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现在已经是凌晨2点,我却丝毫没有睡意。
我在金陵大学旁的闹市街上缓缓行走。大街上早已空无一人。我不知自己已经走了多久,以至于到达了我从未去过的夫子庙前广场。
夫子庙前有一间先锋书店,大门紧锁,里面也关着灯。我未曾走进过这家书店,不过听说它在江城,乃至全国范围内都很有名气。书店的内部的装修非常前卫,是教堂式的,甚至在书店的最前方还有一个十字架形状的窗户。这是模仿位于日本大阪,著名建筑师安藤忠雄所设计的现代主义建筑:光之教会。
教会吗?真是难以理解书店老板的想法。就在这个时候,我看到了玻璃橱窗上的一张海报。
是胡海观的新作《春水秋山》。这本《春水秋山》是仿古典的言情小说,很蹊跷的是这本小说的名字与毫米的《春山秋水》重名,以至于许多人认为,这本书是模仿毫米一年前的畅销著作,为的是博得更多人的眼球。
胡海观,这个人不是毫米的女朋友吗?我都快忘了这个人了。她最近去哪儿了呢?我凝视着海报上《春水秋山》小说封面旁的作者照片,这个女人长得和黄爱华有些相似,只是胖了这么一点,皮肤似乎也比黄爱华暗淡。不过在大众眼里看来,也不算难看。
听韩信说,今天下午就是胡海观的新书发布会。会场就设在这间先锋书店里,到时候一定会很热闹。
“靠死人赚钱,真是个邪恶的女人。”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朝空旷的夫子庙广场大喊:“黄爱华,胡海观,你们都是坏蛋,坏蛋!”
我听见了一阵脚步声。几只野猫纷纷窜入小巷。接着,小巷里走出两个身穿牛仔裤,眼圈发黑,打扮得很颓废小流氓。他们的衣服很脏,好像是瘾君子,两只眼睛散发出凶狠的气息。
真不应该这么晚出门,我很后悔,慌张地回过头向后方跑去。就在这个时候,我撞倒了人。抬头一看,又是一个混混。
“哟,小姑娘怎么一个人?陪我们去喝一杯吧!”这浑身酒味的黄发青年无赖地抓住我的手臂。我的内心怦怦直跳,头脑混乱不堪。
黄发青年的影子在路灯下被拉得很长,显得十分恐怖。
我用尽力气朝广场喊:“救命啊!”
“没有用的,这里是商业区。”
“你们都是混蛋,放开我!”
“就一个晚上怎么样……你要钱是不?”
“放,放开我!”我纵使不断挣扎,却还是挣脱不了流氓的手臂。这个时候,我模糊的眼睛里,看到那另外两个流氓。他们带着狡诈的笑容围住了我,卑贱的表情,好像是草原上寻得了腐尸的豺狼。
“不放,我就是不放!哈哈!”男人张开手,握住我的下颚。我的双脚离地,就这样被托举在半空之中。
“呸!”我朝黄毛的脸上吐了口唾沫,然后遭到狠狠一拳。我被打中脸颊。眼冒金星的我,身体不稳,倒向地面。手臂似乎扭伤了,我感到一阵疼痛。
在这个夜深人静的时候不会有人帮我,我必须自己想办法。
我愤然凝视着黄毛的脸,捂着自己肿大的脸颊。我嘴角流出血,身体也非常虚弱。
“哟,什么眼神啊你?”
“你们会后悔的……”我愤怒地说道。
“兄弟们,把她带回去!”
黄毛朝我走来,我伸出腿狠狠踢中了他的下体,他捂住自己受伤的部位叫喊着,场面乱成一团。就当他们三个人混乱不堪的时候,我找到了机会逃出了他们的包围圈。我向夫子庙商业区内跑去,而两个小混混也朝我追来。由于我踢伤了黄毛,他们的双眼越发凶狠。我清楚知道如果自己不幸被他们逮到,结局是什么:我会像张紫菱一样被他们**。
“我想帮我的父亲找到最终真相。在真相出现之前,我是不会退缩的。”
是的,纵使遇到多少危机,我都不会退缩,因为我是爸爸的女儿!
