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今天今天周末,也或许昨晚听王妈唠叨太久疲倦了,李耀八点多才起床,以往的话,他几乎每天都6点准时起床。
李耀伸了伸懒腰,刚想起床,手却意外地碰到一个柔软的东西?
右手翻开被子,一只光着身子的猫耳萝莉,以八爪鱼的方式,双手抱住李耀的左手,将食指最外的一节放入小嘴里吸吮着,一双小腿也夹着李耀的左腿,胸前的小白兔也随着她均匀的呼吸起伏。
她处于酣睡之中。
好可爱,这是李耀的第一想法。因昨天晚上天有点黑的缘故,他又担心有人发现,来不及仔细欣赏小猫娘露出的美景,就匆匆忙忙地将她带回家。至于为什么不带回派出所,他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则,就将她带回了家。毕竟你还得想清楚怎么解释猫娘这种超自然存在,从天上掉下来砸到自己,然后捡到了,这种天上掉馅饼的事警察蜀黍回信?恐怕还会让警察蜀黍想起高兴的事。
至于第二想法,那就是怎么办?被一只果体猫耳萝莉抱住睡觉,该怎么办?等急,在线求解。
还不等他想出第二想法,小猫娘苏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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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是深秋,对于平均气温10~22℃的南方小城柳城来说,暖了一夜的被窝,无疑是最温暖的存在。但是,现在它飞走了啊。
是的,林楚月刚刚开始被掀被子,只是觉得有点凉飕飕的,她抱着鸡腿(梦中)的手更紧了,后来她被窝的温度渐渐消失,不必怀疑被窝的舒适度,它绝对是一个可以把你禁锢到中午的恶魔。
舒适感减弱,林楚月不得不睁开眼睛。
嗯?这里又是哪儿?猫娘问号(???)
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床,不陌生的人。
熟悉的面庞,虽许久未见,我还是认出,是李耀!我怎么跟他睡在一起,刚想动用记忆的我,脑海便传来一阵的痛。
回忆里,我与李耀本就在同一孤儿院,很早便相识了。幼时,我不仅长得像女生,力气也小得像女生,也因此常常被人欺负。
一次,像往常一样,几个五六岁的小男孩围着我,还笑道:快看,娘娘腔哭了。我只得蹲在地上抱着头哭泣。
“放开那个女孩。”一道正义之声响起,我抬起头望向那道身影。一个七岁左右的男孩,手指着那几个欺负我的男生,言辞正义:“不放开的话我就告诉阿姨(孤儿院的工作人员)了啊。”
几个男孩还真的被吓住了,快速走开。
“你没事吧?”救我的小男孩将我递过手,将我拉起来。
“没事,真的谢谢你了。”我十分感激道。
“不客气,男生保护女生是职责嘛。”
不想他那奇怪的话语是从哪里搬来的,我反驳到:“我是男生!”
天边有一只乌鸦飞过,留下一串省略号。
之后,我们成为了童年彼此最好的伙伴。他很乐意保护我,只是在我十岁的时候,我被领养走了。本来每周假期我也可以跟他一起玩的,只是后来,孤儿院破产,我们再也没有联系。
现在,我怎么躺在他的床上?我十分疑惑。
我记得——我死了,破蛋而出变猫娘了,还收获了一本功法。
“喂、喂,醒醒。”李耀在我呆滞的眼前晃了晃手。
我回过神,望着他。
一时之间,大眼瞪小眼。
谁眨眼,谁尴尬?
蹦!
“哥,吃面啦!”王小雅推门而入。
又是一只乌鸦拉下一串省略号,飞过。
“变态!”我打了李耀一巴掌,卷起被子缩成一团。
“你们……”王小雅一手伸出食指,一手比出一个圆,还将食指放入圆来回移动。
没想到你是这样的王小雅。
“别乱说,我什么都没做!”李耀没好气地说道。
“那是昨天那只猫,你没注意到她的猫耳,猫尾吗?”李耀又补充说明,他慌了。一只果体萝莉,虽然搞不清楚是不是人,但好歹是萝莉呀。死刑不知道,但监狱起码三年啊。
“嘿嘿,我当然知道呀,只是想搞清楚你们之间发生什么没有。”王小雅一副不信的表情。
“话说你不奇怪吗,猫变成猫娘。”李耀转移话题。
“当然不奇怪啦!你没看今天的新闻吗?”王小雅接了他的话。
“我才起来。”李耀的潜台词是我才起来当然没看。
“灵气复苏了。”(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