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明安顺着石桥走去,拎着个菜篮子,他该回去给陈老头弄饭了。
走在百花街上,前面的人群突然开始骚动,一男一女骑乘着两匹骏马在街道上缓缓移动,不像城里的纨绔子弟一般在街上横冲直撞。
女子头顶帷帽,看不见脸部上面容如何,一身青衣,腰系两剑,墨玉般的青丝只是撩了些许简单绾了一下,淡雅处又多几分干练的意味。
若是光瞧这女子玲珑有致的身段,不难解释被揪着耳朵也不愿视线偏离半点的男人为什么如此执着了。
男子约莫四十来岁,一脸的胡茬,脸上还有疤痕,杂乱的头发穿插有些许白发,看上去就是活脱脱的一个江湖草莽。
但男子马上挂着一杆淡金色长枪,枪尖熠熠生辉,打消了许多游手好闲的土鸡瓦狗们想揩油的心思。
白明安盯住男子那杆亮眼长枪,他对这杆枪有着浓烈的好奇心,因为他也有一杆被姜老头叫做破棍子的长枪,就藏在房间里头,每天是洗完一遍又洗一遍,每天姜老头想摸摸他都会和一只炸了毛的猫一样。
男子一脸淡然,习惯了别人围观自己好奇的目光,可那位如天仙下凡的女子就不一样,帷帽下似水双眉紧蹙在一起,她无比厌恶这些围观的行人,那种眼光总让她觉得自己是府邸里那些供人欣赏的物件。
女子轻拍马背,提起速度向前行去,男子见状也提速跟了上去,围观的人也都不傻,人家马背上的枪可是看的见的,再跟上去保不齐被捅个穿心凉。
白明安也没上前自讨没趣,抓紧菜篮子飞快的向着道观跑去,再晚些姜老头又要拿走袋子里所剩不多的铜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