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十六 论盗

作者:水水君 更新时间:2020/7/2 22:29:22 字数:2202

黑晓影偷走了我的钥匙!

她是什么时候……

恍惚间,我明白了。刚才黑晓影贴上我的身体时,她就趁机摸走了我的钥匙!

她是那个时候偷走的!

“小影姐,你这是什么意思?你偷我钥匙干嘛?”

“那你偷我的照片又是干嘛呢?”一抹酥蜜般的浓甜笑容融化在黑晓影的笑眼中,“教你个成语,礼尚往来哦~”

“不可能!我从来没遇到过这种情况!你的偷盗技术不可能和我平分秋色!”

我说的是实话,到目前为止,至少钱塘一带,我说我不会偷东西,那就没人敢说自己是惯偷。能在我都毫无知觉地前提下偷到我的贴身物品,黑晓影……不一般。

难道她有过和我类似的经历吗?

我定定地扫向她的双眸,一汪漆黑的深潭看不见底,与她对视十秒,我败下阵来。

“切,无非是趁我疏忽的时候偷到的。小影姐,你也当过扒手?”

一阵银铃般的笑声响彻车厢,黑晓影看向我,眸子里流光闪动:“诶,我问你,一个贼最关键的素质是什么?”

“贼的素质?”我顿时眯起眼睛,“考我?哈,那你可算问对人了。告诉你小影姐,一个贼最重要的素质……就是做到心无旁骛。当你做到让目标充斥你的全部视野,除此之外什么也看不到,你就算合格的贼。”

然而,出乎我的意料,黑晓影直接两手交叉呈X型,同时大声否决道:“错!”

错?

“怎么错了?”我即刻反驳起来,“集中注意力是摸东西的基本功,不然心性浮躁,动不动就被外界干扰,还想偷东西?”

“是吗……”

黑晓影煞有介事地轻咬手指,漆黑的眸子一转,忽而道:“想知道我是怎么在你没发觉的情况下偷走你的钥匙的吗?”

“想啊!”

“嗯……好啊。”黑晓影沉吟几秒,忽然举起手,钥匙卡在食指中指之间,在我眼前悠悠晃动,“来拿呀,拿到了我就告诉你。”

我伸手去拿,却被她灵敏地抬手避开,顿时我感觉我脑海里某个开关被打开了,我挪了挪屁股,左右开弓,誓要把钥匙夺回来!

“给我、给我!”

“嘿嘿,不给~”

“你俩别闹,干扰我开车了。”卫忧国露出了不满的神色。

雨晰也幽幽地盯着我和黑晓影打闹:“哥,你和小影姐好像小屁孩打架哦。”

被我硬抢了半天,黑晓影愣是让一把钥匙在她的两手之间灵活地兜兜转转,游刃有余地避开了我的每一次袭击。

丢脸啊丢脸,连雨晰都嘲笑我像小屁孩了。

“呵呵,在这儿呢,拿不到吗?”黑晓影再次在我眼前晃了晃手里的钥匙,这下我是真急了。

这一回,我做了个深呼吸,双眼死死盯着黑晓影手里的钥匙,那一刻,周围的一切都有如水墨般逐渐变淡,黑晓影微笑的脸,雨晰撅着小嘴的脸,卫忧国宽大的白手,车窗外掠过的远景……一切都在我的视野里变淡、变淡,仿佛整个世界都在褪色,只剩下黑晓影手中的金属钥匙留有一抹光泽。

熟悉我的人会知道,当我进入某种状态的时候,没人能阻止我。

而后,趁黑晓影尚未反应过来的刹那,我以贴近人体反应时间极限的高速度瞬间夺下了钥匙,这是十二年来日日夜夜练就的功夫,没人快得过我的手速。

“锵锵!我拿到了!”

我大笑着展示着我手中的钥匙,想着接下来该如何尽情嘲笑黑晓影一番,然而下一秒我的表情就凝固了。

因为黑晓影的手中,不知何时多出了一部手机。

那是她给我那部。

“知道我怎么偷到你东西的了吧?”黑晓影得意地晃了晃,“我趁你注意力集中在目标上的时候,从你身上偷走的。之前偷钥匙的时候也是那样,因为你的注意力全在我的照片上,所以注意不到我偷走你的钥匙。”

“一个贼最关键的素质,不是眼里只有目标,而是眼里有目标的同时,也有周围。”

“可是……”

“一个低素质的贼,心中被杂念干扰,不静下心就偷不到任何东西;一个高素质的贼,不管环境多纷乱嘈杂也能乱中取栗,因为他可以自动忽略无关事物,只着眼于目标;而一个最顶尖的贼,可以在眼观四路耳听八方的同时……做到注意力集中一处。”

“这怎么可能?”我不禁矢口道。

黑晓影一摊手,吐了吐舌头:“谁知道呢,那种境界我也达不到。有时候你境界不够,就只能退而求其次,一物换一物,用照片换钥匙,用钥匙换手机。”

“有时候你就是得忽略点什么,才能得到什么。”

这样啊……

“已经很可以了,小影姐。”我自嘲地一笑,“真怀疑你是不是受过专业训练,我十二年的苦功,也就和你平分秋色啊。”

笔直的高速公路上,银灰色的科尼塞克Gemera高速旋转的轮胎扬起阵阵褐色的尘土,速度之快仿佛一头扎进浩瀚无垠的天际,连声音一并甩在脑后。

感受着来自掌心和指尖的柔软触感,我用力拍了拍紧致的真皮坐垫,随口一说:“为什么要开超跑?我听说三战导致石油价格飞涨,外加电能汽车很普及,这年头超跑除了上流社会彰显身份谁还开啊?”

“开超跑是为了方便和人打交道。”说话的是开车的卫忧国,“昨晚不是我们靠这辆科尼塞克,你和雨晰未必这么快信任我们。值钱的小玩意儿可以简化交涉流程。”

这我倒是听懂了。

所谓嫌贫爱富,一个陌生人突然造访你家,你打开门,要是看到一个衣衫褴褛的流浪汉,留着大胡子,头顶还一堆苍蝇乱飞,你可能反手就把门关上并重新锁上两道,可对方若是穿西装打发胶开豪车还随手拿一沓钱玩仙女散花的大帅哥,你就算不认识,至少不会有太大敌意,因为抢劫犯之类的危险人物是不可能这么一掷千金的。

而且他们也确实应验了。他们为我杀死红爷,我依然怀疑他们图谋不轨,但看到他们的豪车时候,我就放下了戒心,因为我下意识觉得这么有钱的人不至于为了谋害我这么个小人物还屈尊亲自前来。

就这么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下午三点半左右,我再次见到了熟悉的家。

卫忧国和黑晓影让我和雨晰先下车,看看家里还有什么需要带的,他俩去见那位负责接我和雨晰出城的接头人。

明明只过了一天,我却有种莫名久违的感觉。

钥匙插入锁头,咕嘟一转,推开门,一切如昨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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