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和一堆木头碎片一起被冲上海滩。
不远处的海面上,数尾鱼鳍缓缓远离。
差不多两小时后,她咳出一口水,慢慢睁开双眼。
入眼是虚无缥缈,如梦如幻的北极光。
她感到一阵晕眩,不由将手背搭在额头上。
冰凉的海水冲刷着她的每一寸肌肤,让她不得不拖着疲惫的身子从海水里站起来。
随后,她愣住了。
她回过神来的第一件事就是狠狠掐一下自己。
这一下掐得有点狠,让她倒吸一口凉气,发出嘤地一声。
她立刻捂住自己的嘴唇——捂嘴可以打断那让人浮想联翩的吟唱,但却捂不住飞上脸蛋的红霞,还有碎了一地的节操。
她的记忆没有任何问题——她清楚地记得自己叫克兰奥斯本,一名来自维多利亚的博物学家。
她还记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自己以前是一名男子。
思索半天后,她得出了一个结论:自己变成了奇美拉。
此处的奇美拉不是巴尔干神话里狮头羊身蛇尾的神兽,而是一种奇特的生命存在形式。
奇美拉这种只有雌性的生物超越了物种的限制。
她走上海滩,直到自己左脚绊右脚平地摔跤才从愣神的状态苏醒过来。
刚才,她的大脑里一直在播放船上的冲突——突如其来的背叛,激烈的打斗……
现在,她将性转后各种烦恼抛之脑后,开始理清思路。
当时,他(那时,她还是他)抱着奇美拉之触前往救生艇,却被半途截住,刀光剑影下,奇美拉之触的盒子被打开,他则倒在血泊里——一定是鲜血激活了奇美拉之触,将他变成了她。
光路都是可逆的,性转难道不可逆吗?
气鼓鼓地定下这一远大目标后,奥斯本先……咳,奥斯本小姐把目光放在身处的这片海滩上。
她意识到自己的境况不比鲁滨逊轻松。
她转身看看海面,发现被海水冲上岸的不过是一些垃圾,根本没有什么可用之物。
但她还是以最大的耐心去翻找那些垃圾。
海水刺痛她的脚踝,有时一阵海风吹过,她便冷得瑟瑟发抖,但手里的动作却没有停下。
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找到了一个匣子。
匣子有些破损,但里面仍旧躺着一把银质汤匙和叉子。末端的膨大阻止它们从破损处落入海里。
奥斯本小姐估计这是一个装满银质餐具的匣子,但最有用的刀具已经遗失了。
她直起身,揉揉有些酸的腰,一脚深一脚浅地走上沙滩。
她找了一块干燥平摊的石头,在上面垒起一堆枯木,随后她的指尖扔出一个小火苗,点燃这些木头。
奥斯本小姐脱下外套铺在火堆边上,又将湿漉漉的裤腿挽起来——只是她这么一挽,就从裤子里拧出许多水来。
看来必须脱下身上的衣物才行。
刚才被海水泡那么久实属迫不得已,现在若是因为自己扭扭捏捏不愿意和自己坦诚相待而生病那就因小失大了!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嘛。
环顾四周,没人。
奥斯本小姐一阵狂喜——虽然她也不知道自己狂喜个什么劲儿。
可是,当奥斯本小姐把双手按在衬衣的第一枚纽扣上时,她还是臊红了脸。
她不禁想到,自己第一次见到未加任何遮掩的女性躯体还是在伦丁的一座博物馆里,画中,一位刚刚出世的女神正站在蚌壳上。
再次劝说自己两句,最后她以视死如归般的决心脱下衣物,拧干里面的水分,再放在火堆旁边烤。
或许是觉得这样效率太低,她一手抱住自己防止波涛汹涌太过跳脱,用另一只手从附近捡来大小合适的石块,再用衣服包住石块,拧在火苗上烤炙。
用这个方法,她很快就烤干了贴身短裤和背心。
干酥的衣物贴在柔嫩的皮肤上,她感到一阵舒适,还未消散的余热更是让她觉得满满的幸福感。
繁星漫天,极光缥缈,风声水声隐退,海滩上,坐在外套里的奥斯本小姐面对火堆,打起瞌睡。
梦里,她梦见自己手持刀叉,已经系好餐巾,等候仆人端上饭菜。
涂着黄油的面包,烤得流油的羊腿,塞满香料的鲈鱼……还有身边坐着的未婚妻肖。
秀色可餐。
然后,一阵狼嚎将她从梦里的大餐拉回现实。
她不知道自己睡了多久,但她现在已经休息好了,并且又饥又渴。
火堆已经熄灭。
又是一阵狼嚎。
看来刚才不是幻听。
滋——
不远处的树林里,突然有一阵电弧闪过。
惊鸿一瞥间,奥斯本小姐看见一匹狼正将一只驯鹿赶向蛰伏的狼群。
就在驯鹿冲进包围圈的一瞬间,噼里啪啦一阵电弧,奥斯本小姐只觉得自己被闪花了双眼。
等她视力恢复时,树林里的捕猎已经结束,一切重归黑暗,只剩下一片狼吞虎咽之声。
奥斯本小姐意识到这可能是她的结局之一。
她悄悄站起来,去捡拾周围的枯木。
她想燃起一堆火,驱散黑暗的同时保护自己不被狼群伤害。
但就在她捡起附近的最后一根木材准备离开时,一双莹莹的眼睛从黑暗中走出,一步步像她逼近。
奥斯本小姐身为博物学家,对闪电狼群的习性略懂一二。而她更加明白,此刻若是表现出软弱和惊慌,那她恐怕在劫难逃。
她站在原地,点燃一根粗大的木头。
火光照亮了那匹狼。
和奥斯本小姐预料的不同,这不是一只游走在狼群边缘的孤独老狼病狼,而是头狼!
