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真的不再坐一下了么?”出门之后,奥丽莎夫人嘴上还在喋喋不休,“我后院还有些木材,你们看着合适的话,就也买走了吧。”
我已经得到我想要的情报了,至于那些材料,自然也变得可有可无的了。当然,这里还是要伪善地安慰下奥丽莎夫人:“先不着急,那些木头放外面几个月都不会坏的。回头我有余钱了,还会过来的。”
奥丽莎夫人还没有放弃诉苦:“可我怕那些奴才被人偷走。平时我丈夫脾气暴躁,仗着身强力壮得罪过不少人,现在我丈夫的死讯已经传到了街头巷尾,我担心……”
“夫人放心,店长打猎的时候,不是养了三只猎犬么,听说还是从混沌方引入魔族血脉的魔犬,普通人奈何不了他们。而且鲱鱼武器店是卫兵巡逻的区域,狗一叫,卫兵就来了。”我拉着尼亚,提示她不必恋战,“好了,亲爱的,和夫人道别了。”
奥丽莎夫人倒是很识相,知道我是嫌她话多了,趁势说道:“唉,我们家的那三条猎犬后来也和老公儿子走了。不说了,两位,再见。”
“夫人再见。”尼亚搂住我的胳膊。微微欠身,端庄贤雅地向夫人道别。
当我们两人刚转过街角时,本以为尼亚会很快又将我甩开,但没想到的是她依旧搂着我的胳膊。注意到我惊异与欣喜得目光后,尼亚别过了头,轻声靠在我的胳膊上:“别看我,奴家只是觉得对主人有太多亏欠了。”
本能觉察这种奇妙的“幸福”来的不明不白,某种不详的预感也随之而来:“你真的要走?”
尼亚靠在我的胳膊上,但身体却更加僵硬:“嗯,因为奴家已经预感,这样下去的话,奴家会亏欠主人更多。与其让主人这样的高利贷商人得手,还不如及时止损,还主人一个人情就抽身离开,这难道不是最好的结局么?”
这样么,看来尼亚也的确是下定了决心要离开,不过这种结果我倒是也习惯了。从故乡千里迢迢来到这里,和各式各样的友人和敌人分分合合过后,终究大部分人都只是过客。我能做的,只是留在这里,孤苦伶仃地在这混乱的世界中,继续着我枯燥而又艰难的生活。
“既然都说到了还人情债的地步,那个,你晚上能不能来我房间下,我想……”
“不行。”尼亚鄙视地瞥一眼,干脆利落的拒绝了我,“主人还真是无药可救的人类啊,果然真会提这种非分之想。”
咳咳,不对吧,打个分手炮不是挺正常的告别展开么。
不过知道了精灵族原来是这么性冷淡的种族,也大概能理解为什了族群少子化那么严重了。但,就非要离开这里不可么?
“尼亚,那个……”
“嗯?主人请说……但,如果是那方面的事情就不要说了。”
……话题莫名朝着有颜色方向发展起来了啊。
“那个,尼亚准备之后做什么呢,该不会还去当佣兵吧?”我试探性地问道,“既然都捡回来一条命了,也就最好不要从事那么危险的工作了吧。”
“嗯,是的,仅仅凭借一把剑来实现保护故乡的理想,实在是太过单薄了。奴家想到的是,如果能接触到人类的贵族阶层的话,或许就有办法了。”
“蛤,这不还是给贵族当**么?”
话音刚落,尼亚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用脚后跟踩住了我的脚面,伴随而来的是我叫不出声的剧痛。在我眼泪花都要冒出来时,她松开了后脚根,留下来了一只被踩的面目全非的皮鞋。
“要不要这么狠,这鞋挺贵的,我害怕学徒擦坏了鞋,都是自己动手呢。”我拨弄着鞋,随即也叹了口气,“你不会真的有那么友善的贵族在看到你之后,就愿意为你当牛做马,不求回报吧。”
“我当然知道,甚至于我根本不想和任何人类打交道——包括你!”尼亚放开了手,退到一边,大声宣言道,“要不是为了拯救我的故乡,主人觉得奴家会对人类腐败且邪恶的贵族生活感兴趣?”
