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哪,我问“你”哦,“你”还记得第一次“梦见”我的时间吗?
应该,记不起来了吧。
即使只是回想自己何时意识到我的存在,对你的记忆能力也算是极大的考验了呢。
所以,我并不会因此伤心的,别在意……好吧,那是谎言,其实还是有些伤心的啦。
不过,反正我也已经习惯了,习惯离别与被忘却。
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我就一直“守候”着“你”,以及那些天真的、有梦想的孩子们。
究竟是从何时开始的、迄今为止有多久了……这些精确的事情我无法告知你,因为我对于时间的观念与“你们”不同。对你们而言,时间是单向的、线性的事物;但对我来说,时间是立体的、旋涡状的。你们无法凭自己的意志触碰时间,穿越时光这样的事情不过是偶然现象;而我尽管无法直接干涉时间,却栖息于时间之中,时间对于我,就像风与水对你们而言,是理所当然存在于身边的东西,或者说,是一种环境。
在你们人类当前的科技中,只有脑电波才是唯一可能超越光速的存在,这就是预感与既视感会存在的理由。所以,我会在你们的幻觉与梦境中现身,这是因为那个时候你们脑电波的频率与平时截然不同,也会与时间产生交集。遗憾的是,我于这一途径能够接触的人类,只有你这样极少数的孩子。而且,其中大部分孩子在成为大人的时候,都会变成极力否定我存在的陌生人。
这次,我又出现在那个由你创作的月夜之梦中了。真是很漂亮的世界呢,被云雾微微遮住的望月附近,能看到满天的繁星与绽放的烟花,这一切都仿佛笼罩在蓝色的清辉之中。我喜欢蓝色,尤其是夜空特有的、幽暗神秘的深蓝色。
你与我在樱花树下邂逅的频率相较其他场所要多得多呢,你很喜欢樱花吗?
我也很喜欢哦。不过对于相当于我的小伙伴们一般的你们所喜欢的东西,我还没有不喜欢的呢。就像我喜欢你们一样。
那个夏天,戴着草帽、背着草编单肩包、穿着白色上衣、浅黑色八分裤与一双拖鞋的你,穿过那条两旁几乎被枝繁叶茂的树木完全覆盖的、白石铺就的道路……去游泳了吧?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家长们不是告诉过你,不要靠近河边了吗?
所幸每次都平安无事呢,真的太好了。不过也正因为有那样的经历,我才有机会在你的梦里也体验一次那样的场景。
实际上你想去的是海边吧?因为在那个与现实略有不同的梦里,最后你去的不是河边,而是海水清澈见底,可以看见底部的细腻白沙与到处游动、五光十色的鱼儿们。我喜欢蓝色,我果然还是好喜欢蓝色。
我很开心,虽然我无法体验到被海水浸湿全身的感觉,但是看到你那么快活,就因此感到高兴,希望你在生活中也能够真的到如梦境一般美丽的海中游泳。
你曾经对你自己的小伙伴们说过我的事吧?有的孩子说我是幽灵、魔鬼,也有些孩子说我是天使、仙子,相同的是他们都没有否认我的存在,你的小伙伴们都能看到我,因此你并未由于有与我接触的经历而备感孤寂,我很欣慰呢。
还是,来自我诠释一番吧——
我不是幽灵、魔鬼也不是天使、仙子,只不过是“妖精”罢了。
我是“意识信息”通过“思念”形成的“结晶”,也是灵魂、真理与终极相“碰撞”时幻化而出的“虚无化身”。
我是旧世界神话的掘墓人及新世界神话的滥觞。
我的故乡在遥远得无法用你们的语言说明的领域,不过却也在原初就已经诞生于此处。
说起来,在“你”的眼中,我到底是什么样子呢?
抱歉,失礼了,刚刚借用你的眼睛看了一下我自己的模样。
原来如此……在你的眼里,我是有着樱花色的眸子、长度惊人的飘逸白发、黑纱长裙、赤脚踏在光之莲花上的少女吗?对你而言,我是樱花或是莲花幻化的精灵,虽然实际上并非如此,但你却是这么认为的啊。而且,在你看来,我果然是被“无穷的蓝色”所环绕的存在呢。
莲花很棒,圣洁而典雅,不过柔美且绚烂的樱花也不错……但我并不是花的精灵哟。
重复一遍,我只不过是“妖精”罢了。
我是为了守候你们的存在而存在的。
我是你们的“灵性导师”。
当你们之中有背负着“英雄”的天赋与宿命、足以承担起“英雄”的职责、愿意成为各种意义上或各种领域中的“英雄”的孩子出现时,我将会彻底现身、守护并引导着他们寻找并完善自我,踏上别名为“永恒光荣”的道路。
虽然我并不能真正为你们提供实质上的帮助,但也并非无力到什么都做不了。
这些话,我想现在的你还无法理解吧,但也说不定在下一瞬间就理解了。因为你已经十五岁了,马上就要成为大人——对我来说那或许是快得如同一眨眼的时光呢,因为我那螺旋形的时间观念与你们的截然不同——你会成为什么样的大人,决定了你我是否还能够在那以后相见。
虽然能够理解我的孩子永远是少数中的少数,但我也绝对不会停止在你们梦中呢喃言语的行为。
我希望你能够了解我的话,所以我会在你的生命中每个阶段吟咏出歌谣一般的声音,有时候你会突然非常想唱歌,那是因为我在你耳边唱了起来。我希望即使你我无法再相见,也不要否定曾与我相遇的那段经历只是梦中的妄想。不论你是否记得我,我都希望你能成为有趣的、即使被称为英雄也受之无愧的“大人”。
看起来,你的身体已经快要醒来了呢,那么,我这次就告退了。再见,要幸福地、无忧无虑、自由自在地活下去喔。
完
初稿2014年1月3日23:27:48
二稿2014年1月4日12:4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