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往常一样,我一边照顾雨晰,一边外出打工、挣钱。
五年下来,雨晰已经长成了亭亭玉立的花季少女,老实说,她的成长速度快得令人惊奇,早在与她相遇后的第三年,她就已经长成了约莫十六岁左右的少女模样,之后两人间就没再见她有什么变化了。
因为她的特殊身体特征,我认识的人都说她是魔人,他们建议我带她去朝歌做个身体鉴定,如果她的魔人血统很高,也许有机会被选拔为猎人。
猎人,是对服务于国家的魔人们的俗称。第三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世界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了大量的名为“恶灵”的邪恶生物,也有很多人因不明原因被这种生物感染,变成了半人半恶灵的魔人。魔人拥有近似恶灵的力量,却偏偏又是人类,对于这类群体,国家选择用优厚的待遇和军人的身份对其进行招安,并组建了“对恶灵特种作战部队”这一特殊编制,而参加这一编制的魔人,便是猎人。
成为猎人,可以享受军人才有的福利,比如高收入还有贵族头衔等等,但我是不会让雨晰去参军的,原因有三个方面:
一,我很清楚雨晰并不是所谓的魔人,我是看着她长大的,一开始的她分明是某种近似西方龙的奇异生物,一点人类的特征都没有,而魔人就算再畸形,也必定有着人类的部分,不会整个人都变成异种;
二,想要送雨晰去参军同样不是件容易的事,因为那意味着我得攒钱去寸金寸土的超级都市朝歌,这座全球数一数二的不夜城。我知道在第三次世界大战前中国也有很多大城市,但那些城市不管哪一座,都远远不能和朝歌相媲美,以我目前的经济状况,去朝歌我恐怕撑不过三天;
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如果雨晰加入了国家的猎人部队,我这个平凡的升斗草民……将永远没机会再见到她。
我不能放手……
不能。
更何况,比起参军的魔人,选择隐姓埋名的魔人数量更多,如果说少部分为国效力的魔人是闪耀的北斗星,那么潜藏在芸芸众生中的魔人则如同茫茫星海,国家不可能把他们都抓了去。
总之,只要别像当初九哥那么招摇,我和雨晰安安心心缩在贫民窟过小日子是完全没问题的。
“哥,你回来了?我做了你最爱吃的猪油拌饭哦!”
“我去,猪油很贵的啊,不要浪费啊!”
回到家,我放下包,里面是满满一铺的钱。今天我干了一票大的,我有两个老兄弟花了一整年时间摸清了一个贩毒团伙的行动规律和金库地址,然后拜托我从里面盗取了整整两百万的现金!因为亲自前往偷窃的人是我,我冒的风险最大,所以最后分成的时候我拿了其中的大头,也就是五成,剩下一百万则由我那两位兄弟自己分。
一见到我提着一大袋钱回来,雨晰惊异地瞪大了墨黑的眼睛,一时间说不出话来。
“怎么样,哥厉害吧?以后哥可金盆洗手了噢!”
“诶嘿嘿,哥天下第一厉害!小雨一直都知道的,有哥在,多少钱都能找来!”
是啊,多少钱都能找来。
但我心里很清楚,我在意的并不是钱,而是和雨晰共同分享的美好生活。
“小雨,我买了你最爱吃的薯片,不尝尝吗?”
“诶嘿嘿~”
接过膨胀的薯片包装袋,雨晰笑嘻嘻地眨了眨眼。她一直喜欢吃薯片,当然怎么吃也吃不胖,我也挺羡煞她的。
对我来说,雨晰就是我的亲妹妹,就算她出落成了如今美丽可人的仙女,我也不会对她有任何邪念,我也说不清为什么,或许……她真的就是我的亲妹妹吧。
我在饭桌前坐下,扒了两口猪油拌饭,温柔地笑着:“雨晰,接下来你有什么计划?”
“计划?”
“一百万啊,你看。”我把钱倒腾出来,密集的钞票堆成了一座小山,“这是最后一笔了,从今往后哥可金盆洗手了噢,也再不去百货店给人打零工了。小雨,钱塘区一带……一百万能做的事太多了。”
“可是,哥……我不想待在钱塘了。”雨晰撅起嘴,思索片刻道,“我想去大城市看看,哥,带我去朝歌,怎么样?”
“行~别说是朝歌,就是首都我也带你去!”
坐在透着朽木气味的方形餐桌前,这栋坐落于贫民窟、因为闹鬼被低价贱卖的陈旧平顶房就是我们共同的家,因为年久失修,房屋的墙皮已经脱落了大片,但它伴随我们度过了一年又一年,我和雨晰最珍贵的记忆就在这里。
我们其乐融融地吃着猪油拌饭,雨晰畅想着要用这笔钱去朝歌的市中心买个干净的公寓房,每天吃大鱼大肉,虽然我很清楚仅仅一百万想要在朝歌CBD定居无异于痴人说梦,但我并没有戳破她的小小幻想。
“哥,我想在朝歌的市中心买一栋公寓房,我们一起住进去,好不好?”
