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8日下午两点整,炎黄香江。
“我们到了。”顾武费从车上跳下来,对着John说道。
John缓缓走下车,望着面前鳞次栉比的高楼大厦,不由地感叹一句:“不愧是‘东方之珠’,这么繁华在亚洲也是十分少有了。”
“哈哈,那可不,”他很满意John的反应,自豪地说道:“亚洲三小龙的名声可不是吹出来的,如果不是被紧急加班,否则这个时候我早就和老婆孩子去迪斯尼乐园玩个够了。”
“你的老婆孩子去了这里?”John忽然想起来之前他的确是一个人居住的,“那你说你会不会有机率碰到他们?”
他闻言,晃了晃手,笑道:“怎么可能?这个时候他们应该回去了……”
“爸爸!”
顾武费的脸色猛地僵住了,他僵硬地扭过头,结果还真的看到了妻子和儿子的身影。
还没等他仔细看,儿子那活泼的身影就扑到了他身上。
“哎呦喂,我的小祖宗!”
“爸爸,你怎么也来了?”儿子睁着闪闪发亮的眼睛,兴奋地大叫道,“是不是工作做完啦?”
“是啊,老公,”此时他的妻子也赶过来,询问起来,“你工作完成了吗?”
“还没呢,”顾武费尴尬地摸了摸鼻头,将无情的事实告诉了妻子,“案件越来越复杂了,我来这里是工作的需要。”
“这样啊……”妻子和儿子的脸上写满了遗憾。
“不过,现在是自由活动时间,他应该能陪你们玩这个下午。”就在这时,John的一句话又给他们带来了希望。
“真的吗?”他们一脸期待的神色让顾武费有些为难,他将求助的目光投向了John。
然而John微笑着摇了摇头,开口道:
“你别顾及太多,反正他们也不会这么快来到这里,你就尽情地休息吧。”
“到时候在公安局那里集合。”
“那……好吧。”顾武费在工作与家人之间最终选择了家人,歉意地把一张银行卡递给John,道:“你现在估计也没钱了,这点钱虽然不多但是够你在香江消费了。”
“嗯,谢谢,”John毫不客气地接下了,“以后我有钱了就还你。”
在此之后顾武费就被妻子和儿子硬拖着离开了,在远离之际他还向Johm摆了摆手,大喊道:
“那么在香江玩得愉快!”
John同样摆手回应,直到看不见他的人影之后才叹了一口气:
“家人啊,真羡慕呢……”
……
告别了顾武费之后,John一个人就开始在这座繁华的香江里闲逛了起来。
不过虽然说是闲逛,但是对于他这种理性思维的人来说倒不如是在香江的街头徘徊,既不懂衣服的搭配好看也不知小工艺品的精妙感性,除了能品尝平时吃不到的小吃之外John还真的找不到一点逛街的乐趣。
大概就这样盲无目的地走了半个小时后,他觉得累了,就随意地找了个长椅,坐下歇息。
“Così noioso(真是无聊啊),”John瘫坐在长椅上,散发出了浓郁的颓废气息,“Quali sono queste cose per lo shopping(这些东西有什么好逛的啊)?”
(但如果是她来了的话,恐怕会兴奋得不成样子吧?)
被无聊笼罩着的青年忽然想到了一个娇小的身影。
“John, cos'è quello, guarda bene, posso indossarlo(John,那是什么,好好看,我能穿一下吗)?”
“Ehm, è delizioso! cos'è questo? ! 10.000 volte meglio di quella in quella prigione(唔,好好吃!这是什么?!比那个监狱里的好吃一万倍)!”
一想到那个小女孩眼里泛出星星的样子,他就情不自禁地露出了笑意。
(啧,我这是怎么了?还只是离开了她一两天就已经变成了这副模样?)
