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的来说,我是一个善于精打细算的人,特别在时间管理上,我别有心得。如果我是一个普通人,我会把一天的事情列成表格,把时间平均分成十份,前九份用来虚度,当第十份时间悄然而至时,再把它分作十份,前九份同样用来享受,最后一份时间用来完成今天的工作。
可惜我不是普通人。
所以我只有一份时间,全部用来和僵尸打交道。
从很久以前,久到我的手指都记不住的很久以前,我就开始赶尸了。那时候天还是蓝的,铁皮车还不多,一些偏远的地方总会有很多生意,但我不能带着这些家伙晒太阳,只能我自己躺在草地上,数着推着单车从我身前走过的女生,如果超过十个,那我就会高兴一整天。
僵尸也会高兴的,但他们只是顾客。
我是这么认为的,收了钱,赶僵尸,或者杀僵尸,总之只要你付钱就行,不能是清朝的货币,也不要外国的,乱七八糟的东西都不行。今时不同往日了,我还得每天早上去和记吃米粉呢,事实上我现在就正狼吞虎咽的吃着米粉。
米粉店里人很多,大家都挂着一样的笑容,墙上的时钟指到八点时,所有人都到齐了,他们和我一样每天都安排得井井有条。我看见窗外的行人死气沉沉的行走,他们歪着脖子用无神的双眼望着我,发白的嘴唇在空气中摩擦却毫无声息,像是在哀求‘来赶我吧’‘来赶我吧’。想到这里,我忍不住无声地笑起来,庆幸自己是个生活在肮脏黑暗中的赶尸人。
黄纸也不够用了。
我低头看着白色的一条条米粉时,思绪又活跃起来了,我是个节俭的人,一张黄符贴在僵尸脑袋上如果能用十二个小时的话,我就能用三天。但是今天还是要去买,晚上有人请我去捉鬼,据说是个剧组拍恐怖电影的,撞上了不干净的东西。其实哪里有鬼,心里有鬼罢了。
但我还是要去的,我的积蓄花得很快。
我擦了擦嘴,把汤喝完。发现有个女生盯着我看,她身边还坐着一个女生。我愣了几秒,然后借着汤水的反光,我才意识到自己的外表可能已经深深的吸引住她了。
她涂了很厚的粉,看上去比僵尸还要苍白,笑起来的时候脸上的两团肉就不停的晃动,加上刺鼻的香水以及米粉里的葱花味,弄得我有些头晕。
米粉店里装了空调,发出嗡嗡的响声。我稳了稳心神,再看女生时,发觉她的脸很像我的闺密。我闺密是我拥有的第一具僵尸,那天起床时,有人打电话告诉我她去世了,但没有告诉我是在什么时候,我猜是在半夜。
医院是在市中心,我过去的路上吃了份肠粉,到了之后医生问我要不要看最后一眼,我说不用了,他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我想解释他却挥着手说不用了。
晚上我就从医院把闺密带走了。
我陷入这样的回忆。她们两个一边说着悄悄话,一边笑着离开米粉店,我也跟着离开了。我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闲逛,发现总会在不经意间又遇见她们,她们买衣服,喝奶茶,吃小吃,这让我感到无趣。
从商店出来,我买了一瓶冰红茶喝,因为红得很好看。
走到商店里面时,我碰见了一个朋友。应该说是他碰见了我,姑且算是朋友吧,但我已经记不清他的名字了,但他帅气的长相以及还欠我十块钱的事情还记得很清楚。
他搂着一个漂亮的女生,我问,“女朋友?”
他回答是,我也能够从他们的眼神里看出来,他们如胶似漆,看上去很粘人。
商店里挤满了人,大家排着队,一个接一个的拿东西。我也买了很多食物,以便不出门也能够生存。
我急切地想要离开,但脸上没有变化。导致我的朋友丝毫没有察觉,他也乐于在他女朋友面前介绍自己的朋友,在许多毫无营养的话语从我脑中穿过之后,他终于进入正题了。
你怎么还单身呢,为什么不去找一个。他这样问,眼神里满是关切,他的手紧紧握住女朋友的手,生怕我会去牵她的手。
我说我不是单身。
他却大笑,说从认识我开始就一直是单身,说不定连女孩的手都没有牵过。女朋友跟着他一起笑,她可能还不明白有什么好笑的,但还是要笑。我无言。
如果我告诉他全部,他会脸色发白,惊声尖叫,然后再骂我是个怪物。所以我不说话,也不想解释,所以我就算从来不是孤身一人,在别人眼中也永远是一个可怜虫。
为什么你不随便找一个人体验一下。他想拍我的肩膀,手掌在半空中定格了,随即他又收了回去。
为什么要找一个人。我反问,他又哈哈大笑。我感觉商店的冷气开得有些足了,还是家里比较温暖。我离开商店时,拿着一瓶冰红茶,因为红得很好看。
总的来说,我是一个善于精打细算的人,特别在爱情管理上,我别有心得。如果我是一个普通人,我会把喜欢的事物列成一个表格,把爱平均分成十份,前九份用来挥霍潇洒,当第十份爱悄然而至时,再把它分作十份,前九份同样用来享受风情,最后一份爱再好好珍惜。
可惜我不是普通人。
所以我只有一份爱,全部给了僵尸。