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违的阳光透过云层,清理好街头的“垃圾”,龙门又变回那个整齐有序、游人如织的旅游城市。
难得的好天气,午后的阳光透过树荫,化作斑驳的光粒撒在路旁,路边的紫荆树随风落花,连日来心里的阴霾不知不觉地消散,朝歌的状态恢复了许多。这种天气就该在厨房里帮忙,看着罗德岛的干员们欢声笑语,来来往往,如果不是要打工还债,朝歌应该会磨一杯咖啡,找个舒服的地方坐着,什么事情都不做,龙门的公路上的车辆来来往往,偶尔还能看到一个绿毛独角女鬼骑着电动车追赶企鹅物流的面包车,路边公共大屏广告牌上里放着炎熔和年拍的电影,一想到年,朝歌总会有些头疼,那种脱线的性格,她真的是古魔的碎片吗?
他瘫在豆袋椅里,有时候和博士讨论岛里的哪位干员最适合当老婆,有时候去和龟龟玩桌游,这种下午听起来真是浪费人生。
但是朝歌一直希望这样的下午多一点,最好永远都是这样的下午,永远永远......
时间已经是凌晨四点了,窗外夜风呼啸,朝歌坐在烤炉前,烤炉里的苹果派被火烤成了金色,烤炉外的脸亦是如此,起身,烧上一壶水,想冲一杯咖啡解乏,关上了厨房的门,走到了水池旁,他从腰后的刀鞘中拔出了那柄刺刀——异铁铸造的刀柄带着天然的花纹,刀背上刻着朝歌的名字,朝歌把刀尖轻轻刺入自己的手腕,而后握拳,让血液流入水池中。血液带着明显的黑色,准确地说,是深青色,几秒钟后,血液熊熊燃烧了起来,黑色的火焰跳动着,像是嘲笑,来自自己血统的诅咒。
他的骨髓已经开始更换血液了,来自恶魔的诅咒之血正在迅速地侵蚀着凯尔希为他换的血,难怪这些天他总觉得自己的体内燥热,还好这剧烈的反应发生在他的身体里,没有像当初那样直接被点燃。
“这次的反应已经这么快了吗?”朝歌摇了摇头。
这种血液就像是贪婪的恶魔,每当你借助他了的力量,他也在一点点侵蚀你最后属于人的那部分,直到你失去所有人性,变成嗜血的凶兽。
最好这种宿命在他这里就结束掉,他只希望自己的时间再多一点,因为还有些事没做完。
其实不该来到罗德岛的,只不过真的不想再离开阿能了。作为一个不知道还剩下多少时间的人,他已经没有能力在陪她走到最后了……
可为什么又留在这里了呢?
他打开水龙头,把带着诅咒的黑血冲入下水道,给自己冲了一杯速溶咖啡,回到烤炉旁。
音乐骤然响起,Toss A Coin To Your Witcher,那是首老歌了,朝歌抬起头,把手按在刀柄上,警惕的看着声音的来源。
“一首写给猎魔人的歌,应该很适合你。”蓝发的萨科塔鼓着掌,缓缓从黑暗中走出“就连血液也是那么强力,不愧是博士最看好的高级资深干员朝歌啊。”莫斯提马的语调变了,“还是说,我该叫你‘掘墓人’卡俄斯呢?”
“你...认识我?”朝歌俯下身子,将刺刀拖在身体左侧,那是逆袈裟的起手式,身体内的骨骼轻微的位移,发出清脆的爆响,仅仅是一瞬,他彷佛又回到了一百多年前,变回了那个不知疲倦的杀戮机器。
“别别别,别动手,我可不是’掘墓人‘的对手。”莫斯提马语调轻快,嘴角带着一成不变的笑容,表面上很轻松,可紧张的左手还是不自觉地按在了腰后的法杖上,面对这个当初代表着拉特兰最高战力,纵横泰拉大陆的公证处第一杀戮手,她不能保证活着走出这个房间的人是自己,“我只想问一件事。”
“说。”
“我...我只想知道一件事..."朝歌身上散发的威压让莫斯提马迟疑了几秒,“你为什么要缠着阿能不放?”
有那么一瞬间,莫斯提马几乎以为朝歌要暴起杀了自已,因为血色的眼睛凝视着她,眼中的光简直凶毒如剑,朝歌的刺刀陷入脖子,只要再用力一点就能切开她的动脉,他从未见过这么暴戾的朝歌。但最终那刺眼的光暗淡下去,莫斯提马又见到了自己从未见过的、虚弱的朝歌。
朝歌的双臂无力的垂落下去,慢慢坐回了椅子上,烤炉的火光把他的空洞的瞳孔映成了栗色,那么的无助,那么的孤单...
铁青色的乌云堆满了外面的天空,挡住了阳光,把他与世界隔开,他忽然又回到了那片废墟上,眼睁睁地看着红发的少女渐渐黯淡的光环,却无能为力...
莫斯提马打了个冷战,缓缓退了几步,朝歌的身躯里暗藏着几百年的悲伤和孤独,此刻全部爆发出来了,惊涛骇浪般的悲伤和孤独包裹住了他,周围的温度仿佛降低了几十度,她想逃走,逃离这个像是地狱般的地方。
“别走,这些事是时候该说出来了。”朝歌虚弱的声音从身后响起,“坐下,帮我再冲一杯咖啡,这是个很漫长的故事,会很精彩,不过只有你能知道,我不想让她恐惧我。”
热咖啡的热气升起,模糊了朝歌的眼睛,也模糊了现实与过往的界限...
雨下起来了。
ps:好吧,我回来了,之前鸽那么长时间是因为期末考试了,下一次更新可能要等到中考之后了,但至少不用给我扫墓了。(忘掉那个圣诞番外吧,写的太丢人了,今年重写。)哦,对了,新年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