他用力地晃了晃脑袋,企图将脑海中的幻影甩掉,结果却不经意间瞥到了一个熟悉的东西。
那是一丛洋甘菊,娇小的身形,宛如洁雪般的花瓣,花蕊像是个小太阳一样灿烂。
他下意识地凑过来看,盯着那丛洋甘菊,思想随着那一朵朵摇曳的身姿飘回了过去。
那一年他还是个七岁的小男孩,而她也只是个三岁的小女孩,他们共同生活在一座监狱里,一座名为“血月研究所”的监狱。
那里暗无天日,连一丝阳光也不曾见着。可是忽然有一天,奇迹出现了:一缕阳光穿过厚实的墙壁,来到了这座建筑的角落里。
而且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它的到来还带来了一位美丽的“使者”——一朵娇小的洋甘菊。
在那段暗无天日的日子里,Famigila和他经常去那里欣赏那朵美好的洋甘菊,并且Famigila非常喜爱它,以至于后来逃走的时候也时常买一朵来养。
恍然回神,他突然发觉身旁站着一个人,于是炸毛般地跳开,一脸警惕地看着对方。
只见那个人和善地搓搓手,开口说出一串流利的英语:
“Sir, are you buying this chamomile(先生,你要买这个洋甘菊吗)?”
John这时才知道对方是个花店的店长,尴尬地回道:“Oh,yes(哦,是的).”
五分钟后,他拎着一盆洋甘菊,继续在香江繁华的大街上悠闲地逛着。
逛着逛着,他忽然来到了一个黑暗的巷口,而且不幸的是,他现场目睹了一场流氓调戏良家妇女的狗血景观。
“这位小姐,一个人在这里闲逛,可是很危险的哦?”
“对呀对呀,不如让哥哥我们陪陪你,当你的守护骑士如何?”
四位染着五彩缤纷头发的混混围着一位女性,纷纷开口调戏起来。
身穿便服的柯岚交叉着手抱在胸前,冷漠地看着嘴里花花的混混们,内心直叫苦。
(可恶,都怪邓楠临那个家伙,莫名其妙地发来信息叫我来香江,现在人没看到反而来了几个小混混,真是倒霉。)
没错,柯岚也来了香江,她受邓楠临的委托特意来这里给邓楠临带东西的,只不过她还没有到会面地点,就被一群流氓纠缠住了。
她始终冷漠地听着面前的流氓的口上花花,纳闷地想道。
(怎么一来这里就碰到了这种事?果然这个地方就是我的落凤坡①啊,每次来这里都没有好事!)
“唉,送完东西就立刻走人吧,”她忽然叹了一口气,喃喃自语道,“希望别再遇到那个家伙。”
“哎呦,小姐,你答应了?”一个混混见状,惊喜地叫了起来,把咸猪手伸了出来,“嘿嘿,我会让你好好爽爽的。”
“你的眼睛是瞎了么?”柯岚一把抓住对方的咸猪手,用力地往上一掰,“你怎么看出我愿意的?”
“痛痛痛!”那个小混混被她掰弯了手腕,痛得嚎叫起来。
“别烦我!”她同时挥出右手,准确地命中了对方的下巴,一下子把对方打晕过去。
“华仔!”
其他混混没有想到柯岚的暴起,一时间都呆住了,结果被她窥得时机,瞬间干掉两个。
剩下的一个终于反应了过来,拿着一把弹簧刀,嗷嗷地发起了冲锋。
“去死吧,臭*子。”
柯岚见状却是不惊慌,她身影一闪,躲过了那个混混的冲锋,同时伸脚成功地绊住对方,让他吃了个狗啃泥。
她脚踩着混混的头,一脸厌恶地说道:“说谁臭*子呢,也不撒泡尿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
话毕,还用力地踩了几脚。
而在这个时候,一阵掌声响起,在一旁看戏的John循声看向一旁,发现了一群黑压压的人影。
“还真是和以前一样能干呢,柯岚。”
柯岚听到这个声音,脸色变了变。
“这是?!”
她抬起头,果然在一群混混的面前发现了一个衣冠楚楚的男人。
“肖湛。”她几乎是从口中挤出的这两个字眼,眼中的怒火仿佛要化为实质一般喷出来。
“你这个混蛋!”
①:这是三国里凤雏死亡的地方,大家应该熟悉吧?这里是说这个地方与她命中相克,就像凤雏不该来落凤坡打仗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