“好啊,那就在朝歌的市中心买一座公寓房……什么公寓房啊,买大别墅!三层楼,阳台……再、再给小雨买张很大很大的床,小雨每天都能在上面打好几个滚!”
“诶嘿嘿,哥哥最好了~”
雨晰突然凑近我的脸庞,在我的右脸处稳稳亲了一口。
诶嘿嘿。
就算每天只是和雨晰聊聊天,我也比中一个亿头彩还要满足。
只要每天看到她,不管多少阴云都一扫而空。
咚咚咚。
突然,身后的房门传来三声不紧不慢的声响,有人在敲门。
“谁?”
我放下筷子,示意雨晰不要出声,然后我一边回应一边大声质问外面人的身份。
“雪哥,是我啊,李哥!”
“还有我,曾哥啊!”
李哥,还有曾哥。对了,他们是今天和我策划盗窃毒贩金库的那两个人,他俩早年跟我一起在九哥手下工作,后来九哥倒了,我们几个一路搀扶走到的今天,在这个残酷的世界,能有几个真心帮你的人真的不容易。
“来了来了,有什么事吗?”
因为他俩是我共事多年的伙伴,我对他们没有疑虑,因此毫不犹豫打开了房门,结果下一秒,我的腹部就犹如正面撞上了一辆全速疾驰的法拉利,巨大的痛楚让我瞬间脱力,半跪在了地上。
“你们两个,确定是他?”
“确定、确定,潜入你们总部、把钱盗走的,都是他!我们、我们只是把你们的情报透露给他了而已,他才是主谋,钱也是他分的最多,不要杀……”
砰。
还没等李哥说完,那个用一记膝击打趴了我的男人,直接掏出枪一击打穿了他的头颅。
“啊?红爷,你不是说只要把同伙指认给你,你就不杀我们的吗?”
看到李哥被杀,曾哥当场跪地求饶,而那个被唤作红爷的高壮男人只是冷冷瞥了他一眼:“出卖兄弟的狗。”
砰。
第二枪,曾哥应声倒地,血如泉涌。
完了。
算上在铁手手下干活的时日,十二年的盗窃生涯,这还是我第一次失手……本来计划这回之后就洗手不干了的。
一定是李哥和曾哥打探情报的时候被他们抓住了破绽,可惜现在再怎么事后诸葛亮也没有用了,关键是要想办法平息这个红爷的怒火。
一念至此,我眼珠一转,抱紧红爷的小腿哭喊道:“冤枉啊!红爷,我、我和他们不熟啊!我只是受、受他们雇佣来办事而已,那个……仇家寻仇,不会寻到雇佣的杀手头shang……”
咚,压根没等我说完,红爷直接一脚踢翻了我,然后一记勾拳击中了我的太阳穴,一时间我头晕眼花、天旋地转。
“你要是和他们不熟,他们会知道你的住址?你会一听到他们的声音就毫无防备给他们开门?少给老子装蒜!”
“哥!”
忽然,一阵柔软的触感自我背后传来,是雨晰。一开始她被红爷的枪吓了一跳,不敢靠近,但看到我被打,她终究还是护在了我的身前。
“不许你们欺负哥!”
看到雨晰,红爷的眼睛微微眯起,我看到他的瞳孔深处燃起了一丝欲 火,但很快他的视线又被雨晰头顶的尖角吸引了。
“魔人?呵,这种地方居然能碰上魔人,好运气,好运气啊。”
红爷大手一挥,他的背后五个手持木棍的打手一股脑冲了进来,不由分说对着我一通暴打!
“这个人敢动老子的钱,先打到他站不起来为止。”
“那女的是个魔人,抓回去,给老子联系下海东那边的私人实验室,看看有谁需要魔人做人体实验的,高价卖出去。”
“不要!”听到他们的话,我心头一凛。
根本没等我反抗,冰冷的棍棒如雨点般一下又一下落在我的全身各处,手臂,大腿,肚子,头顶,到处都在尖叫。我想爬起来,但沉重的木棍总会砸中我的后背,逼得我再次跪倒在地,然后被数不尽的棍棒打得遍体鳞伤。
但最让我心痛的是,有两个人正拿着绳索试图捆住雨晰,我看到她奋力反抗、挣扎、喊叫,却仍然被他们一点点捆缚住了。
“哥……你们放开哥……放开……”
“雨晰!”
我嘶声大喊,但换来的是红爷火辣辣的一巴掌。
“够了。”
红爷阻止了手下继续殴打我,我看到他粗糙的手摸进了上衣口袋,然后……掏出了一把漆黑的64式手枪,黑洞洞的枪口径直对准了我。
“你可以死了。”
咚,我的心沉到了谷底。
我好恨,不是因为即将到来的死亡,而是恨我自己的弱小无能,我恨我保护不了她。
明明我都有钱了,可以带她一起去朝歌,吃天底下最美味的食物,睡在柔软的大床上,打多少个滚都不会掉到床下。
为什么这点些微的幸福,都不允许我拥有……
我死死地盯着那把漆黑的枪,深渊一般的枪口寂静无声,直到三秒之后。
砰,一声枪响,我看到了枪口中喷涌的火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