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坐着马车走了半个月…
每天晚上我都会趁着士兵们睡觉就练习魔法。现在我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个身体。
虽然苟系统不见了,但是我发现这个身体的厉害之处:就是几乎无限的蓝。连着放圣级魔法不带累的。
并且啊,之前当大魔王的时候学会的技能我可全记得呢~
许多牛皮哄哄的技能之前我不敢用,我的苟系统不给我无限蓝,没蓝的时候就得近身硬刚…
最后是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神物—苍蓝之歌才解决了蓝不够的问题。
现在呢,我不需要苍蓝之歌就可以使劲放。
这给我很大的勇气。我决定找魔王硬刚,不跑了!
说不定这个魔王只是和我同名而已。
又或者真的是我…我的弱点我自己最清楚了,再强的神技都不怕,唯独怕封印。
直接给我自己来一手万印囚笼,然后捉回去。我就可以消停滴在家里享福了。
当个贵族大小姐不香嘛,魔王我早就当够了。
……
在第十六日中午,有个穿着白银战甲的蒙面骑士向我报告:“勇者殿下,马上就到达魔王堡了。”
我伸了个懒腰。
“我知道了。”嗯,可算到了,虽然这马车里很舒适,不过连着坐十六天有点吃不消啊。
算了,把“我”捉住就可以回家吃奶油泡芙了。
速战速决吧!
“你告诉士兵们,在这里待命,我去捉魔王了。”
“是。”
“对了,告诉士兵们,千万不要过去,不管发生什么都不可以过去。”千万不能过去啊,过去就是给“我”增加实力,而且还是去送死。”
“是…”骑士有些迟疑。
“祝您好运。”
“谢谢~”我穿好了盔甲,拿起我的法杖。就只身一人前往那个熟悉的魔王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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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林不败,是一个死宅男,是真的在家里宅死的!
然后我就成了魔王…还拥有了一个叫做不败的系统。
这感情好啊,照着这个发展,我很快就可以成为高富帅,迎娶白富美了。
嗯…现在我已经是高富帅了,镜子里那个金发红眼,皮肤白嫩细腻,眼神邪魅的正是我自己。
说真的,我要是个女孩,我都想嫁给我自己。
我开始幻想,幻想我变成了一个超级卡哇伊的美少女,然后嫁给我自己。我们一起遨游世界,最后生一堆娃娃,想想就很刺激~
“轰隆隆!”
魔王堡猛地一颤,我面前的镜子承受不住晃动,摔在地上成了八瓣…
可恶啊!一定是讨厌的人类又来讨伐我了。
“里面的魔王,你已经被窝包围了!赶快出来投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