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噜……
贾维希被摧残的胃发出嚎叫。
疲惫的身影潜行于昏暗的死角,小心翼翼地躲避着巡逻兵的搜查。他的胃早已咕咕作响,毕竟在没吃完的前提下进行那样高强度的劳作,换做谁都不好受。
两旁的尖顶红瓦房屋变成了白墙平顶,聚集程度也渐渐由密集变得稀疏,最后一盏灯光也逐渐熄灭,贾维希只能借助着稀薄的月光来向前行动。
“好冷……”寒风刮过,贾维希不禁打了个寒战,“不愧是与星风冰原的交界之地。”
虽然是边陲小镇,但星风镇发展却不比一般的四五线城市要差多少。在贾维希的记忆中,这个世界仍处在教廷势力的影响下,甚至连第一次工业革命都未曾进行。两旁的路灯完全是依靠着魔法来驱动,为了节省稀缺的能源才在凌晨统一关闭,这也给贾维希营造了良好的逃脱机会。
但目前的问题在于,贾维希也无处可归。
羸弱的身体在经过了毒打后实在是难以行走,他就连走路都需要扶着墙,从远处望去,和流浪的酒鬼完全无异。
“不行了。”贾维希明显感到意识开始恍惚起来,就连身体都开始发出疲惫的信号。
“得找个地方睡一觉。”
贾维希决定先找一个地方安顿下来,待到明早再思考对策——若是没有一个好的睡眠,是无法集中精力的。
他现在可以说是一个名正言顺的“黑户”了,这也正是他执意前往贫民区的原因——九成的黑户都集中在贫民区。
不知走了多久,一道护城河宽的沟壑出现在他眼前,连接贫民区与市中心的石桥正横跨在沟壑之上,底下黑得让人看了心里发慌。
“应该......是这吧。”
贾维希艰难地翻过一人高的围栏,四处张望了许久,确定无人跟随后才放心地朝桥洞下走去。
“这也太脏了吧!”
不是说贾维希娇生惯养,再怎么说他也是个贵族兼大学生,哪见识过这种脏乱差的地方:灰绿色的不知名油状物漂浮于水面上,不少苔藓上仍沾有不同种类的垃圾,就连死老鼠在这也算是常见物。
幸好贾维希找的这块地方还算干净,至少不会沾上臭味,索性脱下外套垫在地上,直接就躺了下去。
刚一躺下,饥饿感顿时油然而生。身体上的不适让他不得不再次撑起身子,思考起生存的问题。
“我记得......”
贾维希把身上的每个口袋都摸便,甚至连鞋底都翻看了一遍,总算是凑齐了八个银库尔。
“如果按以前的生活,一天都活不下来......”
的确,但霍金斯家族再穷也是个贵族,生活水平自然不能与贫民相提并论,这点贾维希倒是心知肚明,一般的雇佣工人一月的工资也就三十多个银库尔,至少能填饱肚子。
既然活的下来,顿时烦恼就少了很多,贾维希终于有时间来自己翻阅来自“贵族贾维希”的记忆了。
不过在查看后,贾维希却是微微皱起了眉头。之前的“他”,实在是有点......