“蛤,找到了贵族又能怎么样,那些贵族就因为长得萌就能放弃睡你了?而且睡了你这个小可爱又怎么样,你还不是白给。嫖客都能欠债不还,你不过只是个精灵又能怎么样,最糟糕的是小心别遇到个狠角色,直接把你当奴隶给卖了。”
“呵,那你昔折不也是为了留住我,才会对我百般体贴么。哼,明明知道我要走,还故意嘘寒问暖,想圈住我。”生气到已经放弃称呼我为主人的尼亚,语气越发冰冷彻骨,“反正,我就根本不会喜欢你这种又没钱又没地位的人类小子。既然都是给人当牛做马,当然是价高者得吧。”
话都说到这个份儿上了,基本已经没有丝毫转寰的余地了。但我并不在乎,因为在此不远处,我已经看到了某些带着不详的过客。我故意和尼亚的争吵,只不过是把她支开的借口罢了。
“那你这么说,就滚去找你小白脸贵族呗,我的饭也不是喂白眼狼的。”抛下这句话后,我头也不回,大步向前迈去。
“哼,走就走,再见了,穷鬼垃圾店长。”甩下这句话后,尼亚也转身离开。
按理来说,这时候我应该抱着酒杯大哭一场才是,但不知为何,反而却感到了一丝轻松。这四十金币的恩情,我实在想不到办法报答她。如果让我真的再拿出来四十金币还给尼亚,恐怕还会被她误会,进而以为我想用金钱把她留下来。而我也不想因为尼亚失忆,就占她这么大的便宜。
而告诉尼亚这四十金币的实情,又害怕让她回忆起那些痛苦的记忆。思前想后,我唯一能做的,也只是和她尽早道别,因为我已经觉察到,从鲱鱼武器店出来后,跟在我身后的人就越来越多了。
从鲱鱼武器店中买到的武器还在手里,本以为用布包裹着就不会被人察觉,现在看来实在太过天真了。本来我就是被重点盯防的对象,又来到了鲱鱼武器店这样敏感的地方,肯定是会被特殊照顾。
那接下去他们会怎么做,只是跟踪我,还是说要找地方把我办了?
转过几个街角后,我故意选择了一处还算有人的地方回头。注意到我回身后,那几个壮汉一时没反应过来,只好站在一起装作聊天。
这小演技,不得不说,还是真是尬。你们好歹演真点啊,眼睛直勾勾朝我这瞟,不是暴露目标了嘛,这群笨蛋。
但当我走到他们面前时,反而是我愣住了,因为我看到了他们手上的杖刀和腰间的小刀。只是跟踪人的话,是没必要这么全副武装的。他们的预谋,也就昭然若揭了。
几秒钟的对视之后,反而是对方出的手,一个冒失鬼没等同伴发号施令便举起小刀朝我捅来。这么大大咧咧的动作,距离我又有三四步的距离,我除非两腿废了才会被他砍中。在轻松躲过他的攻击后,我毫不客气地高声喊道:“救命啊,杀人啦,快叫卫兵,我是五毒武器店的店长,有人要杀我。”
本以为这一嗓子能喝止住对方,没想到对面几个人只是呆住片刻便拔刀的拔刀,持剑的持剑,摆出开打的架势。尽管周围人群已然爆发出了叛乱,但眼前的壮汉却没有丝毫动摇。很明显,他们是下了杀心的。
再牛逼的剑客以一敌多还是有些吃力的,更不用说我腰间只是一把短剑。二话不说,我选择撒腿就跑,虽然没时间看背后,但听脚步声也能确定他们是在急急忙忙追着我。
鲱鱼武器店是在卫兵巡逻必经的路上,即便卫兵和这些壮汉有一腿,也不会真的放任当街杀人这种恶性事件发生。我正是抱着这样的心态,才在主街道上狂奔的,但一连跑过三条街,却根本没有看到一个卫兵的影子,反而是追我的身影越来越多。
我这小身板在不断躲避追兵的同时,能跑到这会儿,已经是花了吃奶的力气,再跑下去非得活活累死。而且大街上不排除有他们的同伙儿,如果趁我不注意捅我一刀,那就玩完了。
琢磨着附近有死胡同,便一股脑钻了进去,之后藏在巷子里坐到地上先喘口气。追我的人应该也是本地人,在发现我进了巷子后,知道我是自投罗网,也就不再着急进攻。反而是优先召集人手,包围了这个巷子。
外面的脚步声很杂,但声音很小,说明这些家伙还是有点东西的,不排除是城市里专门干黑活儿的帮派成员。不过我也不准备坐以待毙,在检查了四周后,虽然没看到能利用的武器,但还是找到了一处适合藏身的拐角。只要在这个拐角处埋伏,任对方千军万马,也得一个个上来和我打。同时在这里还有些垃圾,顺势还可以把刚刚买下作为证物的刀剑藏在了垃圾堆里。
靠在墙边长舒了口气,现在能做到的都做了,就看看能不能撑到警卫或者好心市民来帮忙了。刚才的骚动应该是吸引了不少人,假如我真的浑身鲜血躺在街道上了,那估计至少可供布加雷斯市内的市民的茶余饭后时间内,作为一周的谈资了。
