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为什么多数人会认为两人能成,在我手指即将戳下去的那一刹又刹住了车?只有站在对手的角度搞得明白反对方又是怎么想的,才能算是真正的明白人,否则所有理由都不可避免地会陷入自以为是的陷阱。放在考试里做选择题,真正的会做就应该是能搞明白正确选项为何正确,错误选项为何错误,只有这样说服自己,考试正确率才会真正攀高,而不至于落入自我越说越信的片面且论述理由单一的窠臼。
在他们眼里,难道是班花和班草绝配?
不对不对,这个理由未免太过粗暴了些,在座的说白了都是为了赢钱,不该轻蔑地预设存在刻板的傻子思维,即使现实存在,思考时也不能小瞧敌人。
那到底有可能是什么理由呢?完全想不明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