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安特雷斯,距离我和我的主人已经认识了九年,今年我已经15岁了,是骑士团的一位见习骑士,另一个身份则是王子的贴身侍卫,今天我们接到了一项任务,那就是讨伐边境的魔物,本来这项任务不应该是有一位见习骑士参加的,但是很遗憾,我的主人要跟着骑士团一起参加,于是我作为贴身侍从 ,只能跟着一起去了。
“早啊,洛斯姐。”我和路过女仆打个招呼。
“哟,又准备去艾伦大人那里?”
“哈哈,我是他的侍从,我不去还能去哪里?”
我有些无奈的接受她的调侃,但是我知道,一会再不走,她马上就会进入花痴模式,开始一口一个艾伦王子殿下。
王宫里的女仆都是在各个贵族或者对王族军队有资金支持的富商的女儿,个个都是大小姐,这可不是我这个没背景的人惹得起的。
说道艾伦,我也不知道到底他哪里好了,他不就是,人比我帅了那么一点,性格被我好了那么一点,出身比我高贵了一点,能力比我好了那么一点么?我到底哪里不如他?
站在他房门前,我慢慢等待他睡醒一起出门。半小时不到,外面报时的大钟敲六下的时候,艾伦已经穿好了装备出来了。
“你可总算出来了。”我白了他一眼。
“六点钟出门,我觉得我很准时。”他耸了耸肩,一脸无辜的样子看了真想让人打他一拳。
“所以,你昨天请求的国王,今天就让你加入讨伐队了?”走在路上,我问到,“这办事效率也太快了吧。”
“拖沓是办不成事情的,到了。”艾伦突然停下,害得我差点撞上他。
“宸珲精英骑士团二级骑士,艾伦—贝尔斯登报道。”艾伦行了一个标准的俄卡斯军礼作为他的侍从,我也只能照做。
“流羽骑士团见习骑士,王子随从,安特雷斯报道。”
我是无姓之人,这个国家,姓是由父母生下孩子赐予的,而我是一个弃婴,也许是因为我左边眼睛的颜色稍微带一点蓝一样的异色,也许是因为我黑色头发里有银色的流苏,我被自己的生父母抛弃了,一个路过的冒险者捡到了我把我寄存在冒险工会里,但是工会的人并没有赡养我的义务,连名字都是随便取得,在俄卡斯,姓代表一个人的出生地位,只不过我年幼的时候和艾伦有点交集,不然我这辈子都不可能进入王宫。
领头的队长是王国第二精英骑士团,重泷骑士团的团长,卡尔贝—格洛克,据说10岁就能扭下一头牛脖子的怪物。本人现在37岁,一身重甲显得他非常威武。
“嗯。”他点点头,“那这样人就齐了,我们不惊扰群众,从后门出去,骑兵在前,魔导枪手和法师,你们和步兵一起乘坐马车,就这样,出发。”
在他的指挥下,我们很快找到了自己的马车,虽然艾伦是王子,但是在这里,他也是一位‘普通’的骑士,只不过他比其他人强一点点,而已。
就这样,将近千人的队伍就这样浩浩荡荡的,借着晨辉出发了。只有住在王城后面起的早的居民才看到了王国第二精英骑士团的出征,出征消息很快接着人们的饭后杂谈传开,有人说他们是作为嘉宾去参加查尔尼斯共和国的周年庆的,也有说是讨伐兽人的,只有几个资深的冒险者知道王国出动一个精英骑士团的真正目的是什么,当然,他们绝口不提,只是坐在酒馆里静静的喝着美味的麦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