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28出发皓月森林

作者:用脑过度少年白 更新时间:2020/10/1 23:10:09 字数:1993

饭罢,夜枭等人纷纷上线,叫夜鸢和胖子两人在城门口等着,夜枭前往城主府去把爱莎接出来。

广场离城主府并不远,夜枭很快就来到了城主府的大厅内,只见爱莎小萝莉不知从哪里找来一个小背包,坐在小椅子上来回的摆动着双腿,看上去,她已经等了好久了。

“大哥哥!”

见到夜枭的身影,爱莎心中一喜,快速的从板凳上站起来,蹦蹦跳跳的跑到夜枭的身前。

“准备好了吗?准备好了我们就出发咯!”

轻揉爱莎的小脑袋,夜枭温柔的说到。

“当然了,看,我的小包包里全部是姐姐们送我的纪念品。”

甜甜的一笑,爱莎还不忘把自己的小背包打开,向夜枭炫耀着自己出门的“战利品”。

“哇!看来我们的小爱莎很受欢迎呢!”

夜枭赞叹到,顺手又摸了一下她的小脑袋,丝滑柔顺,其中还带着一点点温暖,夜枭似乎好像有点喜欢上这种感觉了。

“也没有了,只是姐姐们太热情了而已。”

“行了,别谦虚了,爱莎这么可爱受欢迎是自然的事了。”

说着,夜枭再次揉了揉她的小脑袋。

“哥哥也这么可爱,肯定也会和爱莎一样受欢迎吧!”

“……”

“呃!那个爱莎,我们该走了。”

夜枭没有再继续聊下去的想法了,她一个大男人(至少曾经是)被说可爱什么的,简直该死。

“大哥哥?爱莎是不是说错话了?”

爱莎有些内疚,可能是在皇宫里待久了的原因,她对情绪十分敏感,即使夜枭不说,她也能察觉出来,何况夜枭表现得这么明显。

“没有的事,只是哥哥我作为一个男人,被人说可爱什么的,真的太那什么了。”

顾及爱莎的感情,夜枭无奈的回答到。

“是这样吗?原来男孩子不能夸可爱吗?爱莎记住了。”

爱莎认真的点点头,似乎真的把夜枭这句话记到了心里。

“也不是了,这还得分人,就比如哥哥我,就是想成为猛男类型的男人,所以就不太喜欢爱莎说可爱。”

夜枭解释到,她可不希望因为自己的一句话把人家孩子给带偏了。

“爱莎知道了,就是说如果受受的,性格比较像女孩子的男孩子就能说可爱对吧!”

一边走,爱莎一边询问到。

“呃……对。”

对个吉尔,你这么小就知道什么是受吗?而且那种性格像女孩子的男人不就是娘炮吗?恶心人就成了,还可爱,我也是无语。

夜枭想着,她也不想解释那么多了,感觉越解释,把人孩子带的越偏。

很快,两人就来到了城门口,只见夜鸢和胖子两人正和虫族在门口站岗的士兵交流着。

“夜鸢姐姐早上好呀!”

远远的看到夜鸢,爱莎飞快到跑过去,朝夜鸢打着招呼。

“你也好啊!爱莎小妹妹。”

夜鸢回以一个微笑,同夜枭一般,她也习惯性的将手放到了爱莎的头上。

“唔~”

爱莎嘟了嘟嘴。

“呐!夜鸢姐姐,为什额你和大哥哥都喜欢摸爱莎的头呢?”

闻言,夜鸢看了一眼夜枭,眼神中的意思很明了,就四个大字不愧是你。

“当然是因为爱莎可爱呀!就像小猫一样。”

夜鸢笑了笑,这么可爱的孩子谁不想撸一把呢?

“那,喵?”

爱莎配合的做出一个猫爪到手势,冰学了一声猫叫。

“啊这老夫到少女心啊!这NPC夜太可了吧!”

远远的就听见了胖子那猥琐的声音,一开口就知道是老二次元了。即使是变成了美少女,依旧改变不了肥宅气质的胖子抛弃了城门口的虫兵,大步流星的跑到爱莎的面前。

虫兵:喵喵喵?我失宠了?

“呐!姐姐你好,我叫爱莎,你叫我爱莎和小莎都可以哦!”

见到胖子,爱莎主动的做起了自我介绍。

医疗兵,医疗兵呢?老夫到血包怎么还没送过来?啊!你自己用了?那没事了。

看着她,胖子眼里满是小星星,幸好这是小说,要是放在漫画里胖子可能鼻血都喷出来了。

“嗯!你叫我圆圆姐姐就行了哦!小爱莎。”

强忍着心中的悸动,胖子微笑着朝爱莎说到,手也是同夜枭她们一般,十分自然的放到了她的小脑袋上。

好顺滑,还有美少女的体温,噢!我的上帝啊!原来摸女孩子的头是这种感觉吗?简直就像是炸鸡加啤酒一样刺激。

“好的呢!圆圆姐姐。”

微笑着,她似乎完全没注意到胖子是个变态。

ohohoh……我真是嗨到不行。

“放心,跟着我,我会好好保护你的。”

胖子拍拍自己的胸口保证到,虽然脑子里都是些变态的想法,但表面上胖子还是足够正经的。

“嗯~呢!”

爱莎点点头,可夜鸢却一把将爱莎给拉住了。

“别信那个死胖子的话,她是个变态,离远点。”

夜鸢朝爱莎说到,作为目前几人中唯一一个男人,她可得把胖子给盯紧了,即使胖子在游戏中也是个女的。

“小鸢,你这么说我好伤心啊!咱们小时候不是说要做彼此的天使吗?”

胖子做出一副伤心的模样,话刚说完,还没等夜鸢开口,夜枭已不知何时出现在了她的身后,轻轻的在他头上敲了一下。

“戏精附体了啊?你,走了。”

瞪了她一眼,夜枭就走在最前面带起了路。

黑暗精灵的国家建立在皓月森林当中,前世夜枭去过几次,对于路她到还是挺熟悉的。

皓月森林位于人类国度的边境,加上精灵普片对人类没有什么好感,所以直接坐传送阵是不可能的,只能靠双脚走过去。

半路上,几人实在走不动了,并考虑到爱莎还是个孩子,她也是心痛的花费了5个金币在一个小镇上买了一辆小马车。

不得不说,马车的行进速度却实要比徒步走快上不少,半天的功夫,她的已经走了快三分之一的路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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