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高德洛尔城大概20公里的地方,便是圣诺勒斯王国与劳马帝国的地理分界线——勒拜多山脉,此处人烟稀少,只有一条开辟在悬崖上的车道供两国贸易往来。
茂密的原始森林覆盖着这里的绝大多数地面,而在这人类不屑于又或者说是征服不了的山脉深处,便聚集着两国境内最大的魔物集团——哥布林部落。
此刻,透过树叶的遮蔽背后,一只铜黄色的眼睛正死死盯着在不远处草地上觅食的野猪,年轻的哥布林猎手——洛林拉开自己精心制作的长弓,箭头上涂抹着紫藤萝的麻痹毒素。
“咻”的一声,野猪被洛林一举射中,但它并没有立马倒下,而是在遭到攻击后开始狂奔。
洛林不紧不慢地收起长弓,从腰间拔出打磨过的骨制匕首,在丛林中穿行自如。
虽然他表现得像个成熟至极的猎人,但事实上,像这样的哥布林猎人,放眼全部落也只有洛林一个。
十多年前,洛林有幸受到一位商人的聘用,护卫他穿过勒拜多山脉,洛林也从他那里得到了许多知识和技能,甚至陪同他到了劳马帝国的城市。
可当他回到哥布林的聚落将自己的经历讲给族人听的时候,无一例外地得到的全是嘲笑——“愚蠢的无毛猴能有什么智慧?”、“连自然之神都不知道敬畏,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活到现在的。”
诸如此类的,毫无依据的轻视与嘲笑。
洛林想提醒他们,正是因为哥布林对人类的魔法与冶炼出来的武器、铠甲毫无办法,才被赶到这深山之中的,但一想到会被族人孤立,他也只好一个人悄悄地把商人送给自己的武器、装备打包起来,藏到自己单独的树屋当中。
哥布林无一例外地住在地穴或山洞之中,就算是洛林,为了维系与聚落的关系,也只能把自己搭建的树屋当做停靠点,明天回到许多个地穴汇集起来的部落。
“妈的……!天天拿这种骨头能砍动什么!”
洛林一刀狠狠地扎进野猪的颈动脉当中,鲜血顿时喷涌了出来,将他半条手臂染红,骨头做的刀子再怎么打磨,也比不上铁的工具。
他将野猪中箭的部位整个切下来弃之不用,这部分的肉已经被毒素污染,吃了整个嘴唇都会被麻痹。
但比起其它哥布林传统的捕猎方式,洛林还是觉得自己发现的带毒的树汁要方便的多,而传统的办法,便是几十个哥布林围猎一只野猪,最后靠长矛与石块将其活活打死。
在洛林看来,比起每个人最后所分得的那一点肉,或许奔跑耗费的能量更多吧。
但将自己的发现告诉其它哥布林,却依旧没有人采用。
洛林在丛林中草草地将野猪肉分解完毕,切下几块后腿肉,用商人赠予的打火石生起一堆火,开始了自己的工作餐。
虽然哥布林偶尔也会吃熟肉,但那只是偶尔,而且在地穴那个肮脏的环境中,洛林实在没有什么胃口。
他将野猪的内脏挖了个坑埋掉,然后用野猪皮包裹好剩余的肉,背起来朝着自己的聚落走去。
“哦,回来了啊,今天也打到了这么大的猎物。”
“不愧是洛林,一个人也能解决掉野猪!”
“这小子真是浪费,又把肠子和猪头没有带回来。”
聚落里熙熙攘攘的哥布林对洛林带回来的食物议论纷纷,有的人夸他能干,有的人却埋怨没有把野猪整个带回来。
但这其实是有原因的,一是洛林没有吃内脏和猪头的习惯,二是他一个人也带不回一整头猪,而且第二个才是最重要的原因。
他虽然埋怨同族的无知,却从来没想过抛弃他们,尽管哥布林们从来都把洛林的话当作笑谈,但并不妨碍哥布林这一群居魔物的特性。
“辛苦了,兄长大人。”
从草棚里捧着粗糙的纺织物的年轻女性哥布林,是洛林的妹妹——莉法,或许是血缘相近的缘故,莉法是为数不多几个个相信洛林的想法和认知的人之一。
凭着兄长的模糊的描述和自己的想象力,莉法也开始寻找森林中的纤维作物,尝试像人类一样进行纺织。
“嗯……我先去洗个澡。”
洛林接过妹妹递过来的不知道可不可以被称为“毛巾”的纤维,将其搭在肩膀上。
好在哥布林都是择水而居的,从聚落里出来不到二十米,就有一条还算壮阔的河。若是夏天的话,他断然是不敢下水洗澡的,但现在已经九月了。
将整个身体浸泡在清凉的河水中,洛林感觉一天的疲惫消散了不少。
“洛林哥,洛林哥!”
旁边有几个声音吵得不停,他只好重新睁开闭上的眼睛。
原来是聚落里的小鬼头,有男有女,稀稀落落的几个人,整天不是在树上就是在水里。
“洛林哥,你能给我们再讲讲火枪的故事吗?”
为首的一个带着头巾的小哥布林说道,其它的小哥布林也随声嗯嗯地点头。
“你们还想听吗?”洛林问道。
小家伙们的眼睛中放出光,显然要比祭司大人《哥布林勇者》的故事要吸引人的多。
洛林笑了笑,起身坐到河边的石头上,小家伙们也随他跟了上来。
“这个火枪啊,是矮人族特有的技术,他们利用火元素爆炸产生的气压……”
洛林在石头上对小哥布林们娓娓道来,其他人看到了却笑着摇了摇头——也只有洛林这样的人,才会去理这些烦人的小鬼。
讲完火枪的故事后,小哥布林们依依不舍地回到了自己的地穴,洛林伸了个懒腰,也从水里站了出来。
“不好,脚都被泡掉了一层皮。”他无奈地笑了笑,一旦说上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会不知不觉地忘记了时间。
洛林实在无法接受地穴里潮湿又昏暗的生活,所以就在自己家的地穴旁边用木头搭了一个草棚,虽然邀请了父母从地穴里出来,但对方却以此为耻,搬到了聚落的另一头,好在妹妹没有选择离开,和洛林一起住在了草棚里。
“果然,地面上就是要比地底干爽得多。”莉法咀嚼着肉干,翻阅着兄长积攒下来的来自人类都市的书。
当然,能读书认字也是洛林教给她的,哥布林自己的文字,似乎是祭司大人的专利。
“你也不要老是吃肉干,来,喝点粥。”
“谢谢哥哥!”莉法接过碗,露出一个大大的微笑。
这种谷物既不是小麦也不是大米,是洛林在森林中发现的一种可以食用的谷物,只不过产量低得可怜。
“等天气再凉一些,这个草棚就住不成了。”
“啊?我不想回地穴里去了,整天连点太阳都没有。”莉法放下书,沮丧地看着洛林。
“所以我就想,把草棚改建成屋子,这样的话,四季都就没问题了。”洛林一边喝着粥,一边回答道,
“可兄长一个人忙得过来吗?又要打猎又要收谷子去,虽然我也可以帮忙啦,但还是没时间来修房子呀。”
“没事,奥托说会来帮咱们。”
“那个小胖子吗?”
“怎么了?”
“我不喜欢他。”莉法努了努嘴。
“不要以貌取人,莉法,”洛林喝干了粥,奥托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人家编的草篮,可比你编的好得多。”
“哼!”莉法不服气的嘟起嘴巴。
聚落的最中央响起了悠长的号角声,洛林一听到这个声音就感到头疼——
那个神棍祭司,不知道又要说些什么自以为是的蠢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