所以,为了让布加雷斯市爱看热闹的家伙少嚼舌头,我要尽量撑过去,撑到他们觉得是我个硬骨头,主动放弃为止。
第一个走进巷子的是个拿着杖刀的年轻痞子,他的身材魁梧,手臂修长,在一对一的兵器战中应该有绝对的优势。但略微颤抖的手和僵硬的动作暴露了他的实战经验不足,所以为了弥补这份不足,他用杖刀摆出了长剑中段直刺的架势。
不得不说是明智的想法,但却是退缩的行为。狭路相逢勇者胜,拼的就是一刀致命,这种消极的防御行为,虽然表面上会对我产生威胁,但实际上却是将主动攻击的权力交给了我。
“兄弟,就不能放我一马么,你让我走,我给你十枚金币。”故意说出这句意义不明的玩笑话,不止是为了扰乱对面的心态,同时也是为了让自己放松一下。接下来,就是生死相搏的领悟了。
当我和走到攻击范围的一刹那,对方猛地向我持短刀的右手直刺而去,微弱的擦伤后,我已经踏入了拳头能攻击的范围。因为对手是双手持刀,并且注意力全在我的右手上,丝毫没注意到我左手的刺拳攻击。
对着下巴,打出凌厉的一击,即便是再魁梧的壮汉,大脑也会在此时受到一定的冲击。而借助这个档口,我猛地将短刃插入壮汉的大腿上。
“啊”!一声惨叫,宣告了这场无意义杀戮的结局。我捡起了杖刀,并从其大腿上拔回了短剑,并示意他可以离开了。一方面是我并不喜欢无意义的杀戮,但我算不上什么圣母,仅仅是担心在这里杀人会成为某些人口中的把柄。而且更重要的是,这个巷子勉强只够一个人通过。换句话说,这位一瘸一拐的伤者再走回巷口的期间,不会有其他人过来攻击我。这也变相帮我争取了时间。
但是很快,我发现自己过于幼稚了。一个穿着兜帽,用黑麻部的黑衣男子双手各持短刀,缓步走了过来。在和壮汉错身的刹那。壮汉的脖子忽然喷涌出如红酒般的鲜血,没有哀嚎,没有挣扎,整个人就这样直挺挺倒在了地上。
“对不起,这是客户的要求。”冷冷丢下这句话后,黑衣人摆好了架势,“有什么遗言,我可以找人写好扔纸条,到你的店门口。”
我逐渐放下胳膊摆出不抵抗的姿势,装作已经绝望放弃的模样:“那也好,嗯,就告诉店门口的人,门店归铁匠,其余财产转交给……”
“啪”,利用对手蒙面视力不佳,从下向上刺出致命的一击,却被黑衣人举刀错开。紧接着,我这个擅长短刃战的前五毒门徒,便与眼前的现役杀手,开始在巷子中进行激烈的搏杀。
我已经有段时间没碰刀刃了,所以私以为凭借技术优势打倒对手还是不太现实,所以有必要和对方拼命。以轻伤换重伤,以重伤换致命,必要的时候,只能以伤换伤。
瞅准机会,卖出破绽,将左胳膊让出后,在他短刀攻击的刹那,我猛然用杖刀刺向他的腹部。在听见血肉切割肌肉发出的恐怖声响后,我们双方同时挂彩,本能驱使我们退在了一边,检查伤势。
不亏是职业杀手,我胳膊的伤势远远超过我的预期,不仅出现剧烈的流血,甚至胳膊连举起来都成问题。但对手亦是如此,腹部的伤痛很有可能伤及内脏,再战已不现实。黑衣人没有对我进行追击,只是倒在地上苦笑着。受了这么重的伤,他大概率也会被队友抛弃,成为我的陪葬品吧。
不过令人绝望的是,我已经很难用惯用手灵巧使用武器了。这个伤势下,根本不需要对方再派人进攻,光是耗都能把我耗死。而且不给我时间休整,下一批蒙着面的杀手已然朝我缓步走来了。与之前不同,他们用长枪列出阵型,缓缓向我这边靠过来。
现在的我,只能拼一下,利用东方特色武学轻功的优势,跳出巷子,但外面还有其他的追兵。随意用轻功消耗体力,只会让流血加剧。而且再进行高强度的追逐战,我恐怕很快就会被盯上。
但,这时也不得不逃了。
伴随着弩箭的声响,排在最前的杀手胸口中了一箭,紧接着第二个。第三个杀手同样在不同部位中箭。在狭窄的巷口,又没有盾牌,再厉害的人物,在这样的地形下也躲不过去吧。唯一让人吃惊的是,弩箭的连发速度快的惊人,而这种武器,布加雷斯市内仅有一个……
也就在这时,一个熟悉身影跃上了巷口的墙头,手持着五毒武器店特色武器之一——连弩:“真是的,没想到主人的仇敌倒是这么多啊。如此,奴家也要开始认真工作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