它率先吃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食物后,便来探查沙滩上的那个奇特生物。
可能人类并不在雷霆狼群的食谱里,可能头狼害怕这个未知生物会对狼群造成什么伤害,头狼并没有步步紧逼或者直接伤害奥斯本小姐。
头狼犬坐在地,微微歪头,尾巴轻轻左右拍打地面,闪电的光芒在毛皮下游走。
奥斯本小姐一手握着火把,一手抱着木柴后退着走回刚才栖身的石头——很多捕食者都有袭击猎物后背的习惯,她可不想把自己的后背亮给头狼。
可是,等她重新点燃火堆时,她在外套上发现了几根狼毛。
自己还身为博物学家呢,不知不觉中就已经在生死关头走了一遭了。
奥斯本小姐此刻对自己的本领嗤之以鼻。
要是她是一名驯兽师就好了。
人类这种东西终归是有极限的。而驯兽师可以驯服强大的生物,作为人类能力的延伸。
可是,奥斯本小姐既没有成为驯兽师的财力,也没有成为驯兽师的天赋。
她在火堆边枯坐许久,直到天空微微放亮。但是,太阳始终没有从地平线上钻出来。
她舔舔焦干的嘴唇,拿起一根燃照的木头,决定去找点水喝,运气好说不定可以找到一些东西吃。
她钻进树林里,不多时就发现了那头驯鹿的尸体。
骨头上的肌肉被啃食的干干净净,一些内脏也没有放过。
四周寻找一圈,奥斯本小姐没有找到任何可以充饥的野果。
倒是有一些椰子树,可是她没法把椰子弄下来——她的力量太小了,哪怕用石头去敲树,也难以撼动树干。
她只能回到驯鹿的尸体那里,取走残存的肝脏。
若是以前,滑溜溜湿腻腻的肝脏足以让她反胃。可现在,饥饿感让她觉得自己甚至可以生吃。
奥斯本小姐将鹿肝撕成小块,再用叉子烤到差不多的火候才放入口中。
吃了可能有两百克的鹿肝后,奥斯本小姐重新体会到恶心这一感觉。
她放下叉子,站起来,感到一阵迷茫——她该去哪里找到水源呢?
突然,她灵感来袭。她回到鹿尸附近,寻找雷霆狼群的脚印。
顺着脚印,她走了许久,真的找到一条溪流!
溪流附近没有动物尸体,没有动物粪便!
这水很好!
只是,溪流有些湍急,带动底部的泥沙,导致看上去有些浑浊。
因此,她只敢舀起流水润润嘴唇——她脑子里已经有了一个获得净水的办法。
她沿着溪流往上游走,很快便来到一处瀑布下。
瀑布下有一个不大的小水潭,水潭附近是粗壮的蕨树。这些不需要阳光的史前物种通过吸收空气中的魔力因子就可以存活。
奥斯本小姐在溪流边选了一块平缓的坡地,顺着溪流方向挖出三个阶梯水坝,每一个水坝大约可以储存十升水左右。
然后她将溪水引进第一水坝里。
在重力影响下,第一水坝里的水会慢慢向下渗透。通过土壤的过滤作用,第三水坝里的水会非常清澈。
现在要做的就是等。
但奥斯本小姐渴急了,她把外套和上衣脱掉,来到瀑布下,还是老样子,一手抱住自己提高稳定性,另一只手去接水。
喝了几口瀑布水,奥斯本小姐觉得自己活过来了。
想要在这里生存下去也不难嘛。
她揩揩嘴角的水渍,但刚才喝水时许多水分从指缝漏出,从下巴滴落到胸前,这根本不是能用手擦干净的。
她现在吃饱喝足,但她必须马上开始考虑下一顿吃什么,以及未来居住在什么地方。
她沿着小溪走向海边,希望运气好能遇见救援的船只。
只是,她才刚刚走到自己挖的溪水过滤池附近,一头叼着一条大鱼的岩熊从空旷处走来。
圣洁的大便啊——
是奥斯本小姐感叹的声音。
啪嗒——
是死鱼摔在石头上的声音。
一人一熊对视十秒后,岩熊冲向奥斯本小姐,奥斯本小姐转身拔腿就跑——还是一只手抱住自己,另一只手拎着衣物的跑步姿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