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吾神之名义,凝聚焰火,火球术。”
终于最后一只森林狼死在了魔法师手中,这一次的小危机告一段落。
佣兵们开始处理战场,战士剥去森林狼的毛皮,这可是不小的财富;医者为伤员疗伤,有医生真好;斥候游荡在阴影之下,侦察随时可能出现的危险。
“天悦哥哥,偷偷告诉你一件事哦。豆豆可厉害了,只是姐姐一直不允许豆豆战斗。否则刚刚的狼群豆豆一个人就解决了,才不用那些笨笨的人呢,居然还会受伤。”
扯了扯乐天的衣角,豆豆悄悄在乐天的耳边说到:
“天悦哥哥,以后遇见魔物就让豆豆保护你吧。”
“诶?好呀,但是为什么豆豆想要保护哥哥呢?”
“因为哥哥是一个吟游诗人呀,姐姐说,吟游诗人都是一群手无缚鸡之力的人。所以啊,以后有危险,哥哥就乖乖的呆在我的身后吧。”
似乎在示威,或是在显示力量,豆豆扬起了自己的小拳头。
“啊,为什么我就是吟游诗人了?”
“因为哥哥又会吹小曲,又精通历史,反正书上就是这么写吟游诗人的。嘿嘿,豆豆可是很爱看书的,豆豆是美丽文静优雅的小淑女,你不准反驳。”
似乎怕乐天不承认,豆豆用小手堵住了乐天的嘴巴。
乐天想不到自己居然会被女孩宣扬保护,但是想一想也蛮爽的。
宁静随着时间悄悄流逝,乐天的契约兽突然向他传递了一份危险警报。
打量一下四周,依旧风平浪静,佣兵团的斥候没有做出丝毫危险预警。
平静是暴风雨来临的征兆,但是安宁的现在又有什么了?
树莺啼鸣,草虫学唱,佣兵们一边骑着骏马,一边举着森林狼毛皮,映着阳光,鉴别毛皮价值,看着他们露出的笑容,价格不菲。
“会有什么事发生吗?”
乐天嘴角露出了玩味的笑容,目光所及是白羊之森的深处。
“你是不是发现了什么?”
思红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乐天身旁。
“嗯?你居然走下马车了,你不是不理我了吗?为什么我要告诉你。”
“别闹,说正事呢,你认为那是什么?”
思红突然觉得乐天有一点贱贱的,一点都没有那天的学士风流。
“如果我没有猜错,是玉良。”
“白狼?!”
白狼玉良,本来是一方领地的守护神,但是她爱上了一个求学的旅人,为了追寻爱情,她毅然离开了家乡,化身为人,与旅人同行。但是想不到,旅人去礼堂祷告的时候,被海法大主教发现身上魔气,白狼玉良当时已怀有旅人的孩子,却被旅人带来的海法大主教与众多圣堂骑士团团围住,要将她封禁带走。
白狼玉良一怒之下,用腹中血肉做为祭品与魔王达格盖迪契约,诅咒旅人和大主教以及随行的圣堂骑士不得好死。
那一天黑水从天而降,淹没了整个城镇,每一个接触黑水的人都变成了行尸走肉,向着旅人一行人撕咬过去。
那一天,血肉横飞,圣光的庇护在黑水的冲击下暗淡、消失,旅人最终湮灭在了失去理智的人群里。
而作为契约者的白狼玉良,是这个城镇唯一幸存的生物,最后她走进黑水里消失了。
“你为什么认为是白狼玉良?”
思红不相信,也很不解。
乐天自然不会说他是根据家族的密卷《妖兽录》知道白狼玉良疑是在白羊之森,然后再结合神兽御风的回馈,确定了那就是白狼玉良。
只能强行解释说:
“森林狼虽然生性凶残,但是却狡诈多端,如果敌人实力太强它们是不会靠近的。但是刚刚那群狼毫无理智,仿佛只是为了撕咬猎物一般,不畏死、不惧痛,就如同黑水之灾所记录的那群丧尸,所以我怀疑是白狼玉良。”
乐天的解释漏洞百出,毫无一点逻辑,但是思红点了点头,认可了乐天的猜测,唤出了一只晶莹剔透得冰狼。
“这是我的契约兽冰狼雪萝,刚刚它向我传讯森林深处有东西在召唤它,如果是白狼玉良就可以理解了,毕竟传说白狼玉良携带着那一件东西。”
“你是要我陪你进去寻找那个东西?”
乐天突然觉得自己进了一个大坑,而且还是自己主动跳进去的。
“不必了,如果是别的魔兽还可以试一试,但是白狼玉良……进去一定是十死无生。而且我身上有圣光的气息,是它的大敌。”
思红推辞的说道。
乐天心中暗暗想:“你就骗鬼吧,圣光也有气息?”
《白泽对问》中记载:
圣大法师甘道夫在魔戒山遇白泽,问问题。
问:“什么是混沌?”
答:“无形无质,因果相依,无根无源,规则相容。”
问:“怎么找到混沌?”
答:“不可寻。然教会的圣光无气无息,若非其璀璨光芒,存于世不可为世人所觉察,与混沌一般,可于此推敲混沌。”
乐天从那时起就认为圣光是一种特牛掰的东西。如果不是因为家规,如果不是因为家里人不允许,乐天就要跑去当圣殿骑士了,对圣光的基本性质自然十分了解。
“看来思红身上有白狼玉良垂涎的东西,那么白狼玉良身上又有什么思红想要的东西呢?”
好奇心害死猫啊,乐天真的想知道,所以尝试的提议道:
“那个,我觉得我们可以进去看看。”
“好,就这样,不许反悔。可是你让我陪你进去的,今天晚上行动。”
思红一口答应了下来。
深夜,黑色的影子在地面闪过,除了乐天与思红之外,还有一个是豆豆。
这个小家伙今天晚上不知道是不是嗅到了什么气味,一直赖在思红身边不走,思红也放心不下豆豆一个人留在营地里,就带着一起了。
“天悦哥哥,原来你是一名战士啊。”
此时的乐天换上了一身黑色剑士劲装,背后也背起了一把黑色重剑,与平时的文雅形象就是天壤之别。
不止豆豆,连思红也对乐天多看了几眼,让乐天不自觉的抖了抖自己的服装。
这身黑色剑士劲装,除了华丽就只剩最后一个优点了,就是贵。当初乐天买这件衣服是为了参加化装舞会的,想不到今天晚上又用来参见白羊之森的森林晚宴了。
一个字,买得值。
一路行进,只在幽幽的月光中,映得三人俊美得容颜。森林中的那位仿佛有所感知,仰天长啸,整个森林躁动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