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李丞赞这辈子最怕承认什么,那一定就是承认自己错了。天生拥有天才头脑的他,性格也自然是相当的自负。
认错?开玩笑!
我李丞赞绝不会有错的时候!
然而就是由于这样的性格,使得他退无可退。
老板守则第二十五条:老板可以犯错,但绝不能后悔。
是的!“后悔”两个字是绝不能说出口的,连念头也不能有,更何况现在后悔已经来不及了!
明知道自己的决定有错,明知道兰道尔的话才是正确的,但李丞赞会死撑下去,即使现在已经穷途末路。
额头上的汗水点点滴落,手中的长剑正在发出“悲鸣”,没时间回头看,也不需要看,因为这段距离最长不过只是几秒而已。
危机时刻,李丞赞束手无策,就在这时,不知从哪传来一声鸣叫。很轻,就像是某个生活在角落里的生物,向着无尽的深空吹出的一声口哨。
李丞赞停住了!
不,应该说是金甲战兜虫停住了!
就是因为那声低低的鸣叫,除了那个以外找不出其他原因。至于发出声响的是谁,不用想也知道一定是兰道尔!
李丞赞是这样认为的,只有兰道尔,周围没有别人在场,更没其他人有能力做出这种事。
不过现在当务之急不是想这些,兜虫的停顿只在须臾,一旦错过这个机会就不会有下一次。
李丞赞将因贯穿而嵌在角上的长剑拔下,不知是用力过猛还是长剑的寿命已到极限,在拔下的那一刻,剑从中间断碎而开。
真是好险,如果不是因为兜虫的动作及时停止,一秒钟后它的角上就会染满新鲜的血液。
李丞赞双脚向后踢起,一个反翻身骑到战兜虫的背部。
此时兜虫也清醒过来,自己的背部是它攻击的死角,敌人一旦上背它就将毫无办法。
事实上真的是这样吗?
战兜虫张开翅膀向上空飞翔而去,李丞赞则牢牢抓住甲壳的凹陷处,确保自己不会落下。
迷宫B2F的天花板很高,离地足有将近30米,相当于10层楼的高度。
兜虫飞到20米左右的高处,突然收起双翅,以背部朝下的姿势开始自由下落,它想来一招泰山压顶将李丞赞活活压死。
李丞赞自然不会就这样坐以待毙,他尽可能快地爬到兜虫的背部边缘,然后用力将自己推离其身体。在半空中张开四肢增加空气阻力,使自身的下落速度慢于对方,再趁兜虫着地之前,让自己游到它腹部的上方。
随着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响,战兜虫那重达近10吨的身体轰然坠地,所产生的震动惊跑一众林中鸟兽。
然而战斗并未就此结束,落地之后的兜虫蜷起自己的身体,紧紧抱住那个用它柔软的腹部当做缓冲的男人。
李丞赞再次陷入绝境,自己的身体被6条虫足牢牢限制,眼前的兜虫虽然无法用角攻击到他,可那巨大的口器却带着锋利的锯齿慢慢逼近。
如今手上只有一把断掉的长剑,这种情况要如何反败为胜?
断剑不可用……谁说断剑不可用?
战兜虫只感觉足部一阵滚烫,强烈的烧灼感使它不得不松开对于李丞赞的束缚。
而此时的李丞赞,手里拿的可不是什么断剑。赤红似出炉煅铁,煌闪同正午烈阳,熊熊燃烧的爆炎卷起蒸腾热浪。
那是勇者的技能——爆炎斩?
错!那是魔剑士的技能——炽焰剑!
两者看似相同,但实际上却有着本质的区别。
“爆炎斩”是将一定量的火属性魔素附着在剑上让其燃烧,从而达到火焰攻击的效果。
而“炽焰剑”则是将大量的火属性魔素组合成长剑状,威力比前者要强大数倍,而且不需要依附于武器,可以凭空形成。这是一种具有相当难度的高级魔法,一般的初级魔法师根本无法使用。
那么李丞赞又是何时学会这样的高级魔法的呢?
自从认识夏璐的那一天起,李丞赞就明白了一个道理:在这个异世界,只有会使用魔法才能无往不利。
有时不得不说上天是不公平的,有些事情从生下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后天就算再怎么努力也无济于事。
就像魔法这种东西,从古至今只有被上天选中的人才能学会。说白一点就是只有天生会操控魔素的人才能使用魔法,反之则根本没有机会。
至于李丞赞,他根本无需担心这个问题。
这里有必要旧事重提,李丞赞现在的身体其实不是他自己的,这具身体原本属于一个乞丐。
一个乞丐?真的是这样吗?
