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一起住?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我在客厅朝着面前这位少女边摇头边叫道。
那位少女用着急迫带着期望的眼神看着我,但是表情依然很冷淡。
......
“这地方你还熟悉吧。”我坐在沙发上,与坐在面前我面前的沙发上的少女说道。
“嗯。”
几十分钟前,我找到了我许久未见的青梅竹马——岭真奈。如今她改姓为李,和我在一所高中上学。
带着我去见李真奈的吴建勇已经被我以“我和李真奈互相认识一下,你先回去吧”这种无聊的借口给打发了回去。天真的他信以为真,先回家了。
“真是的!晓,你外面原来还有别的女人啊......”坐在我旁边的奈月樱,拢着我的左手臂,生气地看着我并害羞地说道。
“都说是青梅竹马了啊!”
“奈月同学,你这么说很让我生气。晓和你是女朋友就算了,但是你这么说话让我很恼火。我可是晓的未婚妻呢。”旁边传来的如机器般冷酷的话语,我回过头,发现岭真奈已经坐到了我身边,并且拽着我的右手臂。
“什么时候的事?!”我为她的发言感到惊讶,此时奈月樱也皱着眉头,鼓着嘴看着我。
“晓,你不是说过吗,你会一直保护我的。也就是说,结婚后也会保护我。那么,我会和你结婚。”
“你这是什么逻辑啊?!快点松开我啦!”我一直在两人的手中挣扎着,逐渐感到疲惫了。
——天啊,早知道就不提那句话了!
......
在十年前,我和岭真奈都刚满六岁。
我们的父母是老同学,也是老邻居。不过现在,她们已经搬走有九年了。
在当时,我和岭真奈的关系,称得上是兄妹。我虽然和她是同年出生的,但是她比我小了一个月。尽管如此,我们还是直接称呼其名。
我们的居民区,在法律确立之前,恶毒之人很不少,总是打劫他人的钱财,也让几个居民的小孩学了不少,养成了及其不好的习惯。渐渐的,恶毒之人越来越少,小孩所学到的东西却挥之不去。
没有了恶人,小孩自然就“上位”了。
在这个居民区,小孩之间的霸凌情况越来越严重,养成了许多孩子叛逆的心理。但是,我的父亲,虽然不是亲生的,但还是耐心的教导我:绝对不要去打击或者迫害他人,这是及其恶毒的行为,希望我能杜绝这些行为,保护好弱小之人。
这位不是亲生,却比亲生还要对我好的父亲,在得知我“励志保护好他人”的志向后,大肆鼓励我,并不惜钱财,让我学习了许多武艺。我也十分高兴,让我更确定了这个目标。
在十年前的那天,我和岭真奈正在玩耍——在路边观察蚂蚁。有说有笑。
但是好景不长。没过多久,几个以一个小胖子作为“头目”的“小流氓”趁机过来嘲笑我们。如真正的流氓般,把岭真奈抓走,当着我的面嘲讽她。
我紧握着拳头,心中的怒火反复燃烧着。我试图以语言劝阻他们,但是失败了。这也在预料之中——一个小混混怎么可能会听你的道理呢?
“既然这样,就别怪我不客气了。”
我冲上去,先把岭真奈拽了回来,让她躲在了我的身后。看着她被嘲讽后伤心留下的泪珠,我的怒火已经燃及全身。我把自己的拳头用练习了两年的力气砸在了那个“混混头目”的脸中央,他便躲在一旁喊疼,鼻血不停地往外流。后面的“小弟们”刚开始狐假虎威的心理马上被识破,便拍拍屁股跑了。
剩下了一个小胖子,他坐在路边,捂着鼻子边哭边叫疼。我对他为自己用力过度而道了歉,并拿出了纸巾,递给了他。
“我叫齐木晓。对不起,我刚才下手太重了。”
那个小孩一把夺过了我手上的纸巾,往自己的鼻子上贴。
“我记住你了!......哼哼......”他边说边一哼一哼地喘着气。说罢,便站起来跑走了。
我望着他,知道他跑到了转角,消失在了视野外。我转过身,对着眼角还有些许眼泪的岭真奈说道:
“真奈,我会一直保护好你的!”
她用袖口擦了擦在眼角残余的泪珠,点了点头,笑了。
十年后,没想到又见面了。为了让她认出来,我不仅把当面说过的话又说了一遍,还特地说出了她原来的姓名。现在我也在后悔,要是不提出来,现在岭真奈也不会一直拽着我的手臂不放。
......
“那么,你现在住在哪里?”
好不容易摆脱开来后,我安慰了双方,让她们不要再“突发冲突”后问道。
“我一个人独居。爸爸和妈妈都回去日本了。给我在学校旁边的居民区租了一间二十平米的房子。”她解释道。
“一个女孩子独居,总有些不妥吧?”
“嗯。你说的没错。”
“就是嘛......”
“洗澡的时候只可以一个人洗,要是晓也在就可以一起洗了。”
“瞎说什么啊!”我急忙说道。果然她的性格还是没有变,总喜欢拿我开玩笑。
“反正我是你的未婚妻,有什么不妥的吗?”
——这可是有很多的不妥啊!
“一……一……一起……洗澡……”坐在我一旁的奈月樱满脸通红的低着头,吞吞吐吐地说道。
我赶紧用双手搭在她的双肩上,不停地摇摆过后她才回过神来。隐约还能看见她的头上冒着烟,
我看向墙壁上的钟表,时间已经步入了七点。妹妹因为和同学去参加聚会,所以没那么早回来。
“晓……那我先回去了……”坐在一旁的奈月樱说道。
我答应了下来。嘱咐她注意安全,虽然没有什么必要。
“晓,她是你的女朋友吧,不用送她回家吗?”奈月樱踏出家门后,她用着平淡的口气说出了这句疑问句。
“不用啊,她就住在旁边。”我用手指了指左边,意思是奈月樱住在我家的左边。
“怪不得你说那栋房子已经‘名宅.有主’了。”
我点点头:“嗯嗯。”
“如果你的女朋友和你是邻居的话......那未婚妻......晓,我们一起住吧,我搬过来。”
“哈?一起住?不行不行,绝对不行!”我不停地摇着头。
“有什么不行的。既然是未婚夫和未婚妻,那同居也没有什么不妥,还可以省下我的租房费用。”
“呃......这个......貌似也有些道理。”我搔了搔头,苦笑道。
“那就好了,我回去和我的父母打个电话,明天就把行李搬过来。”
我极力地回绝着,试图找许多借口拒绝,但是都被驳回来了。
“等等,这个月的房租应该交了吧,那刚交房租,又搬走了,不会浪费吗,对吧!”我的心里庆幸着:终于找到一个让她难以回绝的借口了!
“好像也对。”
我叹了口气,总算是拒绝掉了,然而,她短暂的思考过后,又说道:“我和房东说一下就好了,房租可以退的。”
——这也可以啊?!
就这样,我被迫和我的青梅竹马一起同居了。
“我回来了!哥哥,刚才走出去一个女的,你是不是在我不在家的时候太寂寞了啊?”上美边脱鞋边坏笑着说道。
“那是我的青梅竹马,岭真奈......也是来自日本的......”我低下头,叹了口气。
“切,哥哥总是找一堆借口和其他女孩子聊天!明明都有我了......的说......”
“你说什么?”我抬起头。
“什么事都没有!”说罢,她“哼”了一声,大步走回了自己的房间,并且大力地关上了门。
——你是没事了,我还有啊!明天又变得更麻烦了……
我用双手捂着脸,忏悔着,今天到底做了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