败家、游手好闲、浮躁。
这是贾维希对自己的第一评价。
十三岁时,一口气把父亲的三十金塔尔全部赌光,事后还把责任推到自己的年纪尚小的妹妹身上;
十七岁时,几乎每天都有不同装扮的女子上门来找贾维希,称自己为“贾维希的情人”;
十八岁时,家里的仆人只是不小心打碎了自己的一个杯子,便气得对他连踢带拽。
厌秋怎么也不会想到,自己会穿越到如此一个性格恶劣的人身上。
“自己犯的错,还要我来背锅……”贾维希无奈地叹了口气。这样一来,自己想找寻帮助的愿望也就泡汤了。
不过,从贾维希的记忆里,他也读出了很多能帮到自己的东西。
原来自己所处的地方,正是阿塔夫教国边境的星风镇。
阿塔夫教国,正如其名,是完全处于教廷统治之下的国家,其下领民几乎全是教会的信徒,因此也在教会的宣扬下对女巫恨之入骨。
星风镇虽说处于边陲之地,但实际上却一点也不像贾维希想象中那样贫穷。
作为阿塔夫教国对外贸易的唯一出口,来来往往的商队若是排成一列,完全可以贯穿整个小镇,这也间接地促进了星风镇的贸易经济,但却没能成为主要经济。
交易在阿塔夫教国可不是简单的买卖行为,必须经过层层上报,直到首都教廷批准,商人才能真正的进行贸易流通,这也导致了“花半年前往阿塔夫教国,花半年把东西卖出去”的现象出现。
正是因为如此,大部分商人都会选择在星风镇住下一段时间,一方面是为了等待交易的审批结果,另一方面能暗中打听市价,好让自己的货物能尽可能地卖出个好价钱。正因如此,星风镇的旅店尤为繁多,各种类型星星点缀,几乎找不到重复的,大部分正式居民都选择了这条道路来维系生活。
但是,审批时间实在是太过漫长,有时候住店的话费甚至比交易的利润还要高。正因如此,不少商贩铤而走险,选择将货物卖给小镇的阴暗面——贫民区的黑市。在那里,他们甚至能得到更高的利润,只不过一旦被抓获,那等待着他们的只有死亡。渐渐地,所谓的贫民区也就成为了“黑户”的大量聚集地。
贾维希揉了揉鼻子,在这样的环境下吹着寒风实在是不太好受,索性把头埋进衣服里,不仅防寒,还能减少那恶臭的气味对自己鼻子的刺激。
不过说实在的,虽然厌秋认为贾维希不是什么好人,但与自己也有些相似之处——爱赌。
从初中期间,厌秋就常常随身带着一副牌骰。每逢与人起争端时,厌秋便在对方气愤的脸上晃晃自己的纸牌,想要用这个方式来解决矛盾——虽然大多数时候都会被揍。
要说这个毛病时从什么时候养成的,大概也就是几岁的时候,厌秋在父母的怀里看《赌王》时,发哥帅气的姿态顿时便映入了他幼小的心灵里。在他心目里,什么才是帅?肌肉?容貌?都不是。真正的帅,就是面对气势汹汹地敌人时,仍然处事不惊,淡然地从怀里掏出一副牌,来一句“来赌一把吧。”
这真是帅呆了!
贾维希想到这,脸上忍不住露出了笑容,如果自己有一天也能这样该多好啊!
不过他也知道,赌终究不是什么好习惯,也就能在斗地主的时候撑撑场面,赢得小区老大爷们的爱戴罢了。
他赌,不仅仅是爱赌,更是找到了“牌技”。按他自己的说法,就是“偷天换日”——说白了,就是出千。经过了时间的磨炼,他出千的手法更是层出不穷,除非遇到真正的赌博大师,一般都不会被发现。
不过,他可没无聊到和小区大爷打牌时还出千。
贾维希下意识地摸了摸怀里。
可惜没牌,不然还能叠牌打发打发时间。
八个银库尔自然是能填饱肚子,但那也是一时的。贾维希原计划是在贫民区找个苦活,暗地里再想办法找到自己回去的方法,但这下子全都作废了——自己这具瘦得跟柴杆似的身体,估计也没有哪个雇主会想不开接纳自己。
“明天的事,明天再想。”
贾维希一直是个乐观主义者,如果今天死不了,明天一定会有方法——这是他的人生哲言。现在考虑再多,也只是一个空想的念头,计划是永远赶不上变化的,还不如把脑子放空,好好睡一觉。
摸了摸脸上的无面,贾维希松了口气。如果这一切都只是幻觉,自己只是在地牢里做着甜美的梦,那他估计会当场崩溃。
好在一切都是真的,格丽塔是真的,自己脱困也是真的。
唯一不好的事——自己穿越成贾维希,也是真的。
贾维希耸耸肩,不在思考,闭上眼。不知不觉间,鼻子处仿佛有些瘙痒感,贾维希伸出右手挠了挠,却抓到一个毛茸茸的东西。睁眼一看——
“老鼠啊啊啊啊!!!”
贾维希的惨叫声回荡在桥洞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