我必须自救。
在小巷里疯跑,我晃过一栋楼,差点撞到路旁的电线杆。
“小鬼,别跑!”
两个男性依然在我身后追赶,隔着很远都能感觉到他们眼神里充满火辣辣杀气。我迈开腿沿着荒芜人烟的广场外围向前跑去,然后转身钻进那仅仅能够容纳1个人穿过的小道。
“可恶!”
可就在此时,我的前方出现了一面墙,挡住了我的去路。
“别跑!”
只见他们马上就要赶上来了。于是我朝围墙猛冲过去,奋不顾身的一跳,居然抓住了墙的顶端。提起手臂,整个身体就像惯性似地翻了过去,最后落在墙壁外侧的另一条小巷里。
从地上站起,我拍了拍自己的裤子。两个流氓正在爬墙,接着一个扭身,我钻入了电线杆旁的一扇敞开的小门。这小门似乎是个狗洞,或者是用来倾倒猪食的。我的双手撑在地面上,艰难地向建筑内部爬去。地面上有一层厚厚的,粘稠的散发恶臭的液体,似乎是变质的猪食。我感到一阵恶心,却还是在这肮脏的地面上爬行,直到我的身体完全通过小门,我才感到安心。我站了起来,单手扶着墙壁,不断喘着粗气。我的全身被地面上的粘稠物弄得肮脏不堪。
此时我听见墙壁的另一边,两个流氓的对话。
“这个小妞去哪了呢?怎么突然消失了?”
“看!地上有个敞开的小门!”
“她是从这狗洞里钻入菜市场的吗?”
“我们分头找找,应该有没有被锁上的门。”
我屏住呼吸,环顾四周。
我所在的位置是一个简陋的菜市场。菜市场里没有一个人,天花板上吊着的几盏忽明忽暗的日光灯。几只蟑螂在墙壁上爬行。
前方的铁门传出震动的声响,有人正在撬门。我躲在一面墙后方的阴影下,不敢发出一丝声响。只听见“哐当”一声,菜市场的铁门被打开了,从门外走进两个手拿钢管的青年,他们的凶狠的眼神里满是期待。他们缓缓向我走来,不断地笑着,似乎在思考抓到我以后的处置方法。
怎么办,我心急如焚。
我在墙壁上仔细寻找小型灭火器。果然不出我所料,侧门旁边的铁皮墙上,挂着一个应急用灭火器。我伸出手将玻璃罩子击碎,将灭火器取出。真重,此时我才发现自己的力气太小,虽然如此,我还是将灭火器当作救命法宝紧紧抱在胸前。
关掉灭火器上的安全拴,我蹲在墙壁后方,等待着他们的出现。
“小姑娘,别躲了,乖乖出来吧。”
“老哥,我刚才听见一声玻璃碎裂的声音。”
“是从哪里发出的?”
“那里!”
脚步声越来越响,他们就要来了。
“好小子,原来你在这里!”
就是现在!我按下了灭火器上的压力阀,随即大量液体化成泡沫喷向两个小流氓的脸。他们不幸中招,纷纷蹲在地面上左右翻滚。
“真是两个笨蛋。”我放下灭火喷罐。朝菜市场的大门跑去,可就在这个时候,我的脚腕被蹲在地面上的混混抓住了,他们一边痛苦地叫喊,一边抓住我的脚,希望将我拽倒。
“变态!”
突然,我的脑海里出现了黄爱华的脸。于是,好似泄愤一般,我愤怒地举起灭火喷罐,朝那个混混的脑壳狠狠一砸。只见大量血液从男人的头部流下。男人因疼痛放开了手,我慌张地跑出了菜市场。
他们不会有事吧……
难道我杀人了?
事后,我有些后悔。但转眼一想,倘若我当初没有对他们起杀意的话,我可能就被他们抓起来了。
干掉两个混混后,我在小巷里快跑着,生怕还有更多的坏人出现。我必须尽快离开昏暗的小巷。很快我便跑到了公路上。
我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我坐在公交车站的椅子上,抚摸着自己被打肿的脸颊。我在等待夜班的公交车,但不想回家。
我要去江城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