李丞赞早就发现了一些问题,这具身份为“乞丐”的身体其实异常的好用。无论力量、速度还是协调性,每一项都好像接受过专业训练一样,各项机能甚至超过了他在原来世界经过系统锻炼的身体。
诚然,李丞赞是个天才,但天才最多也只是停留在脑力上而已。智商和身体能力本就属于两个不同的领域,这具身体如果单纯只是一个乞丐的话,绝不会拥有这样的力量。
当然以上全是推测,要想确认的话,目前没有任何依据。
一开始想使用魔法只是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可真正学习之后发现其实也没有那么难。李丞赞学会“炽焰剑”所用的时间只有3天,他用了3天讨好夏璐,问到窍门之后15分钟就学会了。
就连天生的大魔法师——夏璐,在看到这一幕后也露出了惊讶的神情。
当然之所以能够这么快学会,这具身体本身的才能也功不可没,这就像是让最聪明的天才去驾驶最尖端的机械,两者相遇所起到的化学作用是无法估量的。
今天是第一次用于实战,李丞赞之所以坚持不肯叫帮手,其中一个原因也是想试试实力。原本还有些心里没底,不过现在看来战斗已然是以获胜告终。
高高举起手中的魔剑,正要取敌性命,不料一声大喊传来:“等一下!!”
“什么!?”李丞赞回头望去,看见兰道尔正向这边飞蹦过来。
“等一下老板,先等一下!”兰道尔一手扶着兜虫的身体,大口喘了几下又说,“先不要杀它,我能劝服它不再对诅咒妖树下手,拜托了,相信我!”
李丞赞踩着兜虫的腹部,手里的魔剑迟迟不肯放下,他对兰道尔说:“你可能见不得杀生,但是现在如果妇人之仁,一旦让它卷土重来可能就再也没机会打赢它了。”
“我知道,但是你已经赢了。金甲战兜虫是一种胜负观念很强的魔物,只要输了就会屈服于强者,现在跟它说什么它都会答应的……”兰道尔目光炯炯看着李丞赞,“相信我,老板!”
李丞赞看看这个心慈善良的年轻人,稚嫩的脸上浮现出前所未有的坚定。他闭上眼,放下手里的剑,微微一笑说:“好吧……”
老板守则第二十六条:要想让员工发挥他所有的才能,你就必须给予他足够的信任,哪怕这信任存在风险。
李丞赞轻轻跳下甲虫的身体,把“舞台”交给自己的员工。
兰道尔走上前,凑近战兜虫的头部,对它说:“战兜虫,你已经战败了,我代表我的主人命令你,从今往后不准再袭击那些诅咒妖树!”
语言只是一种表象,兰道尔的意思已经传达到魔物的脑中。人类与魔物的交流从来不是通过语言,而是意识层面的直接对话。
这种方式类似于传心术,但又有些不同。兰道尔也并非学过这方面的技术,这是他与生俱来的才能。
说话声过后,金甲战兜虫也发出“嘶嘶”的虫鸣作为回应,挣扎几下翻过身。
兰道尔退到李丞赞身旁,伸出手臂说:“老板,我们先退后些。”
李丞赞不明所以,只是跟着他一同退后。退到几米之外的地方,只见那金甲战兜虫突然昂起头,然后重重砸在地上。
原以为它要进攻,李丞赞警觉地举起手中魔剑。兰道尔则丝毫不慌张,静静地看着这一切的发声。
兜虫的长角撞上地面,前端一节因冲击而折断,它没有再次进攻,而是转身向丛林深处爬去。
见战兜虫离开,兰道尔上前捡起它留下的那节长角,双手捧着送到李丞赞面前说:“这是败者的敬意,请你收下。”
李丞赞这时才放心将手中的炽焰剑解除,接过金角反复观瞧。将它举过头顶,光线的照射使其看上去无比的耀眼。
李丞赞喃喃地说:“这真像是一座奖杯……”
…………
两人回到诅咒妖树的群落,之前把肥料留在了那里。原以为很大概率已经没了,可没想到肥料和手推车都没有被动过。
还真是亏那些诅咒妖树能经住“美食”的诱惑,看来魔物也是会讲信用的。
将战兜虫以后不会来袭扰的消息告知它们之后,很快就换到了满满一车的妖树果,这回收获可真是不小。
在枝叶摇动声的欢送之下,两人离开迷宫,前往赫尔琳娜的家。
将果实运送到赫尔琳娜家之后,李丞赞吩咐兰道尔留下帮忙制作果酱,自己则带着一瓶新做好的离开。
与司徒常利约定的时间还剩下一天半,他必须赶着去进行下一步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