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六 去朝歌

作者:水水君 更新时间:2020/6/26 17:07:23 字数:2128

“安落雪是吧?先上车吧……嗯?喂喂?”

卫忧国伸出他的大手在我面前晃了晃,可我却一动不动,仿佛脚下生了根,眼睛蒙了障。

我完全没有注意到卫忧国的声音,因为我的视野已经完全被我眼前的这个存在塞满了。

那是一辆车……又不只是一辆车。

梭鱼般的流线型身躯,银灰色的透光碳纤维外壳,扁平修长的钢铁躯壳上下起伏,勾勒起一条迷你的拉什莫尔山远景,氙气车灯勾勒的弧度好似一双迷人的丹凤三角眼,辉映着灿白的灼目灯光;

和一般注重越野能力而把底盘做得较高的家用车不同,这辆车子的轮框很贴近地面,使得由白银色铝合金轮毂托起的底盘仿佛与泥泞的地面紧紧贴合,似一只趴伏在灌木中蓄势待发的矫健花豹,双目紧锁着眼前的猎物,下一秒就会闪电般地一扑而上;

车灯下盘的深黑色保险杠张开了一个弯钩般的弧度,宛若一头优雅的猛兽对着前方咧嘴而笑,诠释着什么是美丽与危险并存。

优雅,柔和,又刚劲,迅猛,微醺的夜光扫在银亮的车身,有如星夜的喀纳斯湖粼粼的波光。

就算是我这个打小生在贫民窟、和垃圾破烂并肩作伴的下等人,也曾在捡来的汽车杂志上看到过这辆车的写真,所以我一眼就辨认出了它的来头。

科尼塞克,准确地说,是70多年前的2020年登场的科尼塞克Gemera,仅单价就足以与一辆美国艾布拉姆斯坦克相媲美,甚至犹有过之。

我虽然没开过车,也不懂什么发动机、变速箱什么的,但最起码一看它不俗的外观,就知道它肯定和一般的车子不可同日而语。

“怎么不走了,小白脸?上车啊。”被黑晓影用手肘拐了拐,我才惶然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说着:“不是,你们这有点招摇了,真有点招摇了,就算是我也看得出来,你们这车应该出现在朝歌市中心朝灵殿大门前的VIP停车场,而不是我这犄角旮旯的破地方。”

“呵,你就别倒拍马屁拍上马嘴了,上车~”

黑晓影冲我眨了眨眼,招呼我和雨晰上车。我和雨晰对视一眼,囫囵着跟在他们屁股后面。

得,这下我总算确信他们肯定不是劫匪了,连科尼塞克都开得起,哪用得着打劫我这踵决肘见的小贼啊。就算他们是冲着我妹妹来的,我也只能暂时由他们摆布,毕竟今天他们可以拉来一辆科尼塞克,明天开辆坦克过来把我连人带房子全轰上月亮去陪嫦娥姐姐也完全不是问题。

真可怕啊,这群怪物。

卫忧国让雨晰坐在副驾,我则和蒙尘、黑晓影二人坐在后座,她们两人把我挤在中间,一看便知她们是不放心我,万一我有异动她们可以一左一右直接制住我。

只是,怎么说呢……左边一个美女,右边一个美女,莫名有种左拥右抱的感觉。

心底升起一念,我故作流氓地吹起了口哨,两手一伸作大鹏展翅状,搭上了两位美女的肩膀,同时翘起了二郎腿,哼着以前从九哥那里学来的老土唱词。

“哟呵,安大哥左拥右抱、艳福不浅呢~”一见我这副模样,黑晓影顿时贴上我的身子,装作扭扭捏捏的模样冲我直抛媚眼,“要妹妹怎么服饰哥哥呀?”

“这个嘛……”我本想就这气氛和黑晓影斗几句嘴,不过刚一抬头,就瞟见前排的雨晰用看垃圾般的目光满脸黑线地暗暗盯着我。

与此同时,我左手边的蒙尘也一手搭上了我的肩膀,不过她的眼睛里可一点好意也没有,相反,我的肩头瞬间传来了咔吱咔吱的声音。

“嘶……痛……痛……松手……”

对上蒙尘刀子一般的视线,我急忙缩回搭在她肩上的手,然后她的目光又落到了我的另一只手上,我又赶忙把搭在黑晓影身上的手也缩了回来,她这才松开了我。

“好大的劲儿……哎哟!老姐你练举重的吗?”

“再多说一句废话,你的左手就别想要了。”

“不敢了不敢了,小弟以后谨言慎行,大姐饶过我吧……”

见我吃瘪,黑晓影和驾驶座的卫忧国同时笑了起来,连雨晰都捂着小嘴嗤嗤傻笑着。

我使劲揉了揉被蒙尘掐过的左肩,掀开衣服一看,居然连淤青都掐出来了,碰一下就疼得我牙关打颤,转头又对上她冷冷的目光,我只得连连给她赔罪、举手作揖。

轰轰,发动机的轰鸣声徐徐响来,有如汗血宝马的嘶嘶啼鸣,车子缓缓开动,沉重的轮胎压过一地的杂草、泥泞和生活垃圾,慢慢驶向大路。

车子经过附近人头攒动、灯火通明的花柳小巷的时候,透过深色不透光的单面玻璃窗,我看到路上那些行人、小贼、混混、站街女、老鸨无不投来惊愕的眼神,下巴拉伸得几乎要拖到地上,毕竟卫忧国这车实在太过炫酷亮眼,就算是对超跑一无所知的流浪汉,光看造型和抛光就能知道此车绝对是和璧隋珠、价值连城。

享受着车外那些人羡慕的目光,几分钟前我还是和他们一样的蝇营狗苟之辈,而今仅仅是我坐的地方从磕巴巴的塑料板凳换成了柔软的真皮座椅,我就瞬间变成了所有人可望不可即的存在。

明明我与他们并无二致的。

说到底,我配得上他们羡慕的眼神吗?

或者说他们只是在羡慕这辆车?

还是说,天底下所有坐豪车、住豪宅的人,都只是沾了他们的豪车、豪宅的光罢了……?

去掉身外之物,人本身……还能值几个钱?

我不禁回想起了从小到大,翻垃圾、露宿街头的经历,想起了以前那些兄弟姐妹稍有不慎就被铁手老大痛殴痛打,比起活人,有时候反倒是死物活得更舒服、更滋润。

头疼。我摇摇头,使劲驱散了这些莫名其妙的想法,我不想去思考那些想不明白的问题。我的生活很简单,和妹妹一起,吃饱饭,不淋雨,如果可以的话一起去漂亮的地方大饱眼福,这就够了。

其他的都不用多想。

“喂,我突然想起来一件问题。”看着车窗外不断倒退的人与物,我突然想起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本来早就应该问的,“我们这是去哪儿?”

“去哪儿啊?”

卫忧国把着方向盘,透过后视镜轻轻看了我一眼,随即视线指向了黑暗中的远方:

“去朝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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