”,是由数不清的高楼大厦组成的钢铁山林,在那里夜晚只是历史,灯火即为永恒……当然这些都是我长大后才知道的。
我所在的这块地方虽然也是藏污纳垢的贫穷之地,但和铁手待的那片区域比仍是天壤之别,因为这里位于朝歌的行政范围内,在行政区划上属于朝歌城南部的“钱塘区”,虽然也是贫民窟,但地理上距离朝歌的密集建筑群更近,这里人更多,求生的门路也更多。
多亏了当初铁手教给我的扒窃技巧,来到钱塘区的第一天,我就靠摸别人的包填饱了三天没装过东西的肚子,当晚我从垃圾堆捡了件破衣服给雨晰穿,然后我们在一座天桥下将就了一夜。
我是被一群流浪汉叫醒的,他们声称那座天桥是他们的地盘,要我和雨晰赶紧滚。这时我才明白,原来流浪汉也是会拉帮结派划地盘的。我没有自己的地盘,没有靠山,仅靠当摸包贼不可能养活自己和雨晰。
到了第三天,在连续四次被这一带的叫花子、流浪汉和帮派分子驱赶过后,我萌生了找个帮派投靠的想法。我领着雨晰四处毛遂自荐,但是没有任何人肯正眼看我一眼。
“你谁啊?快滚,这不是小孩子能来的地方。”
“哟,你妹妹真可爱,把你妹妹借我玩玩就让你入伙怎样?”
“……爬!”
那时的我只是个十三岁的小孩,还带着个妹妹,根本不可能有人看得上我,我像条狗一样被各路黑帮、地痞、丐帮甚至成群的流浪狗四处驱赶,每天除了扒窃,就靠翻垃圾箱里尚未完全烂掉的剩饭剩菜苟活,这样的生活足足持续了两个月。
直到有一次,我遇上了一个给人看场子的小头头,那人据说是和第三次世界大战后一种如野草般疯长的邪恶生物“恶灵”融合后产生的“魔人”,魔人同时有着人和恶灵的特征,那个人也是我第一次亲眼见到的魔人。
他很年轻,顶多二十岁出头的年纪,但他的眼神很吓人,和他四目相对时,我莫名有种被针扎一样的心悸感。
这个男人浑身上下大部分和常人无异,唯独整支右臂完完全全被缠绕的触须所取代,在如树根般盘根错节的右臂肩头处,长一只金黄色的大眼睛。
当他看向我的时候,他右臂肩头的眼睛也一眨不眨地盯着我。
“我是来投靠的……我会扒窃……想混口饭吃。”
我把雨晰护在身后,尽力不去避开他的那双眼睛。对于我的请求,他没有直接回应,而是看向了身旁的三名同伴:“你们以为呢?”
“嘿嘿嘿,我觉得把他妹妹留下就可以了。”
“他妹妹好像也是魔人啊,她有角!”
“妈的,九哥,咱们要是收了这小屁孩,那可太跌份了!不如就把他妹妹抓回去玩玩好了,他的话……卖了吧!”
这几个人叽叽喳喳地你一言我一语,寥寥几句话就宣判了我的死刑。
“好啊,就依你吧。”魔人淡淡一笑,挥了挥手,“把他妹妹卖给窑子,他的话……问问有没有哪个厂子缺人,卖过去。”
“不要!”
不行!
我绝不允许!
好不容易才从铁手那里逃出来,又要任人摆布……绝对不行!
我把雨晰用力护在身后,魔人的三个手下试图把我拉开,结果被我在各自手背上狠狠咬了几口,他们气急败坏地把我按在地上,拳打脚踢、毫不留手,魔人自己则在一旁冷眼观看。
“妈的,叫你咬老子、叫你咬老子!”
“九哥,咱们把这小崽子的牙敲了吧?免得他发疯!”
雨点般的拳头落在了我的身上,我只感觉我浑身各处都被殴打得麻木了,眼睛里尽是飘舞的星花,每当我睁开眼,我就看到又一记拳头抡向了我的眼睛。
但我不会后退,我不能……因为妹妹在我身后。
因为雨晰。
“我绝不……把……雨晰……交给你们!”
我和这三个人缠斗了整整两分多钟,到最后浑身上下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再加上半个月来的风雨险阻,我终于没忍住,跪在地上大口大口呕吐了出来。
“哥哥……哥哥!”
雨晰从背后紧紧拥住我,柔软的小脸贴在我的后背,不停地低声叫着我的名字。
“小雨……哥哥会保护你……哥哥永远不会倒下……”
我都不知道我哪来的这份勇气。
我左顾右盼,然后从垃圾堆里捡起了一把小刀,我冲他们四个大吼,我说,你们要碰我妹妹,可以,但在那之前,我死也要从你们身上剁下点什么。
三个小弟都在哄笑,其中一人还冲我吐了口唾沫,只有那个魔人从始至终一言不发,半晌,他缓缓开口了:
“收留他吧。”
“什么?”他身旁的小弟怀疑自己听错了,“这个半大小鬼?你看他长得跟个女的似的,你要收留他?”
“收留他吧,”他重复了一遍,“他很弱,但他是个男人。”
然后,那个魔人收留了我,让我跟着他的小帮派混。
我擅长扒窃,他有什么看上什么东西就让我偷给他,我也额外帮他偷到过不少钱,虽然和他抢劫一次赚的钱相比微不足道,好在也总算和他混熟了。
那个魔人的真名叫瑜九歌,他的名字来源于战国时期楚国的大诗人屈原所著的长诗《九歌》,我们平时都尊称他“九哥”。除他之外,我也和帮派里其他几人打好了不错的关系,甚至包括一开始打我的那三个人,他们仨后来专门给我道了歉。
我的偷窃手法神乎其神,外加九哥又很欣赏我,他们给我赔礼道歉多少有点借着我讨好九哥的意思。
我跟了他一年,这一年里我也算有了伙伴,然而一年后九哥翻车了。具体的经过是,他绑架了一个上流社会的富家女,本来是想勒索点小钱,不成想那个女孩的家里也和黑帮有染,九哥直接被警察和黑帮联手绞杀,他本人当场落网,我们这群小跟班全都死的死、逃的逃,当时我和雨晰也险些死于敌人的流弹之下。
在贫民窟各处东躲西藏了一段时间,之后我和以前九哥的几个小弟重新联系上了,靠着彼此互相接济,我们在钱塘区一带逐渐扎下了根。没了九哥,我们自己没有哪个敢涉足抢劫、绑架之类的狠活,最多搞搞盗窃、诈骗、给人当雇佣打手、以及去各种小作坊小工厂打打零工,就这么把命吊着,这么一来就是四年。
从逃离铁手那天算起,到目前为止,我已经和妹妹雨晰度过了五年零三个月的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