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异常等级:青
二.收容措施:个体必须随时佩戴一副特制墨镜,并且出行时须有辅导员跟随以便进行监督与防范失控。而且个体每个月必须进行一次心理辅导以及价值观教育
异常描述:该异常寄宿于个体名为“邓楠临”的眼瞳之中。外在特征是眼瞳呈纯白色,并且会吸收周围光线,造成一定的视力错觉。若与个体进行眼神接触,则将回忆起自己一生做过的罪行,情绪低沉失落;如果对视时间超过五分钟,将会产生性格扭曲,变成一位虔诚自卑的忏悔者,即“673—A”;如果超过半个小时,“673—A”将会转变成“673—B”,具有强烈的自杀倾向,并且信仰一位名叫‘光之主’的存在。
三.实验记录:
(1)实验编号:673-1-A1
实验记录:将一名实验人员捆在椅子上与个体进行对视,发现其在对视的五分钟内以第一人称视角完整述说了自己至今为止所做过的罪行;在对视了五分钟后,实验人员表情忽然变得虔诚,并说了一句我受教了”,而在此期间个体没有说一句话;而对视将近三十分钟后,实验人员宣称为“光之主”的虔诚信徒,开始不断赞美“光之主”。
实验结果:实验人员出现不可扭转的精神扭曲,并在押送过程中袭击护卫,企图放容该异常,已被当场击毙。
(2)实验编号:673-1-A25
实验记录:仿照673-1-A1进行尝试性实验,发现该实验人员在整个实验过程中并未出现精神污染。
实验结果:据研究员反复的对比实验,发现该异常对原本精神异常者无效,建议据此进行“B”字号的实验。
(3)实验编号673-1-B45
实验记录:将具有“罪”概念的精神异常者与个体进行对视,发现实验人员产生与“673-1-A1”的情况。
实验结果:异常的发动条件为具有“罪”概念的生物,据证实,该异常对拥有“罪”概念的非人类智慧型生物一样有效。
四.总结评语:该异常具有强烈的精神污染,不具备选择性,同时对于不具有“罪”概念的智慧生物不起效果,若稍加修正可为己用。建议收编入“惩罚者”项目。
批准——姜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