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五 外衣之下

作者:水水君 更新时间:2020/6/25 23:02:15 字数:2527

当我脱下衣服、露出赤 裸的上身时,所有人的视线都定格在了那一刻。

不用猜,我都知道他们在惊讶什么。

我身上的无数伤疤。

“这道伤,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个伤口,我记得清清楚楚,这是我小时候接受盗窃训练,学得不卖力结果被我们老大用皮带抽出来的。”

我指了指我右胸上的一道深红色印记,接着我又指了指我左肩上的一道伤疤:

“这道疤,是我小时候被大我几岁的孩子欺负,他们用刀子划开的,我还记得当时刀伤深得可以看见骨头,我差点就因为感染和失血死掉。”

然后,我又指向了其余几道疤:

“这几道疤,是有一次偷窃被人发现,那人用钢管按着我打,逼我把钱还给他,最后我把钱撕碎扔进臭水沟里,还冲他做了个鬼脸,他就用电击器使劲电我的伤口,当时我真以为我要死了。”

“大腿上这道疤,是以前跟一个叫九哥的帮派头头出去上门讨债的时候,被欠债人破罐破摔用自制的土炸药炸伤的,我的情况还算好,还有几个被炸成残废的。”

“我背后这几道伤口是小时候得罪了老大,被老大绑在床上用皮带抽出来的,那时候老大特喜欢在揍人时让其他小朋友一起围观,那些人一边看戏,一边大笑,我到现在还记得他们的笑声。”

“这道疤痕,是附近有个小混混看上了雨晰,想侵犯她,我就抄起棍子把他往死了揍,然后他就叫了几个弟兄过来捅了我一刀,多亏当时有几个我以前混下来的朋友在场,是他们救了我一命。”

我瞥了眼门口的尸体:“李哥,曾哥,就是他们救的我。因为那件事,我对他们绝对信任。”

“哦对了,还有刚刚被红爷殴打留下的淤青,在这儿,这儿,还有这儿。”

我浑身上下零零总总起码十多道伤疤,若要算上没留疤的小伤,我受过的伤只会更多。

“现在,你们说说,我是怕死的人吗?”

我听到黑晓影转瞬即逝的吸气声,我看到蒙尘看我的眼神完全变了,还有卫忧国,他脸上的职业性笑容也消失了,取而代之的是满脸的肃穆。

“我捡到雨晰,是在十三岁的一个午后,天下着大雨,我在垃圾山里捡到的她。”

“没错,雨晰不是我的亲妹妹,她是我捡来的。”

我轻抿了口水,回忆渐渐漂流往昔。

“整整一个月的时间,我瞒着老大,瞒着几十个兄弟姐妹,每天必抽时间偷偷跑到垃圾山给雨晰送吃的。在那之前,我这辈子除了挨打就是挨打,看着雨晰吃东西,听到她叫我‘哥哥’,是我人生中第一次体会到幸福。”

“自那时起我才知道,原来幸福这种感觉真的存在,他妈的不是童话故事里瞎编的伪概念,它真的可以被人感受到。”

“后来我们那个老大打算带着我们搬家,那样的话雨晰的事肯定会暴露,所以我决定带雨晰走。我提前计划了一个月,观察垃圾山里那辆大铲车每天的工作规律,分析逃跑的时候怎么让老大追不上我,那时候我真是把这辈子的智商都用上了。”

“我成功了,我和雨晰到了朝歌,一开始我们无依无靠,被那些个乞丐叫花子像狗一样赶来赶去,连个睡觉的地方都找不到,每天就翻垃圾吃,有时候干脆睡在垃圾堆里,等新鲜的剩饭送过来。直到后来九哥收留了我,虽然还是残羹冷灶、睡觉打地铺,最起码不用整天和苍蝇老鼠抢吃的,也不用拿月亮当电灯泡了。”

“我和雨晰真正安稳下来是九哥倒了以后,我凭着九哥那时候积累下的关系找到了些捡易拉罐啊、倒卖盗版啊、给人打零工啊之类的活计。喂,你们知道我这栋房子怎么来的吗?”

“这栋房子闹鬼,原房主莫名其妙吊死在了自家卧室,我才用远低于市场价的钱把这房子买到手,当晚我躺上卧室床的时候,原房主自杀用的绳子还挂在房梁上,我照样睡得安稳,因为我他妈生平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床!”

“哥……”

雨晰紧张地握紧我的手臂,我一怔,牵动面部肌肉,在雨晰面前露出了一个还算阳光的微笑,我尽力平复涌动的心情,降下语调。

“我这辈子,除了和我妹妹雨晰在一起的时光,我没有哪一天幸福快乐过。所以你们说要用荣华富贵打发我,我想说的是,如果我是个非得住上大宅子、手里捏着票子、坐豪华的车子、盯着漂亮的妹子才能活下去的那种人……我何必苟活到今天?”

“至于拿性命威胁我,”我穿回上衣,用眼神回敬他们,“我不怕死。只要能和妹妹在一起,任何风险我都能冒。”

我言毕,所有人一言不发,卫忧国,黑晓影,蒙尘,三人用古怪的眼神上下打量着我,仿佛方才重新认识了我这个人。

“对不起,我们没想到你经历过这么多……”

黑晓影颇具歉意地看着我,她动了动嘴唇,我直接打断了她流于形式的安慰之语,决绝道:“什么也别说了,带上我一起,我就让雨晰跟你们走。我绝不会让她单独和你们这些陌生人走的。”

说到最后,我的声音都沙哑了几分:“和雨晰在一起……是我平生仅有不多的幸福。”

“我们知道了。”卫忧国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他站起来,钟乳石般的笔挺身躯横立在我面前,他定定地说道,“你执意要和我们走,我们不会阻拦,只是希望你做好觉悟。”

语毕,他也不再多言,而是淡然地发号施令,让蒙尘随他一起到外面把车开上来,黑晓影则留在屋里监督我的行动。

“都说了要走,有什么要带的都带上吧。”黑晓影用她那柔软的削肩碰了碰我的臂膀,温温一笑,“太大的行李可带不走,就带点生活用品吧,像刮胡刀之类的。”

“知道知道,不用一副老妈子看小贤孙的表情看我。”

“呵呵,你还真冷淡呢,就这么提防我们吗?”

黑晓影抬手刮了刮我的鼻尖,我白了她一眼:“那麻烦你先把真名儿告诉我啊。黑晓影、黑晓影,百家姓里有‘黑’这个姓吗?”

“呵,莫见怪,黑晓影确实是我的名字哦。”酒红色的嘴角扬扬一弯,勾起一抹枇杷兑蜜糖般的浓浓甘甜,“之一。”

她补充道。

钥匙,刮胡刀,几件旧衣服,还有私人用的水杯,我和雨晰大包小包把各类简单轻便的日用品好生整理了一下,它们都是我俩半生的积蓄,虽然都是些不值钱的小玩意儿,不少还是垃圾堆里淘来的,但它们都蕴藏着我们满满的回忆。

老实说,如果黑晓影他们是想把我们骗过去打劫,那我真只能认了,但我没得选,只能信他们这回。

离开之前,我们顺便处理了尸体。钱塘一带的贫民窟属于三不管地带,人口众多,偏偏连一个警署都没有,完全是黑帮和犯罪的温床。我们把红爷他们几个的尸体拖到了附近的垃圾山,反正那种地方每天总要收几具尸体。漫山遍野的垃圾堆,就是处理尸体的最好门路。

跟随黑晓影,我们离开了这座居住了三年的小屋。推开门,长满暗红铁锈的栅栏门发出咔哧一声轻吟,我疲惫地伸了个懒腰,揉了揉尚隐隐作痛的淤青,看向了迎面走来的卫忧国和蒙尘,以及他们身后的那个东西。

看到那玩意的一刹那,我对他们的疑虑……彻底烟消云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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